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excuse用作名詞:
1、excuse用作名詞的基本意思是“理由”,常指為自己做了不該做的事或說了不該說的話而尋找“借口”,常譯為“托詞”。
2、excuse既可用作可數(shù)名詞,也可用作不可數(shù)名詞。常用“for sth/ v -ing”作其后置定語,時有也用動詞不定式作其定語。
二、excuse用作動詞:
1、excuse的基本意思是“原諒”“寬恕”,常指原諒一個人的輕微過失或疏忽,主語通常是人。引申可表示“免除”“為…辯解”等。
2、excuse一般用作及物動詞,可接名詞、代詞或動名詞作賓語,但不接動詞不定式或從句。
It's no use trying to excuse yourself.
你辯解也沒用。
Then he excused himself and went away.
然后他說了聲對不起就走開了。
3、excuse作“原諒”“寬恕”解時,其賓語后常接介詞for表示所原諒的事; 作“免除”解時,可接雙賓語,也可與介詞from搭配使用; 作“為…辯解”解時,常接反身代詞表示“為自己辯解”或“說聲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