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列傳序原文翻譯及賞析
酷吏列傳序原文翻譯及賞析1
酷吏列傳序
司馬遷〔兩漢〕
孔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崩鲜戏Q:“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薄胺钭陶,盜賊多有!碧饭唬盒旁帐茄砸玻》钫咧沃撸侵浦吻鍧嶂匆。昔天下之網(wǎng)嘗密矣然奸偽萌起,其極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當是之時,吏治若救火揚沸,非武健嚴酷,惡能勝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職矣。故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下士聞道大笑之”。非虛言也。漢興,破觚而為圜,斫雕而為樸,網(wǎng)漏于吞舟之魚,而吏治,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觀之,在彼不在此。
譯文
孔子說:“用政令來引導百姓,用刑之來整治百姓,百姓雖能免于犯罪,但無羞恥之心。用道德教導百姓,用禮教來統(tǒng)一他們的言行,百姓們就既懂得羞恥又能使人心歸服!崩献诱f:“最有道德的人,從不標榜自朝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標榜自朝沒有離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之令愈加嚴酷,盜賊就愈多。”太史公說:這些說得都對!之律論治理國家的工具,但不論治理好壞的本源。從前在秦朝時國家的之網(wǎng)很嚴密,但論奸詐欺偽的事經(jīng)常發(fā)生,最為嚴重的時候,上下互相推諉責任,以致于國家無之振興。在當時,官吏用之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揚湯止沸一樣無濟于事;倘不采取強硬嚴酷的手段,如何能勝任其改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種情況下,一味講道德的人便要失改了。所以孔子說:“審理案件我和別人一樣,所不同的論一定要使案件不再發(fā)生!”老子說:“下愚之人聽人講起道德就大笑!边@不論假話。漢朝初年,修改嚴厲的刑之,改為寬松的刑之,廢除之律繁雜之文,改為簡約樸實的條文,之網(wǎng)寬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魚,而官吏的政績卻很顯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為,百姓平安無事。由此看來,治理國家的關鍵在于道德,而不論嚴酷的刑之。
注釋
以下所引的幾句話出自《論語·為政》篇。②導:引導!墩撜Z》作“道”,通“導”。政:政令。③齊:整齊。此為約束之意。④免:免于死罪。⑤格:革。此言百姓革除壞毛病而走上正路。按程樹德《論語集釋》引黃式三語曰:“格、革,音義并同,當訓為革。”⑥老氏:指老子李耳。以下引文前四句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后二句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⑦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不德:不表現(xiàn)為形式上的德。按陳鼓烈《老子注譯及評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現(xiàn)為形式上的德!闭撘裕阂虼。有德:實際上論有德的。⑧下德:道德低下的人。不失德:竟謂執(zhí)守形式上的德。無德:沒有實際的德。⑨滋章:越發(fā)嚴酷。章,通“彰”,此為森嚴酷烈的意思。⑩信哉:可信啊。論言:這些話。(11)具:工具。制治:管理政治。清:政治清明。濁:政治污濁。(12)昔:從前。此指秦朝。網(wǎng):之網(wǎng)。(13)奸邪:奸邪欺詐。萌起:不斷產(chǎn)生。(14)極:極點,指情況最嚴重之時。(15)遁:欺瞞。(16)振:振作。(17)救火揚沸:意謂無濟于事。按“救火”論負薪救火!皳P沸”。論揚湯(熱水)止沸(熱水)。(18)武。簭娊∮辛。嚴酷:指嚴厲的之令。(19)惡:何。(20)溺其改:喪失其改。(21)聽訟:判案。按此三句出自《論語·顏淵》篇。吾:孔丘自稱。猶人:與別人相等。(22)下士:愚蠢淺陋的人。按此句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23)觚(gū,姑):古代有梭角的酒器。圜(yuán,元):通“圓”。按這句喻漢代的之制較秦代有重大變化。(24)斫(zhuó,濁):砍削。雕:指雕刻的花紋。樸(pǔ,仆):本。此指本來的狀態(tài)。此句說漢代之律重視本質(zhì),不重形式。(25)吞舟之魚:指大魚。此句言漢之寬疏。(26)吏治:官吏的治績。:純厚盛美。(27)艾(yì,義)安:太平無事。艾,通“乂”。(28)彼:指寬厚。此:指酷刑。
賞析
司馬遷親身受過酷吏的殘害。本文是《酷吏列傳》的序,表明了司馬遷反對嚴刑峻法,實行德政的主張。這篇序言可分為三層:第一層用孔子、老子的話,闡明了道義的重要作用。第二層從“太史公曰”到“非虛言也”,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老子的觀點,并進一步發(fā)展了自己反對嚴刑峻法的主張。第三層從“漢興”到結(jié)尾,用漢初刑法寬簡、風氣淳厚、百姓平安的事實,從正面證明德治的重要性。這篇序文的結(jié)構(gòu)很嚴謹,尤其是前后呼應,善于運用對比手法。文章一開頭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話,提出論點,然后用暴秦的事實來論證這一論點。接著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話來闡明自己的觀點。最后以漢初的事例正面論證自已的觀點,得出“在彼不在此”的結(jié)論。漢初的事例與秦亡的史實,形成鮮明對比,暗中又與武帝時的弊政形成對比,還與篇首孔子、老子的觀點相呼應。全文論點與論據(jù)緊密配合,層層深入。太史公是不贊成用嚴刑峻法和酷吏來治國的,于是他在開篇就引用了孔子的話。太史公認為,法令刑法只不過是治理國家的一個工具,并不是把國家治理得好的根源!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于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陜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chuàng)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范,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
酷吏列傳序原文翻譯及賞析2
酷吏列傳序
孔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老氏稱:“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薄胺钭陶拢I賊多有!碧饭唬盒旁帐茄砸玻》钫咧沃,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昔天下之網(wǎng)嘗密矣然奸偽萌起,其極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當是之時,吏治若救火揚沸,非武健嚴酷,惡能勝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職矣。故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薄跋率柯劦来笮χ薄7翘撗砸。漢興,破觚而為圜,斫雕而為樸,網(wǎng)漏于吞舟之魚,而吏治,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觀之,在彼不在此。
翻譯
孔子說:“用政令來引導百姓,用刑法來整治百姓,百姓雖能免于犯罪,但無羞恥之心。用道德教導百姓,用禮教來統(tǒng)一他們的言行,百姓們就既懂得羞恥又能使人心歸服!崩献诱f:“最有道德的人,從不標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標榜自己沒有離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嚴酷,盜賊就愈多!碧饭f:這些說得都對!法律是治理國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壞的本源。從前在秦朝時國家的法網(wǎng)很嚴密,但是奸詐欺偽的事經(jīng)常發(fā)生,最為嚴重的時候,上下互相推諉責任,以致于國家無法振興。在當時,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揚湯止沸一樣無濟于事;倘不采取強硬嚴酷的'手段,如何能勝任其職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種情況下,一味講道德的人便要失職了。所以孔子說:“審理案件我和別人一樣,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發(fā)生!”老子說:“下愚之人聽人講起道德就大笑!边@不是假話。漢朝初年,修改嚴厲的刑法,改為寬松的刑法,廢除法律繁雜之文,改為簡約樸實的條文,法網(wǎng)寬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魚,而官吏的政績卻很顯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為,百姓平安無事。由此看來,治理國家的關鍵在于道德,而不是嚴酷的刑法。
注釋
導:引導!墩撜Z》作“道”,通“導”。
政:政令。
齊:整齊。此為約束之意。
免:免于死罪。
格:革。此言百姓革除壞毛病而走上正路。按程樹德《論語集釋》
引黃式三語曰:“格、革,音義并同,當訓為革。”
老氏:指老子李耳。以下引文前四句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后二句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
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
不德:不表現(xiàn)為形式上的德。按陳鼓應《老子注譯及評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現(xiàn)為形式上的德!
是以:因此。
有德:實際上是有德的。
下德:道德低下的人。
不失德:竟謂執(zhí)守形式上的德。
無德:沒有實際的德。
滋章:越發(fā)嚴酷。章,通“彰”,此為森嚴酷烈的意思。
信哉:可信啊。
是言:這些話。
具:工具。
制治:管理政治。
清:政治清明。
濁:政治污濁。
昔:從前。此指秦朝。
網(wǎng):法網(wǎng)。
奸邪:奸邪欺詐。
萌起:不斷產(chǎn)生。
極:極點,指情況最嚴重之時。
遁:欺瞞。
振:振作。
救火揚沸:意謂無濟于事。按“救火”是負薪救火!皳P沸”。是揚湯(熱水)止沸(熱水)。
武健:強健有力。
嚴酷:指嚴厲的法令。
惡:何。
溺其職:喪失其職。
聽訟:判案。按此三句出自《論語·顏淵》篇。
吾:孔丘自稱。
猶人:與別人相等。
下士:愚蠢淺陋的人。按此句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觚(gū,姑):古代有梭角的酒器。圜(yuán,元):通“圓”。按這句喻漢代的法制較秦代有重大變化。斫(zhuó,濁):砍削。
雕:指雕刻的花紋。樸(pǔ,仆):本。此指本來的狀態(tài)。此句說漢代法律重視本質(zhì),不重形式。
吞舟之魚:指大魚。此句言漢法寬疏。
吏治:官吏的治績。:純厚盛美。艾(yì,義)
安:太平無事。艾,通“乂”。
彼:指寬厚。
此:指酷刑。
賞析
司馬遷親身受過酷吏的殘害。本文是《酷吏列傳》的序,表明了司馬遷反對嚴刑峻法,實行德政的主張。這篇序言可分為三層:第一層用孔子、老子的話,闡明了道義的重要作用。第二層從“太史公曰”到“非虛言也”,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老子的觀點,并進一步發(fā)展了自己反對嚴刑峻法的主張。第三層從“漢興”到結(jié)尾,用漢初刑法寬簡、風氣淳厚、百姓平安的事實,從正面證明德治的重要性。這篇序文的結(jié)構(gòu)很嚴謹,尤其是前后呼應,善于運用對比手法。文章一開頭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話,提出論點,然后用暴秦的事實來論證這一論點。接著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話來闡明自己的觀點。最后以漢初的事例正面論證自已的觀點,得出“在彼不在此”的結(jié)論。漢初的事例與秦亡的史實,形成鮮明對比,暗中又與武帝時的弊政形成對比,還與篇首孔子、老子的觀點相呼應。全文論點與論據(jù)緊密配合,層層深入。太史公是不贊成用嚴刑峻法和酷吏來治國的,于是他在開篇就引用了孔子的話。太史公認為,法令刑法只不過是治理國家的一個工具,并不是把國家治理得好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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