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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時間:2023-06-13 12:19:28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集合15篇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guī)定的方式。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集合15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

  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合同書

  發(fā)包方:____市建設局(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方雙方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達到保證期,保證工程質量,保證安全文明施工的目的,雙方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自愿、公平的基礎上,結合本工程具體實際,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本工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地點和內容

  1、街道路亮化照明工程

  2、工程地點:____

  3、工程內容:基礎澆筑、電器、燈桿、燈具制作、安裝和調試。

  二、開、竣工時間

  1、開工日期:____年7月20日

  2、交工日期:____年8月30日

  三、質量等級:

  優(yōu)良

  四、合同條款

  工程采用中標價款承包:施工承包合同總價款為____人民幣

  五、工程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圍:所有工程(燈具、燈桿、電器、控制箱等)的.施工,安裝和調試。

  2、本工程價款為優(yōu)良工程條款,當工程竣工驗收達到優(yōu)良標準時,在竣工結算中甲方扣留乙方合同價款的3%作為經濟處罰。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是發(fā)生爭議,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部門協(xié)商,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可提交仲裁機構或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4、全合同不得轉讓,未盡事宜,由雙方另作協(xié)商并簽訂書面協(xié)議,協(xié)商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合同生效,分送有關部門。

  6、本合同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簽定地點:

  建設單位(蓋章):____施工單位(蓋章):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

  承包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分包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按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項目的施工任務交由乙方完成,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建設工程概況

  1、總體工程名稱:

  2、分包工程名稱:

  3、工程地點:

  4、分包工程范圍: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_日。

  7、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規(guī)定、國家現(xiàn)行的《建筑安裝工程及驗收規(guī)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2)標準規(guī)范: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guī)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條款符合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負責協(xié)助乙方對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工作;

  (2)對乙方承擔施工任務的質量、安全、進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3)督促乙方確保主合同責任的全面履行;

  (4)制訂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規(guī)定和責任制,有權要求乙

  方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制定施工進度總計劃,并負責安排乙方實施;

 。6)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圖套,并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7)負責本工程的全面技術管理,批準施工技術方案,解決圖紙和施工中的技術問題,檢查監(jiān)督乙方施工中的技術工作,認定合格后在有關技術資料中簽認;

 。8)負責本工程的全面質量安全管理,批準有關質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檢查監(jiān)督乙方施工中的質量安全工作;

 。9)按設計圖紙、工程變更洽商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的要求,對工程的質量進行監(jiān)督檢查,有權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異議;

  (10)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工程的進度進行檢查落實,有權對進度進行調整,乙方不得有異議。

 。11)甲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應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12)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_____。發(fā)包人已經辦理的_____視為承包人辦理的_____。

  2、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全面了解總(分)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jié)除外);

 。2)對本合同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圖套、驗收規(guī)范等施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保證施工安全;加強現(xiàn)場管理,嚴格執(zhí)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huán)保、消防、環(huán)衛(wèi)等部門對施工現(xiàn)場的管理規(guī)定;自行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xiàn)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項罰款;

  (3)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與發(fā)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lián)系;

 。4)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按時提交每月的施工計劃,有階段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期計劃以及相關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

 。5)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jiān)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6)按時提交有關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7)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條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同時做好工地周邊建筑群、地下管線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8)乙方必須為進入本工地的所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等各類_____,其費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

 。9)乙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不得擅自更換,應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10)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_____,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_____,支付_____費用。

  第四條、承包價款的確定、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價款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1)本工程為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外,結算時不再進行調整。

 。2)本工程為非招標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圖預算未審定前,合同價款(暫估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但_____結算的依據。結算價款以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準。

  2、價格調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況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內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_____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招標工程甲方或建設單位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

  第五條、工程質量與檢查驗收

  1、乙方按國家現(xiàn)行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評定標準、設計變更洽商單等組織施工,經建設單位及監(jiān)理檢驗,達到交工驗收條件為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交底記錄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未經甲方有關人員的書面通知,不得自行變更施工工序、質量標準、設計要求或自行進行材料代換。

  3、工程質量按建設單位方規(guī)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應無償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費用從承包費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由于甲方供應材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損失,整改費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應材料遲誤致使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材料、機械設備供應與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構配件等由甲方供應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關材料發(fā)放及使用管理規(guī)定進行領取、使用,不得浪費。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費,甲方有權對浪費所造成的損失按規(guī)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現(xiàn)場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現(xiàn)場的整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應即時退庫,丟失剩余材料按丟失材料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應即時運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丟失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按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領用材料必須與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廢材料相符,出現(xiàn)材料不符情況,按材料丟失處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本協(xié)議工程應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發(fā)布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因乙方違章作業(yè)或違反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應配合土建施工單位實施施工作業(yè)場地的維護和清潔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種工人具備相應的資質,不得安排無資質人員從事非本專業(yè)工作。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_____小時內,雙方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xié)商,形成書面協(xié)議。

  2、因建設單位或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等建設單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因建設單位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提供施工現(xiàn)場水、電源、道路接通條件,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等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窩工,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準備相應索賠資料向建設單位索賠,索賠費用分配雙方另行協(xié)商。

  4、一周內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小時。

  第九條、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fā)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應用本工程圖紙資料。

  4、對于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保密資料依法定途徑公開前,同樣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工程轉包與再分包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項目或勞務作業(yè)轉包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

  第十一條、合同的擔保

  1、__________自愿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包括違約金、罰款)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本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終止或無效,________仍應依擔保約定繼續(xù)承擔擔保或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責任。

  2、保證人_______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范圍包括乙方因本合同及乙方承包的每一個工程項下的與履行施工合同有關的一切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稅款;拖欠的人工工資;拖欠的材料∕設備款;拖欠的施工機械∕模板、鋼管租賃費;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及賠償金;工期違約的違約金及賠償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及賠償金;工傷賠償金等)、甲方為乙方墊付的款項、違約責任及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fā)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_____費、_____、鑒定費、差旅費等)。

  3、_________保證期間自簽訂本合同起至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竣工、保修金收清后滿兩年時止(質量安全終身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guī)范要求施工,監(jiān)理下發(fā)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_____%的;

 。3)發(fā)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fā)生工傷事故后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2、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總工程價款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無法協(xié)商,可以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或者和解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提起訴訟的,甲方應予協(xié)助,相關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3、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xiàn)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xù),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_____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條、本協(xié)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蓋章):

  住所:

  代表人:

  聯(lián)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住所:

  代表人:

  聯(lián)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3

  發(fā)包方(甲方):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經濟責任,加強雙方的相互配合,保證工程順利竣工。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5、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歷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

  2、開工前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fā)出開工通知書。

  3、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xié)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xù)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guī)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guī)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xù)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xù)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乙方原因而監(jiān)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guī)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xiàn)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fā)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4、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xié)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甲方責任

  1、提供現(xiàn)場施工用水、電、堆放材料場地及施工人員食、宿臨時用房。

  2、提供施工用雙排腳手架。

  3、負責施工現(xiàn)場各施工單位間的協(xié)調工作。

  4、嚴格監(jiān)督施工質量,組織工程驗收。

  第四條:乙方責任

  1、負責安裝中所有有材料供應。施工主要材料必須有合格證明資料,如:材質單、合格證等。

  2、認真組織施工,嚴格按《grc外裝飾工程施工驗收標準》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人身、設備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4、負責安裝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

  5、因乙方責任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應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施工準備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筑執(zhí)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qū)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六條: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fā)的建筑工程規(guī)范、規(guī)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jiān)督。

  第七條:工程付款及結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價及結算方式按下列方式辦理:本工程已經招標認價、原預算單價甲方不再審計。應甲方要求工程變更增減,其費用依據預算明細的單價計算工程量,據實計算匯總工程總價款。

  2、乙方帶料進場開始施工_______日內,甲方撥付工程總價_______%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裝完成,驗收報告簽字之日起_______日內,再撥付工程總價_______%。

  4、工程質保金為工程總價_______%,質保期_______年。質保金在_______年后無工程質量問題時,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清。

  第八條:施工及竣工驗收

  1、如施工中甲方要求變更施內容、范圍、應征得乙方同意并辦理補充條款,并經甲、乙雙方現(xiàn)場代表簽字作為合同附件進入決算,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3、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內,組織驗收。超過七日未予答復時,乙方有權視為已驗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條:安全施工

  1、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乙方責任發(fā)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fā)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質量要求施工,隱瞞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原材料、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質論價扣減合同價款外,甲方還應從乙方合同貨款中扣除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時限向乙方撥付貨款,每逾期一天,除補交貨款外,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違約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時間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從應撥付乙方合同貨款中扣除_______元違約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規(guī)定條件撥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工期順延,乙方按每日_______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時加罰違約金。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guī)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fā)生,也有據可依。

  第十一條:爭議糾紛解決處理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qū)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4

  合同編號:

  甲方(發(fā)包人):

  乙方(承包人):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并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工程范圍和內容:

  四、工程工期: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本合同為固定綜合單價合同,工程量及固定綜合單價見附表。工程總價款為(小寫)¥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

  第二條工程質量

  一、雙方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符合甲方企業(yè)標準。

  二、鋪裝的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符合甲方標準或見附件。

  三、工程完工后,乙方應在3日內通知甲方及時驗收。

  第三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

  二、工程施工期間,完工80%前,付至合同價款的60%;

  三、工程驗收合格后5日內,付至合同價款的80%;

  四、結算完成后7天內付至結算價的95%;

  五、剩余工程總價款的5%作為質量保修金。在達到合同約定的質保期限后支付。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對乙方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jiān)管工作。

  2、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控,并按規(guī)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4、負責完成乙方施工前所應具備的施工條件。

  5、甲方現(xiàn)場負責人: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具有本合同履行所需的施工資質。

  2、按甲方的要求,委派有專業(yè)經驗的技術人員,嚴格按國家操作規(guī)范,精心組織施工、完成工程。

  3、乙方技術人員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等全面管理、負責,并按甲方工期計劃要求完成所承包的任務,如不符合甲方或國家質量標準,,乙方要進行返工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5、盡量減少對周圍辦公人員的不利影響,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6、在本工程竣工后清理現(xiàn)場。

  7、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與建設單位或甲方上級發(fā)包單位聯(lián)系。

  8、乙方現(xiàn)場負責人: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

  第五條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一、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二、承包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三、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并結合工程實際做好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安全防護或警示措施。

  四、承包方必須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遵守國家、行業(yè)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guī)定。

  五、現(xiàn)場施工中,遵守現(xiàn)場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人身、財產等事故賠償、罰金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約定支付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工程總造價0.5‰的違約金。

  二、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完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總造價的0.5‰的違約金。

  2、乙方不按本合同的其他約定履行的,每出現(xiàn)一次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

  3、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仍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所有費用。

  第七條質量保修

  一、保修內容及期限:保修_______年。

  二、保修期起始時間: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乙方保修范圍:施工范圍內的所有內容。

  四、在質保期內,如果發(fā)生質量問題,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4個小時內派專業(yè)人員到現(xiàn)場進行排查、維修。

  五、如乙方未按約定維修,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維修,相應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或由乙方支付。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4份,合同附件:工程量及固定綜合單價表1份,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zhí)2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5

  發(fā)包人(全稱) (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人民幣): 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xié)議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投標書、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

  6、施工圖紙

  7、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技術要求

  8、工程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fā)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意見:

  經辦人:鑒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此部分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不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

  3.2.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

  3.2.2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和法規(guī)不限于上述明示的法律法規(guī)。本合同訂立時國家及相應部門頒布的其它法律法規(guī)同樣適用。

  3.3適用標準、規(guī)范

  適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

  發(fā)包人提供標準、規(guī)范的時間: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時的約定:

  4.圖紙

  4.1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4.2發(fā)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4.3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 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職務:

  發(fā)包人委托的職權:

  需要取得發(fā)包人批準才能行駛的職權:

  5.2發(fā)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職務:

  職權:

  5.3不實行監(jiān)理的,工程師職權:

  7.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證號:

  8.發(fā)包人工作

  8.1發(fā)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攀┕龅鼐邆涫┕l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茖⑹┕に璧乃㈦、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裙こ痰刭|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⑸由發(fā)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仕疁庶c與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藞D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虆f(xié)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碗p方約定發(fā)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

  8.2 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茟峁┯媱、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浅袚┕ぐ踩Pl(wèi)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⑷向發(fā)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尚璩邪宿k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huán)衛(wèi)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xù):

 、室淹旯こ坛善繁Wo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⑺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淌┕龅厍鍧嵭l(wèi)生的要求:

  ⑼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監(jiān)理工程師對施工方審核的時間: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3.工期延誤

  13.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質量與驗收

  16.工程驗收:由招標人或招標人委托的單位,組織各相關部門按施工圖紙要求及國家頒布的有關工程驗收規(guī)范進行驗收。

  16.1本工程質量要求達到 標準。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擔。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采用 方式確定。

 、挪捎霉潭▋r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撇捎每烧{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24.工程預付款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4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fā)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挪牧显O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⑵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浅邪丝纱鸀檎{劑串換的材料:

 、鹊截浀攸c與一覽表不符:

  ⑸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实截洉r間與一覽表不符:

 、斯こ涕_工前根據施工組織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及時報送甲供材供應時間計劃表及要求。

  27.6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八、工程變更

  1、發(fā)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工程變更要求,作為變更依據,通知監(jiān)理和承包人,變更需經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承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工程變更意見,經發(fā)包方、監(jiān)理簽署確認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32.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于發(fā)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fā)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fā)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fā)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發(fā)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35.2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工期違約):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采取第 種方式解決。

 、耪堧p方主管部門調解;

 、萍s定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39. 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⑴發(fā)包人投保內容:

 、瞥邪送侗热荩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虐l(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作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作為本合同附件。

 、请p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正副本份數:

  47.補充條款:

  第四部分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tǒng)工程等項目。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屋面防水工程為 年;

  3、裝修工程為 年;

  4、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 年;

  5、供熱及供冷系統(tǒng)為 個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區(qū)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fā)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fā)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xiàn)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guī)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在國家規(guī)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fā)包人組織驗收,發(fā)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后一個月內,將剩余保修金無息返還承包人。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質量保修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5%,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發(fā)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后一個月內,將剩余保修金無息返還承包人。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fā)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6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guī)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fā)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預計用款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

  第三條

  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用國家規(guī)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guī)定的加收借款方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zhí)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tǒng)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guī)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zhí)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蓋章)貸款方: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蓋章)負責人:_____(蓋章)

  地址:_____(蓋章)地址: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7

  裝飾合同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__

  甲方承建之工程,現(xiàn)委托乙方采。ā魽、包工□B、包工包料)、機具、設備、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干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工程內容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二、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工期:____日;

  三、分部分項工程工種類別: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____;

  五、乙方承包圍:____;

  第二條:組織領導

  一、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tǒng)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xiàn)場的各項管理及規(guī)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二、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特種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wěn)定性。

  三、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乙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同建設單位代表或建設監(jiān)理單位代表聯(lián)系和溝通,只要與本工程有關的事宜,必須向甲方項目經理匯報與協(xié)商。除甲方高層領導特批外,否則,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的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五、乙方向工人發(fā)放生活費或工資,必須在本公司的項目經理監(jiān)督下進行。每個分部分項工程必須有工人的花名冊,工人領取生活費或工資要在花名冊上簽字認可,并花名冊交項目經理保管并存檔。

  第三條:雙方職責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xiàn)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jiān)督和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程量及現(xiàn)場進度、審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劃撥工程款。

  3、負責與業(yè)主、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程聯(lián)系并申報文件資料。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zhí)行國家現(xiàn)行《施工技術驗收規(guī)范》。尊重和服從業(yè)主、監(jiān)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jiān)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并確保達到(□A、合格□B、優(yōu)良)以上等級。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及其他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乙方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檢查各安全設施的安全狀態(tài),如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乙方在安全設施不安全狀態(tài)下,有權拒絕施工,如遇到突發(fā)性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事故,原則上由乙方負責,乙方經費困難可與甲方協(xié)商申請適當補助。

  3、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或穿高跟鞋、不得赤脖、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未經許可,施工現(xiàn)場嚴禁住人和帶兒童入內,飲食做飯,大小便,乙方工人所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得進入施工現(xiàn)場,應在指定位置停放,違者甲方有權重罰。乙方有義務保持宿舍內的衛(wèi)生和清潔,宿舍內禁止留宿他人。

  4、乙方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施工現(xiàn)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

  5、必須保證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施工人員數量穩(wěn)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具體施工作業(yè)中必須配備所需安全標準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安全設施,并且必須符合國家裝飾裝修施工操作規(guī)程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zhí)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情節(jié)嚴重者或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者,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余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該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fā)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的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9、乙方不得將依據本協(xié)議書取得該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該工程項目并追究相關責任。

  10、乙方必須提前二日向甲方項目部申報材料,并且必須在材料申報單上簽字負責,常規(guī)材料申報量不得大于實際用量的10%,非常規(guī)材料申報量不得大于實際用量的5%(含合理損耗)。特別是非常規(guī)材料若大于合理損耗多余部分由乙方支付相關采購成本,材料申報單上必須有該工程項目經理簽字認可,方可執(zhí)行。現(xiàn)場領料必須有乙方簽字認可,其他集體或個人無權領料。

  11、乙方在施工過程直到驗收交工前,必須采取有效的半成品或成品保護措施,若無故或惡意損壞成品或半成品,處以該成品或半成品工程造價的三倍對乙方進行處罰。

  12、工地內廢舊物資回收歸本公司所有,未經甲方項目經理許可,乙方不得私自回收和出售,一旦發(fā)現(xiàn)處以該廢舊物資價值5—10倍的`罰款。并對發(fā)現(xiàn)人或舉報人給予獎勵。

  13、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必須無條件進行返工和修正,乙方必須對所返工部分的主輔材進行賠償,對于返工造成的損失和負面影響,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0元—10000元的罰款。

  14、施工現(xiàn)場工人之間打架斗毆、工種之間打架斗毆,甲方項目經理有權對乙方重罰。若工地出現(xiàn)盜竊事件,經公司訪查落實,對舉報人本公司給予盜竊物質價值相等經濟獎勵。情節(jié)嚴重者,甲方有權交給司法部門處理。

  15、乙方在所指定的工程完工后,應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總結,并積極配合甲方或第三方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

  第四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或專業(yè)質量檢驗部門質量評定(□A、合格□B、優(yōu)良)標準等級以上。因乙方盲目施工、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guī)程施工,導致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第五條:工期約定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xiàn)場安排的季度、月、度及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A、結算總價‰□B、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第六條:付款方式

  一、乙方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大于天后,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日,日,日,按借款方式領取生活費(或材料備用金),借款總額不得大于預算人工工費或預算工程款的﹪;根據甲方與業(yè)主結算工程款的情況,到甲方帳戶后三天內付到決算人工工費(或乙方承包工程造價決算款)的95%支付給乙方。

  二、質保金:質保金按分部分項工程決算人工工費(或乙方承包工程造價決算款)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后,據實返還,無銀行利息。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乙方應在收到口頭或書面通知三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七條:其他

  一、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xié)議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分部分項工程總人工工費(或乙方承包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二、若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書的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guī)范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fā)生安全事故以及發(fā)生其他導致本協(xié)議書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xié)議書并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其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三、甲方對本協(xié)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本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協(xié)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分部分項工程辦完工程交接并竣工結算后,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附件:(備注:附件與本協(xié)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8

  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價款

  2.1工程合同價款:(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__元。

  2.2合同價款的計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結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工程開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日歷天。

  4、質量標準

  4.1工程質量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決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fā)出指令和決定,分包人應執(zhí)行承包人發(fā)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作,分包人應執(zhí)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fā)的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發(fā)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如分包人與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發(fā)生直接工作聯(lián)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承包人駐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駐工地代表的職權:按合同約定向分包人發(fā)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約定的職權和義務。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分包人駐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駐工地代表的職權:按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yè)計劃、工期控制計劃、質量標準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規(guī)定的其他所有職責和義務。

  7.3分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換駐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違反,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7.4如分包人駐工地代表違反分包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職責和義務,或承包人認為分包人駐工地代表不稱職,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更換駐工地代表。分包人應予執(zhí)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現(xiàn)場必要的施工條件。

  8.2提供圖紙資料并進行技術交底,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設計方案及總工期控制計劃,審查并批準分包人編制的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作業(yè)計劃。

  8.3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分包人的工程技術、質量、工期、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時解決和糾正施工中出現(xiàn)的各種問題。

  8.4協(xié)調分包人與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其他分包單位的關系。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時間準時進場,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驗收規(guī)范、質量檢驗標準和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服從承包人、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的管理、監(jiān)督與檢查,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技術、工程質量、工期進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全面負責,確保各項指標的實現(xiàn)。

  9.2嚴格按照環(huán)境保護標準施工,遵守建設單位和承包人關于現(xiàn)場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規(guī)定。作業(yè)面做到工完場清,保持現(xiàn)場清潔整齊,材料使用及碼放符合施工現(xiàn)場規(guī)定。凡屬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責任范圍內發(fā)生的罰款,均由分包人承擔。

  9.3確保現(xiàn)場安全檢查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各類事故

  發(fā)生,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10、設備和材料

  10.1分包方應按照相關操作規(guī)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設備,并負責該部分設備的日常養(yǎng)護、維護,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如因分包人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分包人負責維修,并賠償承包人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數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據分包工程施工圖紙核定。承包人根據分包人編制并經承包人批準的材料需用計劃和進場計劃安排材料進場。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分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

  證明、有關試驗資料并經承包人驗證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分包工程結算時,分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購料票證。

  11、工期延誤

  11.1分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

  工期延誤,經承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分包

  人雖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從承包人處收到施工所需的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以至影響施工造成停工的。

  11.1.2分包人應在11.1款約定情況發(fā)生后5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

  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建設單位同意延長總包合同工期的基礎上予以確認。分包人在規(guī)定時限內未提交順延工期報告的,視為該情況未影響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2、質量檢查與驗收

  12.1分包人應隨時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監(jiān)理單位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2.2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3、合同價款與支付

  13.1分包人按時完成分包工程并通過驗收后,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承包人與建設單位辦理完成全部工程結算手續(xù)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結算款后10日內,承包人將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應扣款項外的分包工程結算款支付給分包人。

  14、質量保修

  14.1分包人按國家規(guī)定對分包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甲方按結算總價的____%預留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退還預留的質量保修金。

  15、分包合同解除與撤場

  15.1分包人應嚴格按照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明顯不能滿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進度。分包人應無條件的采取各種措施滿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內仍不能滿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權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場。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場的通知后應在5日內無條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場地,并妥善保護施工現(xiàn)場的所有承包人財產和已完工程。分包人應承擔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損失。

  15.2對于分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搭建的臨時設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應按承包人要求拆除,并將施工場地清理干凈直至令承包人滿意。

  16、違約責任

  16.1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6.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16.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的;

  16.1.3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的;

  16.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7、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分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雙方簽訂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結算尾款后終止。

  18、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執(zhí)__份。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9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合同協(xié)議書

  甲方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如下協(xié)議:

  1.本協(xié)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xié)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xié)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方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xié)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的合同終止。

  7.本協(xié)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體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fā)包文。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jiān)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jiān)理單位,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jiān)督與管理。

  6.監(jiān)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jiān)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jiān)。

  7.質量監(jiān)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范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guī)范、標準和規(guī)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準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修金:指為在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范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xié)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xié)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當合同文件出現(xiàn)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tǒng)一,則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二十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并執(zhí)行。

  第三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zhí)行交通部頒發(fā)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fā)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后執(zhí)行。

  第五條語言、法規(guī)和聯(lián)系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fā)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guī):本合同適用的法規(guī)是國家法律、條例和法規(guī),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guī)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guī)。

  3.聯(lián)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lián)系均為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通通告、拋泥區(qū)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x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xù)。協(xié)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并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xiàn)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fā)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fā)布工程指令,簽發(fā)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訂手續(xù)。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guī)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yè)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tǒng)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jiān)理工程師的現(xiàn)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前應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fā)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xiàn)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guī)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guī)章,特別是交通、衛(wèi)生、安全、消防及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guī)章。

  8.接受工程監(jiān)理: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根本合同對施工的監(jiān)督和管理,執(zhí)行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并按有關部門批準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fā)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yè)的均應立即向海監(jiān)部門報告,并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fā)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監(jiān)理

  1.工程監(jiān)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jiān)理,乙方應接受監(jiān)理。

  2.監(jiān)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進駐現(xiàn)場前,將監(jiān)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jiān)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jiān)理職權。

  監(jiān)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所發(fā)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監(jiān)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xié)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jiān)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jiān)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并報甲方批準后,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fā)布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后3天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作出答復。若監(jiān)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jiān)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經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并報甲方批準,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凡發(fā)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支出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jiān)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報甲方確認并予以答復,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jiān)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復,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jiān)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施工,并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jiān)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并在接到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復工通知后,才能繼續(xù)施工。

  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于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zhí)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xié)商,并簽署提前竣工協(xié)議,乙方應按此協(xié)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huán)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

  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在接到審批意見后7天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后,乙方應按確認后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jiān)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準。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jiān)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甲方批準后執(zhí)行。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采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復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并由乙方運離施工現(xiàn)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xié)助。若檢驗發(fā)現(xiàn)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fā)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后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交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jiān)理工程師報告,經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jiān)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訂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和操作的檢查,并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jiān)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慶自檢合格并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jiān)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jiān)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在驗收記錄上簽認后,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xù)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jiān)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內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jiān)理工程師事后應予確認并補交簽認手續(xù)。

  (3)若監(jiān)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并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xié)助復查。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并按上述規(guī)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樣、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并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監(jiān)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復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jiān)督:本工程的質量監(jiān)督,由質量監(jiān)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jiān)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zhí)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準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監(jiān)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予以確認并報經甲方批準答復,甲方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準。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并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fā)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fā)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jiān)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后3天內審核簽認。若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后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

  若監(jiān)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xié)助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并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xié)助監(jiān)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jiān)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fā)出催討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fā)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xié)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由監(jiān)理工程師向乙方發(fā)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并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guī)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xié)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征得監(jiān)理工程師的同意并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期變化,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處理。但乙方為便于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xiàn)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后按監(jiān)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fā)生上述變更后,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后14天內與乙方協(xié)商,若協(xié)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全部責任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人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jiān)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加強施工現(xiàn)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xiàn)場的防臺、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xiàn)場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huán)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后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于外部條件變化所發(fā)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fā)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fā)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xié)商后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三款規(guī)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xié)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7天內向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后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并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并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情況的匯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xiàn)場,并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jiān)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xù);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xiàn)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離施工現(xiàn)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后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審核確認,并在確認后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后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yè)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xié)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并在甲乙雙方商定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7天內,將保修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zhí)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應協(xié)商解決或提交主管部門調解,若協(xié)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fā)生后,除雙方均同意停工外,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fā)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guī)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fā)生后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后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并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并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并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之后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并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guī)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guī)定的期限內進行審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復有異議,可按本條第一款執(zhí)行。

 。6)若甲方授權監(jiān)理工程師對索賠事項進行審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guī)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fā)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于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于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xiàn)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xiàn)場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后,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修金后,保修條款終止。

  三、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一條詞語定義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2.設計文件:

 。1)甲方提供設計文件的份數;

 。2)乙方負責部分設計時,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份數。

  第三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列入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地點、內容、規(guī)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結構形式,并明確合同范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yè)的施工內容。

  第四條技術標準

  2.技術標準的替代:

  適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范圍。

  第五條語言、法規(guī)和聯(lián)系方式

  1.語言:

  輔助語言。

  2.法規(guī):

  其他適用法律。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

  甲方提供水、電、交通和通訊等條件和接至地點及時間,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時間。

  4.提供技術資料:

  甲方提供各種技術資料的時間和數量及其技術交底、現(xiàn)場交驗的時間和辦法。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施工準備:

  為本工程配備的主要施工船機和設備的規(guī)格、數量及到達現(xiàn)場的時間。

  4.提供條件:

  為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清單。

  第八條工程監(jiān)理

  1.工程監(jiān)理:

  監(jiān)理單位名稱。

  2.監(jiān)理工程師:

  監(jiān)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

  (1)乙方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的時限。

  (2)發(fā)布開工令的時限。

  3.施工期延長:

  施工期可以延長的其他情況。

  6.階段工期:

  階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甲方提供材料與設備的清單及供應方式。

  6.質量等級:

  約定質量等級。

  7.質量監(jiān)督:

  質量監(jiān)督站名稱。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辦法。

  2.合同價款的調整:

  (1)對調整情況的限制或補充;

 。2)調整的具體方法。

  3.工程預付款支付:

  (1)工程預付款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方法;

 。2)工程預付款抵扣的時間、金額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確認: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表的時間。

  5.進度款支付:

  工程進度款支付的時間約定和實施辦法以及進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4.確定變更價款:

  確定變更價款的原則和變更單價的其他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護措施費用的承擔。

  第十六條保險

  1.工程保險:

  投保期限、保險范圍、投保金額、保險賠償分配和保險費用承擔。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

  除合同通用條款所列外,不可抗力還包括以下自然災害:

 。1)_________級以上持續(xù)_________天的大風;

  (2)有效波高超過___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_____毫米以上持續(xù)________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_____以上的地震;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3.現(xiàn)場清理:

 。1)對乙方進行清場的要求及乙方撤離時間。

 。2)乙方未按要求清場及撤離,給予甲方賠償的辦法。

  4.竣工資料:

  (1)對竣工資料內容的補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資料的份數。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對工程保修期限的約定或個數。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數額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3.索賠:

  甲方明確授權監(jiān)理工程師的審核方式。

  4.賠償:

  賠償的辦法和標準。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

 。1)對獎勵情況的補充或修改;

 。2)對各種獎勵情況、獎勵標準和獎勵方法的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增加成都蘇寧廣場咖啡之翼廚房自動滅火系統(tǒng)的采購、安裝、調試,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由乙方負責:

  為甲方提供一套自動廚房滅火系統(tǒng)的.安裝及系統(tǒng)調試、驗收。

  二、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按約定提供安裝、調試服務。

  (2)、在安裝、調試過程中需甲方義務提供協(xié)議的,甲方應當履行協(xié)助義務。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示明安裝、調試時間收費標準,并保證具備與安裝、調試以業(yè)務相適應的設施和技術力量。

  (2)、在安裝質量保證二年內,承修安裝設備出現(xiàn)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免費返修。

  四、收付款條款:

 。1)、乙方須提供收款地、公司名稱、收款方式、收款發(fā)票。

 。2)合同簽訂,甲方一次性付清采購款¥26000。00元(大寫:貳萬陸仟元)。

  五、工期要求:

  按甲方現(xiàn)場施工進度進行。

  六、其他條款:

  本合同如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或協(xié)調不成的,可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依據另行達到的仲裁條款或仲裁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1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承包單位(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chuàng)造條件,搞好配合協(xié)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稱:

  質量要求:

  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預算造價為人民幣¥: 元 工程期限: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乙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解決施工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組織設計交底;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參與設計交底;做好施工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qū)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三、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fā)的施工驗收規(guī)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在組織施工中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zhí)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主動配合甲方完成驗收工作后方可進行下一個施工環(huán)節(jié)。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對施工現(xiàn)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做好設施安全防護,如果乙方因疏于防范、操作不規(guī)范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負全責。

  六、在組織施工過程中應科學規(guī)范、統(tǒng)籌安排。如因技術原因或操作不規(guī)范導致原材料浪費,乙方應承擔責任如數償還相關費用。

  合同份數及相關說明: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guī)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2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fā)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yè)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xié)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發(fā)證機關:_________

  資質專業(yè)及等級:_________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總日歷工作天數:_________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xiàn)行的《建筑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yè)(分)包合同。

  6.標準規(guī)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guī)范如下: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jié)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yè)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jié)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jié)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zhí),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經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fā)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yè)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

  (2)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yè)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xù)(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guī)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xù)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_,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tǒng)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質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tǒng)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驗收;

  10.5 統(tǒng)籌安排、協(xié)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 負責與發(fā)包人、監(jiān)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lián)系,協(xié)調現(xiàn)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

  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fā)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lián)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11.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guī)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yè)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xiàn)場管理,嚴格執(zhí)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huán)保、消防、環(huán)衛(wèi)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xiàn)場的管理規(guī)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xiàn)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jiān)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xiàn)場其他單位協(xié)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統(tǒng)一規(guī)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qū)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qū)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

  11.6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 做好施工現(xiàn)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fā)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資料及其他設施;

  11.9 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fā)的發(fā)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yè)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yè)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 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保護措施費用。

  13.3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xiàn)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 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事故處理。

  14.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15.保險

  15.1 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fā)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 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4 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必須,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

  15.5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_________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guī)格、型號不

  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fā)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fā)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guī)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2)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價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______%,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后續(xù)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事故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過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元;

  (2)中間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yè)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xiàn)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fā)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fā)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

  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租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fā)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fā)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發(fā)包的勞務作業(yè)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fā)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fā)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yè),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fā)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違約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fā)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yè)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xiàn),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fā)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給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

  項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guī)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xiàn)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xù),保護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yè)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xié)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yè)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xiàn)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fā)現(xiàn)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 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fā)現(xiàn)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xié)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fā)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yè)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xiàn)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應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

  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yè)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執(zhí)_____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zhí)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并送備案后生效。

  35.補充條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勞務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3

  發(fā)包人(全稱):____

  承包人(全稱):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

  一、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xié)議;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投標書、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

  6.施工圖紙;

  7.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技術要求;

  8.工程量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四、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五、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fā)包人:____(公章)承包人:____(公章)

  住所:____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傳真:____傳真:____

  開戶銀行:____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帳號:____

  郵政編碼:____郵政編碼:____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____(鑒證章)

  經辦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鑒證:____(印章)

  經辦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qū)(縣)

  3.工程內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群體工程應附承包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4.承包范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應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fā)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fā)包方包全部材料。

  6.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業(yè)主或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監(jiān)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jiān)理,發(fā)包方與監(jiān)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jiān)理合同》,并將監(jiān)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lián)系方式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 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四條 工程造價: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

  材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人工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管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稅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第二章 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五條 詞語涵義

  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jiān)理人的詞語

  (1)發(fā)包方:指與承包方簽訂本合同協(xié)議書的當事人。

  (2)承包方:指與發(fā)包方簽訂本合同協(xié)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jiān)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fā)包方委托對本合同實施監(jiān)理的當事人。

  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fā)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xié)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jiān)理人作出或批準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fā)包方按合同規(guī)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jiān)理人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guī)定的圖紙中由發(fā)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jiān)理人批準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fā)包方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fā)包方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guī)定應建造的并移交給發(fā)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后進入施工場地。

  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fā)包方委托監(jiān)理人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監(jiān)理人發(fā)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后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xié)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fā)生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6.其他詞語

  (1)施工場地(或稱工地):指由發(fā)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

  (3)天:指日歷天。

  第六條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xié)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xié)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發(fā)包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承包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發(fā)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進行設計,承包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發(fā)包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發(fā)包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承包方應接受并執(zhí)行。

  4.合同文件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范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八條 技術標準

  雙方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guī)范和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guī)范但有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約定適用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發(fā)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供一式兩分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的,同發(fā)包方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fā)包方認可后執(zhí)行。發(fā)包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fā)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guī)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fā)包方承擔。

  第九條 語言文字、適用法律和聯(lián)系方式

  1.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在少數民族地區(qū),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2.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由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聯(lián)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lián)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十條 聯(lián)絡

  1.聯(lián)絡以書面形式為準: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lián)系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形式為準,并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xù)。

  2.來往函件的發(fā)出和答復: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及時發(fā)出和答復,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亦不得無故拒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后果負責。

  第十一條 圖紙

  1.發(fā)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方提供圖紙。承包方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档,發(fā)包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發(fā)包方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fā)包方承擔,承包方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2.承包方未經發(fā)包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fā)包方。

  3.承包方應在施工現(xiàn)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第三章 雙方責任

  第十二條 工程師

  1.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fā)包方委托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fā)包方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2.發(fā)包方派駐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3.不實行監(jiān)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

  4.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發(fā)包方應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發(fā)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6.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方同意外,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 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負責監(jiān)理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fā)包方。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方發(fā)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方發(fā)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的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方應于工程師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1)承包方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方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方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的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方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fā)包方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第十四條 項目經理

  1.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2.承包方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3.項目經理按發(fā)包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lián)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方或第三人,由發(fā)包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方,并征得發(fā)包方同意。后任繼續(xù)先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5.發(fā)包方可以與承包方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十五條 發(fā)包方代表

  1.發(fā)包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發(fā)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執(zhí)行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發(fā)包方代表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應于發(fā)包方代表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發(fā)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承包方要求已被確認。承包方認為發(fā)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發(fā)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發(fā)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異議,但發(fā)包方代表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而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發(fā)包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承包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發(fā)包方代表,發(fā)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發(fā)包方代表易人,發(fā)包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繼續(xù)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簽字后送發(fā)包方代表,發(fā)包方代表在回執(zhí)行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發(fā)包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發(fā)包方代表聯(lián)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發(fā)包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方,由發(fā)包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發(fā)包方,后任繼續(xù)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 發(fā)包方工作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qū)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xù)。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xù)。協(xié)助解決對承包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并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xiàn)場交驗。發(fā)包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承包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發(fā)包方代表:發(fā)包方應在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發(fā)包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發(fā)包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承包方。發(fā)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fā)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包方發(fā)布工程指令,簽發(fā)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認手續(xù)。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十八條 承包方工作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guī)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yè)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tǒng)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條款的約定,為監(jiān)理工程師的現(xiàn)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發(fā)包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由承包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發(fā)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發(fā)包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于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fā)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xiàn)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發(fā)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guī)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guī)章,特別是交通、衛(wèi)生、安全、消防及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guī)章。

  8.接受工程監(jiān)理: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在發(fā)包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jiān)督和管理,執(zhí)行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jiān)理工程或發(fā)包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第十九條 工程監(jiān)理

  1.工程監(jiān)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發(fā)包方可委托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jiān)理,承包方應接受監(jiān)理。

  2.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包方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進駐現(xiàn)場前,將監(jiān)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監(jiān)理工程師在發(fā)包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jiān)理職權。

  3.監(jiān)理工程師在發(fā)包方授權范圍內所發(fā)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發(fā)包方行為。

  4.監(jiān)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xié)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jiān)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jiān)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發(fā)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雙方應尊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xié)議條款的約定處理?偙O(jiān)理工程師易人,發(fā)包方接到監(jiān)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承包方,后任繼續(xù)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6.建設工程實行監(jiān)理的,發(fā)包方應當與監(jiān)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jiān)理合同。發(fā)包方與監(jiān)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第四章 交通運輸

  第二十條 交通運輸

  1.場內施工道路

  (1)發(fā)包方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yǎng)護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fā)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并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fā)包方和監(jiān)理人使用。

  2.場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yǎng)路費和稅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并服從交通監(jiān)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xù)。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guī)定的件數、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fā)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xié)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4.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負全部責任,并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5.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亦適用于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guī)定仍有效。

  第五章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二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承包方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huán)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發(fā)包方審批,發(fā)包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發(fā)包方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在接到審批意見后7天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后,承包方應按確認后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jiān)理工程師及發(fā)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發(fā)包方批準。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jiān)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發(fā)包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承包方應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發(fā)包方批準后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進度計劃

  1.承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條款約定的時間預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方應按照發(fā)包方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承包方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工程實行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二十三條 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方應當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方。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fā)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遲開工日期。發(fā)包方賠償承包方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3.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管理意見。承包方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方實施工程師作出的管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管理意見,或收到承包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方可自行復工。因發(fā)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fā)包方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五條 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fā)包方未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fā)包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程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承包方在1款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 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fā)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xié)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章 質量與驗收

  第二十七條 檢查和返工

  1.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發(fā)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fā)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發(fā)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發(fā)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fā)包方承擔。

  2.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fā)現(xiàn)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方承擔責任和發(fā)生的費用,賠償發(fā)包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3.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以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fā)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八條 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fā)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yōu)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fā)包方代表一經發(fā)現(xiàn),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fā)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fā)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fā)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jiān)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xiàn)行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xiàn)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yōu)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fā)包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于發(fā)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fā)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4.本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fā)生爭議時,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三)質量監(jiān)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jiān)督,由質量監(jiān)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jiān)督與檢查。

  第二十九條 試車

  1.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發(fā)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試車記錄。發(fā)包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發(fā)包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lián)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發(fā)包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3.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fā)包方負責修改設計,承包方按修改后設計重新安裝。發(fā)包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4.由于設備制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承包方采購,由承包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fā)包方采購,發(fā)包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fā)包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xié)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發(fā)包方承擔。

  7.發(fā)包方代表未在規(guī)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繼續(xù)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xù)。

  第三十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1.發(fā)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fā)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和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和試車,發(fā)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fā)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fā)包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章 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條 文明施工

  發(fā)包方應統(tǒng)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負責管理和協(xié)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衛(wèi)、施工安全和環(huán)境保護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

  1.發(fā)包方應負責與當地公安部門協(xié)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當地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現(xiàn)場治安管理機構,統(tǒng)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衛(wèi)事宜,負責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衛(wèi)職責。

  2.發(fā)包方和承包方應教育各自的人員遵紀守法,共同維護全工地的社會治安,協(xié)助現(xiàn)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各自管轄區(qū)(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區(qū))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

  第三十二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意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fā)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 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fā)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三十四條 事故管理

  1.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2.發(fā)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環(huán)境保護

  1.環(huán)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并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guī)和規(guī)章和本合同規(guī)定所造成的環(huán)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huán)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準的棄渣規(guī)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guī)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qū)和生活區(qū)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并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xiàn)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huán)境。

  第八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三十六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方承包方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方承包方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應當在3款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三十七條 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方向承包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fā)包方不按約定預付,承包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fā)包方發(fā)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fā)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方可在發(fā)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fā)包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fā)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fā)包方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3.發(fā)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fā)包方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fā)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xié)商簽訂延期付款協(xié)議,經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xié)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4.發(fā)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xié)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章 計量與支付

  第三十九條 計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為履行合同應當完成的和用于結算的工程量。結算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并按合同有關計量規(guī)定計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計量

  (1)承包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計量辦法,按月對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進行準確計量,并在每月末隨同月付款申請單,按《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分項向監(jiān)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報和有關計量資料。

  (2)監(jiān)理人對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問時,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員與監(jiān)理人共同復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規(guī)定進行抽樣復測,此時,承包應指派代表協(xié)助監(jiān)理人進行復核并按監(jiān)理人的要求提供補充的計量資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監(jiān)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參加復核,則監(jiān)理人復核修正的工程量應被視為承包方實際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4)監(jiān)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與承包方聯(lián)合進行測量計量,承包方應遵照執(zhí)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單》中每個項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監(jiān)理人應要求承包方派員共同對每個項目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匯總和通過測量核實該項目的最終結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該項目最后一次進度付款的準確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監(jiān)理人的要求派員參加,則監(jiān)理人最終核實的工程量應被視為該項目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3.計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各個項目的計量辦法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計量單位: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均應采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5.總價承包項目的分解:承包方應將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項目進行分解,并在簽訂協(xié)議書后的28天內將該項目的分解表提交監(jiān)理人審批。分解表應標明其所屬子項和分階段需支付的金額。

  第十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四十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發(fā)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guī)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四十一條 發(fā)包方提供材料

  1.發(fā)包方按照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guī)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發(fā)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承包方,承包方派人與發(fā)包方一起驗收。無論承包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發(fā)包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fā)生損壞或丟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發(fā)包方不按規(guī)定通知承包方驗收,承包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發(fā)包方負責。

  2.發(fā)包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發(fā)包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fā)包方運出施工現(xiàn)場并重新采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發(fā)包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發(fā)包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數量時,發(fā)包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xiàn)場。

  (5)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時間,發(fā)包方承擔因此發(fā)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方承擔。發(fā)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發(fā)包方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3.承包方檢驗難過之后仍發(fā)現(xiàn)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guī)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發(fā)包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四十二條 承包方供應材料

  承包方根據協(xié)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guī)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發(fā)包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guī)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發(fā)包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發(fā)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xiàn)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發(fā)包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fā)現(xiàn)材料不符合規(guī)范、設計和樣品要求,承包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十三條 材料試驗

  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xié)議條款的約定,由承包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發(fā)包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xiàn)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xiàn)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發(fā)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發(fā)包方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第十一章 工程變更

  第四十四條 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fā)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fā)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guī)模時,發(fā)包方應報規(guī)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師發(fā)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fā)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議,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fā)包方承包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第四十五條 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fā)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價款變更

  1.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

  2.承包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十二章 驗收與結算

  第四十七條 驗收

  (一)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驗收;

  2.油漆、面層涂料施工前驗收;

  3.竣工驗收。承包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發(fā)包方進行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八:工程驗收單)。若發(fā)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時參加驗收,承包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發(fā)包方承擔;

  (1)工程驗收,發(fā)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二十四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fā)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發(fā)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fā)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代表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fā)包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時,承包方承擔支出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二)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發(fā)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2.發(fā)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發(fā)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fā)包方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修改后提請發(fā)包方驗收的日期。

  5.發(fā)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1款至4款辦理。

  7.因特殊原因,發(fā)包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xié)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fā)包方不得使用。發(fā)包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fā)包方承擔責任。

  (三)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發(fā)包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fā)包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2.工程質量符合規(guī)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發(fā)包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發(fā)包方代表已經批準,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第四十八條 竣工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方認可后28天內,承包方向發(fā)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發(fā)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fā)包方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 銀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fā)包方。

  3.發(fā)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4.發(fā)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方可以催告發(fā)包方支付結算價款。發(fā)包方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與發(fā)包方協(xié)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方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方認可后28天內,承包方未能向發(fā)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fā)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應當交付;發(fā)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擔保管責任。

  6.發(fā)包方承包方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fā)生爭議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第四十九條 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guī)定,對交付發(fā)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fā)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結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發(fā)包方辦理移交手續(xù),并填寫工程保修單(保修期為貳年)。

  第十三章 違約、索賠和爭議

  第五十條 違約

  1.發(fā)包方違約

  (1)提到的發(fā)包方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發(fā)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發(fā)包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fā)包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方賠償承包方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fā)包方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2.承包方違約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fā)包方造成的損失。雙方在條款內約定承包方賠償發(fā)包方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方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第五十一條 索賠

  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

  2.發(fā)包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發(fā)包方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方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方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承包方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guī)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發(fā)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方可按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賠。

  第五十二條 爭議處理

  1.發(fā)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xié)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xiàn)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五十三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fā)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fā)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fā)包給幾個承包方。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fā)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fā)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fā)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fā)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jiān)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五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fā)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承包方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fā)包方應協(xié)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xù)發(fā)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方承擔。

  (2)發(fā)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五十五條 工程風險

  1.發(fā)包方的風險

  (1)發(fā)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于發(fā)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設備的損失和損壞。

  (3)發(fā)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的除外。

  (4)戰(zhàn)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發(fā)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

  (1)由于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并移交給發(fā)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guī)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fā)包方(在保修期發(fā)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并移交給發(fā)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guī)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fā)包方(在保修期發(fā)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后發(fā)生第1款(3)和(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xié)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

  第五十六條 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fā)包方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fā)包方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3.發(fā)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fā)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發(fā)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由發(fā)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五十七條 擔保

  1.發(fā)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lián)#?/p>

  (1)發(fā)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fā)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fā)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五十八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發(fā)包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xù)。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方按發(fā)包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發(fā)包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理解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發(fā)包方代表批準。

  3.以上發(fā)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xié)議分攤或分離。

  第五十九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在施工中發(fā)現(xiàn)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方應立即保護好現(xiàn)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fā)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fā)包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fā)現(xiàn)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施工中了現(xiàn)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方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fā)包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fā)現(xiàn)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fā)包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xié)同處置。

  第六十條 合同解除

  1.發(fā)包方承包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fā)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fā)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六十一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xiàn)場。發(fā)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十二條 獎勵

  獎勵: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發(fā)包方可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承包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于合同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發(fā)包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六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除本合同第五十三條外,發(fā)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fā)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fā)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第六十四條 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fā)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條款內約定。

  第六十五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

  發(fā)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5

  編號:

  甲方:

  地址: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乙方 :

  地址: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甲方經過招選,選定乙方作為_______大廈試驗基站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并委托乙方負責基站建設所涉及的相關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委托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概況:

 。ㄒ唬╉椖棵Q:

 。ǘ┦┕さ刂罚

 。ㄈ╇p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第二條工程項目的具體內容

 。ㄒ唬┨炀基礎的設計施工(要達到甲方要求及安全技術指標,見附件1)。

  (二)天線桅桿、安裝配件的制作(按甲方要求,見附件1)。

 。ㄈ┌l(fā)射饋線的敷設、緊固、安裝、接頭防水處理。

  (四)配合甲方進行天線的調試、調測。

  (五)天饋系統(tǒng)的接地及防雷處理(按國家標準,見附件2)。

 。┢渌c基站建設有關的事宜。

  第三條工程價款與費用結算

 。ㄒ唬┕こ淌┕た們r款: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整);其中包含項目內容所涉及的各項費用及稅金。

 。ǘ└犊罘绞剑

  1.整個工程建設完畢(包括機房設備搬運整理、電源引入、桅桿架設、地線、避雷等)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總合同金額。

  2. 甲方將合同款項下的應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帳戶:

  收款人:

  開戶行:

  帳戶:

  3.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項時,應先按各期付款數額向甲方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稅務發(fā)票甲方收到合格發(fā)票后予以支付相應款項。不開具或者開具不合格的發(fā)票,甲方有權延遲支付款項直至乙方開具合格發(fā)票之日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且乙方的各項合同義務仍應按合同約定履行。

  第四條工程期限

 。ㄒ唬┕こ涕_工日期為:

 。ǘ┦┕ぷ詈笃谙蓿

  (三)完工時間預計: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追降臋嗬c義務

  1.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圖紙和工程施工技術要求,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

  2. 甲方負責提供安裝設備及附隨設備的安裝件,確保不影響施工進度;

  3. 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工程和施工進行相應的調整和修改,

  具體程序及細節(jié)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

 。ǘ┮曳降'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甲方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2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附件,應共同遵循;

  2. 乙方應保證具備以下施工資質與條件,簽約時應向甲方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1)施工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法人證明書;

  (2)施工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應具備的條件。

  3. 乙方負責應由甲方提供的設備由甲方存放處運抵施工現(xiàn)場,或甲方指定的場所;

  4.乙方按甲方要求負責基站站點的勘察、基礎設計、整體施工等工作;

  5. 乙方在組織施工時應切實注意安全,凡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侵害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7.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廢物由乙方負責及時處理。

  第六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人,不得將工程項目進行分包和轉包;

  第七條乙方施工人員在工程施工期間,應服從遵守甲方有關制度,維護甲方的企業(yè)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義在施工期間從事各種違法違紀活動,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保密條款:甲乙雙方應恪守因簽署或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商業(yè)信息及其它商業(yè)秘密。任何一方如將獲知的對方商業(yè)秘密泄露給第三方,應賠償因泄密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工程質量與驗收

 。ㄒ唬┘追桨匆苿与娨暟l(fā)射基站的施工及驗收標準對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進行驗收,乙方施工完畢即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二)乙方按甲方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guī)范、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fā)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ㄈ┮陨蠙z查合格后,又發(fā)現(xiàn)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上檢查檢驗應執(zhí)行電信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guī)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

  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fā)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五)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fā)現(xiàn),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捎谠O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ㄆ撸┬枰M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合同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ò耍┕こ叹邆涓采w、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驗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再由甲方重新組織驗收。

  第十條違約責任

 。ㄒ唬┖贤炗喓笕粢蛞曳皆蛟斐晒こ逃馄诮桓痘蛞蚴┕べ|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視情況予以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的部分從工程合同款中扣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工程延期或者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ǘ┮曳綉獓栏癜凑占追降囊筮M行施工,不能自作主張,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雙方應認真履行。任何一方單方中止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本合同工程施工費用總金額的30%。

 。ㄋ模┮曳绞┕べ|量和要求達不到甲方預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完善和改進,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并不因此而增加施工工期,給甲方帶來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直至扣除乙方的施工費用;

 。ㄎ澹┰谙到y(tǒng)運行中若因乙方施工質量造成的運行故障,乙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捎谝曳绞┕べ|量問題或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沒有全力配合甲方工作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ㄆ撸┮蚣追皆蚪o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合同條款可以予以變更或終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三份。

  附件(略)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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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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