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合同模板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典當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典當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民借字第( )號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典當行(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民品作為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茲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采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民品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民品質押合同》以及任何補充協(xié)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xù)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懂斊薄分械洚旐氈椣聝热、《續(xù)當憑證》中續(xù)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括保險費、保管費等。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jié)假日。
1.4 “月”指當金發(fā)放之日起(含當金發(fā)放當日)每屆滿30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fā)當票,“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xié)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的收款憑證,并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xù)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續(xù)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xù)當期自前次典當期限或者續(xù)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xù)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xié)議、簽發(fā)續(xù)當憑證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續(xù)當及續(xù)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系指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后,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轉當及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系指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后,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并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shù),甲方必須首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fā)生的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否則不成立抽當,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于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將發(fā)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shù)陌l(fā)生。
1.10 “絕當”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5內日贖當或與乙方達成續(xù)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fā)生。
第二條 當物
2.1甲方自愿以本(單位/人)的 (以下簡稱民品)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民品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確認該民品估價為人民幣大寫元 (¥: 元 )。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臵當物后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元)
及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續(xù)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xù)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
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民品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無論續(xù)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xù)當?shù),典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續(xù)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xù)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4絕當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甲方任何還款及乙方處臵當物后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典當合同 篇2
當 戶:(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證):
通訊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典當行:(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有處分權的財產作為當物抵/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茲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當物
甲方用作典當?shù)漠斘餅?(詳見《當物清單》)。
第二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置當物后清償順序
2.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抵/質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利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為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
2.2 絕當處置當物后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1)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代墊及發(fā)生的費用;
。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 當金。
第三條 當金及用途
3.1 當金為(大寫) 元(¥ 元)。
3.2 甲方典當用途為 ,甲方應按典當用途使用當金,并接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jiān)督。
第四條 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為天,即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第五條 綜合費用、當金利息
5.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綜合費率為 %,合計為月%。以當金為基數(shù)從乙方發(fā)放當金之日起計算。典當期限及續(xù)當期限屆滿后,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xù)計算,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時止。
5.2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按照第種方式收取典當費用,甲方提前贖當或乙方按照
第九條約定提前收回當金的,已交納的或預扣的綜合費用不退還。
、僖曳揭淮涡灶A扣典當期限內的綜合費用,在發(fā)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利息在還款時一起結算。
、诩追綉诿吭氯涨,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下個月的綜合費用,并結算上月的利息。
5.3 雙方一致確認: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注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為收取本合同項
下的利息、綜合費和違約金,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fā)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fā)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續(xù)當
6.1 典當期限屆滿前甲方若不能贖當,可向乙方申請續(xù)當,經乙方同意續(xù)當?shù),在甲方結清此前所有費用及利息時,按乙方的要求辦理續(xù)當手續(xù)。
6.2甲方申請續(xù)當后,乙方沒有同意的,則續(xù)當不成功,甲方應無條件履行贖當義務。
6.3甲方于典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申請續(xù)當?shù)模袚斀鹁C合費用、利息外,還應按照典當期限屆滿之日起至續(xù)當成功之日的實際天數(shù),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逾期違約責任。
第七條 贖當
7.1在典當期限內申請贖當?shù),按第五條約定與乙方結清利息和綜合費,及償還本金后,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相關贖當手續(xù)。
7.2甲方于典當期限或者續(xù)當期限屆滿至絕當前贖當?shù),除須償還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外,甲方還應當根據逾期天數(shù),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逾期還款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絕當
8.1甲方應當在典當期限或續(xù)當期限屆滿前贖當,逾期達5日不贖當也不能續(xù)當?shù)募葱纬山^當,甲方同意按照約定的方式,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置當物,處置方式包括不限于折價變現(xiàn)、拍賣、轉讓等,直到變現(xiàn)為止。
8.2 當物經處置變現(xiàn),在扣除處置變現(xiàn)的費用及當金本息和相關費用后,有剩余的部分退還甲方,不足以清償?shù)牟糠窒蚣追阶匪鳌?/p>
8.3對當物處置需要變更產權手續(xù)時,甲方無條件配合,對需要提供的資料時,在乙方發(fā)出通知后一周內負責提供到位,若甲方不配合、不執(zhí)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8.4 本合同若辦理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證執(zhí)行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由人民法院決定當物的處置方式。
第九條 提前收回當金
甲方發(fā)生擅自改變當金用途,或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糾紛等其他喪失商業(yè)信譽,或影響還款能力的情況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贖當,以乙方正式的通知時間為準,通知后5天內在甲方沒有按照贖當程序執(zhí)行到位時,乙方可直接進入絕當處置程序。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當金,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當金。
10.2按時歸還當金,支付利息、綜合費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10.3保證提供的當物產權無糾紛,確保處置變現(xiàn)無任何障礙。并應向乙方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和與當物有關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材料,以證明當物的來源合法,且有義務按乙方的要求辦理登記、當物抵/質押登記手續(xù)和公證等相關手續(xù),因辦理相關手續(xù)涉及第三方應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0.4若在本合同簽訂后,當物出現(xiàn)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性措施的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抵/質押的情形。若因此給乙方導致?lián)p失或影響的,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1.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當金使用情況。
11.2甲方出現(xiàn)影響乙方權益的行為或情形時,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當金和提前要求甲方贖當。
11.3有義務在本合同簽訂后向甲方發(fā)放當金,在當期內有義務保護好甲方存放的當物安全,出現(xiàn)乙方人為損毀、遺失按典當金額進行賠償,屬于正常損毀或不可抗力導致的損毀或遺失與乙方無關。
11.4當物處置變現(xiàn)后,扣減所有費用及本金后,若有多余的款項應當在乙方收到全部款項后七個工作日退還給甲方。
11.5甲方按照贖當程序歸還了本金及所有相關費用、利息后,乙方應及時返還當物和當物相關證件及甲方提供的原始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甲方逾期還款、付息、付費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期還款,或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依據所欠的本金、利息和綜合費用總額,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罰息,并且每日按當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時止。
12.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中其它任何條款的約定時,違約方將按當金的百分之二十承擔違約金給守約方。
第十三條 通知與通訊
1、甲方確定的聯(lián)系方式如下:電話聯(lián)系方式為 , 通訊地址,電子郵箱 。
2、甲方變更聯(lián)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fā)送
文件等視為送達到位。
第十四條 附 則
14.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首先進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4.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特別聲明:甲、乙雙方已詳讀本合同各條款,乙方已按照甲方的要求對合同的每一條款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合同一經簽字或蓋章即視為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文義已充分理解。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 年 月日
典當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典當行(貸款人): (以下稱“甲方”)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xié)商,乙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貨物作為當物質押給甲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貨物質押。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茲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當物
1.1乙方自愿將自有的________(以下簡稱“貨物”),規(guī)格________ 數(shù)量 ________(該數(shù)量由雙方點庫確認)帳面價格 ________質押典當給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貨物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1.2經甲方對典當貨物進行評估,估價此典當貨物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條 當物擔保范圍及處置當物后的'清償順序
2.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大寫______元(¥_____ )及按第四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和質押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2當戶續(xù)當?shù)模m(xù)當期內所產生的2.1中的相關費用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2.3絕當后及甲方依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或者甲方實現(xiàn)質押權后,乙方任何還款、甲方處置當物后所得價款均按以下順序清償甲方的債權:
2.3.1 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和質押權的費用
2.3.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2.3.3 當金本金
第三條 當金、借款用途及典當期限
3.1借款數(shù)額(當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2乙方借款用途為 ,乙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并隨時接受甲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jiān)督。
3.3典當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_日,(典當具體期限在雙方簽署的當票上予以確認).雙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續(xù)當?shù),雙方另行簽署《續(xù)當合同》,《續(xù)當合同》上確定的典當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典當終止日,除《續(xù)當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xù)當期間繼續(xù)有效。
第四 利息、費率
4.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___ %、月利率為___ %,合計為___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shù)從甲方發(fā)放當金之日起算。
4.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預扣典當期限內___月綜合費大寫 _________ 元(¥_________)。
4.3典當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必須按月向甲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xù)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除《續(xù)當合同》另有約定外,依照本條執(zhí)行。
4.4若甲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對于剩余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4.5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 當物的移交與保管
5.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移交甲方占有,法律要求辦理登記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起 日內辦理登記。
5.2典當期間,甲方負責質物的安全并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第六條 登記及保險
6.1需要辦理登記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會同甲方向當?shù)毓ど痰怯洸块T申請動產擔保登記,申領登記證明,登記證明交甲方保管。
6.2屬可燃物資或易損貨物的,質押前,如甲方要求乙方為貨物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甲方要求為質押物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應長于質押期限。如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優(yōu)先支付給甲方。
6.3質押期間質押貨物發(fā)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償還甲方貸款本息及綜合費用(以下簡稱貸款本息)。賠償金扣除貸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第七條 當物的處分及流動限制
7.1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質押物轉讓、贈與、遷移、變賣、抵償債務、再抵(質)押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本合同項下質押物。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7.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銷售質押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將銷售所得款項提前償還甲方貸款本息。
第八條 當金的發(fā)放
8.1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權拒絕發(fā)放當金:
8.1.1乙方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xù)及甲方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xù),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xù)已生效且持續(xù)有效并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8.1.2本合同項下?lián)N餀嘁淹ㄟ^辦理抵押或質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并持續(xù)有效且能對抗第三人;質押典當?shù)模呀泴①|物移交甲方;
8.1.3沒有發(fā)生可能對乙方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8.1.4甲方要求乙方為當物辦理保險的,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辦理保險,并將保險單移交甲方;
8.1.5其他先決條件: 。
8.2在本合同8.1所列條件全部滿足且乙方辦妥相應的典當手續(xù)后,甲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發(fā)放當金。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當金通過轉賬方式匯入乙方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當金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8.3如應乙方要求,需要甲方將當金發(fā)放給乙方指定的第三人(非當戶本人)時,乙方應簽署付款指示書。
第九條 續(xù)當
9.1 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乙方可向甲方申請續(xù)當,經甲方同意續(xù)當?shù),乙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甲方墊付的費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續(xù)當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對續(xù)當之前發(fā)生的債權進行對賬。
9.2 乙方在超過9.1款規(guī)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請續(xù)當?shù),經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續(xù)當。
9.3 除《續(xù)當合同》另有約定外,續(xù)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四條。
第十條 提前收回貸款
乙方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并依法處置當物:
10.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當金用途;
10.2 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0.3 當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典當、贈予、抵押、托管、以實物形式聯(lián)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等)當物;
10.4 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乙方應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內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并重新辦理相關質押手續(xù),否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0.5 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乙方應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內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并重新辦理相關質押手續(xù),否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0.6 當物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現(xiàn)后 日內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或補足,并重新辦理相關質押手續(xù)的除外;
10.7 拒不接受甲方經辦人對抵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甲方對乙方貸款用途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jiān)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0.8 出現(xiàn)其它嚴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條 贖當和提前贖當
11.1到期后乙方憑當票、本典當合同及個人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甲方贖回當物,甲方將當物及相關權利憑證返還乙方。
11.2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提前贖當),但乙方必須已償還截止至在該提前還款之日的所有到期應付款項。
11.3乙方提前償還部分的金額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且必須為人民幣的整數(shù)倍數(shù)(提前償還最后余欠的金額除外)。
11.4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典當綜合費按實際典當月數(shù)(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乘以本合同約定的月綜合費率計算收取。
第十二條 絕當
當期期滿5日后,乙方既不贖當也不續(xù)當?shù)募礊榻^當,如發(fā)生絕當,乙方在此確認:
12.1甲方有權直接變賣、拍賣當物,并以變賣、拍賣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償還甲方的當金、綜合費用及其他費用。
12.2乙方自愿放棄對甲方變賣、拍賣價格的爭議權和抗辯權。
12.3甲方有權就當物實行無底價公開拍賣,拍賣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綜合費用、利息、稅費、訴訟費、違約金、拍賣費等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三條 乙方聲明及保證
13.1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13.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3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13.4乙方保證當物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已經授權其有合法的處分權。
13.5乙方確認當物無任何財產、產權糾紛,亦未對其典當物設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留置等。
13.6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未簽定任何期限的合同(即無出售,無轉讓、無按揭貸款)。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 逾期違約金
14.1.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乙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 ___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4.1.2乙方如逾期償還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shù)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 ______ 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4.1.3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14.2 乙方違反14.1的其他約定,甲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4.2.1 按當金本金的______%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14.2.2 要求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4.2.3 有權宣布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費用;
14.2.4 本條違約責任與14.1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4.3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fā)放當金,否則,應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shù),每日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違約金。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應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通知與送達
16.1 甲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EMALL:
乙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EMALL:
16.2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fā)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16.1所預留的聯(lián)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6.2.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16.2.2如為傳真,發(fā)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16.2.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16.2.4如交由專業(yè)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16.2.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fā)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16.3任何一方變更其聯(lián)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lián)系方式視為有效。
第十七條 附 則
17.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需辦理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全部付清時失效。
17.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登記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續(xù)當合同》及補充協(xié)議為本合同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本頁為簽章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典當合同 篇4
受當方(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當方(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_______需要向甲方貸款,乙方愿以其具有所有權的房產作為典當物抵押給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房產抵押。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用作抵押的房屋為:
1、抵押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將上述抵押房產的所有權證書及行使所有權的相關證書交與甲方:
第二條、上述抵押房產經甲方評估并經乙方同意,價值人民幣(大寫) 圓,(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甲方同意給乙方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圓,(小寫)____________元。貸款時間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貸款抵押率為_____%。
貸款月利率______%,綜合費用____%,合計_____%。
第四條、抵押率=貸款金額/房產評估價值*100%。
第五條、甲乙雙方在房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持相關資料在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本合同自抵押登記成立之日生效。
第六條、抵押期內,抵押房產由乙方占有與管理。乙方在抵押房產占有與管理期間應當維護該房產的安全與完好,甲方有權土監(jiān)督、檢查抵押房產的管理情況。乙方對抵押房產進行改造、裝修及其他有可能降低抵押房產價值的行為時,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
一旦發(fā)生下列情況,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1、抵押房產被列入拆遷范圍的;
2、抵押房產發(fā)生損害、滅失的;
3、抵押房產產權發(fā)生變更或爭議的;
4、抵押房產遭查封或凍結的;
5、其他可能影響到抵押物的實體及所有權的完整性的情況。
第七條、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抵押房產的評估價值對該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該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設定為甲方。投保期限應長于抵押貸款期限。如雙方按本合同第八條第5項的約定辦理延期抵押貸款時,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xù)。
抵押期間抵押房產發(fā)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償還甲方貸款本息及綜合費用(以下簡稱貸款本息)。賠償金扣除貸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合同變更: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轉讓抵押房產,須經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所得款項扣除貸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2、抵押房產被列入拆遷范圍的,乙方應當更換抵押房產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擔保;或以抵押房產拆遷所得的賠償金償還甲方貸款本息。該賠償金扣除貸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3、抵押房產因乙方的行為造成損失致抵押房產的抵押率低于_______%時,乙方有義務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4、抵押期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更換抵押房產。
5、乙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貸款,如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必須在貸款到期前5日內向甲方申請辦理延期,經甲方同意,可辦理延期,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原借款期限。辦理延期的同時應付清前期的利息、費用。延期利率在首次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增加_______%。
6、乙方與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之前償還貸款本息而出現(xiàn)本條款第1項、第2項的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時,應向甲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_________。該項違約金的計算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在合同期內已沾償貸款本息或者甲方放棄債權的,抵押合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證、登記、運輸及提存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因隱瞞抵押房產存在所有權瑕疵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承擔貸款金額20%的違約金。
2、甲方不能如約按期給乙方貸款或乙方不能按期給甲方還貸付息,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貸款數(shù)額百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守約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貸款期滿5日后,乙方仍未還貸付息也沒有按本合同第八條第5項的約定與甲方達成延期貸款合同的,抵押房產視為絕當。
絕當房產由甲方委托___________拍賣行公開拍賣,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本息后,剩余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甲方可向乙方追索。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造成抵押房產的抵押率低于________%又未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約定履行補足抵押率的義務時,甲方有權按本條款第3項第二款的約定辦理。
5、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所產生訴訟、仲裁活動的,由訴訟、仲裁的敗訴方承擔勝訴方的律師費。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xié)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的一切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遠華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八他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成立。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當合同 篇5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典當行(貸款人) :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為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 綜合費, 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茲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采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股權質押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股權質押合同》 以及任何補充協(xié)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xù)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 《續(xù)當憑證》中續(xù)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 括保險費、保管費等直接費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jié)假日。
1.4 月指當金發(fā)放之日起(含當金發(fā)放當日)每屆滿 30 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fā)當票, 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xié)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 的收款憑證,并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xù)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 續(xù)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續(xù)當期自前次典當 期限或者續(xù)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xù)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xié)議、簽發(fā)續(xù)當憑 證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續(xù)當及續(xù)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系指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后,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轉當及 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系指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后,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并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shù),甲方必須?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fā)生的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否則不成立抽當, 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于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 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將發(fā)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shù)陌l(fā)生。
1.10 絕當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 5 內日贖當或與 1 乙方達成續(xù)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fā)生。
第二條 當物
2.1 甲方自愿以其對 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以下簡稱該股權)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 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 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系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xiàn)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 限于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 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并收取該等款 項的權利、剩余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當物擔保的債權 債權范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置當物后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及 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 續(xù)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xù)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股權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 、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 用及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訴訟費、仲裁費、 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無論續(xù)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 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xù)當?shù),典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續(xù)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xù)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4 絕當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乙方處置當物后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當金及用途
第四條 當金及用途
4.1 該股權典當借款金額(簡稱當金)為人民幣大寫
4.2 甲方借款用途為 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jiān)督。
第五條 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簽發(fā)當票, 典當期限以當 票上記載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息、費率
6.1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 為 元。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shù)從乙方發(fā)放當金之日起算。
6.2 甲 、 乙 雙 方 一 致 同 意 , 乙 方 一 次 性 預 扣 典 當 期 限 內 月綜合費大寫 %、月利率為 %,合計 元(? ? 元)。 , 甲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 并隨時接 6.3 典當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甲方必須按月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 30 日的次 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xù)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 對于剩余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 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6.5 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不受典當期限及續(xù)當期限的影響,典當期限及續(xù)當期 限屆滿的, 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xù)計算, 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 時,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方式同 6.3、6.4 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 在不違反 6.7 款規(guī)定的前提下, 甲方應償還至實際償還之日期間的按前述標準計算的所有的利息、 綜合費以及第十條約定的逾期違約 金、第十三條約定的違約金等,且甲方償還上述債務不以當物的變現(xiàn)價值為限,當物實際變現(xiàn)價值低于乙方債權金額的,甲方仍應負清償責任。
6.8 雙方一致確認: 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注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為收取本合同項 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 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fā)生的利息和綜合費, 不發(fā)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銀行賬戶支付的款項, 均視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 若甲方支付 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fā)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fā)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 續(xù)當
7.1 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 甲方可向乙 方申請續(xù)當, 經乙方同意續(xù)當?shù)模?甲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乙 方墊付的費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續(xù)當手續(xù), 包括但不限于對續(xù)當之前發(fā)生的債權進行 對賬。
7.2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續(xù)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五條。
第八條 贖當
8.1 甲方提前贖當,應經乙方同意。
8.2 甲方提前贖當,乙方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若乙方僅預除了部分綜合費,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與乙方結算利息和剩余綜合費。
8.3 在絕當發(fā)生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時起至當物被處置前,甲方選擇贖當?shù)模?應結 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綜合費、乙方代墊的費用以及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已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并按 照第十條承擔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 絕當
9.1 若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從其約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應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
9.2 若甲方與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或者甲 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的, 乙方有權單 方委托資產評估機構對當物進行評估,并決定以拍賣或變賣方式處置當物, 但乙方以變賣方 式處置當物的,變賣價格不低于評估價的 70%。
9.3 乙方拍賣或變賣當物后或甲方與乙方達成以當物折價抵償乙方債務后,甲方應按照 乙方的指示和要求辦理當物的過戶手續(xù)。
9.4 乙方處置當物所得價款,若不足以清償乙方全部債權,甲方應繼續(xù)承擔清償責任;若在清償乙方債權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還甲方。
9.5 本合同若辦理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證執(zhí)行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由人民法院決定當物的處置方式。
9.6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9.1/9.2/9.3 款規(guī)定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 處置當物。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的價格不得低于估價金額的 70%。
第十條 逾期違約金
10.1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 期違約金。
10.2 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shù)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0.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十一條 提前收回貸款
甲方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宣布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并依法處置當 物:
11.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資金用途;
11.2 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1.3 當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 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 或擅自 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典當、贈予、再質 押、 托管、 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 當物;
11.4 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
11.5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11.6 破產、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含甲方對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 或到期不能履行, 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 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11.8 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 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xù), 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9 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 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或補足,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xù),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10 當物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現(xiàn)后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xù)的除外; 4 9.1/9.2/9.3 款規(guī)定程序而直接變賣當物, 但乙方變賣當物 向乙方支付逾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經辦人對質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乙方對甲方貸款用途進行 檢查和監(jiān)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jiān)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對賬要求的;
11.13 違反《股權質押合同》中的義務的;
11.14 出現(xiàn)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十二條 甲方的聲明及保障
12.1 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有效法律法規(guī)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 其對本協(xié)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 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 它權益、權利,并保證在質權存續(xù)期間,甲方持續(xù)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2.2 在簽署本協(xié)議之前, 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 并不再在質押 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12.3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xiàn)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12.4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未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后,質物出現(xiàn)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質押的情形;
12.6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托管、以股權進行聯(lián)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12.7 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2.8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均是真實,并擔保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不出現(xiàn)虧損情況;
12.9 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xiàn)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12.10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zhí)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12.11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fā)生配股的, 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并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xiàn)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2.12 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戶,作為保證金擔保,乙方指定的賬號為:
12.13 準許乙方及其經辦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標的公司檢查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
12.14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2.15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 5 日 內書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補救措施;
12.16 按照乙方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十一條規(guī)定和除第十條外的其他約定,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3.1.1 按當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13.1.2 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3.1.3 有權宣布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 13.1.4 本條違約責任與第十條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3.2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fā)放當金,否則,應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shù),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 違約金。
第十四條 保證人責任
14.1 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14.2 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 并列的, 乙方可以選擇優(yōu)先實現(xiàn)保證債權, 不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14.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 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4.4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 (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 、 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 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14.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續(xù)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fā)生法律效力, 但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 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 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14.8 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后,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 要求保證人全數(shù)交還乙方。
14.9 上述條款, 除乙方與保證人另行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廢止其中的任一條款,否則上述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15.1 乙方無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 6 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15.2 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x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六條 通知與通訊
16.1 甲方指定 為履行本合同的聯(lián)系人和代理人, 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質押手續(xù)、收款、還款、續(xù)當、轉當,贖當、處置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為直接對甲 方產生法律效力。
16.2 乙方指定 為本合同的聯(lián)系人, 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lián)絡,乙方代表 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的放棄、變更、或減低均對乙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16.3 甲方聯(lián)系方式 , 通訊地址 ,電子郵 。 箱 乙方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子郵 箱 。 任何一方變更聯(lián)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 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fā)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協(xié)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xié)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 本協(xié)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 而設,不應影響本協(xié)議的解釋和標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附 則
1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 ,首先進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8.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18.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保證人各執(zhí) 份。
甲方: (簽字或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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