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電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臨時用電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臨時用電協議書1
供電方: 供電有限公司城北供電所
用電方:
因用電方 原因, 需臨時搭線用電, 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等電力法規(guī),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點:
供電方向用電方供電變壓器臺區(qū)為:
二、臨時用電期限:自200 年 月 日 時至200 年 月 日 時止;
三、用電性質: ,執(zhí)行電價為: 元/度;
四、用電方用電負荷: ;電能表計為:
五、電費結算方式:電費按臨時安裝的'電能表電量乘以協議規(guī)定電價進行結算,如屬無表臨時用電,則按下列辦法之一結算電費:
1實際使用電表計量的電量×協議規(guī)定電價;
2、用電方用電功率(kw)×實際使用小時數×協議規(guī)定電價;
3、臨時建筑樓面澆注:結算電費 = 樓面面積× 度/平方米(單位面積用電量)×協議規(guī)定電價;
六、用電方用電前須向供電方預交電費 元,用電結束時多退少補;
七、產權分界點
產權分界點為用電方臨時搭線與供電方低壓線路臨時搭接點處,搭接點至用電方電力線路及設施屬用電方資產;搭接點以上至變壓器線路及設施屬供電方資產。附圖:
注:
八、安全責任
1、屬用電方產權的用電設施,應由用電方負責維護,并由用電方承擔因用電引起的所有安全責任;
2、用電方必須充分保證用電安全,用電方應裝有可靠的保護裝置,遇有故障時能迅速切斷電源,因用電方故障或超協議容量用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電方負責;
3、用電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供電方有權終止對用電方供電,并且因此帶來的后果由用電方負責;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供電方: 用電方: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2
總包單位:
。ㄒ韵潞喎Q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止人身觸電事故。依據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xx)、“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臨時用電標準”明確臨時用電安全責任。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嚴格遵守協議規(guī)定的權利、責任、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建筑工程對臨時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jiān)督、管理,并對用電過程安全檢查和指導。
2、按照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和施工工序,從箱變指定一路為乙方專用,乙方組織人員把電源送至乙方施工區(qū)域內,安裝A#、B#配電箱,經驗收后交給乙方使用。
3、甲方依據標準監(jiān)督乙方用電和用電設備運行情況,發(fā)現存在隱患和不符合標準的乙方無條件執(zhí)行整改。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停電整改,必要時實行經濟處罰,直至整改完畢。
4、乙方作業(yè)人員的電工操作證復印件及考核記錄存檔備案,未經考核人員不得上崗。
5、甲方臨電安裝完畢后,組織甲、乙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共同驗收后,方可使用。
6、甲方對箱變、水表定期維護。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雙方認可后,乙方七日內交費,否則將押金抵齊后有權停水、停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zhí)行國家、北京市建筑工程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對自己轄區(qū)內的'臨電負全面的管理責任。
2、自己區(qū)域內增加設備時,應先向甲方申請,同意后實施。不得私自增加用電容量,造成上一級跳閘的后果乙方負責。
3、保證自己施工區(qū)所有配電箱、線路及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加強日常維護和巡視,有問題及時上報,嚴禁設備設施帶“病”運行。
4、雨、雪等惡劣天氣后,應對用電設施進行絕緣遙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專人負責臨電設施,對操作人員要進行用電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電源不符合標準時,提出整改申請,對上級提出有關臨電存在的問題,必須認真落實整改。
7、甲方電纜乙方不得隨意挪動,不得堆積易燃物。違章操作和未通過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惡果,由乙方負全責,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變的跳閘,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后書面向甲方說明確認,方可合閘。由于乙方頻繁跳閘造成的閘具(箱變)損壞由乙方負責。
9、乙方用水不得出現跑、冒、漏情況。
收費標準:先將押金 元交與甲方。
1、水費單價為 元/噸,用電單價為 元/度(包含銅損);
2、水、電費每月月底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電費;
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電量憑據,并在乙方交費后提供加蓋財務公章的交費收據。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雙方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項目開工日期:
分包項目竣工日期:
二、供、受電方式:
1、供電方式:從甲方變壓器或指定配電箱一側引出供電電源線。(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約定)
2、受電方式:乙方在甲方供電電源線以下安裝電度表及漏電開關用電系統(tǒng)。(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約定)
三、安全責任:
1、甲方責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產及臨時生活照明電源KW。
1.2向乙方提供電源配電系統(tǒng)資料;保障和維護所提供電源(乙方電度表以上)的安全,并及時處理發(fā)生的故障。
1.3用電期間,事故停電或者其它原因停電,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及時安排恢復供電。
2、乙方責任:
2.1負責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表及以下)的用電安全。
2.2確保本單位用電負荷總容量在1.1條款規(guī)定負荷內,禁止超負荷用電。
2.3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xx)、北京市地方標準和甲方關于臨電使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表及以下)的電氣系統(tǒng)與甲方電源系統(tǒng)相容,保障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tǒng)的安全。
2.4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表及以下)臨時用電系統(tǒng)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等級的專業(yè)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電源,在乙方管轄范圍內,發(fā)現非本單位人員擅自用電者,乙方應予以制止或拆除。
2.6發(fā)生有礙整個系統(tǒng)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員完成(因緊急情況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電通知或發(fā)現現場臨時停電后,乙方應主動切除本單位所有用電負荷,以防止因突然來電造成事故。
2.8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guī)定,服從甲方對現場臨電的統(tǒng)一管理要求,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范現場電氣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yè)資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關電氣設備、材料、電動工具、配電設備等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現場使用,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的電氣設備、材料。
2.10乙方在對本單位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過程中應對安全用電做出專項教育,并將教育記錄報告甲方備案。
2.11因乙方違反有關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及本協議,引發(fā)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對分包單位的規(guī)定:
1、分包單位都應設一名臨時用電施工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機械設備、臨電工程。保證施工生產用電安全,分包單位必須有兩人以上的專業(yè)維修電工,負責本單位責任區(qū)域的臨電維修、維護、保養(yǎng)工作,專業(yè)電工操作時應穿戴好相應的勞保用品,使用絕緣良好的工具進行電器安裝、拆、接、停、送電工作,在進行上述工作時,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順序、臨時用電作業(yè)規(guī)范和所做工程項目的用電設備容量,正確匹配選擇電器材料。
2、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的裝設,均按三項五線制供電和三級供電逐級保護的規(guī)范執(zhí)行。各種電源線的敷設及間距應嚴格按規(guī)程規(guī)范進行,防護措施、設施完善、標準。具體規(guī)定如下:分配電箱(二級箱)至開關箱(三級箱或流動箱)30米。開關箱與控制的設備之間的一次電源水平距離,固定設備不得大于3米(含3米),移動設備(含手持電動工具)不得大于5米(含5米)。施工現場的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流動控制箱均應安放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準安放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煙氣、蒸氣、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處,更不得安裝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和強烈震動的場所,否則,必須做特殊處理。
3、認真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所屬分包的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必須有明顯的工作零線端子或保護零線端子,為避免誤接,兩種端子板必須有明顯的標識。各種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電箱托架、箱門及箱內電氣安裝板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地),各種電源線壓線時必須使用壓線鼻子,壓接牢固。
4、分包單位的用電工程必須嚴格按規(guī)范執(zhí)行,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執(zhí)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禁止一個控制開關同時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并確保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均可使用電設備實施隔離。
5、分包單位的用電設備,除必須做保護零線外,還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設臵漏電保護器,為保證用電安全,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內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6、漏電保護器、電箱必須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廠家產品。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于0.1S,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必須使用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于0.1S。
7、分包單位所屬的控制箱、流動箱應保持干凈整潔,箱內不準存放任何雜物,機械設備的開關電器應經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蝕,配電箱、控制箱周圍1米內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電源線必須保證絕緣良好,不準使用絕緣層老化脫落、破損斷裂的電線電纜。
8、施工現場的局部照明用電必須使用36V的安全電壓,局部照明應使用符合安全標準的行燈(橡膠手柄手把燈),手把燈的'燈頭、開關等零部件必須保證完好、靈敏,燈罩、燈傘穩(wěn)固。手把燈的一次電源線必須使用三芯橡套電纜,使用行燈的人員應特別重視線纜的敷設、支掛及保護措施,防止線纜被物壓、水浸泡造成損壞線纜發(fā)生事故。
9、地下室、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使用的照明電源必須使用12V的安全電壓。作業(yè)人員必須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絕緣鞋、絕緣手套、工作服)使用相應的絕緣工具,并設專人進行監(jiān)護。
10、夜間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鎢燈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碘鎢燈必須使用密閉式的燈頭;室內架設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架設高度不得低于3米;一次電源線(三芯橡套電纜)長度不得大于5米;使用的插頭、插座必須匹配吻合連接;禁止使用塑料線及塑料護套線。碘鎢燈使用時放臵的位臵應選擇即安全又防火的場所,周圍的易燃、易爆必須清除干凈,不能清除的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否則禁止使用碘鎢燈。
11、所用電源線都應使用合格絕緣電纜線,不準使用雙股或多股塑料線、絕緣層老化失效的電源線。各種電源線應保證絕緣良好,敷設線路安全可靠,線路支掛敷設防護措施得當;在用電場所應是看不見明線、消滅拖地線,特別是電源線穿過現場道路、消防通道、坑、溝、槽和圍墻邊沿等危險場所;必須加設套管或采取其他的可靠保護措施。預防因人踩物壓、冰雪、水淹浸泡致使電源線受到損壞,導致觸電事故發(fā)生。
五、補充協議:
1、分包單位特種(電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全國或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正式證》準許上崗作業(yè)
2、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購買重要勞動保護用品(臨電),同時為各自的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分包單位所有購買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指定產品(臨電),并嚴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團臨時用電配電箱標準圖冊》、《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進行管理;分包單位不得擅自采購和使用非定點產品。所有進場的重要(臨電:二級配電箱、開關箱、設備控制箱必須與甲方施工現場供電系統(tǒng)使用同一廠家產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經甲方安全部門及材料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單位必須根據工程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配備足夠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明確職責,并建立電工值班制度,確定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現場各類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確定檢修和維護責任人。
4、電工的工具、防護用品及電氣設備檢驗報告和合格證必須及時上報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雙方書面解除用電協議止。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4
甲方(供電方):
乙方(用電方):
因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電力法規(guī),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二、用電方用電負荷:
三、臨時用電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安全責任
1、電力線路及保護裝置應根據用電容量配備。
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必須采取可靠的接地保護。
3、臨時用電應裝設配電箱(戶外應配設防雨型),導線應絕緣良好,導線端頭應采用螺栓連接或壓接。
4、配電箱內安裝的接觸器、刀閘等電器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的燒灼現象。
5、配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一只漏電開關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保護開關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7、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回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8、供電點由甲方指定,供電點后的計量裝置、動力線及保護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備。
9、臨時用電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姓名電話)負責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10、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開展用電檢查工作,乙方應接受檢查,并根據檢查人員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回答有關詢問、協助提取證據。
11、乙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供電,并且因此帶來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2、因乙方用電不當造成的人身、設備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3、乙方臨時用電期間需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并粘貼于配電箱內。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5
甲方:
項目部:
工程乙方: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落實各項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國家、北京市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及本公司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經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項目部責任:
1、項目部建設臨時用電安全領導小組,設立專職電氣工長,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到人。
2、建立各項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3、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向專業(yè)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并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xù),注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檢測制度。定期隊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電阻值、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等進行檢測,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并做好記錄。
5、建立電氣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隱患,并建立維修工作記錄。
6、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yè)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凡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fā)的上崗證書,并在有效期內。
7、項目部管理人員做到不違章指揮,并及時糾正和制止施工人員違反安全用電的行為。
8、建立電氣火災日常檢查制度,強化安全用電管理,成立預防電氣火災應急搶救隊伍。
二、施工隊及其負責人的職責:
1、施工隊必須認真遵守公司及項目部的各種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服從項目部的管理,建立安全用電領導小組,設立專業(yè)電工,明確責任,并與本隊所有專業(yè)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簽訂安全用電協議書。
2、施工隊負責人負責每月組織本隊全體人員進行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和培訓,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隊人員執(zhí)行落實情況,發(fā)現隱患,及時解決處理。
3、施工隊負責人必須保證專業(yè)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yè),并對其進行日常性安全用電培訓和檢查。
4、施工隊長、專業(yè)電工班組長必須監(jiān)督施工人員勞保用品的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佩戴不正確的要及時糾正,嚴禁違章作業(yè)。
5、班組長每天要在施工中自檢,發(fā)現電氣安全隱患要及時解決處理并報告項目部,施工隊負責人必須按照項目部及上級部門在檢查中提出的臨電安全隱患問題及時組織人員、按規(guī)定時間和整改要求進行落實。
6、施工隊長及班組長必須按照項目部下達的臨時用電安全交底內容施工,并負責向施工人員傳達和履行簽字手續(xù)。
7、施工隊專業(yè)電工負責定期和不定期隊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設備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進行監(jiān)測、維修,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并建立監(jiān)測維修記錄。
8、發(fā)生觸電事故和電氣火災要保護好現場、搶救傷員和及時向項目部及相關部門匯報。
三、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本協議的規(guī)定,出現爭議和責任事故,應協商解決,分清法律責任,各負其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日期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甲方后自行終止。
注:項目部可依據本協議簽訂相應補充協議
項目負責人簽字:
施工隊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6
總包單位(全稱): (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全稱): (簡稱乙方)
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的規(guī)定,為明確雙方對各自范圍內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臨時用電安全,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其范圍內臨時用電進行規(guī)范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規(guī)定,杜絕臨時用電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范圍:
4.分包方式:
二、協議有效期限
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工程驗收及全部現場人員退場自動終止。
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目標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器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3.臨時用電安全防護配置達到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四、供、受電方式
1.供電方式:甲方提供從總配箱到二級配電箱的供電電源,供乙方生產及臨時生活用電的電源。(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約定)
2.受電方式:乙方在甲方供電二級電源箱以下安裝電度表及漏電開關用電系統(tǒng)。(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約定)
五、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甲方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50194-20xx)及國家、地方、甲方上級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等要求,監(jiān)督分包單位遵照執(zhí)行。
2.甲方電氣專業(yè)人員應熟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技術、操作、使用、安全等相關知識和要求,定期組織對現場用電線路及設備進行檢查。
3.負責現場從總配電箱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設備、線路的運行、維護、檢修及監(jiān)督管理,保證以上配電系統(tǒng)的正常安全運行,并定期對以上設施監(jiān)督檢查。
4.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電設施由乙方負責提供,甲方負責對其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jiān)督整改落實情況。
5.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特種作業(yè)培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6.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xù)。
7.甲方有權對乙方因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規(guī)程的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8.現場發(fā)生觸電或火災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甲方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問題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六、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乙方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50194-20xx)及國家、地方、甲方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等要求,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管理。
2.乙方負責自行提供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用電設施,并設置臨電負責人,由其負責本單位所有配用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維修管理。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必須滿足規(guī)范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規(guī)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權禁止其入場使用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規(guī)定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電設施而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必須在進場前一周提交用電申請表,將本單位所需用電電源負荷及數量上報甲方,由甲方批準后根據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負責實施。乙方未提交用電申請或未經甲方批準或批準后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實施的,而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在進場后一周內負責將本單位專業(yè)電工人員名單和操作證上報甲方。乙方現場專業(yè)電工人員人員必須持建筑施工企業(yè)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電工操作證上崗,操作證不得作假,不得超過有效期限;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管轄范圍內二級箱以下臨時用電系統(tǒng)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級別的專業(yè)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7.發(fā)生有礙整個系統(tǒng)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8.得到甲方停電通知或發(fā)現現場臨時停電后,乙方應主動切除本單位所有電源,以防止忽然來電造成事故。
9.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guī)定,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臨電的`統(tǒng)一要求,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范現場電器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yè)資料。
10.乙方使用所有電氣設備、材料、電動工具、配電設備必須主動報與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現場使用,凡未經甲方驗收上述電氣和用電材料,私自使用而發(fā)生事故的,由乙方負責。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和施工現場嚴禁使用的電氣設備、材料。
11.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12.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13.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違章作業(yè),或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造成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4.現場發(fā)生觸電或火災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七、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
。ㄒ唬┕芾硪(guī)定
1.乙方專職電工必須對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按要求進行每周檢查、做好記錄存檔。
2.乙方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發(fā)事故。
3.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4.配電箱必須由專人管理,配電箱上必須標明專職管理電工姓名及電話,在現場施工,當配電箱停止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5.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6.乙方電工每月必須對施工用電系統(tǒng)進行檢查和維修。電工每天必須認真做好以下相關記錄:
(1)電工值班記錄(每天記錄);
。2)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3)施工機具絕緣測試記錄(每半年測試一次);
。4)設備防雷接地及供電系統(tǒng)重復接地測試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5)并將以上資料存檔。
(二)違反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處罰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xx)進行施工用電線路敷設,投入使用的配電設施必須符合規(guī)范要求,違者處罰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2.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護套線、雙絞線、低壓電線(小于2.5mm2)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3.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簡易插座板進行配電施工,違者處罰200元/次并沒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4.單相負荷線路必須做到零(N)、地(PE)分開保護零線到位,禁止使用兩芯線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5.嚴禁在各級配電系統(tǒng)內掛接,違者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6.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無門、無接地的固定箱、移動箱、插座箱作為施工用電設施,違者對使用單位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7.嚴禁非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yè),一經發(fā)現對違章人員處以1000元/每次罰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8.一經查出施工用電安全隱患,不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處罰200元/每項,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9.關于加強施工現場電焊機安全使用的專項管理要求:
(1).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控制箱并安裝(3P空開、3P漏電保護器、弧焊機防觸電保護器),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2).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3).電焊機一次線長度(開關箱至電焊機)水平距離應小于5米;開關箱至二級箱距離應小于30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4).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5).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6).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7).電焊機裝設應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并做好機具的定期檢查維護,明確相關機械管理責任人。
(8).電焊作業(yè)需持證上崗,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元/次。
10.乙方生活區(qū)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劣質電熱毯取暖,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
八、附則
1.本協議書自雙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簽字、蓋企業(yè)章后生效。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存檔。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臨時用電一事,結合本項事宜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使用甲方臨電、臨時供水過程中的相關責任與義務,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臨時用電安全;
1、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臨時用電主電線路由甲方負責管理,發(fā)生故障后乙方應派人無償協助甲方相關人員即時處理,乙方負責并承擔乙方接線處(含配電箱)到乙方用電器范圍內的所有線路的安全及費用。
2、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該嚴格遵守相關用電安全規(guī)范,不得私拉亂接,若發(fā)生人生傷亡事故、火災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3、因乙方使用的臨電為甲方施工用電,電壓、電流強度隨甲方用電器啟動或電網電壓、電流強度而變化,可能導致乙方用電設施損壞或財產、人身傷亡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4、因電網或甲方自行安排停電,恢復供電時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電間歇不得隨意接拆線路或用電器,否則發(fā)生人生傷亡及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根據規(guī)定,乙方必須設置地方計量單位檢測合格的電度表,甲方對其計量表有異議時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換,乙方不得阻止。
6、乙方至少應配備一名具有國家認可相關操作技能電工負責乙方區(qū)域內日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機電人員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提供給乙方臨時用電乙方只能作為生活及照明用電,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電,也不得用作施工用電。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器。若因乙方使用不當,給甲方電線路,用電設施、變壓器、人身財產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嚴禁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9、乙方應按規(guī)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私自解除已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及擅自調整漏電保護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臨時用水:
1、乙方臨時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連接引水,并按要求設置經相關機構檢驗合格的計量表,經雙方確認后方可安裝,甲方對其計量表有異議時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換,乙方不得有異議。
2、甲方提供給乙方臨時用水乙方只能作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過程中乙方應保護好甲方提供給乙方的主水管道不被破壞,若因管道發(fā)生故障乙方應無償派人協助甲方共同及時解決。
三、其它:
1、經雙方共同協商,為確保雙方各項責任、義務的順利履行,雙方約定乙方至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待合同終止后,乙方履行完全部責任義務甲方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若在履行協議過程中乙方違約,甲方可視具體情況酌情扣除乙方保證金后無息退還乙方剩余保證金,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2、經協商,雙方電價為: 元/度;水價為 元/立方;每月底由雙方相關人員共同抄表,核實,次月2日前乙方將雙方確定的上月用電用水費用上繳甲方綜合辦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繳納,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停止向乙方供水供電,拖欠費用在乙方上繳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水、電是經地方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接入,同時也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門日常監(jiān)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電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約束,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所發(fā)生的費用及罰款由乙方負責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因乙方無力協調,甲方視具體損失如實扣留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作為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并同時終止本協議。
4、因乙方用電、用水給第三方造成的'財產損害、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臨時生活用水、用電只是短期行為,隨著甲方臨時場地、設施變拆會及時中斷,甲方臨時場地、設施變拆中斷前3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做好相關中斷后準備工作,甲方中斷后乙方不得阻攔干擾甲方正當行為,否則視乙方違約,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作為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電氣設備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直接中止供電。
7、乙方臨時用電應事先向甲方書面申請,電力設備安裝、臨時用電所需電線、插頭、插座、開關應符號安全用電的要求;臨時用電期間應設專人看管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8、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乙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每發(fā)現一次按最高用電設施負荷量的10倍進行處罰。
9、本協議終止日期為20 年4月30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方主管部門要求拆除甲方臨時設施、地方糾紛、地方主管部門要求終止向乙方供電供水等)本協議即行終止,乙方不得有異議。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1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約定終止日期或雙方約定終止事項出現后即行終止。
本協議發(fā)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上訴至人民法院仲裁。
雙方約定本協議爭議仲裁上訴法院為重慶市九龍坡區(qū)人民法院。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20 年1月5日
日期:20 年1月5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8
甲方(供電方):
乙方(用電方):
因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電力法規(guī),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二、用電方用電負荷:
三、臨時用電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安全責任
1、電力線路及保護裝置應根據用電容量配備。
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必須采取可靠的接地保護。
3、臨時用電應裝設配電箱(戶外應配設防雨型),導線應絕緣良好,導線端頭應采用螺栓連接或壓接。
4、配電箱內安裝的接觸器、刀閘等電器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的'燒灼現象。
5、配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一只漏電開關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保護開關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7、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回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8、供電點由甲方指定,供電點后的計量裝置、動力線及保護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備。
9、臨時用電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姓名電話)負責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10、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開展用電檢查工作,乙方應接受檢查,并根據檢查人員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回答有關詢問、協助提取證據。
11、乙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供電,并且因此帶來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2、因乙方用電不當造成的人身、設備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3、乙方臨時用電期間需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并粘貼于配電箱內。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臨時用電協議書9
甲方:
乙方:(蓋章)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guī),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新欣園《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zhí)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2、甲方每天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巡回檢查,若發(fā)現違章、隱患作業(yè)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yè)并及時整改,對于整改不力者有權進行處罰。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fā)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甲方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及國家相關臨時用電規(guī)定。乙方嚴格執(zhí)行電氣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持全國統(tǒng)一頒發(fā)的有效地電工操作證作業(yè)),現場作業(yè)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2、乙方在簽訂臨時用電安全協議的同時需如實申報用電負荷量,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后方可進行用電作業(yè)。
3、乙方在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zhí)行電氣施工安裝規(guī)范,并接地良好。
4、乙方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guī)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它單位轉供電。如需增加負荷須向甲方申請批準后方可增加。
5、若乙方借用甲方設備、線纜時,需保證完好并需交納一定數量的押金。
三、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2、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臨時用電線路一般不允許埋地敷設,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孤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管道、閥門上。
3、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并懸掛安全標識。配電箱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1.6米,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tǒng)圖,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配電箱應擺放整齊,周圍不能有雜物。
4、嚴格執(zhí)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guī)范。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接零系統(tǒng)“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zhí)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guī)定。
5、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對規(guī)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使用不小于6m㎡黃綠線且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
6、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插座應使用專用地拖,應安裝在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板上。
7、不許私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8、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能帶電操作。
9、雷雨天應將臨時用電設備停用,在施工作業(yè)區(qū)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桿及電桿拉線,以防觸電
10、發(fā)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發(fā)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范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1、焊接機械安全標準
11.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11.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fā)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11.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
11.4焊接機械的外殼必須良好接地,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12、手持式電動工具安全標準
12.1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12.2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保護器。12.3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12.4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12.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13、臨時照明器的安全標準
13.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采用防塵型照明器;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防爆照明器;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對有酸堿等強腐蝕的場所,采用耐酸堿型照明器。
13.2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13.3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3.3.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yè)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13.3.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
13.3.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13.4.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13.5.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14、以上條例未盡事宜按甲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干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松,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盡快送往醫(yī)院,途中應繼續(xù)施救。
五、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范圍
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總配電箱電源進線側以上的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范圍
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甲方供電出口以下的(包括電源電纜線)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3.1由于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范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2由于乙方違反本協議而導致的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負責人:乙方單位負責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臨時用電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生產需要,向甲方有償借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因生產用電借用甲方電源,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配電房接電。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如有違約甲方可隨時單方終止合同。
二、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甲方因生產規(guī)模擴大或實際用電增加需要,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乙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不得損壞甲方變電設施設備,不得更改線路,不得另借他人使用。在借用電期間,乙方需要另行在甲方安裝獨立電表,另行獨立接連電纜電線,電纜電線電表及其他相關設備設施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每月號甲方抄記乙方電表并告知乙方,乙方根據用電量按元/度標準及相關電量損耗向甲方交納電費,繳費日期為。逾期每日按欠繳金額的'5%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在借電期間國家電價標準調整,甲乙雙方相應調整借用電費用標準。
五、如乙方超負荷運行或人為操作不當造成變電設備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六、甲方如因維修、更換變電設備等需要停電,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非甲方主觀故意停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乙方提交借電保證金元整。甲方收取保證金后給乙方開收款憑證,保證金用于乙方違約或欠費時抵扣,終止或解除合同時,保證金剩余部分無息退給乙方。
八、借用電期間,綜合治理責任及安全等工作,乙方應執(zhí)行有關部門規(guī)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jiān)督檢查。乙方所接電線要注意安全,應派專人定期巡查臨時用電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并注意用電安全,如發(fā)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予以停電或單方終止本合同,造成甲乙雙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擅自轉借他人使用;
(2)擅自改變變壓器的用電用途;
(3)欠交電費及乙方應承擔費用累計達五日;
。4)損壞變壓器及附屬設備;
(5)拒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臨時用電協議書11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生產需要,向甲方有償借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因生產用電借用甲方電源,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配電房接電。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如有違約甲方可隨時單方終止合同。
二、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甲方因生產規(guī)模擴大或實際用電增加需要,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乙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不得損壞甲方變電設施設備,不得更改線路,不得另借他人使用。在借用電期間,乙方需要另行在甲方安裝獨立電表,另行獨立接連電纜電線,電纜電線電表及其他相關設備設施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每月 號甲方抄記乙方電表并告知乙方,乙方根據用電量按 元/度標準及相關電量損耗向甲方交納電費,繳費日期為 。逾期每日按欠繳金額的.5%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在借電期間國家電價標準調整,甲乙雙方相應調整借用電費用標準。
五、如乙方超負荷運行或人為操作不當造成變電設備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六、甲方如因維修、更換變電設備等需要停電,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非甲方主觀故意停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乙方提交借電保證金 元整。甲方收取保證金后給乙方開收款憑證,保證金用于乙方違約或欠費時抵扣,終止或解除合同時,保證金剩余部分無息退給乙方。
八、借用電期間,綜合治理責任及安全等工作,乙方應執(zhí)行有關部門規(guī)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jiān)督檢查。乙方所接電線要注意安全,應派專人定期巡查臨時用電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并注意用電安全,如發(fā)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予以停電或單方終止本合同,造成甲乙雙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擅自轉借他人使用;
(2)擅自改變變壓器的用電用途;
(3)欠交電費及乙方應承擔費用累計達五日;
(4)損壞變壓器及附屬設備;
(5)拒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臨時用電協議書12
甲方: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筑材料裝卸辦公室辦公
工程地點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供、受電方式:
1供電方式:從甲方綜合辦公樓指定的配電箱一側引出一路供電電源。
2受電方式:乙方在甲方供電二級電源箱以下安裝電度表及漏電開關用電系統(tǒng),并承擔全部用電費用(按工業(yè)照明用電費用計算)。
三、 安全責任:
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單獨的生活照明電源用電端口。
2:向乙方提供供電電源,保證和維護所提供電源二級箱以上的安全,并及時處理發(fā)生的故障。
乙方責任
1:乙方自行鋪設從供電端口到用電現場的用電線路,承擔全部費用,并負責臨時用電范圍內二級箱以下的用電安全,并確保線路布置和使用符合化工企業(yè)的用電要求。
2:確保用電總負荷,嚴禁超負荷用電,最大瞬時用電不超過5Kw/小時,乙方賠償甲方因超負荷用電造成的一切直接、間接經濟損失。
3: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xx和甲方臨電使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電器系統(tǒng)與甲方電源系統(tǒng)相容,保證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tǒng)的安全。
4:本單位管轄范圍內二級箱以下臨時用電系統(tǒng)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級別的專業(yè)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5:乙方保證不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提供電源,在乙方管轄范圍內,發(fā)現非本單位人員擅自用電者,乙方應予以制止或拆除。
6:發(fā)生有礙整個系統(tǒng)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7:得到甲方停電通知或發(fā)現現場臨時停電后,乙方應主動切除本單位所有電源,以防止忽然來電造成事故。
8: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guī)定,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臨電的統(tǒng)一要求,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范現場電器設施及防護設施。
9:乙方用電僅限于照明及空調(注意用電量),禁止使用大功率設備用電(如切割機、打磨機等設備),否則甲方可以停止供電,并要求乙方需賠償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
10:乙方在對本單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過程中,應對安全用電作出專項教育并將教育記錄報告甲方。
11:因乙方違反有關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及本協議,引起電氣災害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2:乙方全面承擔臨時用電的合法性,若因違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進行生產活動給甲方造成影響,乙方全面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經濟、法律責任。
13 :乙方承擔用電過程的全部用電責任及連帶責任,承擔用電線路的維護保養(yǎng),承擔長途輸電過程中給第三方造成的全部人身、財產損失和傷害。
14 : 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確認用電數量,并結清用電費用。
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 年 03月20日起,至雙方書面解除用電協議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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