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應(yīng)物 《聞雁》
韋應(yīng)物的《聞雁》是詩人韋應(yīng)物在秋雨之夜、歸思正深之際,聽到自遠而近的雁叫聲,有感而作。
聞雁
故園眇何處1?歸思方悠哉2。
淮南秋雨夜3,高齋聞雁來4。
【注釋】
故園:指作者在長安的家。眇(miǎo):仔細地察看。
方:剛開始。悠:遠。
淮南:作者所在地滁州(今安徽省滁州市,位于淮河南岸)。
高齋:樓閣上的書房。聞雁:聽到北來的雁叫聲。
【白話譯文】
故園遠隔云山究竟在何處?歸思悠長上心頭情滿胸懷。
淮南秋雨綿綿的漫漫長夜,高齋獨坐聽雁聲陣陣傳來。
【創(chuàng)作背景】
唐德宗建中四年(783),韋應(yīng)物由尚書比部員外郎出任滁州(今安徽滁州市)刺史。首夏離京,秋天到任。這首《聞雁》大約就是他抵滁后不久寫的。
【賞析】
“故園眇何處,歸思方悠哉。”首二句言詩人雨夜思歸。秋天的雨夜漫長而又寂寥,詩人獨坐在高齋之中,孤燈長伴,孤影為侶,靜靜地聽著外面漸漸瀝瀝的秋雨。窗外一片漆黑,只有雨打梧桐的聲音。孤清的夜,深秋的凄寒,還有空寂的高齋,在這樣一種蕭瑟凄寂的環(huán)境氣氛之中,詩人不免要觸動羈旅他鄉(xiāng)、遠游為宦的思鄉(xiāng)情思。詩人的家鄉(xiāng)在長安,而此時卻在遠離家鄉(xiāng)兩千余里的滁州為官,“眇”字反映詩人內(nèi)心的無奈情態(tài),因為云山阻隔、歸路迢遞,即使在白天登樓引頸也無法看到故園,更何況是暗夜沉沉。故園的渺遠,本來就和歸思的悠長構(gòu)成正比,再加上這漫漫長夜、綿綿秋雨,就更使這“歸思”無窮無已、悠然不盡了。“方悠”二字表明清寂的氛圍,加深了思鄉(xiāng)之愁。“哉”是詩人久恩難平的嘆息,這個長長的嘆息,道盡了無盡思念的深淵。
“淮南秋雨夜,高齋聞雁來。”這兩句言聞雁而歸思愈濃。“淮南”與第一句的“故園”相對,由思念中的故園回到今天為宦的淮南,落筆高妙。“秋雨”交待獨坐時的清涼環(huán)境,“夜”既是表明時間很晚,是夜深人靜的時候,也從側(cè)面顯露詩人貶謫滁州的苦痛如同黑夜一般。正當懷鄉(xiāng)之情不能自控的時候,獨坐高齋的詩人又聽到了自遠而近的雁叫聲。這聲音在寂寥的秋雨之夜,顯得分外凄清,撩動詩人無盡的鄉(xiāng)愁,使因思鄉(xiāng)而永夜不寐的詩人浮想聯(lián)翩,觸緒萬端,更加悲愴萬分。詩寫到這里,戛然而止,對“聞雁”而引起的感觸不著一字,留下的是“此時無聲勝有聲”的結(jié)尾。
沈德潛《說詩晬語》云:“五言絕句,右丞之自然,太白之高妙,蘇州之古澹,并入化機。”“古澹”很好地概括了韋應(yīng)物五言絕句的風(fēng)格特征。在這首詩中,體現(xiàn)了詩人古澹的藝術(shù)風(fēng)格。整首詩是一幅清淡的思鄉(xiāng)圖,清冷的夜晚,清凄的秋風(fēng),清寒的秋雨,清寂的高齋和清孤的人影,構(gòu)成一種高古澹遠的意境。此詩結(jié)構(gòu)巧奪天工,含蓄委婉,先寫“故園”,后寫“淮南”,先托出“悠”思,后襯以“雁”鳴,就是在這樣巧妙的安排中,使詩歌很短,但人的情思卻句句深入,層層遞進。另外,詩歌的情思表面觸發(fā)的是鄉(xiāng)愁,但結(jié)合詩人被貶滁州的事實。還可以從詩歌中體會出詩人對現(xiàn)實的不滿情緒,這種情緒又完美地融入到蕭瑟凄清的秋聲秋意之中。
拓展閱讀:韋應(yīng)物的生平
韋應(yīng)物是京兆萬年人。韋氏家族主支自西漢時已遷入關(guān)中,定居京兆,自漢至唐,代有人物,衣冠鼎盛,為關(guān)中望姓之首。不但貴宦輩出,文學(xué)方面亦人才迭見!杜f唐書》論及韋氏家族說:“議者云自唐以來,氏族之盛,無逾于韋氏。其孝友詞學(xué),承慶、嗣立力量;明于音律,則萬里為最;達于禮儀,則叔夏為最;史才博識,以述為最。”這些韋姓人物,還只說到中、盛唐以前。中庸前期的韋應(yīng)物,則可以說是韋氏家族中作為詩人成就最大的一位。
1歲 玄宗開元25年(737)生于京兆
14歲 玄宗天寶九年(750)本年前后以門蔭補右千牛
15歲 玄宗天寶十年(751)在“三衛(wèi)”為玄宗侍衛(wèi),同時入太學(xué)附讀。在此期間,他 “少事武皇帝,無賴恃恩私。身作里中橫,家藏亡命兒。朝提樗蒲局,暮竊東鄰姬。司隸不敢捕,立在白玉墀”,少年荒唐,并未認真讀書、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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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歲 德宗貞元二年(786)在江州刺史任。
51歲 德宗貞元三年(787)本年賜封扶風(fēng)縣男,食邑300戶。入京為左司郎中。
52歲 德宗貞元四年(788)七月,由左司郎中領(lǐng)蘇州刺史,從三品。
53歲 德宗貞元五年(789)仍在蘇州刺史任上。
54歲 德宗貞元六年(790)本年春仍在蘇州任上,后罷刺史任,閑居蘇州永定寺。
55歲 德宗貞元七年(791)去年冬或本年初卒于蘇州官舍。后運回長安,十一月歸葬少陵原祖塋。
德宗貞元十二年(796)本年十一月廿七日與夫人合葬。
從肅宗廣德二年 (764年)起到德宗貞元七年 (791年),將近三十年間,韋應(yīng)物大部分時間在作地方官吏,其中也有短期在長安故園閑居,或在長安任官。在地方官任上,韋應(yīng)物勤于吏職,簡政愛民,并時時反躬自責(zé),為自己沒有盡到貢任而空費俸祿自愧。"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錢。”這是韋應(yīng)物晚年任蘇州刺史時寫給朋友的詩中一聯(lián)。一派仁者憂時愛民心腸,感動著后世讀者。沈德潛評論說: “是不負心語。”"不負心語"就是有良心的話。
蘇州刺史屆滿之后,韋應(yīng)物沒有得到新的任命,他一貧如洗,居然無川資回京候選 (等待朝廷另派他職),寄居于蘇州無定寺,不久就客死他鄉(xiāng)。其享年約在五十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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