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fā)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三條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fā)展部、會議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上級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節(jié)日值班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
第四條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上班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fā)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fā)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fā)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fā)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七條曠工半天者,扣發(fā)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fā)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及以下者,扣發(fā)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及以下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fā)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第八條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上網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第九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
第十條員工按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節(jié)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fā)給基本工資。
第十一條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補助10元;節(jié)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guī)定處理。
第十二條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一、本公司除特定人員外,均須于警衛(wèi)室設置打卡單。
二、各單位主管應于月終前將下月份本單位工作時間表送人事部備查;人事科收集各單位一級主管管理人員出勤時間表呈總經理核閱。(如非輪班人員,每月工作時間固定者不必再排時間)
三、如需變更出勤與輪休時間,或補充新進人員出勤時間,應填“出勤時間調整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登記備查。
四、員工因故延長上班時間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單位領取“加班報告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查核并登記于考勤表上。
五、員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應填寫“公出單”送單位一級主管核準后,交警衛(wèi)室登記。
六、一級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單,但應向上級主管報備,或于辦公室交代去處,聯(lián)絡方法,并于警衛(wèi)室登記,未趕回公司打卡下班,則由人事單位依據警衛(wèi)室出入登記簿記錄給予簽證。
七、因公而未打卡,應報備人事單位領取“未打卡證明單”,填寫并經一級主管簽證后轉人事單位登記于考勤表上加蓋公章。
八、下班忘記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證明單呈一級主管簽證,若舉證有據,單位主管得予簽明,視早退一次處分,若無法舉證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則視未打卡一次處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證明單者一律以曠工論。
九、人事單位應于每日檢視考勤表,遇異常狀況或違規(guī)事情,應即主動簽辦,并與單位主管聯(lián)絡。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fā)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節(jié)日值班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fā)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fā)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fā)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fā)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fā)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fā)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fā)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fā)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fā)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jié)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guī)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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