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的分類以及表現手法
詩經,是中國最古老的一部詩歌總集,一部現實主義的詩歌總集,它收錄從西周初年到春秋中葉即公元前1100-600年左右的詩歌305首,其中6首為笙詩,只有題目,沒有詩,故又稱“詩三百”。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詩經》的分類以及表現手法,希望大家喜歡!
《詩經》的分類以及表現手法 篇1
體例分類
詩經在篇章結構上多采用重章疊句的形式,其主要表現手法有3種,通常稱為:賦、比、興。
人們把《詩經》的內容編排和表現手法稱為:風雅頌,關于《詩經》中詩的分類有“四始六義”之說。“四始”指《國風》、《大雅》、《小雅》、《頌》的四篇列首位的詩。“六義”則指“風、雅、頌,賦、比、興”!帮L、雅、頌”是按音樂的不同對《詩經》的分類,“賦、比、興”是《詩經》的表現手法!对娊洝范嘁运难詾橹,兼有雜言。
《風》、《雅》、《頌》三部分的劃分,是依據音樂的不同。
《風》包括了十五個地方的民歌,包括今天山西、陜西、河南、河北、山東一些地方(齊、韓、趙、魏、秦),大部分是黃河流域的民間樂歌,多半是經過潤色后的民間歌謠叫“十五國風”,有160篇,是《詩經》中的核心內容!帮L”的意思是土風、風謠。
(十五國風:周南、召南、邶〔bèi〕、鄘〔yōng〕、衛(wèi)、王、鄭、齊、魏、唐、秦、陳、檜〔kuài〕、曹、豳〔bīn))
《雅》分為《小雅》(74篇)和《大雅》(31篇),是宮廷樂歌,共105篇。
“雅”是正聲雅樂,即貴族享宴或諸侯朝會時的樂歌,按音樂的布局又分“大雅”、“小雅”,有詩105篇,其中大雅31篇,小雅74篇,大雅多為貴族所作,小雅為個人抒懷。固然多半是士大夫的作品,但小雅中也不少類似風謠的勞人思辭,如黃鳥、我行其野、谷風、何草不黃等。
《頌》包括《周頌》(31篇),《魯頌》(4篇),和《商頌》(5篇),是宗廟用于祭祀的樂歌和舞歌,共40篇。
“頌”是祭祀樂歌,分“周頌”31篇、“魯頌”4篇、“商頌”5篇,共40篇。本是祭祀時頌神或頌祖先的樂歌,但魯頌四篇,全是頌美活著的魯僖公,商頌中也有阿諛時君的詩。
“風”的意義就是聲調。它是相對于“王畿”——周王朝直接統(tǒng)治地區(qū)——而言的。是不同地區(qū)的地方音樂,多為民間的歌謠。《風》詩是從周南、召南、邶、鄘、衛(wèi)、王、鄭、齊、魏、唐、秦、陳、檜、曹、豳等15個地區(qū)采集上來的土風歌謠。共160篇。大部分是民歌。根據十五國風的名稱及詩的內容大致可推斷出詩產生于現在的陜西、山西、河南、河北、山東和湖北北部等。
“雅”是“王畿”之樂,這個地區(qū)周人稱之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當時把王畿之樂看作是正聲——典范的音樂。周代人把正聲叫做雅樂,猶如清代人把昆腔叫做雅部,帶有一種尊崇的意味。朱熹《詩集傳》曰:“雅者,正也,正樂之歌也。其篇本有大小之殊,而先儒說又有正變之別。以今考之,正小雅,燕饗之樂也;正大雅,朝會之樂,受釐陳戒之辭也。辭氣不同,音節(jié)亦異。故而大小雅之異乃在於其內容!
“頌”是宗廟祭祀的樂歌和史詩,內容多是歌頌祖先的功業(yè)的。《毛詩序》中說:“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边@是頌的含義和用途。王國維說:“頌之聲較風、雅為緩。”(《說周頌》)這是其音樂的特點。
表現手法
“賦”按朱熹《詩集傳》中的說法,“賦者,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說,賦是直接鋪陳敘述。是最基本的表現手法。如“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zhí)子之手,與子偕老”,即是直接表達自己的感情。
“比”,用朱熹的解釋,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明喻和暗喻均屬此類。《詩經》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變化。如《氓》用桑樹從繁茂到凋落的變化來比喻愛情的盛衰;《鶴鳴》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來比喻治國要用賢人;《碩人》連續(xù)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膚,“瓠犀”喻美人之齒,等等,都是《詩經》中用“比”的佳例。
“賦”和“比”都是一切詩歌中最基本的表現手法,而“興”則是《詩經》乃至中國詩歌中比較獨特的手法!芭d”字的本義是“起”,因此又多稱為“起興”,對于詩歌中渲染氣氛、創(chuàng)造意境起著重要的作用!对娊洝分械摹芭d”,用朱熹的解釋,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為所詠之內容作鋪墊。它往往用于一首詩或一章詩的開頭。有時一句詩中的句子看似比似興時,可用是否用于句首或段首來判斷是否是興。例衛(wèi)風·氓中“桑之未落,其葉沃若”就是興。大約最原始的“興”,只是一種發(fā)端,同下文并無意義上的關系,表現出思緒無端地飄移聯想。就像秦風的《晨風》,開頭“鴥彼晨風,郁彼北林”,與下文“未見君子,憂心欽欽”云云,很難發(fā)現彼此間的意義聯系。雖然就這實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時代懸隔才不可理解,但這種情況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現代的歌謠中,仍可看到這樣的“興”。
進一步,“興”又兼有了比喻、象征、烘托等較有實在意義的用法。但正因為“興”原本是思緒無端地飄移和聯想而產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較實在的意義,也不是那么固定僵板,而是虛靈微妙的。如《關雎》開頭的“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原是詩人借眼前景物以興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關雎和鳴,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間的和諧恩愛,只是它的喻意不那么明白確定。又如《桃夭》一詩,開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華”,寫出了春天桃花開放時的美麗氛圍,可以說是寫實之筆,但也可以理解為對新娘美貌的暗喻,又可說這是在烘托結婚時的熱烈氣氛。由于“興”是這樣一種微妙的、可以自由運用的手法,后代喜歡詩歌的含蓄委婉韻致的詩人,對此也就特別有興趣,各自逞技弄巧,翻陳出新,不一而足,構成中國古典詩歌的一種特殊味道。
《詩經》的分類以及表現手法 篇2
“四始”指的是《風》、《大雅》、《小雅》、《頌》的四篇列居首位的.詩。
“六義”則指的是“風、雅、頌,賦、比、興”。
“風、雅、頌”是按照音樂的差別對《詩經》的分類,“賦、比、興”指的是《詩經》的表現方法。
《詩經》大多數以四言為主,包含有雜言。
《風》、《雅》、《頌》三部分的區(qū)域劃分,是根據音樂的差別。
“風”的含義是風謠、土風,包含了從周南、召南、[yōng]、邶、王、衛(wèi)、鄭、齊、魏、秦、唐、陳、曹、檜、豳[bīn]等15個區(qū)域采集過來的土風歌謠,大多數是經過修飾后的民間歌謠,共160篇,其實是《詩經》中的重點內容。
依據十五國風的名字及詩的內容基本可以推斷出詩出現于現在的陜西、河南、山西、河北、山東和湖北北部等地區(qū)。
“雅”是正聲雅樂,意思就是典范的音樂,諸侯朝會或貴族享宴時的樂歌。
按照音樂的布局安排,“雅”又區(qū)分為“大雅”、“小雅”,共包含詩105篇,其中大雅31篇,小雅74篇。
盡管“雅”大多是士大夫的專利,但小雅中也有很多類似風謠的詞作,如黃鳥、谷風、我行其野、何草不黃等。
“頌”是國君宗廟祭祀的史詩和樂歌,內容大多是頌揚祖先功勞的,分為“魯頌”4篇、“周頌”31篇、 “商頌”5篇,共有40篇。
原本是祭祀時頌揚神或者頌祖先的樂歌,但魯頌4篇,全都是頌揚活著的魯僖公,商頌中也存在著不少阿諛時君的詩。
依照表現手法歸類,《詩經》分為“賦、比、興”三大部分。
“賦”,按照朱熹《詩集傳》中的觀念,
“賦者,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
可以這樣說,賦是直接鋪陳和敘述,是最基礎的表現手法。
“比”,朱熹解釋說,
“以彼物比此物”,
取比喻之意,包括明喻和暗喻。
《詩經》中用到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不單一,非常多變。
例如《氓》用桑樹從茂盛到凋謝的變化來為愛情的盛衰作喻;
《鶴鳴》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來比喻治理國家要用賢人;
《碩人》不斷用“荑”比喻美人的手,“凝脂”比喻美人的肌膚,“瓠犀”比喻美人的牙齒等等,都是《詩經》中利用“比”的很好的例子。
“興”字的本來意義是“起”,所以又多稱為“起興”,詩歌中營造氣氛、創(chuàng)設意境全都是“興”在起作用。
《詩經》中的“興”,朱熹解釋說:
“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
也就是利用其他事物為所描述的內容作基礎,它經常用在一首詩或者一章詩的開始處。
大概最早的“興”,僅僅只是一種引子,和下文并無直接的關系,體現出思緒無故地轉換聯想。
同時,“興”又擁有了象征、比喻、烘托等比較有確實意義的表現手法。
但正由于“興”原來是思緒無故地轉換和聯想而產生的,因此即便有了很實在的意思,也不會那么僵硬呆板,而是虛靈微妙的。
因為“興”是如此這樣一種微妙的、可以靈活運用的手法,后世喜歡詩歌的含蓄婉約韻致的詩人,對這種手法也就尤為有興趣,逞技弄巧,翻陳出新,各不相同,形成中國古代詩歌的一種特別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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