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采購制度(通用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設備采購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設備采購制度 1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設備采購過程的規(guī)范性、高效性和透明度,保證采購設備的質量、性能和價格符合預期,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設備的采購活動,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設備、辦公設備、測試設備等。
三、職責分工
1. 使用部門:負責提出設備采購需求,協助采購部門完成技術交流和產品驗收等工作。
2. 采購部門:負責設備采購計劃的制定、供應商的.選擇、招標采購的執(zhí)行以及合同簽訂等工作。
3. 財務部門:負責采購資金的支付、票據核對及入賬等工作。
4. 質量控制部門:負責對采購設備進行質量檢驗和性能測試,確保設備符合規(guī)定要求。
四、采購流程
1. 需求提出:使用部門根據業(yè)務需求提出設備采購申請,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報采購部門。
2. 采購計劃制定:采購部門根據使用部門的申請,結合公司資金狀況和采購計劃,制定設備采購計劃。
3. 供應商選擇:采購部門根據設備的技術要求和市場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并進行詢價和比價。
4. 招標采購:對于大型或重要設備的采購,采用招標采購方式,確保采購過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5. 合同簽訂:采購部門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明確設備的質量、價格、交貨期限等條款。
6. 交貨驗收:供應商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設備,采購部門組織使用部門、質量控制部門等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7. 入賬結算:財務部門根據采購合同和驗收結果,辦理貨款支付和入賬手續(xù)。
五、監(jiān)督與考核
1. 采購部門應定期對采購活動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確保采購過程的合規(guī)性和高效性。
2. 公司應對采購部門的工作進行考核和評價,根據采購效率、采購質量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
設備采購制度 2
一、總則
為規(guī)范公司設備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和質量,降低采購成本,確保采購設備的性能、質量和安全符合規(guī)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購原則
1.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采購活動應公開透明,確保所有潛在供應商都有平等的機會參與競爭。
2. 質量優(yōu)先原則:在保證價格合理的前提下,優(yōu)先采購質量優(yōu)良、性能穩(wěn)定的設備。
3. 效益最大化原則:在保證設備性能和質量的前提下,盡量降低采購成本,提高設備使用效益。
三、采購流程
1. 需求申請:使用部門根據業(yè)務需求提出設備采購申請,詳細說明設備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用途等要求。
2. 審批流程:使用部門將采購申請報至采購部門,采購部門審核后報公司領導審批。公司領導根據采購申請和公司資金狀況,決定是否批準采購計劃。
3. 供應商選擇:采購部門根據設備的技術要求和市場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并進行詢價和比價。必要時,可以組織供應商進行現場交流和技術談判。
4. 采購合同簽訂:采購部門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明確設備的質量、價格、交貨期限、售后服務等條款。
5. 設備驗收:供應商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設備,采購部門組織使用部門、質量控制部門等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xù)。
6. 采購結算:財務部門根據采購合同和驗收結果,辦理貨款支付和入賬手續(xù)。同時,采購部門應建立采購檔案,保存采購過程中的相關文件和資料。
四、監(jiān)督管理
1. 采購部門應定期對采購活動進行自查和總結,及時發(fā)現和糾正采購過程中的問題和不足。
2. 公司內部審計部門應對采購活動進行定期審計和檢查,確保采購活動的合規(guī)性和高效性。
3. 對于違反采購制度的行為,公司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設備采購制度 3
一、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旨在規(guī)范公司設備采購過程,確保設備采購的及時性、質量合格性,并優(yōu)化采購成本。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所需設備的采購活動。
二、職責分工
1. 使用部門:負責根據實際需求提出設備采購申請,參與設備選型、技術交流和驗收等工作。
2. 采購部門:負責設備采購計劃的制定、供應商的選擇、合同的簽訂、設備的接收與驗收等工作。
3. 財務部門:負責采購資金的審核、支付以及賬務處理等工作。
4. 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采購設備的`質量進行監(jiān)督和檢驗。
三、采購流程
1. 需求申請:使用部門根據實際需求填寫設備采購申請單,明確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用途等,并經過部門領導審批。
2. 市場調研:采購部門對所需設備進行市場調研,了解市場價格、品牌、性能等信息,形成調研報告。
3. 供應商選擇:根據市場調研結果,采購部門選擇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并進行詢價、比價、議價等工作。對于重要設備,需進行招標采購。
4. 合同簽訂:采購部門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明確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價格、交貨時間、付款方式等條款。
5. 設備接收與驗收:設備到貨后,采購部門組織使用部門、質量管理部門等相關人員進行驗收,確保設備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
6. 賬務處理:財務部門根據采購合同和驗收報告,辦理采購資金的支付和賬務處理工作。
四、監(jiān)督管理
1. 采購部門應定期對設備采購活動進行自查和總結,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2. 財務部門應對采購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確保資金使用的合規(guī)性和效益性。
3. 質量管理部門應對采購設備的質量進行持續(xù)跟蹤和評估,確保設備質量符合公司要求。
五、附則
1. 本制度由公司采購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2.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如有與以往規(guī)定不符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設備采購制度 4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設備采購管理,規(guī)范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和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購原則
1.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設備采購應公開進行,確保供應商之間的公平競爭,避免暗箱操作。
2. 質量優(yōu)先原則:在采購過程中,應優(yōu)先考慮設備的質量,確保采購的設備符合公司的使用要求和質量標準。
3. 成本效益原則: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應合理控制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益。
三、采購流程
1. 需求申請與審批:使用部門根據實際需求填寫設備采購申請單,明確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等,并經過部門領導和公司領導審批。
2. 供應商選擇與詢價:采購部門根據審批后的采購申請單,選擇符合要求的供應商進行詢價,并收集供應商的報價單和相關資料。
3. 比價與議價:采購部門對供應商的報價進行比較和分析,與供應商進行議價,確定最終采購價格。
4. 合同簽訂與執(zhí)行:采購部門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合同的履行。
5. 設備驗收與付款:設備到貨后,采購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確保設備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驗收合格后,財務部門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采購款項。
四、監(jiān)督管理
1. 采購部門應定期對設備采購活動進行自查和總結,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2. 公司應建立供應商評估機制,對供應商的'信譽、質量、交貨能力等進行評估,確保選擇優(yōu)質的供應商。
3. 公司應建立設備采購檔案,對采購過程中的文件、資料等進行歸檔保存,以備查閱。
五、附則
1. 本制度由公司采購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2.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如有與以往規(guī)定不符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設備采購制度 5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常年使用的采編播設備、器材和大宗辦公設備的采購管理。
二、申購程序和采購管理辦法
1、制訂計劃
設備器材采購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性和零敲碎打。每年底,各有關部門應將第二年擬采購的設備器材的計劃報設備采購小組;年中需添置的設備器材,有關部門也應預先擬定計劃報設備采購小組。
2、申購計劃單應寫清以下主要內容:
(1)儀器名稱(包括附件、備件);
(2)型號、規(guī)格、數量、預計單價;
(3)生產廠商及其地址、郵政編碼、傳真電話;
(4)申請購置理由;
(5)技術質量標準程度;
(6)本單位有否此儀器設備;
3、審查批準
(1) 申購計劃由設備采購小組匯總并簽注意見,大宗設備需黨組研究決定后由采購小組采購并報辦公室備案。
(2) 凡屬國家?氐腵儀器設備,經黨組研究批準后由設備采購小組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申報手續(xù)。
三、采購管理
1、 設備采購小組根據經批準的申購計劃,確定專人,以單位各義盡快與廠商取得聯系,采取“貨比三家”,原則進行供方評定,在技術質量、價格、售后服務、付款方式、送貨方式等方面進行綜合比較,確定購買商家后報主管領導同意,再簽訂購貨合同,辦理財務手續(xù)。各部門不得自行簽訂購貨合同,否則財務將拒付款。
2、 驗收與入庫管理
收到提貨通知單后,由設備采購小組安排提貨,通知有關職能部門組織人員進行驗收和安裝調試,驗收的內容包括:(1)包裝有效性;(2)整機完整性;(3)配套材料;(4)零配件數量;(5)使用說明書、圖紙、有關資料及產品合格證書,并詳細填寫驗收單,根據發(fā)票辦理財務報銷、入庫手續(xù)和財產登記入冊。設備器材入庫必須由有關職能部門確定專人接收保管,明確保管責任。
3、退貨
設備器材在驗收和安裝調試中發(fā)現質量問題、殘缺零件及資料不全等由設備采購小組負責與生產廠家、外商、商檢等有關部門辦理退貨、索賠或追補等事宜。
本辦法由本單位辦公室督查。
設備采購制度 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醫(yī)院物資采購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醫(yī)院采購行為,提高采購工作效率和質量,確保醫(yī)院采購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根據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物資采購包括醫(yī)療設備、信息設備和軟件、后勤設備、醫(yī)用耗材、信息耗材、供應物資材料、后勤維修材料等采購,醫(yī)院其他有關采購也可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三條 物資采購應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醫(yī)院有關規(guī)定規(guī)范運作,確保采購過程公開、規(guī)范,采購物資滿足醫(yī)院工作需要。
第二章 采購申請、審批和計劃
第四條 醫(yī)療設備,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向設備科提交下一年度的申請報告(萬元以上同時要求提交可行性論證報告),由設備科組織調研,擬定下一年度醫(yī)療設備需求初步計劃,醫(yī)院醫(y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根據年度投資預算討論審議年度初步計劃,形成醫(yī)療設備年度需求計劃,提交院辦公會審議后形成正式醫(yī)療設備年度計劃。
第五條 信息設備和軟件,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和信息科提交下一年度申請報告(萬元以上同時要求提交可行性論證報告),由信息科進行調研,醫(yī)院信息管理委員會根據年度投資預算,討論審議年度需求計劃,報院辦公會審批后執(zhí)行。
第六條 后勤設備,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和總務科根據工作需要提交下一年度需求計劃,根據年度投資預算,總務科組織相關科室研究討論,報分管后勤和采購院領導、院長審批后,確定后勤設備年度采購計劃。
第七條 臨時急用的各種設備,使用科室提出申請(萬元以上提交可行性論證報告),由相關職能科室調研,分別報分管使用科室、設備和采購院領導及院長審批。
第八條 醫(yī)用耗材、供應物資材料、后勤維修材料、信息材料的采購目錄分別由相關職能科室根據醫(yī)院需求實際提出,按年或半年進行循環(huán)招標采購,招標結束后建立各種材料的醫(yī)院采購目錄。對醫(yī)院采購目錄外的材料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交相關職能科室調研,報分管使用科室、職能科室和采購院領導審批。醫(yī)用高值耗材嚴格執(zhí)行政府采購目錄,對于政府采購目錄外的高值耗材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交設備科調研,報分管使用科室、分管科室和采購院領導審批后執(zhí)行。
第九條 外請專家手術所用醫(yī)用耗材,應從我院采購目錄中選擇。如果使用醫(yī)院采購目錄未包含的'耗材時,使用科室提出申請交分管院領導同意,由設備科調研后交分管院領導和采購院領導審批,如果該耗材長期使用,商談后納入醫(yī)院采購目錄。
第三章 采購的實施
第十條 物資采購根據具體情況,可采用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等多種采購方式。
第十一條 物供科對經過審批的年度設備、軟件計劃和材料組織招標或競價采購。相關科室分管院領導和使用科室、設備科、信息科、總務科、財務科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評標小組;監(jiān)察審計部等相關部門和人員組成監(jiān)督小組,負責采購過程的監(jiān)督。物供科根據采購物資的具體情況,通知評標小組和監(jiān)督小組人員參加采購工作,如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的部門,物供科將以書面形式將采購結果告知該部門。
第十二條 分管采購院領導參加整個采購過程,其他分管科室院領導根據工作需要和采購的具體情況參加采購,對于重大物資采購需院長參加。
第十三條 年度計劃外審批的設備,按以下程序進行采購:
(一)醫(yī)療設備,單臺(批)1萬元(含1萬元)以下的由物供科、設備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議價采購,審批報告和采購結果交物供科、設備科備案;單臺(批)1萬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采購。
(二)后勤設備,單臺(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總務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議價采購,審批報告和采購結果交物供科備案;單臺(批)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采購。
(三)信息設備,單臺(批)小于3萬元(含3萬元)的物供科負責采用電話或傳真方式進行詢價采購;單臺(批)大于3萬元的按規(guī)定的程序組織招標或競價采購。
第十四條 醫(yī)院采購目錄外審批的材料(包括臨時急用、新增等材料),按以下程序進行采購:
(一)醫(yī)用耗材(包括高值耗材),單個(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物供科與使用科室一起采購,審批計劃和采購結果交物供科備案;單個(批)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采購。
(二)供應物資材料,單個(批)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由物供科、設備科與使用科室一起采購,審批報告和采購結果交物供科備案;3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采購。
(三)后勤維修材料,單個(批)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總務科和使用科室一起采購,采購結果交物供科備案;單個(批)在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采購。
(四) 信息材料,物供科負責采用電話或傳真方式進行詢價采購。
第十五條單臺(批)3萬元以上的醫(yī)療設備、后勤設備、信息設備和軟件招標或競價采購前一周,在醫(yī)院網站上發(fā)布采購信息公告,招標或競價采購結束后,發(fā)布中標信息公告。
第十六條采購金額超過50萬元的項目,采購前需對參加投標的供應商進行行賄記錄查詢,如果發(fā)現有行賄等不良記錄,將立即取消參加招標或競價采購資格。
第十七條 供應商資質審查,采購前由分管職能部門負責對參加投標或竟標的供應商進行資質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授權代理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近期財務報表等,醫(yī)療設備和醫(yī)用耗材還需審核醫(y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醫(yī)療器械注冊證、注冊登記表,其他特殊物資需提供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證件,經過審核合格方能參加招標或競價活動。對于單價在5萬元以上的醫(yī)療設備,原則上要求省級以上(含省級)或四川省授權一年以上的代理公司參加,大型醫(yī)療設備則直接邀請廠家參加。
第十八條 原則上要求3家及以上供應商(或廠家)參加投標或競爭采購,不足3家或獨家專利產品需經分管采購院領導審批同意。
第十九條 評標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設備和軟件采購要求從商務、技術、價格、售后服務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最優(yōu)得分(或得票)最高者為候選中標供應商;對于部分醫(yī)療設備采購,則從醫(yī)院專家?guī)斐槿<液驮u標小組成員一起打分進行評標,平均分值高者為候選中標供應商。最后交分管采購院領導審核確定中標供應商,個別非常重大項目采購則由院領導辦公會討論確定中標供應商。
第二十條 招標或競價采購工作結束后,采購部將采購結果以紙質打印并加蓋物供科公章方式,告知中標供應商并傳遞給相關職能部門和使用科室;同時建立完整的電子版采購目錄,供院領導、使用科室和職能部門查詢使用。
第二十一條 單一(或具有市場絕對占有率)設備價格在5萬元以下,發(fā)現競價采購價格高于網購100%以上,經分管院領導和財務科審批后,可采用網絡和委托外貿公司采購的方式進行采購。
第二十二條 使用優(yōu)良、售后服務滿意、價格低于10萬元以下且變化不大的設備,可執(zhí)行上一年度的中標采購結果。
第二十三條 集中采購的醫(yī)用耗材按集中采購協議要求進行采購。
設備采購制度 7
一、醫(yī)療設備采購
應當按照國家、省市縣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要求進行采購。
二、醫(yī)療設備的采購申請程序
1、乙類大型醫(yī)療設備,向縣衛(wèi)生藥監(jiān)局、縣政府相關部門及遵義市衛(wèi)生局申請,上報省衛(wèi)生行政部門審批。
2、二萬元以上普通醫(yī)療設備,向縣人民政府和(或)縣衛(wèi)生藥監(jiān)局申請,審批后,向縣財政局申請,審批并確定采購方式后,將采購執(zhí)行通知交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執(zhí)行。
3、向采購部門提供所需要的技術參數數據和相關信息。
4、接到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的中標通知書后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5、需緊急采購的醫(yī)用設備報縣衛(wèi)生藥監(jiān)局或縣人民政府備案,由縣衛(wèi)生藥監(jiān)局或縣人民政府采購部門確定采購方式。
三、二萬元以下普通醫(yī)療設備,在院長及分管副院長領導下,由院務
會討論決定,在充分征求申請科室意見下進行詢價采購。
四、醫(yī)療設備采購對象(企業(yè)或供應商),應具有如下內容。
1、醫(yī)療器械生產企業(yè)許可證或醫(yī)療器械經營企業(yè)許可證可生產或經營范圍內經注冊的產品。
2、醫(y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許可證。
3、營業(yè)執(zhí)照的復印件。
4、醫(yī)療器械注冊證(含附件)和其它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5、產品檢測報告。
6、產品合格證。
7、銷售人員的單位授權或委托書。
8、進口醫(yī)療器械應用符合規(guī)定的證書和文件,應用中文標識中文說明書。
9、包裝和標識必須是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儲運要求。
五、與供應商鑒定合同的條款內容及相關內容。
1、醫(yī)療器械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
2、產品出廠時每件包裝中應附產品合格證。
3、廠家提供醫(yī)療器械產品生產注冊證復印件。
4、產品應有生產日期或批(編)號。
5、限期使用產品,應標明有效期。
6、醫(yī)療器械包裝要符合儲運部門及有關部門要求。
7、整件醫(yī)療器械需附產品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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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學校儀器設備采購行為,加強財務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進學校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各單位使用財政預算內資金和預算外資金及貸款資金、捐贈資金等財政性資金采購儀器設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學校儀器設備采購,是指學校各單位以購買、委托研制開發(fā)、租用等方式獲取儀器設備的行為。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儀器設備采購,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后,可以不適用本辦法:
(一)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機密的;
(二)因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緊急采購的;
(三)人民生命財產遭受危險,需緊急采購的;
(四)某些特定的其它情況。
第五條 學校各院系、各單位采購儀器設備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高效和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采購主體和供應商
第六條 儀器設備采購的主體包括集中采購機構和非集中采購機構。
第七條 成立"中國地質大學儀器設備采購招標領導小組",作為學校的集中采購機構,資產處負責辦理日常管理工作,并負責下列采購事務:負責全校單價20萬元及以上(包括批量)儀器設備的招標采購工作,審定招標、采購管理文件(含制度、辦法),審定招標項目,主持采購項目招、投標的全過程。
第八條 非集中采購機構(各院系、各單位)負責下列采購事務:單價2萬元及以下的儀器設備,由各院系、各單位自行采購。單價在2萬元以上(包括批量)的儀器設備,須由各院系、各單位會同資產處,與供應商簽訂購貨合同,并需符合本辦法第三章、第四章要求。
第九條 供應商是指具備向采購機構提供儀器設備和服務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組織,包括中國供應商和外國供應商。
第十條 中國供應商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信譽;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記錄;
(四)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
(五)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 外國供應商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批準進入我國市場的外國法人和其它組織;
(二)根據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公約、條約、協定規(guī)定準入我國市場的外國法人和其他組織;
(三)外國供應商一般應在我國境內設有代表機構或能有效提供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 外國供應商享有并履行與中國供應商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 學校采購方式
第十二條 學校采購一般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須公開招標采購的儀器設備,按有關政府采購管理文件精神執(zhí)行。
邀請招標采購,是指采購機構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三個或三個以上特定供應商投際的采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采購,是指采購機構直接邀請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采購方式。
詢價采購,是指采購機構對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應商提供的報價進行比較,以確保價格具有競爭性的采購方式。
單一來源采購,是指采購機構向一家供應商直接購買的采購方式。
第十三條 采購金額在10萬元以上時,一般應實行邀請招標采購的方式,被邀請的特定供應商一般由采購機構和資產處商議確定。
第十四條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
(一)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
(二)因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而急需采購,無法按招標方式得到的;
(三)投標文件的準備需較長時間才能完成的;
(四)供應商準備投標文件需要高額費用的;
(五)對高新技術含量有特別要求的;
(六)采購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
第十五條 采購價格彈性不大的標準規(guī)格的儀器設備且有現貨時,可以采用詢價采購方式。
第十六條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一)只能從特定供應商處采購,或供應商擁有專有權,且無其他合適替代的;
(二)原采購的后繼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必須向原供應商采購的;
(三)在原招標目的范圍內,補充合同的價格不超過原合同價格的50%,因而必須與原供應商簽約的;
(四)預先聲明需對原有采購進行后繼擴充的;
(五)從殘疾人機構,慈善機構采購的。
第十七條 購置單位采購進口儀器設備,應盡量通過符合海關優(yōu)惠政策條件的形式進行采購。
第四章 學校采購程序
第十八條 購置單價為5萬元及以下的'一般儀器設備,申請人應填寫"中國地質大學器材申請卡",由各院系、各單位負責審批。
購置單價在5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申請人需填寫"中國地質大學申購貴重儀器設備可行性論證報告",由資產處負責審批。
購置單價在2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報主管校長審批。"中國地質大學申購大型精密儀器可行性論證報告"要求組織專家論證。
單價在5到20萬元之間(不含20萬元)的儀器設備,由各院系、各單位自行組織專家論證。
單價在20-40萬元之間的儀器設備,由各院系、各單位和資產處共同組織專家論證。
單價4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由資產處與學校儀器設備專家論證組組織論證。
第十九條 購置國家規(guī)定的社會集團控制購買的商品,各院系、各單位必須書面提出申請,由資產處審核,報省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購買。購置空調器等耗電量較大的儀器設備,需報學校用電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條 重點建設項目均實行項目領導小組負責制,各項目領導小組應明確一名儀器設備購置負責人。各項目領導小組應根據學校審核同意下達的每年項目設備購置總經費額度情況,于每年年底編報全年儀器設備購置清單,報項目主管職能部門和資產處,各項目儀器設備購置負責人應在采購前一個月及時與裝備處聯系,并按要求向裝備處提供有關材料,以便進行采購前論證、審批等各項采購程序的操作。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投標程序規(guī)定如下:
(一)采用邀請招標采購方式的,應當向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供應商發(fā)出投標邀請書。招標文件書應當包括所購儀器設備的要求和條件以及擬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二)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供應商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
(三)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人數以及與招標投標有關的其它情況;
(四)開標應當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由招標人以公開方式進行。開標時應當眾驗明所有投標文件的密封未遭損壞;
(五)采購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由購置單位和資產處派人共同組成評標小組進行評標。采購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由學校采購招標領導小組進行評標。
第二十二條 非招、投標方式的采購工作程序一般在30天內完成,招、投標方式的采購工作程序一般在60天內完成。
第二十三條 采用招、投標方式時,由資產處和采購機構共同編制招標文件,文件內容和招標程序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第二十四條 學校采購合同需要變更時,購置單位應當將變更的內容以書面形式報告資產處。
第五章 學校采購監(jiān)督
第二十五條 學校采購工作接受黨紀、政紀、審計、財務和群眾監(jiān)督。
第二十六條 采用招、投標方式的采購項目,由資產處配合采購機構共同開標。
第二十七條 學校監(jiān)察處、儀器設備采購招標領導小組有權從下列方面對合同文件進行審查:
(一)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要求;
(二)是否符合學校采購預算的要求;
(三)合同的主要條款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四)合同中是否包括了對合同履行驗收提出的特別要求。
第二十八條 采購機構在采購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則視為采購行為無效,學校紀監(jiān)辦、學校采購招標領導小組應責令其進行整改;對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按學校黨紀、政紀有關規(guī)定處理;有意給供應商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應當采用招標采購方式而未采用的;
(二)擅自改動采購標準的;
(三)與供應商違規(guī)串通的;
(四)開標確認后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簽定采購合同的;
(五)拒絕采購監(jiān)督小組的檢查或者不如實反映情況,不提供有關材料的;
(六)其他違紀違規(guī)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視為采購行為無效,應責令其改正:給采購單位造成損害的,應當追究其經濟責任:
(一)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學校采購供應商資格的;
(二)提供虛假投標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當手段抵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四)與采購機構違規(guī)串通的;
(五)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機構簽定采購合同的;
(六)向采購招標領導小組、采購機構人員行賄或者提供其它不正當利益的;
(七)其它違紀違規(guī)的行為。
第三十條 學校采購招標領導小組和招標采購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的規(guī)定,循私舞弊,玩忽職守的,可按學校黨紀、政紀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具有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余所列違規(guī)情況,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學校采購招標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設備采購制度 9
1.目的:
1.1確保采購材料(設備)100%符合有關國家規(guī)范及標準。
1.2確保采購材料(設備)嚴格按合同要求進場,保證工程按質按期完成。
1.3嚴格按采購合同要求支付材料(設備)款,做到付款進度不超前于材料(設備)進場進度。
2.范圍:新建項目工程承包合同中所指定的甲供材料(設備)。
3.職責:
3.1設計部從建筑設計角度考慮,提出采購材料(設備)在美觀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甲供料清單及驗收規(guī)范。
3.2工程部負責甲供材料(設備)的采購資料準備、采購實施、組織驗收以及檢查采購材料(設備)是否按合同要求進場。
3.3預算部負責控制采購材料(設備)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進度。
4.程序:
4.1工程部主辦工程師按《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規(guī)定要求進行甲供材料(設備)的.采購。
4.2工程部主辦工程師擬定《招投標文件》、《采購合同》及投標廠商的入圍資格報請部門經理審批。
4.3主辦工程師按經審批的《入圍資格》要求邀請三至五家分供商進行招投標,并封樣存至倉庫,做好標識。
4.4施工圖紙出齊后7天內,主辦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上交材料設備使用計劃,同時考慮生產周期,由主辦工程師編制《甲供材料(設備)采購工作計劃》,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作為招投標的依據之一。
4.5所有甲供料須在房屋預售前一個月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之前須預留20天合同審批時間,20天招投標時間。
4.6主辦工程師會同預算部人員實施招投標。
4.7主辦工程師按《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及招投標結果,與供貨廠商簽訂采購合同并報請審批。
5.甲供材料(設備)進場管理工作程序:
5.1在甲供材料(設備)簽約之前,主辦工程師必須檢查供貨廠商的法人委托書、地址、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準用證、合格證、檢測報告及其技術指標等資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圍資格要求。
5.2監(jiān)理公司材料員、施工單位材料員檢查進場材料(設備)與產品封樣是否相符,并將產品封樣保留到工程竣工及至保修期結束。
5.3檢查進場材料(設備)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4檢查進場材料(設備)的色澤、材質(指材料)、外觀等是否符合設計及合同要求。
5.5檢查進場材料(設備)的尺寸、規(guī)格、型號等是否符合設計及合同要求。
5.6檢查進場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出廠標準或有關國家行業(yè)標準以及合同要求達到的標準。
5.7檢查進場材料(設備)合同要求的配件及輔材等是否齊全、正確。
5.8檢查進場材料(設備)的產品保護措施是否到位。
5.9檢查進場材料(設備)的供貨時間是否按合同及供貨時間計劃要求執(zhí)行。如供貨時間延誤造成工期、經濟損失,則由主辦工程師書面通知供貨廠商主辦人員及其上級領導并按采購合同規(guī)定處理。
5.10對關鍵材料(設備)的關鍵生產加工過程,主辦工程師須會同監(jiān)理工程師委派專門人員對其過程進行現場跟蹤監(jiān)督。
5.11檢查進場材料(設備)的數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貨計劃要求。
5.12檢查進場材料(設備)的存貯及堆放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
5.13進場材料(設備)的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做到100%,由工程部主辦工程師負責會同監(jiān)理公司、總承包公司等有關單位共同參與進行(必要時設計部也參加),驗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設備)款。
5.14如施工單位要求延時交貨,應提交書面申請。
5.15公司內部相關環(huán)節(jié)影響工期時,項目主辦人應書面通知相關人員可能發(fā)生的費用損失。
5.16項目結束后,項目主管匯總甲供材料(設備)的供貨質量、交貨期、配合情況,填寫《甲供材料(設備)供貨單位考核情況評分表》,報部門經理審批。
6.相關文件:
6.1《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
6.2《甲供材料(設備)招標文件采購合同》
6.3有關材料(設備)國家行業(yè)標準及國際標準
7.相關表單
7.1《甲供材料(設備)采購工作計劃》
7.2《甲供材料(設備)入圍資格》
7.3《甲供材料(設備)清單》
7.4《甲供材料(設備)產品封樣表單》
7.5《甲供材料(設備)進貨質量、進度統(tǒng)計表》
7.6《甲供材料(設備)供貨單位考核情況評分表》
設備采購制度 10
第一條為貫徹執(zhí)行《xx大學招標管理與監(jiān)督辦法(試行)》,使設備、物資采購過程規(guī)范化、制度化,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學校成立設備、物資采購招標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招標工作小組),小組人員的組成及辦公地點仍按湘大資發(fā)[2000]1號文件執(zhí)行。招標工作小組在校招標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具體招標工作并接受校招標辦公室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三條凡使用學校預算資金和單位自籌資金購買的同批號或單臺件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各類設備和物資(包括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行政設備、實驗器材、辦公和勞保用品、圖書資料、教材、藥品及器械等)均按本細則實行招標管理。
第四條價值在5萬元以下的設備物資采購,由主管部門、使用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代表參照本細則執(zhí)行。
第五條設備、物資采購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及議標的方式進行。
第六條招標工作程序
。ㄒ唬┯脩艋驁(zhí)行單位(資產管理處)向招標工作小組提出經主管部門批準的設備、物資采購有效計劃,填寫招標申請表。
。ǘ┱袠斯ぷ餍〗M擬定招標方案,制定招標書,組織用戶、執(zhí)行單位、審計處等有關部門編制合理標底,報校招標領導小組審核后,向社會公開采購項目,組織供貨商報名參與投標。
(三)招標工作小組將參與投標供貨商的綜合情況報送校招標領導小組,提出入圍建議名單,由校招標領導小組確定3家以上單位作為投標入圍單位。
。ㄋ模┱袠斯ぷ餍〗M對選定入圍的供貨商的資質、質量、技術力量、報價與優(yōu)惠條件、售后服務、信譽等進行考察后,向3家以上供貨商發(fā)出招標書。各投標者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將投標書密封并加蓋有效印鑒后交招標工作小組。
。ㄎ澹┱袠斯ぷ餍〗M組織集體評標。建立校內評委庫,每次開標前隨機抽取5―7名評委參加評標,做好評標過程的記錄。以方案可行、質量可靠、技術先進、報價合理和售后服務良好等為依據進行綜合評價,公布評標結果,擇優(yōu)確定中標單位,參加開標的評委在開標結果統(tǒng)計表上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招標工作小組在發(fā)出中標通知書一個月內,根據招標書和投標單位的承諾內容,按合同管理與監(jiān)督辦法負責與中標單位簽訂采購合同,并監(jiān)督合同的執(zhí)行。對中標簽定合同后無法或不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的.,可廢止本次招標和所簽合同,重新組織招標。投標商的信譽保證金不退還,造成重大損失的應依法要求賠償。
第八條對于采購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特殊商品且只有一個供貨商的情況下,采購程序如下:
。ㄒ唬┯烧袠斯ぷ餍〗M選擇三家以上用戶進行調查,了解該供貨商的產品質量、信譽、技術實力、售后服務等情況,并向招標領導小組提交對供貨商的調查報告和詳細的采購方案。
(二)招標領導小組對提交的調查報告和采購方案進行審查,審查批準后,正式通知招標工作小組。
(三)由招標工作小組負責與供貨商進行商務談判,按本細則第七條規(guī)定簽訂采購合同。
。ㄋ模⿲δ承┎荒苓M行公開招標的項目,用戶單位要寫出具體的書面說明材料,報招標領導小組審批。
第九條對圖書資料和大宗福利物資,或經常性消耗而每次又不宜采購過多的物資(如藥品等)采用按年度競標、定點供貨的辦法,具體程序按本細則第六條或第八條執(zhí)行。
第十條各單位對大宗物資和成批設備要制定年度采購計劃,禁止將大宗物資和成批設備化整為零,分散采購。
第十一條招標工作小組在招標工作結束后,將招標書、評標結果、合同等備份資料報校招標辦備案。
第十二條對違反本細則有關規(guī)定的人員,按《xx大學招標管理與監(jiān)督辦法(試行)》和《xx大學經濟合同管理與監(jiān)督辦法(試行)》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本細則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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