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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章程

時間:2024-05-30 17:55:40 學校章程 我要投稿

學校章程合集【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章程,章程是組織、社團經特定的程序制定的關于組織規(guī)程和辦事規(guī)則的規(guī)范性文書。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章程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章程,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章程合集【15篇】

學校章程1

  健康促進學校是世界衛(wèi)生組織在全球范圍內積極倡導的學校健康新策略,旨在利用學校、社會、環(huán)境等資源,減少或消除各種不利于健康的因素,從而形成有利于學生知曉健康知識、樹立健康信念、養(yǎng)成健康行為習慣和生活方式的學校環(huán)境,不斷完善學校素質教育體系;我校為了貫徹健康理念,創(chuàng)建“健康促進學!保刂贫ù苏鲁蹋

  創(chuàng)建工作目標

  我們的口號:健康第一,和諧發(fā)展。

  我們的目標:通過創(chuàng)建“健康促進學!,使全體師生在身體素質、心理素質、社會適應能力等方面得到和諧的發(fā)展。

  創(chuàng)建健康促進學校措施

  1.認真執(zhí)行國家制定的學校衛(wèi)生工作政策和法規(guī),成立由校領導、骨干教師、校醫(yī)、家長、社區(qū)成員等參加的`學校健康促進領導小組。

  2.認真落實健康促進學?己嗽u估細則的各項要求。在組織發(fā)展、政策保障、物質環(huán)境、社會健康環(huán)境、個人健康知識技能、健康服務等各方面達標,力爭辦出特色。

  3.積極開展健康教育活動,開設健康教育課程。

  4.積極開展體育活動,確保學生每天運動一小時,做好眼保健操。

  5.落實安全制度,保證學生在校活動的安全。

  6.加強醫(yī)務室建設,做好學校傳染病、常見病防治工作,做好師生日常門診,每日晨報,為師生提供優(yōu)質的健康服務。

  7.加強學校飲食、飲水安全衛(wèi)生監(jiān)督,改進學校食堂工作。

  8.保持校園潔、整齊、優(yōu)美,禁止在學校吸煙。

  9.定期做好師生健康體檢,按計劃免疫接種。

  10.每學期至少一次邀請衛(wèi)生保健和健康教育機構參與學校健康教育活動。

學校章程2

  為了提高廣大家長的素質,使廣大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共同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學校成立家長學校,定期對家長進行培訓,讓他們參與到學校的大型活動中來,使他們能夠了解學校教育教學的發(fā)展情況,了解學生的在校表現,和教師共同加強對學生培養(yǎng)和教育,同時為使家長學校工作更加規(guī)范、科學。現制定家長學校工作章程如下:

  1、學校每年制定家長學校工作計劃,有條不紊的開展工作。

  2、學校成立家長學校領導機構和家長委員會機構,各班成立家長委員會機構,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以便開展工作。

  3、學校設立家長學校開放日,使廣大家長能夠定期參與到教育教學管理中來。

  4、學校每年召開兩次家長會,家長、教師互相反饋學生學習活動表現,共同探討教育方向。

  5、學校有專門培訓家長的教材和素質高的領導和教師進行講座,保證培訓質量。

  6、學校將此項工作納入學校工作日程,按時開展各種活動。活動時鼓勵家長積極參與和支持學校的活動。

學校章程3

  學校章程關涉學校全局,是學校自主管理、自我約束、依法接受監(jiān)督的基本依據,是落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依法確立法人地位的'必要條件。依法制定和實施學校章程,全面規(guī)范學校的辦學宗旨、目標任務、內部管理體制及人事、財務、后勤等重大事項,形成學校自主辦學、民主管理、科學發(fā)展的良性運行機制,提高辦學水平和社會效益,培養(yǎng)合格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義。

  我校章程起草組織由學校領導、各年級組學科帶頭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校家長委員會代表參加。章程起草過程中,在校內公開聽取意見,并充分討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學校章程,內容包括序言、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組織機構和管理體制,第三章學生,第四章教職工,第五章學校與家庭、社會,第六章學校資產及財務管理,第七章附則。本章程符合學校實際,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具有可行性,特報請教育局核準。

  

學校章程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民促法》)及《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了依法規(guī)范本教育機構的教學活動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教育機構的名稱是:。

  第三條

  本教育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是:

  第四條

  本教育機構的法定辦學地址是:

  第五條

  本教育機構辦學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報經xx市xx區(qū)教育局批準,領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并經xx市xx區(qū)民政局進行法人登記后開展教育活動。

  第六條

  本教育機構的教育業(yè)務管理機關是:xx市xx區(qū)教育局;辦學許可機關是xx市xx區(qū)教育局;學校的登記管理機關是:xx市xx區(qū)民政局。

  第七條

  本教育機構的性質:由舉辦者自愿舉辦的初、中、高等學非學歷的教育機構,屬社會公益性事業(yè),從事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教育組織。

  第二章

  辦學宗旨、規(guī)模、層次及業(yè)務范圍

  第八條

  本教育機構的辦學宗旨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全面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民辦教育事業(yè)屬于公益性事業(yè)、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yè)組成部分的原則;保證教育質量、信守職業(yè)道德。

  第九條

  本教育機構非學歷培訓規(guī)模為:xx人。

  第十條

  本教育機構辦學層次為:初、中等非學歷培訓。

  本教育機構辦學形式:業(yè)余教育。

  本教育機構招生對象:小學、初中、高中學生。

  本教育機構業(yè)務范圍為:小學、初中、高中文化課輔導,書法培訓,音樂培訓,舞蹈培訓,教師資格培訓,禮儀培訓,英語培訓

  第三章

  學校舉辦者及資產的數額、性質、來源和管理

  第十一條

  本教育機構的舉辦者:xxx。屬于國家機構以外的個人。

  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教育機構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ǘ┩扑](董事、理事);

 。ㄈ┯袡嗖殚啠ǘ聲、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二條

  學校建校資產總額為xx萬元。其中:固定資產及教學儀器設備xx萬元;注冊資金xx萬元。建校資金來源:舉辦者投入:xx萬元,出資者:xxxx,金額:xxxx;出資形式:xxxx;出資比例:xxxx。性質:非國家財政經費。

  第十三條

  學校日常辦學經費來源:舉辦者出資投入資金;接受政府資助;在核準的辦學范圍內開展教學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利息收入;社會捐贈;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條

  本教育機構執(zhí)行物價部門核定的項目和收費標準收取教育費用。同時向社會公示。學校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各項費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十五條

  本教育機構收取的費用主要用于本教育機構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辦學資金專項專用,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抽逃或者挪用。辦學盈余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本教育機構依法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凈收益25%的比例提取發(fā)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七條

  本教育機構依法建立資產管理制度。教育機構存續(xù)期間,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由教育機構依法實施管理和使用,不得轉讓或用于校外投資。

  第十八條

  本教育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規(guī)定的會計制度設立專門帳戶,設置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依法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出納分工負責,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人員必須具有專業(yè)資格。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進行財務審計,審計情況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

  本教育機構資產的使用和財務管理接受審批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第二十條

  本教育機構由董事會(或理事會)根據國家規(guī)定作出辦學出資人取得回報比例的決定,自決定作出之日起15日內,將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有關材料與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后確定合理回報。

  第二十一條

  本教育機構自覺接受辦學審批機關、登記管理機關及有關部門組織的檢查和督導。學校資產使用和財務管理接受審批機關及政府財稅部門的監(jiān)督,接受法定審計機構的年度財務審計。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決策機構為董事會(或理事會)。學校實行董事會(或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第二十三條

  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由5人組成,設董事長1人,董事4人。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中舉辦者代表3人,校長1人,教職工代表1人。

  第二十四條

  學校首屆董事會(或理事會)組成人員及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以后產生辦法為:董事會(或理事會)推薦產生。董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及有關單位(業(yè)務主管單位)推選產生。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董事會(或理事會)每屆任期3年,屆滿可連選連任,并報業(yè)務主管部門批準和在審批機關備案。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召開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董事。董事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應有2/3以上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出席方為有效;遇到特殊情況時經1/3以上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實行1人1票制。董事會(或理事會)對學校重大事項決策須有2/3以上成員同意方能通過。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如連續(xù)4次不能參加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作自動退出董事會(或理事會),董事會(或理事會)可決定增補新的成員。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應建立出席人員簽到、會議記錄并存檔制度,每次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數、議事內容、議事結果。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ǘ┻x舉和罷免董事長;

 。ㄈ┬薷膶W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

  (四)決定學校內設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五)制定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I集建校資金及日常辦學經費;審核學校年度財務預、決算;確保學校資金正常運轉;

 。ㄆ撸Q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ò耍Q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ň牛Q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應按照審批機關對學校校長任職的標準聘任學校校長,并報審批機關核準。

  第三十條

  校長負責學校的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zhí)行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的決定;

 。ǘ⿺M訂學校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決算方案,制定學校(或學院)各項規(guī)章制度報董事會(或理事會)審批;

 。ㄈ┌磭矣嘘P規(guī)定聘任和解聘學校副校長以下行政管理人員和教學人員,簽署書面聘任文件,實施獎懲;

 。ㄋ模┙M織落實學校的教學、科研活動,保證教學質量;

 。ㄎ澹┒ㄆ谡偌⒅鞒中iL辦公會議,研究并決定學校的日常教學管理工作;

 。﹫(zhí)行或組織落實學校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

 。ㄆ撸┒聲ɑ蚶硎聲┑钠渌跈唷

  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按有關規(guī)定,建立黨、團、工會等組織,負責學校的黨建、共青團、工會等工作。

  第三十二條

  學校實行重大活動報告制度,及時向政府審批機關、業(yè)務主管部門、登記管理部門報告重大事項。

  第五章

  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條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擔任。其職責是:

 。ㄒ唬┳袷貒矣嘘P法律、法規(guī),依法辦學;

  (二)學校對外公文的簽署;

  (三)代表學校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ㄋ模┚S護本校受教育者、教師及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教育機構的法定代表人:

 。ㄒ唬o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ǘ┱诒粓(zhí)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zhí)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ㄈ┱诒还矙C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執(zhí)行期滿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zhí)行期滿未逾5年的;

 。ㄎ澹⿹我蜻`法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侵袊鴥鹊鼐用竦;

 。ㄆ撸┓、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本教育機構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進行財務審計。

  第六章

  專業(yè)設置和教學管理

  第三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濟建設、社會發(fā)展需求,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專業(yè),并報教育業(yè)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學校根據所設專業(yè),聘任符合相應條件的專任教師并配置相關的教學儀器設備。

  第三十六條

  學校要求教師和研究人員,在確保完成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前提下選擇最佳方案進行課程教學;在完成基礎理論、基本技能教學前提下,有權闡明個人學術見解;對學校的各項工作,享有建議權、監(jiān)督權;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辦學行為,有權批評制止直至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三十七條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在校學生進行管理,鼓勵學生維護自己受教育的合法權益。學?梢栽O立獎學金,對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實施表彰和獎勵制度。

  第七章

  機構變更、自行終止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教育機構變更名稱、層次、類別等辦學項目,由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后報審批機關批準。如進行分立、合并,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由董事會(或理事會)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三十九條

  本教育機構變更舉辦者、法定代表人,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由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后報審批機關核準。

  第四十條

  本教育機構在下列情況下自愿終止辦學,在董事會(或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由學校報審批機關批準。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由審批機關及有關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進行財務、財產清算和結算,清償債務,處理一切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本教育機構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ㄒ唬┎煌瓿烧鲁桃(guī)定宗旨的;

 。ǘo法按照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繼續(xù)開展活動的;

 。ㄈ┌l(fā)生分立、合并的;

  (四)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xù)辦學,自愿解散的;

 。ㄎ澹┮虿豢煽沽ζ仁箤W校停辦的

 。┻B續(xù)兩年未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

  第四十一條

  本教育機構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終止辦學,接受審批機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第四十二條

  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登記管理機關發(fā)出注銷登記證明文件后,即為終止。終止的教育機構向審批機關交回辦學許可證和學校印章。

  第四十三條

  本教育機構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辦學審批機關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八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四條

  學校章程修改一般在董事會(或理事會)換屆時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在理由充分的前提下可提前修改,修改程序是:

 。ㄒ唬┒聲ɑ蚶硎聲┏蓡T在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上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章程的理由、內容及相關修改條文,提交董事會(或理事會)討論;

  (二)與會成員討論章程修改理由和相關條文,經2/3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過,并形成書面修改決議;

  (三)修改后的學校章程應在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的30日內送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學校應將核準后的章程送審批機關備案,并由審批機關向社會公告。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20xx年04月10日董事會(或理事會)討論通過。本章程在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并由審批機關備案后生效。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其中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

  xx培訓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

學校章程5

  在學校章程的學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受到這是一份對學校運作規(guī)則的重要概述,同時也是對學校各項活動及機構設置的理論支持。以下是我在學習學校章程過程中得到的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學校章程對于學校的組織架構、職責劃分、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guī)定,讓我對學校的日常運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例如,在我們的學校中,哪些部門負責什么工作,各自承擔什么職責,如何進行管理等等,這些都為我更好地融入學校生活提供了便利。我明白了作為一個學生,如何更好地適應并參與到學校的`日常運作中。

  其次,學校章程中強調的規(guī)則和紀律讓我深刻地認識到,無論是在學術學習還是個人行為上,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規(guī)范和標準。規(guī)則和紀律是保證學校正常運作的基礎,同時也是維護學校秩序、保障學生安全的重要保障。在學習學校章程的過程中,我更加明確了自己作為學生應該遵守的行為規(guī)范,以及如何更好地維護學校的秩序和安全。

  此外,學校章程中強調的以人為本的理念也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學校章程中明確提出了尊重每一個學生,維護學生的權益,注重學生的全面發(fā)展。在學習過程中,我深入了解到,學校是學生成長的重要場所,每一個學生都應該有權利享受到優(yōu)質的教育資源,學校應該致力于每一個學生的全面發(fā)展。這樣的理念讓我更加明確了自己作為學生的責任和使命,也讓我更加熱愛這個學校。

  最后,學校章程的學習讓我更加明確了學校的教育目標,以及如何更好地參與到學校的教育活動中。章程中強調的教育目標,如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實踐能力等,都是我們作為學生應該努力實現的目標。在學習過程中,我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地實現這些目標,如何更好地參與到學校的教育活動中,這對于我個人的成長和發(fā)展也具有重要意義。

  總的來說,學習學校章程讓我更深入地了解了學校的運作規(guī)則和管理制度,更加明白了學校的辦學理念和目標,更加明白了作為學生應該遵守的行為規(guī)范和責任。這些認識將對我未來的學校生活產生積極影響,并對我個人的成長和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我相信,在學校章程的學習過程中,我將更加成熟和有擔當,為學校的建設和發(fā)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學校章程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由四個部分組成,即學校所在地的行政區(qū)劃或地名、字號、專業(yè)范圍、非學歷教育修飾詞---專修、培訓或進修,一般稱為某學;驅W院,如鄭州黃河醫(yī)學專修學院、鄭州嵩陽中學)。

  第三條 學校地址:(要求寫明詳細地址,如鄭州市××區(qū)××路××號)。

  第四條 學校性質:由___出資舉辦的民辦學校(教育機構)。

  第五條

  辦學宗旨:(要求寫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辦學公益性原則,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保證教育、教學質量以及學校設立的目的等)。

  第六條 本學校審批機關是___,登記管理機關是___,本校依法接受審批機關及登記機關的指導與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 辦學范圍

  第七條 學校辦學范圍:

  (一)辦學層次:中(初、高)等學歷(非學歷)教育;

  (二)辦學形式:學校招生對象(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成人),教學采用(全日制、業(yè)余)等形式;

  (三)教學內容(專業(yè));

  (四)學制;

  (五)辦學規(guī)模;

  (六)其他。

  第三章 舉辦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舉辦者享有如下權利和義務:

  (一)制定學校章程;

  (二)組建首屆學校決策機構,產生決策機構負責人;

  (三)提供根據學校設置標準所需達到的辦學條件,及保證學校正常運轉所需的經費;

  (四)學校終止時,依法進行財務清算;

  (五)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四章 管理體制(董事會等章程另附)

  第九條 學校的決策機構是董事會(理事會或校務委員會),是學校的最高權力機構,由舉辦者或其代表、校長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成員為

  ×人(應由五人以上組成,須為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應當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第十條 民辦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長(董事長或校長)擔任。

  第十一條 學校首屆決策機構由舉辦者推選。每屆任期___年,屆滿可連選連任。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二條 董(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

  (三)制定發(fā)展規(guī)劃,批準;

  (四)籌措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變更、終止;

  (七) 依法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

  第十三條 決策機構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1/3以上成員提議方召開。

  第十四條 決策機構必須有2/3以上的組成人員出席方能召開,其重要事項須經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能生效。

  第五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五條

  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等諸方面全面和諧發(fā)展,且學有所長,使學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體魄心理,興趣特長等方面都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

  第十六條 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不斷更新教育觀念,大力開展教學研究,積極改進教學方法,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一)鼓勵和支持教師加強教育理論、教學業(yè)務和現代教育技術的學習,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二)加強教改研究工作,積極引進教改成果,大力推廣本校教改經驗。加強學生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培養(yǎng)和訓練,注意發(fā)現和培養(yǎng)學生特長,著力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第十七條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組織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教育教學管理。認真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抓好備課、上課、課外輔導和考試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

  第六章 資產與財務管理

  第十八條 本單位開辦資金___元,出資者___,金額___(開辦資金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如為多個出資人,應分別載明每位出資人的出資金額)

  第十九條 學校經費來源:

  (一)開辦資金;

  (二)物價部門核準的學費收入;

  (三)社會捐贈;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條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學生收取相關費用,收取的費用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校的資產。

  第二十一條 學校存續(xù)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

  第二十二條 學校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yè)捐贈法》及與資助人或捐贈人的約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并公布審計結果。

  第二十四條 配備具有專業(yè)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

  第二十五條 學校變更舉辦者必須進行財務清算;法人代表離任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二十六條 學校的資產管理,接受業(yè)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和自身監(jiān)督。

  第二十七條 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從辦學結余中提取合理回報,并按照有關合理回報的規(guī)定依法納稅。

  第二十九條 辦學結余是指學校扣除辦學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凈收益,扣除社會捐助、國家資助的資產,并依法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 25% 比例預留發(fā)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提取其他必須費用后的余額。

  第三十條 學校在確定出資人取得回報比例前,向社會公布與其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有關的材料和財務狀況。

  第三十一條 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決定,經2/3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在確定取得合理回報比例決定作出之日 15日內,將該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教育質量有關的資料、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取得合理回報的時間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

  第三十二條 學校提取的發(fā)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七章 教職工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三條 學校聘任具備國家規(guī)定任教資格的教師任教;

  第三十四條 學校依法與教職工簽訂聘任合同和,并對教職工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和業(yè)務培訓;

  第三十五條 學校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并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學校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八章 終 止

  第三十七條 學校自行終止,或者由于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舉辦者提出終止提議,經學校決策機構同意并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第三十八條

  學校終止時,應當依法進行財務清算。學校自己要求終止的,由學校組織清算;學校被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資不低債無法繼續(xù)辦學的,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清算。

  第三十九條 學校終止的所有善后事宜處理后15日內,到相應機關辦理有關注銷手續(xù)。

  第四十條 學校終止后,學校的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退還學生的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應發(fā)教職工的工資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償還其他債務。

  民辦學校清償上述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由學校決策機構決議通過后15日內,報審批機關同意,審批機關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須經學校的決策機構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決策機構。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自審批機關備案之日起生效。

學校章程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培養(yǎng)“四有”新人,依據《全國家長學校工作指導意見》的精神,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家長學校是在學校領導下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指導家長改進教育方法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學校,是我校辦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家長學校的基本任務是提高家長素質,協(xié)同學校、社會培養(yǎng)具有高尚人格與創(chuàng)新精神的新型人才。

  第二章領導與管理

  第四條:家長學校由學校行政、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等組成。

  第五條:家長學校實行制度化與規(guī)范化管理,做到五有:有牌子、有領導班子、有工作計劃和教學計劃、有教材(教案)、有會議記錄和上課記錄。

  第六條:根據教學計劃和教材,挑選素質優(yōu)良人員(含本校教師與外聘專家)擔任家長學校教師,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第七條:鼓勵家長以自愿為原則參加家長學校的學習并予以登記;參加者必須遵守紀律,積極主動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第八條:家長學校正常運轉所需教育經費,由學校在辦學經費中按比例支出。

  第三章教學

  第九條:家長學校的教學內容含理論部分和實踐部分。組織家長學習兒童心理學,青少年身心特點與發(fā)展規(guī)律,家庭教育學,性教育知識以及有關法規(guī)文章等,并運用所學知識指導家教實踐。

  第十條:家長學校教育要注意層次性,內容要形成系列。通過學習使家長明確自己的義務和責任,形成良好的認知結構,提高家長的理論水平與實踐能力,家長學校每學期分級上課(講座)2~3次。

  第十一條:充分利用現代教育技術,形式多樣生動活潑地搞好課內教學。

  第四章考核和獎勵

  第十二條:對參加學習的家長,每學期考核一次,考核包括觀察家長教育子女是否有成效,即子女的在校表現與進步情況。

  第十三條:每學年表彰優(yōu)秀家長一次。優(yōu)秀家長從參加家長學校學習的家長中產生,評選條件是教子有方,子女在校學習期間操行優(yōu)等,學業(yè)成績(含各級各類競賽成績)優(yōu)良或進步顯著。評選名額占參加學習家長總數的30%。優(yōu)秀家長由年級評選,學校審核表彰并備案。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家長學校的日常事務由家長委員會委托教導處和各年級具體負責操作。

  第十五條:制定家長學校制度的目的。為了貫徹實施《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見》,實現《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中提出的“要使90%兒童的家長不同程度的掌握保育、教育兒童的知識”的目標,為促進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密切配合共同培育下一代。我校根據《湖北省家長學校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制定家長學校制度。

  第十六條:家長學校的領導機構。校長由學校行政領導擔任,教導主任由教導處和家長委員會主任擔當,教務成員由各年級主任和家長委員會成員擔當。

  第十七條:家長學校的組織管理。

  1、家長學校的`教學計劃由教導處和各年級主任制定。

  2、制定家長學校教師的工作崗位職責,任課老師必須認真?zhèn)湔n、按時授課、并通座談、家訪等形式了解教學效果和家長意見。

  3、由班主任負責做好學員登記和考勤。

  4、每學期進行總結一次,由家長委員會主任負責,主要反映家長學校的辦學情況和教學效果。

  第十八條:家長學校的教育教學安排。

  1、地點:設在各校家長學校教室。

  2、教員:聘任老教師、有多年班主任經驗的老師、有教育子女經驗的家長。

  3、課時:1~2次(每學期期末或期初)。

  4、交流:每學年進行一次分層次、分類型的家教指導活動。

  5、考核:每學年評選一次優(yōu)秀家長學員并發(fā)證書(條件:沒有缺課、積極發(fā)言或寫稿、交流心得體會、主動配合學校、教育子女效果好)。

  第十九條:本章程自20xx年9月起實行。

學校章程8

  學校章程是學校依法治校、依法辦學的基本依據,制定學校章程是加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重要舉措。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xx-2020年)》、《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要求,奉賢區(qū)教育局以“規(guī)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創(chuàng)新,特色工作出經驗”為目標,積極落實學校章程建設工作,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各級各類學校法制化管理水平,為實現區(qū)域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F將我區(qū)學校章程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落實情況

  1.統(tǒng)籌安排,有序推進

  區(qū)教育局高度重視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健全領導組織、明確章程制定的重點與難點,專門制定了《奉賢區(qū)教育局推進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方案》,統(tǒng)籌規(guī)劃全區(qū)學校章程建設進程,具體部署全區(qū)學校章程建設工作,按照“布置、核準、完善、總結”四個步驟,有序推進全區(qū)學校章程建設工作。

  結合區(qū)域學校量多、面廣、線長等現狀,區(qū)教育局確定了符合區(qū)情的工作目標,即“到20xx年7月,區(qū)級以上‘依法治校示范!、局直屬單位完成制定或修訂學校章程及規(guī)章制度的清理,并向全區(qū)同類學校示范;20xx年7月,全區(qū)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完成制定或修訂學校章程;20xx年12月,完成全區(qū)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實現‘一校一章程’,形成政府宏觀管理,學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辦學、依法接受監(jiān)督的教育管理新格局!

  2.加強指導,科學實施

  為加強對全區(qū)各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的指導,區(qū)教育局成立了專門的工作領導小組,由區(qū)教育局、區(qū)政府教育督導室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區(qū)教育局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組員由宣傳科、組織人事科、基教科、職成教科、行政許可科負責人組成。同時,設立學校章程建設工作辦公室,指定2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相關工作。

  在學校章程建設推進過程中,區(qū)教育局在區(qū)域層面大力開展培訓指導工作,并下發(fā)《關于推進我區(qū)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的實施意見》,就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從認識上,進一步統(tǒng)一思想、達成共識、加強重視;從操作上,就學校章程制定的基本程序逐一說明、統(tǒng)一規(guī)范;并要求學習內部層層發(fā)動,向師生、家長、社區(qū)代表等宣傳章程建設相關工作,提高章程建設工作知曉度和認同度。

  3.核準修訂,全面落實

  根據總體工作要求,全區(qū)各中小學幼兒園均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修訂了學校章程草案,并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修改、通過后,報送局相關科室審核備查。截止20xx年7月15日,全區(qū)119所中小學幼兒園全部完成章程制定、修訂工作;區(qū)教育局于20xx年5月成立了專門的章程審核小組,對各單位章程進行逐一審核,并于8月30日前,將審核修改意見全部反饋給基層學校;目前,陸續(xù)收到各校重新完善的章程,預計9月30日前能夠收齊全區(qū)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

  二、工作特點

  在推進章程建設過程中,區(qū)教育局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從制定學校章程入手,面向未來規(guī)劃學校發(fā)展,逐步建成“一校一章程”、“一校一制度”、“一校一特色”的現代學校制度體系,其中,牢牢抓住了“三個結合”:

  一是與學校評價制度相結合,實現上下聯(lián)動。要求各學校以章程為依據,加強配套的規(guī)章制度建設,確保學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使管理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如解放路小學在制定完善學校章程的過程中,認真梳理了學校已有的各項制度,依據法律和學校章程對校內的規(guī)章制度進行了清理,并形成了最新版本的`《上海市奉賢區(qū)解放路小學章程及管理制度匯編》,確保學校制度體系的合法適當、協(xié)調統(tǒng)一。

  二是與謀劃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相結合,實現遠近互動。要求各學校以學校章程為統(tǒng)領,根據學校管理現狀,加強學校的規(guī)劃制定,實現學校自主發(fā)展,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可持續(xù)發(fā)展,為深化奉賢教育綜合改革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如實驗中學在制定完善學校章程及配套制度的過程,始終圍繞“以人為本,自主發(fā)展”這一辦學理念,就師資隊伍建設、課程教學改革等學校發(fā)展問題進行了科學規(guī)劃。

  三是與形成學校辦學特色相結合,實現單一與綜合推動。要求各學校以章程為依托,以“一校一品”創(chuàng)建工作為契機,進一步明確學校辦學目標,提煉和升華學校管理特色,彰顯學校辦學個性。如金匯學校在修訂完善學校章程的過程中,明確將“培養(yǎng)具有中國文化素養(yǎng)和現代意識的公民而奠基”作為特色辦學的目標,通過“彩虹樂團”等校園文化活動的品牌打造,在鄉(xiāng)鎮(zhèn)學校中成功凸顯學校自身的辦學特色。

  三、后續(xù)工作安排

  良法善治,與章程建設工作相比,章程的實施更具有實際意義。因此,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除了按照預計的時間節(jié)點完成所有學校章程的核準工作外,更為重要的就是要確保學校章程切實落實。一方面,要加強對學校管理者的指導監(jiān)督,通過建立健全長效監(jiān)督機制,促進學校管理者實施章程、用好制度、用活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學校師生的宣傳指導,讓學校章程真正成為師生權利權益的有效保障,讓學校章程真正體現其生命力所在。

  以上是我區(qū)推進學校章程建設工作的總體情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借鑒其他區(qū)縣的好做法,更好落實“一校一章程”建設工作,有力推進我區(qū)依法治校工作,努力開創(chuàng)奉賢教育綜合改革新局面!

學校章程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z市口京區(qū)實驗小學是一所公辦全日制完全小學校,學制六年,隸屬于z市口京區(qū)教育局。

  第二條 學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法令、政策,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按國家要求和社會需求培養(yǎng)學生,為造就適應未來社會發(fā)展所需要的人才提供基礎教育,學校尊重教育規(guī)律,保證教育質量,堅持其公益性,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章 辦學宗旨與培養(yǎng)目標

  第三條 學校以“尊重生命,和諧發(fā)展”為辦學理念,使口京實小成為一所提供優(yōu)質教育與服務的精品學校。

  第四條 學校致力于學生享受快樂童年的同時,培養(yǎng)學生足夠的能力適應并生存于不斷進步的社會、經濟、文化環(huán)境,而且能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追求充實、高尚而幸福的生活。

  第五條 學校為實現培養(yǎng)目標,應形成師生共同學習的學校特征,并使師生在學校學習中共同持續(xù)發(fā)展。

  第三章 學校名稱和地址

  第六條 學校名稱(全稱):z市口京區(qū)實驗小學

  第七條 學校地址:z市花山路15號

  第四章 學校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學校的權利

  1.按照章程自主辦學;

  2.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3.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處分;

  4.招收學生,對合格者頒發(fā)學業(yè)證書;

  5.聘任教師及職工,實施獎勵或處分;

  6.管理、使用本校的設施和經費;

  7.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學校的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guī);

  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執(zhí)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3.維護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4.以適當的方式為學生及監(jiān)護人了解學生的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5.遵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收取費用并公開收費項目;

  6.依法接受學生家長、社會及教育主管部門監(jiān)督。

  第十條 教職工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享有憲法、法律賦予的一切權利;

  2.進行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科研;

  3.指導學生學習和發(fā)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yè)成績;

  4.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5.通過教代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務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有申訴權;

  6.使用學校設施、圖書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7.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ǘ┝x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yè)道德,貫徹教育方針;

  2.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學校工作計劃,完成工作任務;

  3.履行教師聘約;

  4.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學習、交流活動,提高自身素質;

  5.帶領學生參加有益的社會活動,制止學生不良行為;

  第十一條受教育者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嗬

  1.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權)

  2.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獲得獎勵。(獲獎權)

  3.在學業(yè)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guī)定的學業(yè)后獲得相應的學業(yè)證書。(獲得公正評價權)

  4.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出訴訟。(申訴訴訟權)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ǘ┝x務

  1.遵守法律、法規(guī)。

  2.遵守學生行為規(guī)范,尊敬師長,養(yǎng)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3.努力學習、完成規(guī)定的學習任務。

  4.遵守所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的管理制度。

  第五章 學校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獨立承擔辦學責任,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由z市口京區(qū)教育局任命。

  第十三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負責學校的全面工作,學校黨支部保證、監(jiān)督校長工作,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民主監(jiān)督。副校長協(xié)助校長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在校長領導下建立校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德育處、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大隊部六個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第六章 學校投資與校產

  第十五條 學校是政府的全額撥款單位。勤儉辦學,杜絕浪費。

  第十六條 在辦學期間,政府對學校的全部投資和校產歸學校所有,受法律保護,直接用于教育教學的資產及其設施,不得出賣、轉讓或提供擔保。

  第十七條 學校多方籌措辦學資金,吸引各方投資和贊助,用于學校事業(yè)發(fā)展,所籌資金全部用于學校發(fā)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 學校招生與辦學

  第十八條 學校招生對象為年滿六周歲的適齡兒童。依據z市口京區(qū)教育局以“劃片就近入學”為原則在劃定的學區(qū)范圍內招生。

  第十九條 學校實行標準班化教學,每班學額在45人左右;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推行小班化教學,每班學額在30人左右。

  第二十條 學校設立愛心基金,為家庭生活困難的學生完成正常學業(yè)提供幫助。

  第二十一條 學校督促教師參加進修與培訓,為教師提供展示才華的機會和舞臺。

  第二十二條 學校為教職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學習條件,在教師中實行績效工資、獎懲制度。

  第八章 聘用合同制與學校的崗位責任制

  第二十三條 學校依照規(guī)定實施全員聘用合同制,維護教職工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四條 學校制定各工作崗位責任制,嚴格定編定崗,依照崗位責任,從嚴治校。

  第九章 學校的課程與教學

  第二十五條 學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國頒課程計劃,學校有權依照學校辦學思想理念對課程進行適當調整和充實。

  第二十六條 學校有權在規(guī)定的比例內開設符合學校辦學思想理念的校本課程。

  第十章 學校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按規(guī)定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實施依法治校,嚴格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

  第二十八條 學校實施民主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立、改、廢工作應在民主程序內進行。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制度。

  第十一章 學校辦學的監(jiān)督

  第二十九條 學校爭取家長和社會力量對學校工作的支持,主動歡迎家長和社會對學校辦學的監(jiān)督。

  第三十條 學校支持和鼓勵教職工代表大會及其工作機構(工會)對學校重大決策和各項工作的監(jiān)督。

  第三十一條 學校配合教育督導室和教育局對學校各項工作進行的檢查與評估。

  第三十二條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學校力爭納入ISO9000國際質量論證體系。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呈報z市口京區(qū)教育局核準后生效執(zhí)行。

  第三十四條 學校法律法規(guī)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7.《學校體育工作條例》

  8.《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

  9.《教師資格條例》

  10.《中小學校園環(huán)境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

  11.《江蘇省中小學學籍管理規(guī)定》

  12.《《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

  13.《z市中小學教師拔尖人才培養(yǎng)管理暫行規(guī)定》

  14.《口京區(qū)中小學教育教學常規(guī)管理要求》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的修改權在教職工代表大會,解釋權在校長室。

學校章程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職業(yè)培訓學校設置標準》《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單位的名稱:惠東縣職業(yè)培訓學校。辦學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

  第三條本單位的性質是利用非財政經費、自愿舉辦、從事教育事業(yè),是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

  第四條本單位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惠東縣民政局的監(jiān)督管理及業(yè)務主管單位惠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業(yè)務指導。

  第五條辦學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社會培養(yǎng)人才。

  第六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則、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章舉辦者、開辦資金、業(yè)務范圍

  第七條本單位的舉辦者是。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私獗締挝唤洜I狀況和狀況;

 。ǘ┩扑]理事和監(jiān)事;

 。ㄈ┎殚喞硎聲䲡h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八條本單位開辦資金:萬元;舉辦者出資金額萬元,占全部出資額的%。

  第九條本單位的業(yè)務范圍:

 。ㄒ唬┺k學范圍:【必須具體明確,與業(yè)務主管單位確認的業(yè)務范圍一致】

 。ǘ┡嘤栃问剑憾唐谂嘤。

  第三章組織管理

  第十條本單位實行學校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決策機構,理事會成員為人【須單數,(3―25人)】。本單位首屆理事會的理事由舉辦者推選(或其他產生)。每屆任期年【最長4年】,屆滿可連選連任。理事長、理事名單報審批機關、登記機關備案。

  理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及有關單位(業(yè)務主管單位)推選產生。

  第十一條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薷恼鲁

 。ǘI(yè)務活動計劃

 。ㄈ┠甓蓉攧疹A算、決算方案;

 。ㄋ模┰黾踊驕p少開辦資金的方案;

 。ㄎ澹┍締挝坏姆至、合并、變更或終止;

 。┢溉位蚪馄副締挝恍iL及內部機構負責人;

 。ㄆ撸┝T免、增補理事;

  (八)內部機構的設置;

 。ň牛┲贫▋炔抗芾碇贫;

 。ㄊQ定教職工的編制額和工資標準;

 。ㄊ唬Q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

  第十二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長認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lián)名提議時應當召開理事會議。

  第十三條理事會設立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1―2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由理事會以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第十四條副理事長協(xié)助理事長工作,理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由理事長指定的副理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召開理事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理事會議,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

  第十六條理事會議應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舉行。理事會議實行1人1票制。理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通過時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全體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方可為有效:

 。ㄒ唬┢溉、解聘校長;

 。ǘ┱鲁痰男薷模

 。ㄈ┲贫ū締挝坏陌l(fā)展規(guī)劃;

 。ㄋ模⿲徍吮締挝活A算、決算;

 。ㄎ澹Q定本單位的分立、合并、終止;

  第十七條理事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章程規(guī)定,致使本單位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理事會議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八條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偌椭鞒掷硎聲䲡h;

 。ǘz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guī)和本單位章程規(guī)定的其它職權。

  第十九條本單位校長由理事會提出,報審批機關核準后聘任。校長負責本單位的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直締挝坏娜粘9ぷ,組織實施理事會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發(fā)展規(guī)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

 。ㄈ⿺M定本單位內部機構設置的方案;

 。ㄋ模⿺M定內部管理制度;

 。ㄎ澹┢溉魏徒馄副締挝还ぷ魅藛T,實施獎懲;

 。┙M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ㄆ撸├硎聲唤o的其他事項。

  本單位校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條本單位設立監(jiān)事會,其成員為3人。

  監(jiān)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

  第二十一條監(jiān)事在舉辦者、本單位從業(yè)人員或有關單位推薦的人員中產生或更換。監(jiān)事會中的從業(yè)人員代表由單位從業(yè)人員民主選舉產生。

  本單位理事、校長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二十二條監(jiān)事會或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本單位財務;

 。ǘ⿲Ρ締挝焕硎、校長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ㄈ┊敱締挝焕硎、校長的行為損害本單位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監(jiān)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三條監(jiān)事會會議實行1人1票制。監(jiān)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jiān)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ǘ┱诒粓(zhí)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zhí)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ㄈ┱诒还矙C關或者國家機關通緝的;

 。ㄋ模┮蚍缸锉慌刑幮塘P,執(zhí)行期滿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

  奪政治權利,執(zhí)行期滿未逾5年的;

 。ㄎ澹⿹我蜻`法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侵袊鴩鴥染用竦;

 。ㄆ撸┓、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條本單位經費來源:

 。ㄒ唬﹤人出資;

 。ǘ┰跇I(yè)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

 。ㄈ├ⅲ

 。ㄋ模┢渌戏ㄊ杖。

  第二十七條本單位存續(xù)期間,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業(yè)務范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二十八條本單位存續(xù)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

  第二十九條本單位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yè)捐贈法》及與資助人或捐贈人的約定執(zhí)行。

  第三十條本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建立嚴格的會計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配備具有專業(yè)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

  接受稅務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jiān)督和會計監(jiān)督。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理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二條本單位按照《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三十三條本單位勞動用工、社會保險制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校務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自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

  第七章規(guī)章制度

  第三十五條本單位的基本制度有:

 。ㄒ唬┕芾碇贫龋êkU保障規(guī)定);

 。ǘ┙虒W管理制度(含招生規(guī)定);

 。ㄈ┙處煿芾碇贫龋ê溉、考核規(guī)定);

  (四)學生管理制度(含畢、結業(yè)、學籍制度);

 。ㄎ澹┴攧展芾碇贫龋ê胀速M制度);

  (六)其他規(guī)章制度

  第八章終止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ㄒ唬┩瓿烧鲁桃(guī)定宗旨的;

 。ǘo法按照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繼續(xù)開展活動的;

 。ㄈ┟褶k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連續(xù)兩年年檢不合格的;

 。ㄋ模┻B續(xù)兩年未招生;

 。ㄎ澹┮蛸Y不抵債無法繼續(xù)辦學;

 。┳孕薪馍⒌;

 。ㄆ撸┌l(fā)生分立、合并的。

  第三十七條本單位終止,應當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

  第三十八條本單位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yè)務主管單位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財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本單位應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九條本單位經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終止,并將辦學許可證交回審批機關予以銷毀,將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印章交回登記管理機關予以銷毀,同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條本單位自行登記管理機關發(fā)給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條本單位章程的修改,須由學校理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

  機關備案。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經20 年月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單位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全體理事會成員簽名:

  申請人(簽名)或民非單位(簽章)

  20××年××××

學校章程11

  一、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勢在必行

  學校章程作為學校組織的綱領性文件,是實現全面依法治校的關鍵,不僅應反映一般意義上的國家教育方針政策、人才培養(yǎng)目標、管理體制等、而且要在特定意義上體現本校所特有的辦學風格、歷史傳統(tǒng)及校園文化。也就是說,學校章程應該是在遵從教育目標和教育規(guī)律的共性基礎上,充分彰顯學校特色的文本結合體。從哲學的角度看,共性是指事物的普遍性質,體現著學校的普遍本質:個性是指一事物區(qū)別于其他事物的特殊屬性,體現著一所學校區(qū)別于其他學校的特定形象和具體特征。在日益強調特色辦學的背景下,保持學校的自身發(fā)展傳統(tǒng)、培育特有的教學文化氛圍等特色化辦學方略,成為維系學校生命力的有效措施。也是提升學校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因此,將學校特色納入章程文本的組成部分,有利于發(fā)揮章程的引領作用,促進學校的特色化建設,改善千校一面的現狀。

  在我國長期實行的計劃經濟體制影響下,特別是近年來受到學校合并、擴招等熱潮的沖擊,一些中小學在發(fā)展過程中忽視了本校的特色化建設,各學校無論在外部形態(tài)還是內涵特征方面都表現出高度的趨同性,加之教育行政機構的科層化管理方式,要求學校的變革發(fā)展保持步調一致、整齊劃一,嚴重影響了學校的自主發(fā)展和內涵建設。學校章程作為學校發(fā)展的根本性文本綱領,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高度的相似性。隨著素質教育的全面推進,滿足學生的個性化發(fā)展,提升學生的創(chuàng)造力,要求學生學有所長、全面發(fā)展,已成為我國中小學人才培養(yǎng)的一項重要任務。反觀當前我國中小學在人才培養(yǎng)過程中。嚴重忽視學生的個性化發(fā)展需求,實行統(tǒng)一的規(guī)則標準,最終制約了學生的創(chuàng)新意識及創(chuàng)新能力的發(fā)揮。這些僵化的教育方法反映在學校章程上,更加劇了個性化人才培養(yǎng)方式的缺失,所以無論是學校的特色化建設,還是學生個性化培養(yǎng)方式的養(yǎng)成,都有必要在學校章程中著重體現,以凸顯章程對學校發(fā)展的引領作用。

  二、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中小學章程是現代學校制度的載體和治理依據,是學校依法辦學的基石,以章程特色建設為助力提升學校品質,最終實現學校的內涵發(fā)展,成為中小學校的普遍共識與一致行動。目前,從中小學章程建設的現狀看,部分學校在章程特色建設方面存在以下亟待解決的問題:

 。ㄒ唬⿲φ鲁烫厣珒群J識不足

  特色是一個事物或一種事物顯著區(qū)別于其他事物的風格、形式。對于中小學校而言,章程特色這一概念既熟悉又陌生。說熟悉,是指學校教育管理者和教師都認為特色建設是中小學校深入貫徹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是章程建設的應有之義;說陌生,是指他們對章程特色的內涵仍處于懵懂狀態(tài),在制定章程時缺乏特色意識,將其與辦學特色、章程差異性這兩對概念混淆,對特色內涵的理解產生偏差,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章程的質量。由于對章程特色的認識不清、界定不明,各校章程的特色建設可謂五花八門。

  辦學特色是指學校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有別于其他學校的獨特辦學風格、獨到辦學理念以及在人才培養(yǎng)、教學研究、校園文化等方面的特色。中小學章程的特色是辦學特色在章程這類具有憲法性文本中集中而概括的`反映,并且提煉每所學校在依法行使辦學自主權以及內部管理實踐過程中的精華,比如在職教師繼續(xù)教育以及考核方式、家校合作方面的獨特做法。這兩對概念都蘊含著學校個性化發(fā)展的要求,但章程特色具有比辦學特色更廣的外延。

  章程的差異性是指每所中小學校的章程之間彼此區(qū)別的狀態(tài),表現為校名、;、校址等校本元素的不同,體現在語言文字表達方式上的不同,存在于章程框架結構中的不同,但這些差異性只是章程特色的外在表現形式,并不能和特色畫上等號。兩者既有相同,又有區(qū)別,特色更強調獨特性,屬于章程本身的內在屬性,而不僅僅是章程差異性的呈現。并且特色不完全具有排他性,對于個案而言,差異性的落腳點在于人無我有,而特色的關鍵應是人有我優(yōu)。這是各學校在章程特色建設過程中最需要注意的一點。

 。ǘ┕残砸笈c個性元素協(xié)調失衡

  共性要素與個性內容是學校章程特色建設過程中必須處理好的一對關系。共性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個性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個性基于共性而形成,又體現并豐富著共性。結合實際,很多中小學章程并沒有在共性與個性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規(guī)定的共性要素體現不足,區(qū)域因素、校本元素等個性特征嚴重缺失。在北京市中小學校章程制定項目組對北京市中小學章程建設情況的調研過程中,發(fā)現不少學校在章程如何與學校實際、特色相結合的問題上存在困惑,校本元素并沒有在章程中得到很好地反映,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章程作用的發(fā)揮。

  教育部門規(guī)定的共性要素是中小學章程中最基本的內容。教育發(fā)展以及人才培養(yǎng)的規(guī)律具有普適性,學校發(fā)展所依賴的外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環(huán)境具有相似性,章程必須依據的憲法以及教育法律法規(guī)具有共同性,因此中小學章程的共性是必需的、必然的、必要的,章程制定者應始終立足于共性要素,落實并規(guī)范中小學校辦學和管理實踐方面的工作。所謂章程的特色建設是指在章程的制定過程中,既要注意對學校特色實踐的反映和提煉,又要對校史校情、學校精神進一步傳承和創(chuàng)新。對于那些對學校發(fā)展幫助非常大的、經實踐證明有效的做法和經驗,需要在學校章程中加以提煉和固化,以使這種做法得到保持和發(fā)揚,對學校的發(fā)展起到更大的引領作用,以個性化的章程引領學校特色化發(fā)展。 因此,盲目脫離共性特征追求標新立異。只會使章程建設失去方向,乃至形成有章不能依、有章不可依和違法違規(guī)的局面。盡管如此,章程的制定仍然存在創(chuàng)新空間,著眼于學校實踐經驗、在共性要素中尋求突破,體現校本元素,彰顯辦學與治校特色,給章程撕下形式化、單一化的標簽,注入生命血液,賦予其活性,增強章程指導學校工作的力度與效用。

 。ㄈ┱鲁烫厣ㄔO拘泥于形式

  目前,許多中小學校在章程特色建設的過程中陷入一個誤區(qū)——謀求形式特色。其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章程的框架結構、語言文字等方面做出變化,章程內容形同宣言書或誓詞,多是籠統(tǒng)、模糊的概要性條文,難以為學校改革發(fā)展以及依法治校提供有力依據和切實保障;二是將學校辦學和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匯編成冊,把已有的總體規(guī)章制度改編為細節(jié)操作型章程,內容籠統(tǒng)、空泛,缺乏辦學理念等頂層設計及現實的執(zhí)行價值。前者側重于章程結構的順序調整以及文本內容敘述方式的不同,后者只呈現出規(guī)章制度條款,過于細化,且沒有結合學校獨特的改革實踐與經驗,導致學校章程的千篇一律、似曾相識。

  章程特色建設應涵蓋兩方面內容:一類是辦學和育人特色,緊扣學校歷史、現實、未來三個節(jié)點,在校本課程選擇、學校育人目標、發(fā)展愿景等共性要素上。體現學校獨特的教育理念:一類是管理和治校特色,符合學校在處理內部各類關系時的實際做法,尋找學校在解決共性管理問題、矛盾時的優(yōu)勢,從中凝練章程特色,并不是為了特色而特色。只有立足師生需求、結合學校實際、凝練辦學精髓、固化特色實踐的中小學章程,才會真正發(fā)揮作用,以特色引領學校發(fā)展,使其成為學校發(fā)展的戰(zhàn)略選擇,明確方向;使其成為學校文化的沉淀與傳承,凝聚價值;使其成為學校的核心競爭力,塑造品牌。

  三、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的實踐路徑

  建設彰顯特色的中小學章程有利于改變千校一面’’的狀況,有利于以章程特色引領學校的特色化發(fā)展。目前,有些學校對建設特色章程進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制定的學校章程彰顯了學校特色。因此,面對當前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存在的問題,結合一些學校的實踐經驗,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切實推進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

  (一)加強培訓指導,樹立正確的特色意識

  從中小學章程建設現狀來看,目前一些中小學制定的學校章程缺乏特色。究其原因,主要是對章程特色的認識不足或理解偏差。要建設具有特色的中小學章程,在章程制定之前。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的指導培訓工作。如北京市教委在建設中小學章程時就發(fā)揮了指導作用,不僅每年將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列為重點工作,而且專門設立了中小學章程建設與學校管理改進研究項目,將行政推動與專家指導相結合,積極邀請專家在全市開展有關章程建設的專題講座,開展與其他省市學校章程建設的經驗交流活動,實地指導學校如何根據本校實際制定章程,從而有力地推動了北京市學校章程的制定工作。

  由此可見。建設具有特色的學校章程,離不開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牽頭指導。教育行政部門可以通過采取邀請專家指導,尤其是開展章程特色建設方面的講座,出臺一些舉措鼓勵中小學開展地域之間、校際之間的章程特色建設經驗交流會等形式,使章程制定者樹立建設特色章程的正確意識,改變其錯誤的觀念,認識到僅僅在章程的框架結構、語言文字等方面做出變化并不具有特色,真正的特色是要體現在章程文本的內容上。

 。ǘ┳裱残砸,凸顯特色元素

  中小學章程是共性與個性的統(tǒng)一體,制定學校章程需正確處理好共性與個性的關系,切不可顧此失彼。一方面,特色是共性基礎上的特色,中小學章程具有特定的共性要求和共性要素,而這些共性正好反映了中小學運行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因此在建設章程特色時,不能回避共性,反而應堅持和遵守。20xx年教育部印發(fā)的《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對學校制定章程的程序及有關要求等進行了全面規(guī)定,因此,中小學在制定章程時必須予以遵循。

  現階段,從一些已經公布的中小學章程文本來看,大都涵蓋了規(guī)定的共性要素。如北京市海淀區(qū)、上海市虹口區(qū)、山東省東營區(qū)等地區(qū)學校制定的章程文本大都涵蓋了學校名稱、校址、辦學宗旨、辦學規(guī)模、內部管理體制、學校重要工作的管理、校長、教師和學生的權利與義務等相對固定的內容,這也為正在制定或準備制定章程的學校提供了很好的樣本。此外,章程是現代學校制度的載體和治理的依據,它體現著一所學校特有的歷史傳統(tǒng)、辦學理念和辦學特色。如北京市的《東城區(qū)史家胡同小學章程》,其將辦學宗旨規(guī)定為三全三愛三服務,即培養(yǎng)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面向全體學生、對學生全方位負責;愛事業(yè)、愛學校、愛學生;為學生服務、為家長服務、為社會服務。因此,中小學在制定學校章程時,雖然要遵循必要的共性要求,但不能因此放大共性而忽視特色建設,而應著眼于在涵蓋共性要素的基礎上體現校本元素,彰顯學校特色。這就需要中小學在建設學校章程的過程中,明確界定共性特征的邊界,為章程特色建設留下空間,從而使章程呈現出必要的共性,充分的特色。

  (三)走出形式誤區(qū),立足實質內容

  形式上的特色并非特色,章程特色應體現于章程的文本內容中,故而中小學在建設章程特色時,應著眼于實質內容。總的來說,章程特色建設應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辦學和育人特色,二是管理和治校特色。要章程制定者緊扣學校歷史、現在和未來。

  首先,要回顧學校歷史,梳理學校的發(fā)展脈絡,總結學校的優(yōu)秀歷史文化傳統(tǒng)、精神理想和辦學特色,將其加以凝練并固化到章程文本之中。其次,要立足當前,分析學校的現實情況。中小學在章程文本中規(guī)定學校的辦學理念、人才培養(yǎng)、管理體制、治理模式等內容時,要深刻總結學,F實改革發(fā)展的成敗得失,將有利于學校發(fā)展又具有特色的實踐經驗和做法加以提煉和固化。如上海市虹口區(qū)《廣靈路小學章程》中關于教學的有關規(guī)定,堅持具有學校特點的‘活化教學目標、趣化教學過程、情化師生關系、精化練習設計、多元化評價’的‘五化’教學策略,以校本教研為抓手,優(yōu)化課堂教學。最后,要面向未來,在章程中規(guī)劃學校的未來,提出改革的設想,為學校未來的特色發(fā)展預留空間,這實際上就涉及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理念關系著學校的長遠發(fā)展以及人才培養(yǎng),因此,建設章程特色需要學校明確學校的辦學理念,并且根據國家的宏觀政策和自身的管理實際做出前瞻性思考,并將這些內容融入章程文本中。此外,建設章程特色需要考慮區(qū)域因素。在我國,不同的區(qū)域有不同的歷史、文化、經濟等特點,而區(qū)域特色是學校特色形成的基礎,章程特色建設應該考慮并且全面深刻地反映這一因素。

 。ㄋ模┨釤捈扔幸(guī)章制度,豐富章程特色

  我國大部分中小學是依靠既有的規(guī)章制度來保障學校的正常運轉與發(fā)展,建立章程的學校少之又少。近幾年來,由于國家政策的推動以及人們認識的提高。中小學才開始陸陸續(xù)續(xù)建設自己學校的章程,改變無章治學的現象。目前部分中小學章程的制定滯后于學校的既有規(guī)章制度,因此各學校在制定中小學章程時應妥善處理既有規(guī)章制度與中小學章程之間的關系。一所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是根據學校自身的特色總結而歸納形成的,有些規(guī)章制度很好地突出了學校的自身特色,因此建設具有特色的中小學章程,應積極汲取學校既有規(guī)章制度中體現出學校特色的那部分內容。然而,也要注意學校章程是學校的基本法,它不能取代規(guī)章制度,只能對一些事項做出原則性規(guī)定。而不能細化。在汲取體現學校特色的內容時,應秉持高度概括的原則,集中、準確地歸納,有所取舍地吸收消化,將既有規(guī)章制度中彰顯特色的內容融人章程文本中,充實章程的特色,使制定的章程能夠充分體現學校的辦學特色和發(fā)展目標,突出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起到引領學校發(fā)展的作用。

學校章程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西安電力高等?茖W校(以下簡稱“學校”)招生,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名稱:西安電力高等?茖W校

  學校國際代碼:11826 在陜招生代碼:8110

  第三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專科

  學制:三年

  第四條辦學地址:西安市新城區(qū)長樂西路180號

  第五條頒發(fā)學歷的學校名稱:西安電力高等?茖W校。

  證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谱C書。

  第六條西安電力高等?茖W校前身是創(chuàng)建于1953年的西安電力學校,1980年被教育部確立為全國重點中等專業(yè)學校,1994年升格為大專。學校承擔著國家電網公司、國網省電力有限公司人才建設和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的雙重職責,享有“西北電力黃埔”美譽。

  學校辦學成果得到全國電力行業(yè)、國家電網公司系統(tǒng)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可。先后被全國總工會、中電聯(lián)、國網公司認定為“全國職業(yè)技能實訓基地”“電力行業(yè)仿真培訓基地”“國家電網公司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電力行業(yè)無人機巡檢作業(yè)人員評價基地”“電力行業(yè)職業(yè)能力評價基地”。被中國電力企業(yè)聯(lián)合會授予“五星電力技能人才評價機構”。近年來,先后榮獲“全國文明單位”“國家電網公司先進集體”“國家電網公司文明單位”“中國企業(yè)大學50強”“電力行業(yè)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國網公司職業(yè)教育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教育部和各生源。ㄖ陛犑、自治區(qū))相關規(guī)定,領導開展學校招生各項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校領導、紀委書記擔任;成員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設在學生處,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及日常工作。

  第九條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

  紀檢監(jiān)察電話:

  紀檢監(jiān)察郵箱: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20xx年學校擬安排8個專業(yè)面向全國14個省(直轄市、自治區(qū))計劃招生,各。ㄖ陛犑、自治區(qū))分專業(yè)招生計劃以生源省級招生部門公布數據為準,各。ㄖ陛犑小⒆灾螀^(qū))核定的招生計劃同時在學校官網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guī)則

  第十一條堅持“公正、公開、公平”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對進檔考生實施德智體全面考核,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原則錄取。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結合考生專業(yè),依次確定錄取專業(yè)(自治區(qū)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yè)志愿排隊錄取”)?忌顖蟮乃袑I(yè)志愿都無法滿足時,且服從專業(yè)調劑的,由學校根據考生專業(yè)志愿等實際情況調劑到其他專業(yè);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如錄取數未達計劃數,按照規(guī)定進行志愿征集。

  第十三條外語語種:學校對考生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學生入學后學校只提供英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四條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招生專業(yè)“選考科目”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的考生,執(zhí)行生源所在。ㄖ陛犑、自治區(qū))招生工作文件明確規(guī)定的錄取政策。

  第十五條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學校所有招生專業(yè)的主要為電網企業(yè)、發(fā)電企業(yè)、電力建設企業(yè)及其他電力相關企業(yè),色盲、色弱考生須依據自身情況,謹慎報考。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學校嚴格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和住宿費。

  第七章獎、助學金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十七條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第十八條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qū)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第十九條學校資助

  學校獎學金:600元~20xx元/學年;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培養(yǎng)學生自立自強、創(chuàng)新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guī)定計酬發(fā)放。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即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予以退回。

  第二十一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學校招生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新城區(qū)長樂西路180號

  郵編:

  咨詢電話:

  傳真:

  網址: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guī)定為準,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學校章程13

  一、宗旨:

  家庭對學生行為習慣的培養(yǎng)、品德的形成、個性的發(fā)展有著重要的影響。建立家長委員會將有利于密切老師與家長的聯(lián)系,有利于家長了解并配合開展教育教學工作,使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密切配合,互為補充,形成合力。充分發(fā)揮學校與學生家長、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深入調查和了解廣大家長對學校的要求、意見和建議,為學校決策提供參考意見,積極維護學生及家長的正當權益;深入調查和了解學校的常規(guī)管理和辦學特色,公正客觀地向家長及社會宣傳學校的好做法、好經驗,積極擴大學校的影響和知名度。

  二、家長委員會的基本任務:

  1、定期聽取并收集家長對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向年級提出合理化建議。

  2、舉辦年級家長學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改進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質量。

  3、協(xié)助年級開展有關教育教學活動。密切配合學校、社區(qū)開展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索“三結合”教育的新模式。

  4、通過多種渠道廣泛收集、了解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或建議,并及時向校委會反映;如遇家校利益沖突,本會參與協(xié)商制定解決糾紛的處理程序、處理辦法等。接受學生或家長的投訴,能客觀公正地予以說明和解釋,并及時向學校進行反映。對學校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并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對潛在的問題做出預測,并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建議。

  三、學校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主任委員的產生辦法:

  1、采取家長自薦、互薦和班主任提名相結合的方法。

  2、每班產生1~3名委員,組成班級家長委員會,其中一名擔任該班家長委員會召集人。

  3、各班家長委員會的召集人,擔任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

  年級家長委員會,具體組織工作由德育處負責。年級家長委員會,每學期召開1—2次全體會議。學校領導、部門負責人、年級主任、班主任、備課組長、教師代表可列席會議。學校委托德育處負責人、年級組長、班主任為學校與年級家長委員會成員之間的主要聯(lián)系人。

  四、本會委員的任期與換屆

  本會委員原則上任期為一學年,學年伊始進行換屆。

  五、本會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代表家長對學校工作進行質詢的權利。

  2、有按照規(guī)定要求學校立即處理糾紛并監(jiān)督處理結果的權利。

  3、經半數以上委員提議認為必要,有要求學校召集聯(lián)席會議或緊急會議的.權利。

  4、有全體或分組對學校工作進行巡視檢查的權利。

  5、有參加學校聯(lián)席會議的權利。

  義務:

  1、有深入調查、了解,認真聽取家長意見并代表家長向學校反映問題、意見或建議的義務。

  2、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向家長和社會反映學校管理狀況的義務。

  3、有參加本會安排的全體或分組活動的義務。

  4、有客觀公正協(xié)調家長與學校之間利益沖突的義務。

  5、有接受學校管理培訓的義務。

學校章程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優(yōu)化育人環(huán)境,完善學校、家庭、社會有機結合的教育體系,特成立“灣龍區(qū)第一小學學校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是學校及家長學校的參謀和咨詢機構,是家長會議的常設機構,也是民主辦學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二條:學校家長委員會是在學校的領導下的群眾性組織,是學生家長直接參與學校教育的一種組織形式,是學校教育有益的補充和發(fā)展,是學校爭取更多的社會力量辦好學校的主要途徑。

  第三條:宗旨:

  1、促進學校與家庭之間的緊密聯(lián)系,健全和完善互相溝通的渠道,使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能協(xié)調統(tǒng)一,形成良好的合力。

  2、積極探索學校、家庭、社區(qū)三位一體的教育新模式,討論共同關心的事宜,增進家長與教師、家長與學校之間的相互了解,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章 家長委員會會員條件

  第四條:個人思想、文化素質高,有一定的教育理論基礎,熱愛教育、熱心公益事業(yè)。

  第五條:了解和關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規(guī)律,關心學校,能積極為學校工作教育教學出主意,提意見。

  第六條:具有較豐富的家庭教育經驗,并有良好的教育效果。

  第七條:有組織協(xié)調能力、有號召力,有時間參與活動。

  第八條:思想品德高尚,從集體利益出發(fā),勇于奉獻,開拓進取。

  第三章 家長委員會的權利

  第九條:聽取學校有關教育、教學方面的工作計劃和總結及重大事件的報告,審議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計劃,有權對學校各項工作提出咨詢,并隨時可提出辦學意見和建議。運用各種形式總結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

  第十條:家委會成員每學期可以通過學校配合進行聽課、參觀、筆談、對話等形式參加學;顒,了解學校教育情況,督導學校工作。

  第四章 家長委員會的義務

  第十一條:支持、參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各方面共同配合,齊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chuàng)造良好的校園、家庭和社會環(huán)境。

  第十二條:為學校學生的社會實踐、國防教育和勞動教育基地建設等提供幫助,宣傳學校有關改革及辦學成果。

  第十三條:協(xié)調家長之間、社會部門與學校、班級之間的關系,協(xié)助上級部門對學校教育管理引起爭議的問題進行仲裁。

  第十四條:主動參與學校與家庭,教師與家長,學生與學生之間的溝通,注意搜集各位家長對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活動諸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每學期向委員會提交提案1—2份,由學校有關科室及時給予答復。

  第十五條:與學校共同管理家長學校。負責不定期舉辦家庭教育講座,提升家庭教育管理水平。

  第五章 組織結構

  第十六條:“學校家長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三人;委員若干名;原則上一年換屆一次(可連任)該會議由教務處主持,學校其它科室協(xié)調參加。

  第十七條:家長委員會聘請領導、專家作相關指導與講座;學校班子成員,列席家長委員會會議。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學校家長委員會,定期開展各類工作會。

  第十九條:本章程在全體委員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在實踐過程根據實際情況,經大會討論對本章程進行修改和補充。

學校章程15

高州市教育局:

  為了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規(guī)范辦學行為,規(guī)范學校管理,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制定《XX學校章程》,其內容包含:一、總則;二、管理體制;三、學籍管理;四、教育教學管理;五、財務后勤管理;六、衛(wèi)生及安全管理;七、教師和學生管理;八、附則。章程草案由學校領導、全體教職工、家長代表討論后,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高州市XX鎮(zhèn)XX小學

  20xx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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