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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之推不言祿_左丘明_原文及賞析
原文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
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荨褵o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難與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
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
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
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
其母曰:“能如是乎?與汝偕隱!彼祀[而死。
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地名)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人。
譯文
。ū尘敖忧懊娴摹端氯伺娢墓罚⿻x文公賞賜跟著他逃亡的人們,介之推不去要求祿賞,而(晉文公)賜祿賞時也沒有考慮到他。
介之推說:“獻公的兒子有九個,現在惟獨國君還在(人世)。惠公、懷公沒有親信,(國)內外都拋棄他們。天沒有(打算)滅絕晉,(所以)必定會有君主。主持晉國祭祀的人,不是君王又是誰呢?上天實際已經安排好了的,而跟隨文公逃亡的人卻認為是自己的貢獻,(這)不是欺騙嗎?偷竊別人的錢財,都說是盜竊。更何況貪圖天的功勞,將其作為自己的貢獻呢?下面的(臣子)將罪當做道義,上面的(國君)對(這)奸詐(的人)給予賞賜。上下互相欺瞞,難以和他們相處啊。”
他的母親說:“你為什么不也去要求賞賜呢?(否則)這樣(貧窮地)死去(又能去)埋怨誰呢?”
回答說:“(既然)斥責這種行為是罪過而又效仿它,罪更重!況且說出埋怨的話了,(以后)不應吃他的俸祿了!
他的母親說:“也讓國君知道這事,好嗎?”
回答說:“言語,是身體的裝飾。身體將要隱居了,還要裝飾它嗎?這樣是乞求顯貴啊。”
他的母親說:“(你)能夠這樣做嗎?(那么我)和你一起隱居!北悖ㄒ恢保╇[居到死去。
晉文公沒有找到他,便用綿上作為他的祭田。說:“用它來記下我的過失,并且表彰善良的人!
注釋
晉侯:指晉文公,即重耳。他逃亡在外,在秦國的幫助下回晉繼承君位。
賞:賜有功也。
從亡者:從文公出亡在外之臣,如狐偃、趙衰之屬。
介之推:亦從亡之臣。晉文公臣子,曾割自己腿上的肉以食文公。
獻公:重耳之父晉獻公。
惠、懷:惠公,懷公。惠公是文公重耳的弟弟,是懷公的父親。
置:立。
二三子:相當于“那幾個人”,指跟隨文公逃亡諸臣。子是對人的美稱。
誣:欺騙。
下義其罪:義,善也。言貪天之功,在人為犯法,而下反以為善也。
上賞其奸:奸,偽也。言貪天之功在國為偽,而上反以此賜也。
蒙:欺騙。
盍:何不。
懟(duì):怨恨。
尤:罪過。
文:花紋,裝飾。言人之有言,所以文飾其身。
綿上:地名,在今山西介休縣南、沁源縣西北的介山之下。
田:祭田。
志:記載。
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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