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意味著放棄其他選擇,只能報這一個大學,只有當被這個大學拒絕以后才能申請其他大學,被錄取后必須上這個大學,不能再考慮其他的學校,別的大學也尊重這個,沒有人敢再錄取。
后者則仍可以選擇,可以同時報幾個大學的提前行動,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提前錄取一般是在12月15日前后會受到錄取或未被錄取的通知。 哈佛大學之所以不搞提前決定是因為太牛了,被哈佛錄取的人很少會再考慮其他學校。 一兩年前,哈佛甚至取消了提前決定。不過后來又恢復了。
ED,EA是美國大學本科提前申請的兩種申請方式。這兩種申請方式,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都是在錄取中占得先機的機會。通常說來ED/EA的錄取率要遠遠高于RD(Regular Decision),約占學校所錄取學生的20%-50%。所以,這也是申請者有條件申請ED/EA抓住機會的根本原因。
ED是Early Decision提前決定錄取,此類申請要求申請人只能申請一所學校,如果獲得學校錄取就一定要去。截止日期一般在10月底11月初,或11月中。通常在12.25左右出結果。它不影響RD申請。但ED錄取后必須withdraw已經申請好的RD的學校,否則會影響申請其他學校的學生被錄取的機會。
EA即 Early Action早行動,有兩種,一種是要求只能申請一所,另一種是可以申請多所。和ED(提前決定)的區(qū)別是:錄取了之后,你可以不去,即被錄取后也可以不放棄申請常規(guī)錄取的學校。
除ED/EA以外,還有種申請叫REA (Restrictive EarlyAction), 主要針對頂級院校,例如哈佛大學、耶魯大學、斯坦福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等,規(guī)定在提前申請階段,學生只能申請一所學校,但被錄取之后可自由選擇是否加入該校。
RD: Regular Decision。常規(guī)錄取,同時申請多個學校。截至通常在12月底到來年的2月1日。
RO: Rolling,滾輪錄取,是學校有截止日期,但沒有固定的發(fā)錄取日子。
申請材料越早越好,越早被審理,錄取機會就越大。采取先申請先得的'政策。部分文理學院和少數(shù)綜合性大學,如紐約大學,塔夫茨大學,除了有ED, 還有第二輪的提前錄。‥D2)。ED一般在11月15日截止,ED2一般在1月1日截止,而其RD申請的截止日期一般為1月15日。ED2同樣享受ED的權利,也有ED的義務。如果學生沒有申請ED, 或在ED中沒有被錄取,可以緊接著申請其他院校的ED2, 錄取后也有義務取消或者撤回對其他學校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