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條件承諾書-模板
我公司一旦被推薦位中標候選人,我公司將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發(fā)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與招標人洽談施工合同。我公司對其合同的主要條款予以承諾。
我公司若對下列合同主要條款不接受的、招標人有權選擇第二、第三候選人。
一、工程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按國家規(guī)定的驗收辦法驗收。
二、工期
投標工期120天,如因為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不得順延,并承擔因工期延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本工程因工期緊,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工期一概不給予順延,我公司因充分考慮各種影響工期的因素,包括雨季施工、停電燈措施。不計取趕工措施費。如因為我公司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不得順延,且每拖延一天,承擔伍佰元的工期違約金;并承擔因工期延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工期違約金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三、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確保達到本工程相關文件指定的驗收規(guī)范標準。由于我公司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達不到招標規(guī)定的標準,我公司應及時返工,承擔返工費,工期不順延且承擔合同價款2%的經濟處罰;由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由建設單位承擔返工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四、工程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按中標單位承諾的投標報價一次包死,合同價款的調整按本招標文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合同簽訂開工后15日內支付工程總價20%的工程預付款。
3、其余工程款,扣除首付的20%后按當月實際工程進度的80%撥付工程進度款,設計變更工程量的工程款按進度款比例同期調整支付,支付至工程總造價80%后停止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結算審定后,除按規(guī)定留保修金外,其余尾款30日內給予付清。
4、工程竣工結算完畢后,留5%作為工程保修金。
5、保修金按照建設部規(guī)定期滿,并認真履行了保修職責后退還,利息不計。
6、合同價款的調整:按第二章第7條執(zhí)行。
五、工程分包
為確保工程質量,我公司不得將工程轉包、掛靠。特定的施工工藝及材料必須是分包時應經建設單位同意,并符合各項建筑法規(guī)的要求,建造師必須是本單位注冊的.建造師。
工程施工的建造司和所有管理人員必須同投標書所報人員一致,并始終在相應崗位上。否則,甲方可終止合同,乙方無權退回投標保證金,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負責本項目的建造師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因特殊情況外出需征得業(yè)主方同意。
六、安全生產
施工過程中,我公司應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發(fā)生重大施工責任事故或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和賠償
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D-1999-0201)》通用條款第35條和第36條規(guī)定的違約和索賠。
1、無論甲方或乙方不安合同履行自己的職責,而使合同無法履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執(zhí)行投標承諾,擅自更換建造師及技術負責人或對工程轉包、未經甲方同意對工程分包等行為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
損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擔。
八、合同糾紛的調解和仲裁
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生問題,雙方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xié)調解決,必要時可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如果還有爭議,由有關部門進行仲裁,或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九、合同的補充、生效和失效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另行補充修改,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公證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結清債券債務后合同自然失效。
投標人:云南永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20xx 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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