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的規(guī)章制度5篇
在現(xiàn)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檔案的規(guī)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的規(guī)章制度1
第一條為加強會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企業(yè)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以及與經(jīng)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計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有效。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具體和保管年限詳見附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審查,總經(jīng)理批準,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執(zhí)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應由審計部和財務部有關人員共同參加,并在銷毀單上簽名或蓋章。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guī)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xù)。
集團內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jīng)本單位領導批準證明,經(jīng)財務經(jīng)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jīng)財務經(jīng)理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制時,必須經(jīng)財務部經(jīng)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第五條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xù),并由監(jiān)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總部、下屬全資及控股企業(yè)。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的規(guī)章制度2
1.目的
為了加強集團財務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統(tǒng)一會計檔案工作制度,更好地為集團經(jīng)濟業(yè)務核算服務,以保證財務核算資料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辦法。
2.應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
3.職責
3.1集團財務部負責集團總部及集團所屬各子公司財務核算檔案的使用與保管工作,必須保證財務檔案的`安全完整。
3.2因保管需要,財務部需定期將財務檔案移交總裁辦檔案室,檔案室要保證財務檔案的安全,并隨時保證財務部門的查詢語調檔。
4.具體規(guī)定
4.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的會計核算專業(yè)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jīng)濟核算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依據(jù)。集團財務部負責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管理工作。
4.2集團財務部各子公司財務會計人員對本公司的財務核算資料,必須按照會計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可暫由低柜架擺放,超過一年以上的會計檔案應存放到高柜架擺放。三年以上的會計檔案,全部移交到集團總裁辦的檔案庫保管,并辦理規(guī)定的交接手續(xù)。
4.3檔案部門對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必須認真負責保管,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裝訂,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會同原財務會計部門和經(jīng)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對所管檔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zhí)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4.4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必須經(jīng)上級主管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由財務部門派專人攜帶隨同辦理,借出檔案必須在當日歸還,次日再借。
4.5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jù)起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種。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6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本單位會計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并報集團董事會同意后方可實施銷毀。
4.7監(jiān)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應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字蓋章,并將銷毀情況向集團董事會報告。
4.8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規(guī)定如下:
4.8.1會計憑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匯總憑證保管期限15年;其中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永久保存。
4.8.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保管期限3年。
4.8.3會計賬簿:日記賬、明細賬、總賬輔助賬簿保管期限15年;其中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涉及外事的會計帳簿永久保存。
4.8.4會計報表:月、季度財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保存期5年,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保存。
4.8.5會計移交清冊保管期15年;會計檔案清冊保管期25年。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的規(guī)章制度3
第一條根據(jù)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于印發(fā)《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guī)定,為加強公司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yè)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jīng)濟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jù)。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和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和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和其他財務報告。
四、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yè)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和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三條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一、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財務部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統(tǒng)一保管。
二、移交檔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重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部門應當會同財務部和經(jīng)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四條財務部和檔案部門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xù)。查閱或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一、由檔案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二、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條本辦法規(guī)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檔案的保管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zhí)行。
第六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第七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本單位檔案部門會同財務部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shù)、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總經(jīng)理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共同派員監(jiān)銷。
四、監(jiān)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jiān)銷情況報告總經(jīng)理。
第七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八條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使用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應報財政局備案。
第九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結算后移交給建設項目的接受單位,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十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xù)。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shù)、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負責監(jiān)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jīng)辦人和監(jiān)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十一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zhí)行文書檔案管理規(guī)定,不適用本辦法。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的規(guī)章制度4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tǒng)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更好地為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服務,根據(jù)和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按規(guī)定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
第三條各級人民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五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yè)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jīng)濟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jù)。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四)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yè)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六條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tǒng)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jīng)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七條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jīng)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xù),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條本辦法規(guī)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zhí)行。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shù)、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jiān)銷。國家機關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jiān)銷。財政部門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jiān)銷。
(四)監(jiān)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jiān)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十一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十二條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具備采用磁帶、磁盤、光盤、微縮膠片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條件的,由國務院業(yè)務主管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并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十三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yè)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十四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xù)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xù)方統(tǒng)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yè)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jīng)各方協(xié)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檔案館代管,各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yè)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yè)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單位因業(yè)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yè)務單位可查閱、復制與其業(yè)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yè)務承接單位保存,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十五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一方存續(xù)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tǒng)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xù)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后移交給建設項目的接受單位,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十七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xù)。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shù)、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負責監(jiān)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jīng)辦人和監(jiān)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八條我國境內所有單位的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出境。駐外機構和境內單位在境外設立的企業(yè)(簡稱境外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zhí)行文書檔案管理規(guī)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條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部門、檔案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業(yè)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jù)本辦法的規(guī)定,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自1999年1月1日起執(zhí)行。1984年6月1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fā)布的自本辦法執(zhí)行之日起廢止。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的規(guī)章制度5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預防丟失和泄密,根據(jù)《公司法》、《企業(yè)財務管制度》及《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所有分支機構。
第三條管理部門
1、集團各分支機構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集團財務部及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丟失和泄密。
第四條會計檔案歸檔范圍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財務分析、財務政策、管理制度等專業(yè)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公司經(jīng)濟業(yè)務的重要材料和證據(jù),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票據(jù)類:增值稅發(fā)票、普通發(fā)票、支票、銀行匯票等。
5、其他類:財務預算及分析材料、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銀行對賬單、會計政策、管理制度、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yè)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裝訂和保管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憑證用綿紙封口并蓋章,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2、會計檔案的裝訂:會計檔案的裝訂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資料的裝訂,裝訂要符合國家會計檔案要求,內容齊全,便于查閱。
3、會計檔案的保管:會計檔案由財務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由財務會計部門保管1年,期滿后應由財務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本公司檔案部門保管。
4、檔案部門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會同財務部門和經(jīng)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六條會計檔案的借閱
1、會計檔案為本公司提供利用,原則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須經(jīng)公司負責人或集團相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批準方可借閱。
2、公司以外的部門借閱會計檔案時,借閱人應持有所屬單位正式介紹信,經(jīng)被借閱單位會計主管人員和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xù)。集團總部部門因工作需要須借閱各分子公司會計檔案時,應經(jīng)集團財務總監(jiān)和被借閱單位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xù)。
3、財務部應建立借閱登記清冊,所有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姓名、單位、日期、數(shù)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詳見附表)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不得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jīng)本單位領導和財務主管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
5、借出的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按期如數(shù)收回,并辦理注銷借閱手續(xù)。6、
所有內外部會計檔案借閱,一律須被借閱單位財務部檔案管理員全程陪同,借閱地點僅限本單位檔案室或財務部。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存25年。
3、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4、會計移交清冊15年。
5、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永久保存。具體保管期限詳見附表“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滿,需要銷毀時,應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jīng)本公司負責人審查,報請集團總裁、董事長批準后銷毀。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銷毀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的項目逐一清查核對;各單位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管理部門和財會部門共同派員監(jiān)銷,上級主管部門派員監(jiān)銷。
3、會計檔案銷毀后,經(jīng)辦人在“銷毀清冊”上簽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jiān)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公司負責人,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第九條獎懲辦法
對會計檔案保管較好,有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對違反會計檔案管理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行政處罰,情節(jié)較嚴重者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附則
1、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按集團相關制度執(zhí)行。
3、本管理制度由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的規(guī)章制度】相關文章:
檔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11-17
檔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11-17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guī)章制度11-21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的規(guī)章制度03-08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guī)章制度11-21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guī)章制度熱門03-08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的規(guī)章制度(精選10篇)11-17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guī)章制度5篇12-07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guī)章制度5篇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