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勞動仲裁申請書范文匯編六篇
我們眼下的社會,需要使用申請的場合越來越多,利用申請書我們可以表達自己的愿望和訴求。來參考自己需要的申請書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訴人:李xx,男,漢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原xxx公司員工。
被訴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長
請求事項:
l、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1998年3月9日至20xx年6月30日經(jīng)濟補償金元,額外經(jīng)濟補償金3250(6500ⅹ50%)元,合計9750元;
2、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合同解除時止兩年的星期天加班費7384,元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合計8537元;
3、裁決被訴人支付超時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資30000元;
4、裁決被訴人為申訴人補繳入職以來的養(yǎng)老、失業(yè)、工傷保險費;
5、被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1998年3月9日入職被訴方,被訴人原為國有企業(yè),公司名稱為廣州市花貓?zhí)菬熅聘笔称饭荆?0xx年后改制為全員持股的非公有制企業(yè),公司改名為廣州市千佳糖煙酒副食品有限公司。從1998年起,申訴人與公司每年都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協(xié)議書>的勞動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簽約的時間分別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xx年7月26日、20xx年7月17日、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25日。簽約的時間以及合同的相關(guān)內(nèi)容見證據(jù)一(協(xié)議書6份),約定月工資900元,實際支付工資為1000元見證據(jù)二(申訴人的工資存折)。合同約定后,申訴人夜以繼日的為被訴人工作,工作時間從每天的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其余為值班時間。簽約后,申訴人白天的上班時間堅守崗位,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即買菜、做飯、打掃公司辦公室衛(wèi)生、門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報收發(fā)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護公司財產(chǎn)和文件的安全。從入職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申訴人沒有請過事假,沒有請過病假,長年累月夜以繼日地在被訴人處干活,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事務干活,沒有任何怨言。但是,20xx年6月28日11時左右,被訴人人事保衛(wèi)部負責人吳小蓮口頭突然通知申訴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離開 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訴人第二天找了吳某,并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后來吳因工作忙,沒有對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釋。申訴人后來又找了被訴人總經(jīng)理馬小姐,因已無協(xié)商余地,在申訴人的再三要求下,麥才以書面形式書寫解除申訴人勞動關(guān)系的親筆“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經(jīng)濟效益不好,職工太多,所以減員,真對不起。千佳20xx年7月1日”(見證據(jù)三)申訴人只好于20xx年7月1日10時前離開了公司。但是,事后該公司立即雇請兩名員工承擔申訴人原來一個人干的活。至此,申訴人終于發(fā)現(xiàn),被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的合同還有其他的目的。同時也可以說明,申訴人原來的工作是嚴重超量的,是應該由兩個人來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訴人有理由獲得兩份工資。但令人遺憾的是,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工作已經(jīng)6年,除了開始領取過加班工資以外,最近四年竟然從來沒有領過加班工資,更沒有領過超時超負荷工作的另外份額的工資,被訴人解除合同的決絕以及對員工權(quán)利的漠視,無疑更讓申訴人感到無比的傷感。6年來,申訴人事實上總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計算方法為(365天-10天法定節(jié)假日-20天合同約定休假日)÷7×1×6+(30天×3+22天-3法定節(jié)假日-10合同約定休假日)÷7×1);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60天(6年×10天/年)。而且只要申訴人上班,那么,晚上申訴人又變成被訴人夜間值班的員工。
申訴人認為,被訴人與申訴人所簽訂的勞動<協(xié)議書>除了約定早8晚五的廚房工作以及辦公樓的衛(wèi)生清潔工作以外,還要求申訴人夜間值班,勞動時間的約定已然達到全天的24小時,而且,值班的工作并不簡單,因為,合同約定申訴人還必須對公司的財產(chǎn)失竊負賠償責任的。因此,合同有關(guān)勞動內(nèi)容和勞動時間的約定,與國務院<關(guān)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的規(guī)定相違背,侵害了申訴人法定權(quán)利,根據(jù)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guī)定第九條的規(guī)定,該約定是無效的,但是,該約定無效并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有效,申訴人與被訴人簽訂的勞動協(xié)議的其他條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關(guān)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現(xiàn)被申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締結(jié)的勞動合同關(guān)系理由不充分,依法應該支付申訴人經(jīng)濟補償金6500元,額外經(jīng)濟補償金3250元;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兩年96個星期天的加班工資7384元(1000÷26×96×20xx),同一時間段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1000÷26×10×300%);被訴人在6年多的時間里,利用<協(xié)議書>的非法約定從申訴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應該退還或補償。因為,夜班的約定是違法的,同時也是無效的約定。因此,被訴人利用非法合同條款從申訴人身體力行中獲得的63個月的員工勞務利益,也就成為了沒有法律規(guī)定也沒有合同約定的利益,屬于不當?shù)美。根?jù)<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沒有合法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就損失問題,申訴人決定只要求按照廣州市保安行業(yè)的工資標準計算,請求裁令被訴人補償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廣州市社會保險條例>以及其他的'相關(guān)法規(guī)的規(guī)定,被訴人還有替申訴人按照實際的月工資補交社會保險金的法定義務,在此也請求裁令被訴人給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以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quán)益,維護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正確實施。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郝某某。
被申請人:四川某某制藥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107國道東側(cè)。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申請請求:
一、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簽訂的賠償協(xié)議無效。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16008元,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320__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__x年3月至__x年2月期間的社會保險;不能補繳的,賠償損失。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18585元。
五、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加班費42990元。
六、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帶薪年休假工資45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郝某某于__x年3月入職被申請人四川某某制藥有限公司工作。__x年2月11號凌晨3時許,申請人在工作過程中,開包裝機時,不慎被機器夾傷左手無名指,經(jīng)鄭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為玖級傷殘。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及《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相關(guān)工傷保險待遇。另外,被申請人并未依照《勞動法》等規(guī)定,為申請人繳納或足額繳納養(yǎng)老、工傷、醫(yī)療、生育、失業(yè)保險;每天工作12個小時,也從未支付過加班費;每年也沒有給予申請人休帶薪年休假。被申請人的上述違法行為嚴重侵犯了申請人作為一名勞動者的合法權(quán)益。申請人已于__x年2月份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F(xiàn)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特提出仲裁申請,望裁如所請!
此致
四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
性別:女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身份證地址:廣西
現(xiàn)常住有效通訊地址:廣州
被申請人全稱:廣州XX廣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XX單位性質(zhì):私營
郵政編碼:510000聯(lián)系電話:136
注冊地址:廣州市海珠區(qū)南暉路二樓
現(xiàn)辦公地址:廣州海珠區(qū)工業(yè)大道中313號東方紅創(chuàng)意園
仲裁申請:
1、要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X月1X日止存在勞動關(guān)系;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依法簽署勞動合同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2XXX0元;
3、裁決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補足因曠工扣款造成的20xx年10月工資不足額部分的24XX元;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申請人離職的待通知金4XX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guān)系的經(jīng)濟賠償金1XXX0元;
6、裁決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重新出具終止勞動關(guān)系證明;
。p倍工資、20xx年1X月未足額工資、待通知金、經(jīng)濟補償金,合計:45XXX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1月1日入職被申請人單位工作,任文案策劃一職,主要負責公司客戶的文案的編輯、撰寫和項目的策劃、統(tǒng)籌工作。申請人20xx年1月至3月的試用工資為20xx元、20xx年4月至20xx年2月的工資標準為2800元、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的工資標準為3500元、20xx年1月至8月的工資標準為4200元、20xx年9月至11月工資標準為4700元。
申請人入職被申請人單位后,盡心盡職工作,被申請人在申請人試用期間簽署一份的試用期合同,期滿后,被申請人沒有依法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且申請人自入職以來,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被申請人單位未為申請人購買社保。20xx月8月至20xx年10月被申請人也均未依法為申請人足額繳納社保。
20xx年10月17日下午至10月22日,申請人需請假3.5天北上參加婚禮。申請人已于10月13日提前遞交請假條,被申請人表示假期長,需考慮。10月16日,申請人再次遞交假條,被申請人只口頭批復1.5天假期,同時臨時表示申請人10月17號需出差深圳,建議申請人機票改簽。申請人表示與朋友同行,特價機票無法退改,且申請人已將假期期間的項目工作妥善安排給相應人員,相關(guān)人員均已知曉,F(xiàn),被申請人駁回請假需求,申請人無奈曠工3.5天。
被申請人以申請人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未經(jīng)事先請假擅自脫崗者,以30分鐘為計算單位(未滿30分鐘視同一次計算),每次扣100元;達31分鐘者視為曠工”進行曠工罰款,申請人連續(xù)曠工3.5天,累計罰款5300元,最終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1550元發(fā)放;被申請人以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中“一年內(nèi)累計曠工達3次將按照勞動合同管理中的第6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及在沒有出示有效證據(jù)的情況下以“在公共平臺發(fā)布事件的片面信息,以及辱罵和誹謗公司,對公司造成不利影響”當即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guān)系。
被申請人不實的解雇通知不能算有效的離職證明,且該份解雇通知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再求職,F(xiàn)要求被申請人重新出具離職證明,注明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信息。在被申請人沒有依法支付申請人代通知金、經(jīng)濟賠償金、合法結(jié)算工資及未依法繳納社保等情況下,申請人一直工作到20xx年11月17日。
申請人已事先請假并妥當安排假期工作,被申請人均不批復假期,迫使申請人曠工赴約。事后被申請人以公司制度為由對申請人做出曠工罰款,并以“一年內(nèi)累計曠工3次”為由在11月17日當即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guān)系,而申請人連續(xù)曠工3.5天也并未符合被申請人單位制度中的“一年累計曠工3次”條件。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38條、第40條、第46條、第47條、第72條、第82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第20條、第24條)《社會保險法》(第58條、第60條、第61條)《廣東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51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13條、第14條)《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15條、《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有關(guān)問題的補充規(guī)定的第三條等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如今,被申請人不愿支付經(jīng)濟賠償金、雙倍工資、足額工資等及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無奈之下,申請人唯有訴至仲裁委,請仲裁委查清事實,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quán)益。
計算公式:
仲裁請求2的計算公式:
未簽署書面勞動合同最多11個月的雙倍月工資差額:
20xx年2月、3月的月工資為20xx元;
20xx年4月至12月期間的月工資為2800元;
合計20xx×2個月+2800×9個月=25600元。
。ㄒ罁(jù)《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
仲裁請求3的計算公式:
20xx年10月工資差額:4700(10月份工資標準)-71.79(請假期間無工資)-723(曠工期間無工資)-1478.21(已發(fā))=2427元;
【10月份工資標準為4700元,計工資天數(shù)為22.75天,現(xiàn)10月實發(fā)1478.21元(扣除社保前),10月扣除請假相應工資為71.79元,曠工3.5天應扣除相應工資為4700-22.75×3.5等于723元。】
。ㄒ罁(jù)《廣東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51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14條、《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15條、《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有關(guān)問題的補充規(guī)定的第三條)
仲裁請求4的計算公式:
待通知金:按申請人10月份的工資標準4700元;
。ㄒ罁(jù)《勞動合同法》第38條和第40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0條)
仲裁請求5的計算公式:
經(jīng)濟賠償金:
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1月止,申請人工作年限為3年;
20xx年12月的工資標準為3500元,
20xx年1月至8月的月工資標準為4200元,
20xx年9月、10月、11月的月工資標準為4700元,
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guī)定,故經(jīng)濟賠償金為(3500+4200×8個月+4700×3個月)÷12個月×3個工作年限=12800元。
此致
廣州市海珠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 請 人: xx
地 址: xx
法定代表人: xxx
被申 請 人:xxx 女,漢族 xx 年
申請撤銷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爭議一案已經(jīng)由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審理并作出x勞仲案字 第 仲裁決,該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因此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該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一、適用法律不當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載明的合同期限為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18日,仲裁委裁決時的適用的法律條款為:“當事人雙方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適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因此過了試用期”。而事實是該合同約定的固定期限已經(jīng)超過一年。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而不是仲裁委認定的不超過一個月,因此仲裁委就當事人雙方試用期限顯屬適用法律不當。
二、違反法定程序
申請人xx有限公司于XX年 月x日收到仲裁委的應訴通知書,上面約定仲裁委給予申請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辯期,因此申請人的答辯期最遲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書上卻要求申請人x月x日去開庭,不到庭視為放棄按缺席處理,申請人沒有口頭或書面承諾放棄答辯期,但是仲裁委卻只給了申請人4天的答辯期,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享有當然的答辯權(quán)利,這是不容置疑的,有權(quán)利就要有實現(xiàn)權(quán)利的必要條件,答辯期限是條件之一,必須給予保障,仲裁委這樣明顯顯失公平,沒有保證申請人的答辯權(quán),同時仲裁委在舉證通知書中給申請人的舉證期限也只給了4天,給申請人調(diào)查取證帶來了很大的時間限制。
二、仲裁裁決書認定事實不清沒有證據(jù)支持
本案在仲裁過程中,本案被申請人(原審申請人)xx年入職并做出納工作這一主張并沒有提供相關(guān)證據(jù)證明這一時間和崗位,其同時向仲裁庭提交關(guān)于工作時間的證據(jù)只提供了個人銀行卡交易明細,本案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xxx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對被申請人(原審案件申請人)提交的關(guān)于的工作時間證據(jù)真實性及與本案的關(guān)聯(lián)性均提出異議,但是仲裁委對我方提出的異議未與理睬,并用結(jié)論來證明結(jié)論(見裁決書第2頁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時間作為本案起始時間,直接影響了本案的裁決結(jié)果,對申請人很不公平。
綜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裁決予以撤銷。
此致
xx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有限公司
XX年7月8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xxx,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鎮(zhèn)油坊村x組x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聯(lián)系電話。
被申請人:xxxxxx有限公司xxxxxx車身廠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x負責人:xxxx電話:xxxxxxx
被申請人:十堰市xx勞務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xxxxxxxx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jīng)濟補償金xx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20xx年——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2月被十堰xxxx勞務公司派遣到xxxxxx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未按法律規(guī)定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x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 ,男。
被申請人: ,住xx。
法定代表人:xx。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6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jīng)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guān)系,20xx年2月26日雙方續(xù)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終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xiàn)場調(diào)度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于20xx年3月6日調(diào)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zhuǎn)為現(xiàn)場調(diào)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guī)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
20xx年x月x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jīng)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于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并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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