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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在人們愈發(fā)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出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乙方(受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經(jīng)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買賣國有土地使用權情況
甲方將位于____市茂____區(qū)小區(qū) 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詳見《國有土地使用證》茂南國用( )第 號復印件。
第二條 買賣該地使用權整體價格
該土地使用權整體價格為人民幣伍XX(5
4)萬元。
第XX條 稅金及費用負擔
辦理該土地使用權登記過戶所需繳納的各項稅金和各項費用一律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四條 登記過戶、付款及土地使用證交付辦法
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XX天內(nèi)乙方交付定金貳拾(20)萬元給甲方,甲方必須盡快向有關部門申請該土地登記過戶并在肆個月內(nèi)辦妥登記過戶手續(xù)將新辦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交付給乙方。于甲方交付該《國有土地使用證》給乙方之日,乙方已交付的定金抵作該地產(chǎn)價款并將余下的應付地產(chǎn)價款叁拾肆(3
4)萬元足額交付給甲方,每當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項時均如數(shù)出具收款收據(jù)給乙方。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沒有任何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fā)生買賣前已經(jīng)存在的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而引起無法按期辦妥登記過戶發(fā)證的按本合同
第六條第1款的規(guī)定論處,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如數(shù)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決定不賣或因甲方的原因逾期15天未能辦妥登記過戶手續(xù)或仍未將新辦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交付給乙方的,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自悔約之日起____日內(nèi)必須雙倍返還定金(即肆拾萬元)給乙方。
2、乙方中途決定不買或逾期15天未付清應付地產(chǎn)價款給甲方的,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七條 重復合同的效力限制
辦理該地產(chǎn)登記過戶時,有關交易辦證部門要求甲、乙雙方按其統(tǒng)一印制的合同文本重復簽訂該地產(chǎn)買賣合同的,該重復合同只能作為辦理該地產(chǎn)登記過戶專用,不能對其他方面發(fā)生任何法律效力。重復合同之條款與本合同有抵觸的一律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從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附件
《國有土地使用證》茂南國用( )第 號復印件。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訂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2
合同編號:12554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海南經(jīng)濟特區(qū)土地轉讓條例》規(guī)定,經(jīng)雙方自愿、友好充分協(xié)商,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 字第 號,轉讓給甲方。
二、乙方對上述土地使用性質(zhì)為商住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jīng)行確認,對土地證載明的內(nèi)容無任何異議。
三、土地轉讓使用期限為上述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明的剩余期限。
四、上述土地畝數(shù)為18畝,土地轉讓價款每畝人民幣155萬元,轉讓總價為2800萬元。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nèi)四方共管 萬元。待土地證辦到乙方名下解付給甲方充當土地款。
六、甲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nèi)將上述商住用地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辦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三天內(nèi),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證(容積率2.65,以土地證為準)交付乙方,雙方簽署交付手續(xù)。
甲方接到土地管理部門新土地證并交到乙方的當天,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的一切受讓金。
七、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承諾對本協(xié)議約定項下標的物擁有合法權益,沒有任何顯性或潛在的權益爭議;
2、負責辦理以上標的物的過戶手續(xù);
3、支付該八宗地轉讓(除乙方支付契稅以外)的所有稅費。
4、乙方付清受讓金之日起5天內(nèi),甲方清理該土地上的所有隨著物。
(二)乙方責任
1、配合甲方辦理土地過戶手續(xù);
2、依約按時支付受讓土地定金及土地轉讓款;
3、支付受讓該八宗土地的契稅。
八、違約責任
本協(xié)議生效后,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nèi),甲方?jīng)]有將上述商住地土地使用權過戶到乙方指定名下,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解除共管賬戶。并賠償乙方 萬元人民幣違約金。乙方在接到轉讓的商住土地證后三個工作日未付清一切受讓金視為乙方違約,則甲方不退還乙方 萬元。并立即收回國有土地證使用權。
九、其他:
2、本協(xié)議自甲、乙方簽字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xié)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其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丁X: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3
出賣方: (簡稱:甲方)
購買方: (簡稱:乙方)
村民委員會: (簡稱:丙方)
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則,經(jīng)甲、乙、丙三方反復協(xié)商,甲方自愿將本社土地 畝一次性賣給乙方所有,現(xiàn)達成買賣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本社土地 畝賣給乙方億有,每畝價額為 元(大寫: 萬元正)。
二、付款辦法: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三、甲、丙方將土地出賣給乙方后,乙方在所買的土地上有自主經(jīng)營權,甲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經(jīng)營權。如甲、丙方阻止、干擾乙方自主經(jīng)營,造成后果由甲、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賣價總金額的兩倍賠償對方。
五、本合同經(jīng)甲、乙、丙三雙自愿達成,無任何欺哄行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經(jīng)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4
轉讓人: (簡稱甲方)
受讓人: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房屋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縣城郵電局對面橋北市場旁,西靠105國道,門面(二層,計165平方)房屋土地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愿意以陸拾捌萬元整(¥:680000.00元)的房屋土地購買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應證件齊全、保證無他人有爭執(zhí)。
三、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屋土地將房產(chǎn)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隨房產(chǎn)轉讓,房產(chǎn)土地使用,建筑面積以產(chǎn)權證件登記的為準。乙方付清房款后,房屋土地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協(xié)同辦理好房屋土地轉戶登記手續(xù)后,乙方在取得房產(chǎn)證和土地使用證時房款一次付清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轉戶登記手續(xù),辦理登記手續(xù)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轉讓房屋土地時,房屋內(nèi)的固定生活設施一并轉讓給乙方,乙方適當折舊給付費用,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
七、日后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應與相鄰方洽商進行,甲方應協(xié)調(diào)好相鄰雙方關系,避免糾紛發(fā)生。
八、乙方購得房屋土地后,有使用、管理、處分的權利,甲方無權干涉。房屋土地轉讓后,甲、乙雙方不得另有爭執(zhí)。
九、本合同是雙方自愿簽訂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登記部門備存檔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5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分清、自愿有償?shù)脑瓌t,經(jīng)雙方充分的協(xié)商,現(xiàn)就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市--區(qū)古三村民委--村第0006號
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長期使用)及上蓋有磚瓦房的房產(chǎn)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市--區(qū)古三村民委--村第0006號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上蓋有磚瓦房房產(chǎn)有償轉讓給乙方。
二、該宅基地四鄰至:東鄰:、西鄰:、南鄰:、北鄰:。
三、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權屬甲方使用,在轉讓使用前甲方保證沒有將該宅基地使用權進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交接后因甲方發(fā)生在轉讓前存在的債權、債務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按甲方違約處理。
2、如國家政策允許過戶,甲方無償協(xié)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xù),有關過戶甲、乙雙方要付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責任:在使用期限內(nèi),如遇國家或者有關政策部門依法對該地征收時所賠償?shù)娜抠Y金歸乙方所得,相關費用均
也由乙方負責承擔。所得的全款甲方自得到此款后,須于一周內(nèi)給付與乙方。甲方自得到征購款一周內(nèi)未將此款交付給乙方的,乙方可向甲方通過法律途徑主張此款,且可向其追討征購款20%違約金。若甲方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宅基地時,乙方的全部投資經(jīng)評估后,甲方按其評估值無條件支付給乙方,且應支付房產(chǎn)總造價五倍的賠償金。
四、轉讓價格為人民幣8萬元(大寫:捌萬元整)。
五、甲方已移交舊房屋的房產(chǎn)證給乙方。
六、本協(xié)議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繼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享有該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權。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除,所簽訂的補充和修改與本協(xié)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復印身份證一份給乙方留存。
甲方:乙方:
繼承人: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日期:
公證人:身份證: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jù)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
(三)現(xiàn)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包含政府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nèi),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___項的規(guī)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內(nèi),一閃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nèi),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zhì)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zhì)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用于企業(yè)內(nèi)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即不得超過_________平方米。受讓人不得在用地范圍內(nèi)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chǎn)性配套設施。
第十三條 受讓人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土地利用指標,應事先經(jīng)規(guī)劃主管部門和出讓人同意,并按出讓人重新核定的數(shù)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總投資額(包括出讓金、廠房和配套水、電、路等輔助設施建設,設備購置及安裝等費用)不得低于_________萬元/畝(即每平方米不低于_________元)。
受讓人應在項目竣工之日起30日內(nèi),持有效的資金投入憑證(包括出讓金繳納憑證、工程款支付憑證、設備購置清單及付款憑證等)向出讓人申請履約檢查。
第十五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無償移交給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建成投產(chǎn)(受不可抗力影響者除外)。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nèi)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nèi)(出讓金總額全部付清),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guī)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內(nèi),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九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huán)境和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nèi),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xù),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diào)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guī)劃調(diào)整權,原土地利用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nèi)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和土地使用條件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jīng)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并按本合同約定投資開發(fā)建設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_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jīng)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形成工業(yè)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三)受讓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開發(fā)建設和建成投產(chǎn)的,應補足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jīng)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nèi),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xù),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九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xù)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三十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xù)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三十一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xù)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八條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nèi)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nèi),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___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五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jīng)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______‰向受讓人支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jīng)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六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fā)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或已經(jīng)動工開發(fā)的土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fā)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含出讓金)不足25%,且未經(jīng)市、縣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中止建設連續(xù)滿一年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_________%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功工開發(fā)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fā)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八條 受讓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建設,應向出讓人補足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按照約定的條件繼續(xù)履行義務,受讓人不履行義務的,按違約處理。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四十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nèi),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一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______項之規(guī)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jīng)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jīng)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shù)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簽訂。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 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7
協(xié)議各方:
甲 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及簽約地點:
本合同由上列協(xié)議各方當事人于 年 月 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簽訂。
鑒于: ,協(xié)議各方當事人經(jīng)充分協(xié)商,自愿訂立如下協(xié)議條款,以供遵照執(zhí)行。
合同主文:
1、合同各方在此陳述并保證:
1.1 各方擁有簽訂本合同、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之完全能力。
1.2 本合同之條款及條件不違反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以前各方與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合同或協(xié)議。如有沖突之處,雙方同意以本合同為準,雙方按本合同履行義務。
1.3 各方為合法成立的經(jīng)營主體,各方應出示各自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有效身份證明,并將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附件1)。
1.4 本合同的簽字人應為各方之法定代表人,如非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簽字人應當出具清楚說明簽字人代理權限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的授權委托書。該委托書原件交對方收存,委托書復印件應作為合同之有效附件 (合同附件2)。
2、協(xié)議各方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1 各方認可的各方之真實有效的聯(lián)系地址及聯(lián)系人:
2.1.1、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確保本條款所列聯(lián)系方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真實、有效,發(fā)生任何變化,甲乙雙方均應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
2.1.2、甲方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通訊地址: 郵編: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人手機:
傳真: e-mail:
2.1.3、乙方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通訊地址: 郵編: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人手機:
傳真: e-mail:
2.2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以合同2.1條款所列內(nèi)容作為聯(lián)絡的依據(jù),各方以EMS、等方式信息文件送至合同2.1條款所列地址或送至聯(lián)系人的,即視為有效送達對方。
2.3 各方在此同意,文件發(fā)送方按2.2條之規(guī)定將文件在郵政部門寄出后 ,以文件接收方在回執(zhí)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3、履約前提
3.1甲方根據(jù)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甲方自愿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設施不在土地使用權轉讓范圍。
3.2乙方根據(jù)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nèi),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可以再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jīng)濟活動。
3.3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nèi)所進行的開發(fā)、利用、經(jīng)營土地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及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城鎮(zhèn)建設規(guī)劃,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
4、合同標的
4.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土地所有權歸 所有(國家或集體所有)。
該地面積為 平方米。
4.2四至:東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以合同附件3圖示為準。
4.3本合同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guī)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權。
4.4轉讓年限自年日至年月月。
4.5同時轉讓地上的附屬物有:
附屬物名稱: 數(shù)量: 占地面積: 建筑面積: 附屬物結構: 價款: 有否典押: 是否出租:
5、土地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5.1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單價為元。
總額為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附屬物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二項共計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以人民幣計價。
5.2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之日起的日內(nèi),乙方須以現(xiàn)金支票或現(xiàn)金向甲方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的 %,共計 萬 仟 佰 拾 元人民幣作為定金。
5.3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期支付,逾期間超過 日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視為自行解除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退回已付轉讓金,但定金不予退回。
5.4甲乙雙方應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nèi),到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xù),更改或更換土地使用證,同時按規(guī)定繳稅費。
6、土地使用的再轉讓
6.1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規(guī)定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規(guī)定的地塊內(nèi)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再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但不得違反甲方與 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與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6.3乙方在受讓年限內(nèi),如需改變甲方原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后才能改變用途。
6.4通過繼承、交換、贈與方式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辦理。
7、期限屆滿的處理
7.1本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原甲方與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年限減去甲方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土地所有權人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該地塊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乙方應依照本合同和國家法律規(guī)定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xù)。
7.2本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內(nèi)向相關部門提交續(xù)期申請書,并經(jīng)相關部門同意后,辦理續(xù)期有關手續(xù)。
8、違約責任
8.1 違約行為包括:
8.1.1合同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或者保證嚴重不真實或嚴重不準確。
8.1.2合同一方不履行、遲延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8.1.3合同一方行為嚴重違反本合同項下的規(guī)定,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者嚴重違反市場的一般交易慣例。
8.2 違約事實出現(xiàn)后,如果該違約事實是可以補救的,違約方應當及時補救,避免損失的擴大。
8.3 違約方嚴重違約,造成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或給守約方造成嚴重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包括甲方和訂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的損失。
8.5甲方由于過失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遷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賠。按8.4條辦理。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指超出合同各方的合理控制之外的、不能預見的,或即使預見到亦不能以合理的努力避免的,并且發(fā)生在本合同簽署之日以后,使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政府禁止性行政行為或其他不可預見或不可避免的事件,包括按一般商業(yè)慣例承認為不可抗力的情況。
9.2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本合同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應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中止。
9.3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通知其他方并盡一切合理的努力結束不可抗力.
9.4 如發(fā)生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彼此協(xié)商以求得公正解決并盡一切合理的力將上述不可抗力的后果減至最低程度。
10、附則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同時送給備查。合同附件共 _____ 份,與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甲方和 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其它附件為:
10.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8
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方:____市委宣傳部(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土地房產(chǎn)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 掛牌 方式以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萬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 B202-31 地塊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 80 %的權益(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xiàn)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甲乙雙方確認,交易標的物是指按照份額轉讓的 B202-31 地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 80%的權益。乙方應當根據(jù)規(guī)劃要求出全資建設整個項目工程,保證甲方享有建成房地產(chǎn)20%的權益
第二條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概況: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深地合字(94)104
2、土地用途:辦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質(zhì):商品房(可進入市場部分)
4、土地位置:____區(qū)新洲____與蓮花____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掛牌轉讓成交之日起________年
6、土地面積:5298.32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 575862,其中辦公面積339362 、單身公寓113122 、地下室12338 2 (地下室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8、建筑容積率:8.6
9、建筑覆蓋率:40%
10、房地產(chǎn)證號: ______
11、____市規(guī)劃國土局規(guī)劃設計要點94-204
12、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 深規(guī)土建許字【1996】2103號
13、產(chǎn)權狀態(tài):已交清協(xié)議地價并辦理房地產(chǎn)證(綠本),無抵押、查封,產(chǎn)權清楚
14、租賃狀況:無
15、債務情況:無
16、瑕疵披露:根據(jù)深規(guī)土函第031877號該項目已列入問題摟盤范圍,經(jīng)報批可享受有關問題摟盤政策
17、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________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現(xiàn)狀為準。因該項目停工時間長,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zhì)量不合格,有關的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zhì)量合格,有關的修補、加固費用由乙方負擔。
18、經(jīng)____市規(guī)劃與國土資源局審核,本地塊 80 %土地權益進入市場需補交地價款人民幣 柒 仟 貳 佰 捌 拾 柒 萬 貳 仟 捌佰 柒 拾 陸 元(小寫72,872,876.00元),由乙方從競得價款中先行扣繳支付國土管理部門。
甲方對本條前述概況內(nèi)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負責。
第三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 1000 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 種付款方式:
(1)在《轉讓合同》簽訂后 5 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付清;轉入乙方指定帳戶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5天內(nèi)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證金);
第二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____月內(nèi)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體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nèi)付14,407,000.00元;
尾款: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一個月內(nèi)全部付清。
(3)競得人首期款項必須打進乙方指定的帳戶委托監(jiān)管,其余款項直接向甲方支付,對此甲方并無異議。前述委托監(jiān)管(簡稱托管),是乙方為保證甲方與競得人的資金安全而提供的服務。具體運作程序如下:競得人將全部或部分成交價款(即托管款項)匯入乙方指定的帳號,并在轉讓雙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chǎn)權轉移登記手續(xù),扣除甲方應交納的土地交易服務費、應交的地價款和轉讓稅費后,剩余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經(jīng)本次轉讓,乙方享有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 80 %權益,甲方保留 20 %的權益。
第五條 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guī)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交易標的物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guī)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xiàn)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 個工作日內(nèi),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并取得轉讓批復后,雙方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chǎn)權轉移登記手續(xù)。
第九條 在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chǎn)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jīng)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行政機關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自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nèi),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xiàn)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
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原件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保管。
自產(chǎn)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承接《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深地合字(94)104號)的一切權利與義務;甲、乙方分別按照 20 %、80 %的比例享有和承擔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nèi)不能兌現(xiàn)或不能全部兌現(xiàn)的;
(二)未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guī)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在第八條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讓批復及產(chǎn)權轉移登記手續(xù)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要求及時交納轉讓方稅費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出現(xiàn)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四)在辦理產(chǎn)權轉移登記的過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經(jīng)房地產(chǎn)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chǎn)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或在登記過程中交易標的物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chǎn)權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在申請轉移登記前將交易標的物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的;
(六)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guī)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甲、乙方的合作開發(fā)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亦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四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合作開發(fā)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市委宣傳部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證方:____市土地房產(chǎn)交易中心 (簽章)
法定代表人:羅____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市____區(qū)振華路東____設計大廈二樓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________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轉讓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土地位置在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旁。東至_____________地界;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地界。轉讓面積約為________(甲乙雙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轉讓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宗土地轉讓價為:__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jīng)濟損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經(jīng)濟總值賠償給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預乙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違約金計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后續(xù)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
4、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在該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費用由甲方從轉讓款中列支。
五、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村小組各執(zhí)一份,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讓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村村委會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組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鑒于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地方性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符合下列第項規(guī)定的轉讓條件:
(1)系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甲方已按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和條件對土地進行了投資開發(fā)、利用。
(2)系以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業(yè)經(jīng)土地管理部門同意,(或原租賃合同規(guī)定,甲方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三條下列文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始合同復印件(可以約定進行公證);
2、甲方提供的轉讓地塊界址圖和約定地塊地理位置圖;
3、甲方提供的房地產(chǎn)權證復印件;
4、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條件說明;
5、乙方提供的項目建設安排及進度表。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轉讓位于地塊的使用權,作為乙方的用地。地塊面積共計平方米,其地塊形狀和位置詳見地塊位置圖和界址圖。
第五條該地塊用地性質(zhì)原為用地。
第六條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地塊土地使用期限為年,自土地交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具體以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給乙方的權屬證明標明的使用年限為準。
第七條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內(nèi),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國家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權時,乙方有權依照政府規(guī)定就其在該地塊使用方面的損失得到合理的補償。
第八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為單價元/平方米,總額為元。
第九條前條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計算以土地交接時土地部門勘察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每平方米的價格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條合同簽字后個工作日內(nèi),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計元;待土地驗收交接后個工作日內(nèi)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剩余的%,計元。至此,乙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共計元。
第十一條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完成交付地塊的通一平,具體指的是。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土地驗收交接時間不遲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后個工作日內(nèi)。
第十三條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后個工作日內(nèi),甲乙雙方就土地通一平進行驗收交接,雙方在《土地交接單》上簽字蓋章以示土地交接完畢。甲方具體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等手續(xù),乙方予以配合,并負擔相關手續(xù)費、稅費等費用。
第十四條甲方承諾第三人不擁有該地塊的抵押權、土地使用權等權利。
第十五條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內(nèi),乙方有權將地上建筑物、其他地上附著物連同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一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fā)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有關法律規(guī)定辦理,并不得與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所指的合同及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
第十六條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有效期限內(nèi),乙方應按規(guī)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七條該地塊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期屆滿日前,乙方要繼續(xù)擁有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申請續(xù)期。申請續(xù)期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不續(xù)期的,乙方應根據(jù)國家的規(guī)定將該地塊完整交還給國家,該地塊的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九條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提供土地;
2、所提供的土地條件不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
3、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對該地塊的使用和處置,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
3、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二十一條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量按照本合同地塊總價的萬分之計。
第二十二條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的經(jīng)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jù)經(jīng)濟損失的程度據(jù)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由雙方共同委托履約地具有專業(yè)權威的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三條違約事實發(fā)生后,違約方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和賠償金的,經(jīng)雙方協(xié)商,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四條違約金、賠償金最遲應于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nèi)償付。
第二十五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額千分之的比例追加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的時間超過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不再為乙方保留本合同所定地塊的使用權,并在扣除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后,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不計息)。
第二十六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內(nèi),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證明文件。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xié)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內(nèi)容履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如下第項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和附件共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shù)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電話號碼:;
代表人:職務:;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電話號碼:;
代表人:職務:;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根據(jù)取得土地使用權,自愿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設施不在土地使用權轉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jù)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nèi),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可以再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jīng)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nèi)所進行的開發(fā)、利用、經(jīng)營土地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城鎮(zhèn)建設規(guī)劃,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章轉讓地塊的四至、面積和年限
第四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系國()第號、位于永城市東方大道與文化路東南角,用途為用地。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
該地面積為10畝,計6666.7平方米。
四至: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如附圖所示。
第五條本合同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guī)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年限自20xx年2月日至年月日為止,共年月。
第七條同時轉讓地上的附屬物。
附屬物名稱:,數(shù)量:。
占地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
附屬物結構:,價款:元。
有否典押:,是否出租:。
第三章土地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八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元,總額為元,附屬物元。二項共計元,以人民幣計價。
第九條除乙方負責土地出讓金及政府規(guī)費外,乙方給甲方的補償費用萬元。a、以乙方名義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乙方付甲方萬元。b,建筑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辦理完成后乙方付甲方萬元,c工程開工建筑建設完成后乙方付甲方萬元。
第十條以上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轉讓費、契稅等辦理過戶的一切費用。土地出讓手續(xù),建筑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以前的手續(xù)由甲方負責辦理,包括辦理建筑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費用由乙方負責,全部以乙方的名義辦理
第十一條合同簽訂后3日內(nèi)甲方應將公司名下的有關土地資料和審批文件交給乙方。另外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3日內(nèi)將有關變更文件報送土地主管部門,并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6個月內(nèi)辦理完土地過戶變更手續(xù)。
第四章土地使用的再轉讓
第十三條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規(guī)定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規(guī)定的地塊內(nèi)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再轉讓。
第十四條甲方在原土地使用權中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乙方在受讓年限內(nèi),如需改變甲方原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日支付總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如有損失的還應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的損失。
第十七條甲方由于過失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遷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賠。按本合同第十九條辦理。
第六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除、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
第十九條除國家法律有明確規(guī)定外,后繼立法或變更時本合同無追溯力。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時,由爭議各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生效與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正式形成的其他書面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變更或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同時送給等單位備查。
其他約定:
1、甲方所辦理的建筑規(guī)劃手續(xù)面積不低于7萬平米。
2、乙方給甲方賠償?shù)慕ㄖ?XX平米。
3、甲方負責拆遷及費用,負責協(xié)調(diào)周邊的一切關系及費用,直至工程完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2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貴州省實施辦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總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該附圖已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確認(詳見所附宗地圖及宗地圖的經(jīng)濟指標),該地塊的開發(fā)狀況已經(jīng)雙方踏勘認可。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50年,讓渡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甲方已經(jīng)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guī)劃是建設商住項目,乙方受讓后按照規(guī)劃進行建設。
第四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以及乙方自愿承擔該部分土地轉讓雙方發(fā)生的所有稅費。
第五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為 元人民幣。
第六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后 日內(nèi),乙方須以現(xiàn)金支票或現(xiàn)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60日內(nèi),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款后10日內(nèi),甲方依照規(guī)定辦理該部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xù)。
第八條乙方同意從簽訂合同之年開始,按政府規(guī)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九條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號內(nèi)。開戶銀行: 。
第十條 乙方受讓該地塊后,受原土地出讓合同的約束。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對于因發(fā)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nèi)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發(fā)生后7日內(nèi),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二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1%繳納滯納金。
第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后必須在一年內(nèi)動工修建。
第十四條如甲、乙雙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款,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均可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交土管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3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產(chǎn)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xiàn)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二條
委托交易標的物內(nèi)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性質(zh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職工活動用房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8、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建筑覆蓋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地產(chǎn)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產(chǎn)權狀態(tài):甲方已授權交易中心通知產(chǎn)權登記機關臨時凍結并已被核準。
13、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場地基本平整,按現(xiàn)狀轉讓。
14、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nèi)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guī)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chǎn)權轉移登記手續(xù)后,付給甲方。
第五條
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guī)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guī)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xiàn)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______個工作日內(nèi),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nèi),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
在產(chǎn)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chǎn)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jīng)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chǎn)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自產(chǎn)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nèi),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xiàn)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chǎn)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1、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nèi)不能兌現(xiàn)或不能全部兌現(xiàn)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xù)的;
2、隱瞞事實真相,出現(xiàn)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3、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jīng)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chǎn)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
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guī)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4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就乙方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居間服務達成以下協(xié)議,供雙方遵守執(zhí)行。
一、委托事項
1、甲方為轉讓土地使用權,委托乙方報告商業(yè)機會、提供居間服務。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位于 ,面積確定為 。(證號、所有權人、地址、面積詳見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止。
三、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其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委托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復印件等所需資料。
2、保證對擬轉讓的土地用權享有完全的產(chǎn)權及處分權,且該土地使用權未設置任何權利限制,不存在權利糾紛。
3、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 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四、乙方責任
1、履行居間義務,尋找意向受讓方,盡力協(xié)助促成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
2、如實向甲方報告有關與意向受讓方洽談的事項。
五、委托事項的完成
乙方已為甲方尋找到該土地使用權的意向受讓方(買家)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報酬:
1、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
。ㄙI家)的關聯(lián)方〔包括意向受讓方(買家)的授權代表、關聯(lián)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3、甲方與乙方尋找的其他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最低土地轉讓價即人民幣______元/㎡的價格與乙方介紹的土地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支付乙方報酬。
六、居間報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權成功轉讓后,甲方按以下計費方式與支付方式向乙方給付報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轉讓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一)計費方式
為了報答乙方所提供的商業(yè)機會,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關努力,不論甲方以何種價格轉讓土地使用權,均須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人民幣。
。ǘ┲Ц斗绞
1、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的 %,即人民幣 。
2、在土地使用權完成過戶至受讓人(買家)名下之日起天內(nèi),甲方將余下 %即人民幣 支付完畢。
(三)甲方應將居間報酬以轉帳方式匯入以下指定帳戶: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七、居間費用的負擔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乙方協(xié)助促成土地轉讓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如乙方在委托期間內(nèi)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人民幣。
八、違約責任
1、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 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的違約金。
2、甲方應將居間報酬如期如數(shù)支付給乙方,如發(fā)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應每日按居間報酬總額的 計付逾期滯納金。
3、任何一方有違背此合同其他條款的,守約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九、保密約定
未經(jīng)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nèi)容及涉及的商業(yè)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負責與意向受讓人(買家)簽訂及履行土地轉讓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續(xù)與稅費,與乙方無關。
2、本合同未作規(guī)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方經(jīng)協(xié)商,就甲方位于 的 平方米農(nóng)村土地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xié)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共(其中靠寬 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經(jīng)營使用權永久轉讓給乙方。此塊土地的具體四界為以 。
2、甲方保證此塊土在轉讓之前的經(jīng)營使用權合法屬于甲方,且無任何糾紛及債務抵押,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一切損失。
3、乙方的轉讓金支付按照每平米 萬元。甲方在支付轉讓金是,乙方應立即將該土地實際交付乙方,同時系于該土地的一切權利也一并移轉給甲方。在以后因國家政策等原因應續(xù)簽承包使用合同時,甲方必須就相關簽訂事宜協(xié)助配合乙方辦理。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協(xié)助辦理在該土地上建房等相關的事宜時,甲方均不得拒絕、推諉、拖延等,否則必須支付該轉讓金雙倍違約金給乙方,并且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甲方向乙方承諾,現(xiàn)轉讓的土地屬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現(xiàn)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雙倍支付乙方給付的土地轉讓金及賠償相關損失。
6、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場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協(xié)議簽定后,乙方先支付萬元給甲方。余款在甲方協(xié)助乙方辦理好相關轉讓手續(xù)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村民委員會存檔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xié)商處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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