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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金史·高楨傳》的原文及譯文
原文:
高楨,遼陽渤海人。五世祖牟翰仕遼,官至太師。楨少好學(xué),嘗業(yè)進士。斡魯討高永昌,已下沈州,永昌懼,偽送款以緩師。是時,禎母在沈州,遂來降,告以永昌降款非誠,斡魯乃進攻。既破永昌,遂以楨同知東京留守事,授猛安。天會六年,遷尚書左仆射,判廣寧尹,加太子太傅。在鎮(zhèn)八年,政令清肅,吏畏而人安之。十五年,加冬于冬,,提點河北西路錢帛事。
天眷初,同簽會寧牧。及熙宗幸燕,兼同知留守,封戴國公,改同知燕京留守。魏王道濟出守中京,以楨為同判,俄改行臺平章政事,為西京留守,封任國公。是時,奚、霤軍民皆南徒,謀克別術(shù)者因之嘯聚為盜。海陵患之,即以楨為中京留守,命乘驛之官,責(zé)以平賊之期。賊平,封河內(nèi)郡王。海陵至中京,楨警夜嚴(yán)肅。有近侍馮僧家奴李街喜等皆得幸海陵,嘗夜飲干禁,赪杖之瀕死,由是權(quán)貴皆震懾。遷太子太保,行御史大夫,封莒王。策拜司空,進封代王,太子太保、行御史大夫如故。
楨久在臺,彈劾無所避,每進對,必以區(qū)別流品,進善退惡為言,當(dāng)路者忌之。薦張忠輔、馬諷為中丞,二人皆險玻深刻,欲令以事中楨。正隆例封冀國楨因固辭曰:“臣為眾小所嫉,恐不能免,尚可受封爵耶?”海陵知其忠直,慰而遣之。及疾革,書空獨語曰:“某事未決,某事未奏,死有余恨!鞭,年六十九。海陵悼惜之,遣使致奠,賻贈加等。
楨性方嚴(yán)家居無聲伎之奉。雖甚暑,未嘗解衣緩帶。對妻孥危坐終日,不一談笑,其簡默如此。
譯文:
高楨,遼陽渤海人。他的第五代祖父高牟翰在遼國做官,官至太師。高楨年少時就喜歡學(xué)習(xí),曾經(jīng)從事進士舉業(yè)。金朝斡魯攻打高永昌,攻下沈州后,高永昌畏懼,假裝送投降文書作為緩兵之計。此時,高楨的母親在沈州,他于是前來投降,把高永昌送投降文書不是出于誠心一事告訴斡魯,斡魯于是進攻他。打敗高永昌后,任高楨為同知東京留守事,授予猛安。天會六年,高楨升尚書左仆射,判廣寧尹,加封太子太傅。他在位八年,治政法律清明嚴(yán)肅,官吏敬服而百姓安定。天會十五年,高楨被加封太子太師,提點河北西路錢帛事。
天眷初年,高楨為同簽會寧牧。等到金熙宗到達燕京,高楨兼同知留守,封為戴國公,改任同知燕京留守。魏王完顏道濟出兵守衛(wèi)中京,任高楨做同判,不久改任行臺平章政事,任西京留守,封為任國公。這時,奚、霫地軍隊百姓都向南遷移,謀克別術(shù)趁機聚集眾人為盜;实酆A晖鯇Υ撕軗(dān)憂,就任高楨做中京留守,命令他乘驛馬赴任,并限定他平定盜賊的期限。盜賊平定后,高楨被封為河內(nèi)郡王。海陵王到達中京,高楨在夜間戒備森嚴(yán);实鄣馁N身侍衛(wèi)馮僧的家奴李街喜等都得到海陵王的寵愛,他們曾經(jīng)夜里飲酒冒犯禁令,高楨把他們打得要死,對此權(quán)貴們很震驚恐懼。高楨升為太子太保,行御史大夫,封為莒王。高楨被策授為司空,進封代王,仍為太子太保、行御史大夫。
高楨長期在御史臺,檢舉官吏的罪狀無所回避,每次到朝廷回報,一定區(qū)別官級,推薦好的官員,撤職壞的官員。掌權(quán)的人很憎恨他,就推薦張忠輔、馬諷做中丞。這二人非常陰險邪惡,掌權(quán)者想叫他倆找事中傷高楨。正隆年間高楨以例封為冀國公。高楨借故推辭說“我被很多小人嫉妒,恐怕不能免除罪行,怎么還可以接受封爵呢?”海陵王知道他忠誠正直,安慰并且命令他接受。等到高楨因病免官,他還用手指在空中比劃著獨自說:“某事還未決定,某事還未上奏,死了也有遺憾!备邩E六十九歲時死去。海陵王很惋惜,派使臣前去祭奠,加倍贈送喪葬財物。
高楨性情威嚴(yán),家里沒有供養(yǎng)歌伎。即使很炎熱,也未曾解帶脫衣。他和妻子兒子面對面坐一天,也不談笑一句,他就是這樣緘默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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