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訪談小學優(yōu)秀作文
過周末,本是一件開心的事?墒,下面這兩名六年級的小學生因為好奇,想嘗一嘗晚上不回家是什么感覺,不僅讓親朋好友著急了整整一夜,還驚動了110的叔叔們。
在周六的下午,范某和張某告訴媽媽出去玩一會兒,也沒說去哪里玩。媽媽也了解自己的孩子,沒有多問。他們把附近能玩的地方都玩了,能逛的地方也都逛了。后來,實在是沒地方玩了,他們就決定去裕西公園過一夜,嘗嘗晚上不回家是什么滋味。
天漸漸黑了,兩個人興高采烈地在公園里品嘗著“新鮮”。到晚上吃飯的時間了,他們的爸爸媽媽左等不見孩子回家,右等也不見孩子回家,很擔心,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附近的同學家都找了,都沒有;留營小區(qū)里找了,也不見兩個人的蹤影。晚上9點多了,無奈之下,他們的爸爸媽媽給班主任了打電話。老師接了電話后,也是心急如焚,趕緊給同學們打了電話。同學們都是在睡夢中醒來接老師的電話。老師打完電話后,又急忙向范某和張某的爸媽打了電話,提供一些可尋找的'地方。
那時已進入“大雪”節(jié)氣,白天上學我都是穿著厚厚的棉襖,晚上的氣溫可想而知會有多冷了。夜深了,四周一個人也沒有,他們又冷又餓又害怕,想回家,又怕路上不安全。范某問道:“我們現在怎么辦?”“不知道!薄坝屑依镫娫拞幔俊薄巴。”他們就在公園里繼續(xù)“嘗鮮”。
與此同時,他們的爸爸媽媽急得淚流滿面,害怕兒子遇上了壞人,便馬不停蹄地找,想到的地方都找了。110也幫著找了,還是沒有找到!
他們現在在干什么呢?誰都不知道!他們現在在哪里?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他們的爸爸媽媽正處在“水深火熱”之中,而他們卻全然不知,繼續(xù)在公園里面“嘗鮮”。
第二天早上,他們平安地回家了。家長急忙告訴老師,老師才松了口氣。
爸爸媽媽并沒有責罰他們,而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他們的爸爸媽媽的做法是對的,遵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第十一條。
周一的班會課上,班主任又嚴厲地批評了他們,讓同學們說說他倆錯在哪里,并寫了作文《評“夜不歸宿”》。老師覺得這還不夠,接著又讓同學們寫了《爸媽的愛》、《感恩父母》。老師做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一)曠課、夜不歸宿……第二十三條:學校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應當加強教育、管理,不得歧視。老師的教育既正確又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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