三則經(jīng)典哲理故事精選
《一個小孩子的故事》
在美國紐約哈德遜河畔,離美國18屆總統(tǒng)格蘭特陵墓不到100米處,有一座孩子的墳?zāi)。在墓旁的一塊木牌上,記載著這樣一個故事:1797年7月15日,一個年僅5歲的孩子不幸墜崖身亡,孩子的父母悲痛欲絕,便在落崖處給孩子修建了一座墳?zāi)。后因家道衰落,這位父親不得不轉(zhuǎn)讓這片土地,他對新主人提出了一個特殊要求:把孩子墳?zāi)棺鳛橥恋氐囊徊糠钟肋h保留。
新主人同意了這個條件,并把它寫進了契約。100年過去后,這片土地輾轉(zhuǎn)賣了許多家,但孩子的墳?zāi)谷匀涣粼谀抢铩?/p>
1897年,這塊土地被選為總統(tǒng)格蘭特將軍的陵園,而孩子的墳?zāi)挂廊槐煌暾乇A袅讼聛,成了格蘭特陵墓的鄰居。
又一個100年過去了,1997年7月,格蘭特將軍陵墓建成100周年時,當時的紐約市長來到這里,在緬懷格蘭特將軍的同時,重新修整了孩子的墳?zāi),并親自撰寫了孩子墓地的故事,讓它世世代代流傳下去。那份延續(xù)了200年的契約揭示了一個簡單的道理:承諾了,就一定要做到。
《一個老太太的故事》
1935年的冬天,是美國經(jīng)濟最蕭條的一段日子。這天,在紐約市一個窮人居住區(qū)內(nèi)的法庭上,正在開庭審理一個案子。
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個年近六旬的老太太。她衣衫破舊,滿面愁容,愁苦中更多的是羞愧的神情。她因偷盜面包房里的面包被面包房的老板告上了法庭。
法官審問道:“被告,你確實偷了面包房的面包嗎?”
法官又問:“你偷面包的動機是什么,是因為饑餓嗎?”
“是的。”老太太抬起頭,兩眼看著法官,說道,“我是饑餓,但我更需要面包來喂養(yǎng)我那三個失去父母的孫子,他們已經(jīng)幾天沒吃東西了。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餓死。他們還是一些小孩子呀!”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嚴肅地說道:“肅靜。下面宣布判決。”說著,法官把臉轉(zhuǎn)向老太太,“被告,我必須秉公辦事,執(zhí)行法律。你有兩種選擇:處以10美元的罰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
老太太一臉痛苦和悔過的表情,她面對法官,為難地說:“法官大人,我犯了法,愿意接受處罰。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會去偷面包。我愿意拘役10天,可我那三個小孫子誰來照顧呢?”
這時候,從旁聽席上站起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說道:“請你接受10美元的判決。”說著,他轉(zhuǎn)身面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掏出10美元,摘下帽子放進去,說:“各位,我是現(xiàn)任紐約市市長拉瓜地亞,現(xiàn)在,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面包來喂養(yǎng)孫子的城市。”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驚訝了。片刻,所有的旁聽者都默默起立,每個人都認真地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長的帽子里,連法官也不例外。
按理說,一個老婦人偷竊面包被罰款,與外人何干?拉瓜地亞說得明白——為我們的冷漠付費。
他告訴我們,人和人之間并非孤立無關(guān)的,人來到這世間,作為社會的動物,是訂有契約的:物質(zhì)利益的來往,有法律的契約;行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約。
善,并不僅僅是一種與冷漠、奸詐、殘忍、自私自利相對的品質(zhì),還是一種精神的契約。
《一個牧師的故事》
一位名叫馬丁·尼莫拉的德國新教牧師,他在美國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銘刻了一首短詩:
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chǎn)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chǎn)主義者;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后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了。
這正是背棄精神契約的最終結(jié)局。
人生在世,誰都有可能遭遇危難和困境,誰都有可能成為弱者,如果我們在別人危急的時候不援手,誰能擔(dān)保自己不會吞咽孤立無援的苦果?
人心只有向善,才能被陽光照耀,所以善的契約才在世界普遍存在。懂得珍惜這種契約的人是高貴的。懂得為冷漠付費的人是明智的。而當社會太冷漠時,人們將會為自己的自私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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