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 馬美菱
“不得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昨天,這一新規(guī)定正式出現(xiàn)在即將提交市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進行二審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草案)》(修改稿)上,與這一規(guī)定共同出現(xiàn)的條款是: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得對學生實施辱罵、體罰和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新規(guī)定的出現(xiàn),意味著未成年人就保護自己權益提出的法規(guī)修改意見,已經在立法中得到了采納。
據(jù)悉,在條例草案公開征求市民意見的過程中,許多學生表示非常反感學校將學生的成績排名后張榜公布,認為這樣做給他們帶來了很大的壓力。華東師大二附中高三的居穎雯同學說,“學?梢耘琶驗閷W生其實自己也很在乎學習成績,以便調整學習手段,但公布就不必了,因為公布出去,那些成績總是處于下游水平的同學會抬不起頭來,增加心理傷害!毙轮兄袑W的單飛同學說,“成績也是隱私,學校可以排名,以了解學生整體的波動情況,但每個孩子只知道自己的名次就行了。”
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丁偉昨天表達了法制委員會的研究結果:考試成績名次是客觀存在的,通過排名可激勵學生,如運用得當不失為一種教育手段,但目前普遍情況是教師將這種方式簡單化處理,客觀上增加了學生和家長的壓力,加重了學生的學業(yè)負擔。
據(jù)悉,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早在1998年就明確規(guī)定,對學生的考試成績,“學校不排隊、不公布”,從減輕學生壓力、保護其身心健康的角度出發(fā),法制委員會認為該內容可以上升為法規(guī)規(guī)定。
丁偉同時強調,不公布考試成績排名的規(guī)定,并不妨礙學生及其監(jiān)護人了解考試成績和排名狀況。事實上,目前一些學校的做法就是:用小紙條告訴每個同學自己的學習成績和排名狀況,而整體的排名表,則是老師的秘密。(記者馬美菱)
[上海立法限制公布成績排名 減輕學生心理壓力]相關文章:
2.
4.
5.
6.
7.上海電價調整通知
8.上海建筑實習報告
9.
10.上海導游詞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