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文
才子詩人曹植在詩作《白馬篇》(又名《游俠篇》)中塑造了一位武藝高強、舍身為國的少年英雄形象。多年來,人們在解讀這首作品時,著眼點主要放在了以下幾個方面:英雄舍身為國、視死如歸的高尚品格,本詩在結構、語言上的形式美,本詩所寄托的作者欲報效祖國、建功立業(yè)的凌云壯志,等等。其實,我們在解讀這首詩時,如果能夠拋開純語言研究以及詩言志等這些文藝理論,而單純地把文中的游俠兒當作一個在現實中存在過并且有血有肉有情有義的人來看待,從社會文化學的角度來分析他的思想與行為,就會發(fā)現,從他的身上所折射出的竟然是中國傳統(tǒng)社會中所謂的“官文化”與“民文化”的激烈碰撞,他的不尋常經歷所反映的正是中國民間社會的文化精神的最終取舍。
何謂“游俠”?“古代稱好交游、輕生死、重信義、能救人于危難的人”。(《現代漢語詞典》,2001版,p1526)從詞義來看,想作“游俠”必須具備四個基本條件:身份是自由之身,將生死置之度外,以信義為人生首要信條,以扶危濟困為人生使命。在中國幾千年專制統(tǒng)治的社會中,民間社會的平民百姓永遠處于毫無人身保障,充滿精神屈辱的弱者地位。而游俠可以游走四方,他們見義勇為,除暴濟厄而不圖回報的俠義之舉,在民間必然倍受推崇,甚至成為人們身陷厄境時所渴求期待的拯救力量。你看,“白馬飾金羈,連翩西北馳”曹植在開首一句就將游俠那種驅馬馳騁,天地任我行的自由之態(tài)淋漓盡致地展現出來。自由,這正是游俠安身立命的第一要求,也是本詩美感的重要源頭。然而“名編壯士籍,不得中顧私”,一旦身陷官家,這種極度的自由又豈能容你任意發(fā)揮。千百年來,人們只是在不斷的贊頌著游俠兒那“捐軀赴國難,視死忽如歸”的大義凜然的愛國之情,然而又有誰認真地思考過,作為一個人,作為一個俠客,他在面對自由亦或不自由這種人生的兩難選擇時所產生的困惑以及由此而要承受的那無窮無盡的精神痛苦!其實,這種困惑與痛苦絕不是他一個人所獨有的,大而言之,這是兩千多年來整個中國民間社會的文化精神所經歷的困惑與痛苦。
英國人韋爾斯在其所著《人類的命運》一書中指出:“在大部分中國人的靈魂里,斗爭著一個儒家,一個道家,一個土匪!睋勔欢嘞壬忉專f爾斯所說的“土匪”,包含著中國文化精神中的游俠傳統(tǒng)(《關于儒、道、土匪》載《聞一多全集》第3卷,三聯書店1982年版,P469 P471 P472)!皞b”與“儒”的精神經過幾千年的滲潤,早已化為國民性格骨肉中的一部分。對國民精神的影響可謂殊深。然而二者原本同出一源,手足之間,必有著千絲萬縷的親緣相聯,卻又在歷史進化中,分化、演變、斗爭,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代表并表達著官文化與民間文化的對立沖突。中國上層社會的文化,就其根本的文化特質來說,是一種泛儒文化。儒文化的根本特征就是積極地入世,有所作為。而中國民間社會的文化精神是地域、民族、宗教、行業(yè)、社區(qū)、生活方式諸種文化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呈現出極其多樣的文化色彩。對于中國民間社會文化精神的概括是極其困難的。如果僅從外在形態(tài)看,自然可以簡單的歸納為鄉(xiāng)民性格與市民性格,但對于其內在的人格精神特質,卻眾說紛紜:沈從文概括為“游俠者精神”(《湘西鳳凰》載《沈從文文集》第9卷花城出版社1984年 P412);聞一多歸納為墨-俠-匪的精神路線(《關于儒、道、土匪》)載《聞一多全集》第3卷三聯書店1982年 P472);周作人認為是體現古游俠精神的“義與勇”(《知堂回想錄》,三育圖書有限公司1980年版P62《雨天的書 “破腳骨”》岳鹿書社1987年P56);近人又提出“中國文化大禹模式-墨學體系-墨俠精神這樣一條民間的線索”(張末民《俠與中國文化的民間精神》,載《文藝爭鳴》1988 第4期)。但不管哪一種說法有一點卻是一致的,即都認為在中國民間文化精神中存在著源遠流長的俠義傳統(tǒng)。毫無疑問,“俠”與“儒”是兩種既共生、互滲又相悖、異質的文化精神。他們的糾葛表現在多方面,但在許多涉及人生歸宿的根本性問題上,卻有著如出一轍的矛盾態(tài)度,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出世、入世問題。
這里所謂出世、入世,狹義是專指人是否有意主動參與政治并在政權機體中發(fā)揮作用,廣而言之是人對整個社會的態(tài)度,是積極投身其中還是消極避世,盡可能的屏除與它的聯系以斷絕社會生活對自己的影響。本來俠文化本身具有著浪漫主義的傳統(tǒng),一切行為隨心隨性,快意恩仇,至情至性,頗有出世神仙那種快活自在的味道,有了這個特征才是地道的“俠”,“俠”的身份才能得到認可。當《白馬篇》中的游俠兒依靠自己精湛高超的武藝,任著自己的性子行俠仗義,從而揚聲于西北邊陲之時,可以說,這個時候的他才是真正的“俠”--自由、任意,不被世俗事物牽累--這是“俠”精神的本來面目,也正是中國傳統(tǒng)民間社會所向往和追求的生活狀態(tài)。然而,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人,不能單獨成為人,只有具有了社會性,人才從單純的動物上升為萬物之靈長的人。游俠也是如此,他可以在世俗生活中特立獨行,可以不為了利欲而熙熙攘攘,但是他不能不食人間煙火,不能不具有人類的基本感情。當“邊城多警急,胡虜數遷移”,當眼瞅著山河失陷,生靈涂炭,哀鴻遍野之時,似乎是毫不猶豫,我們的游俠兒便“棄身鋒刃端”,去“長驅蹈匈奴,左顧凌鮮卑”,不懷性命地投入了這場反抗外辱的民族戰(zhàn)爭中。狼煙已經散去,當年的刀光劍影也早已不復,但千百年后一股豪邁的英雄氣卻仍然在我們的心頭激蕩。激動過后,當我們細析游俠兒那義無返顧表面之下的心路歷程時,不難發(fā)現,我們可敬的英雄當年曾經面臨著多么困難的選擇,選擇過后他將承受多么巨大的痛苦。一方面是任意快活、自由馳騁的行俠生涯;另一方面是名編士籍、身在行伍的軍旅生活。表面上看,兩者并無本質的矛盾。但是在封建社會,任何一場戰(zhàn)爭,不管它的口號是多么正義,究其實質都是一個皇帝與另一個皇帝的爭斗,而投身其中都將是幫著一個皇帝去攻打另一個皇帝。要知道,作為游俠從他的精神本質上來說,他是反對權利,反對政治,反對專制的。他從骨子里蔑視那種“學成文武藝,貨于帝王家”的屑小行為。然而,現在他要去從軍了,他將在一個不知道姓氏的將軍的統(tǒng)領指揮下去作戰(zhàn)。舍棄自己心愛的自由生活,選擇從內心就抵觸的不自由的生活,我們無法想象這位古人當年做出這種選擇時的心情,按常理推斷,他應該是經歷了一番痛苦的思想斗爭的。是什么推動他做出這個選擇的呢?又是他的本性使然。因為他在看到自身利益受損的同時,看到的更多的是妻離子散、白骨累累。自由,固然是游俠一生的追求,但兼愛卻是游俠之所以成“俠”的本因。對自由的無限熱愛,那只是對自身的愛,游俠們之所以要仗劍行天涯,為的就是鏟除不平事。只有把人生的追求由小我的利益上升到大家的利益,他才真正由一個武夫上升為一個俠客。也正是由于這個選擇,我們的游俠兒才從一個虛幻意義上的出世神仙轉化為一個具有現實意義的入世真人。游俠兒完成了自己的人生選擇,中國民間社會的文化精神也完成了自己的價值選擇。
一千多年后,今人再讀《白馬篇》,仍然不能不為其中游俠兒那驚天動地的豪情壯志所感召,所激動。為什么?因為在我們的骨子里,固然有著“我本楚狂人,風歌笑孔丘”的狂放,有著“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隱逸,但更多的卻是“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責任,“捐軀赴國難,視死忽如歸”的精神。我們一方面在贊賞著游俠那自由愜意、任情任性的神仙生活;另一方面卻又在自覺地學習著游俠,把責任放在個人欲望之前,以個人行動的方式,不求更多的諸如財富、官爵的社會回報,而行使社會職責。在這里,代表著中國上層文化精神的儒文化與代表著民間文化精神的俠文化殊途同歸了,困擾著許多中國人的出世與入世在路的盡頭處重合了。
2003.11.20
作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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