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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團委管理制度

時間:2024-08-20 08:00:05 智聰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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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團委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現(xiàn)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tǒng)一的、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guī))、戒律、規(guī)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團委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團委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學校團委管理制度 1

  一、配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教育和引導團員青年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養(yǎng)成高尚的思想品質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和接班人。組織團員青年學習《團章》和團的基本知識。

  二、落實素質教育的要求,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有針對性地組織團員青年參與各種課外學習、文體和志愿服務活動。

  三、組織團員青年參與實踐教育、體驗教育、養(yǎng)成教育,注重自覺實踐、自主參與,引導團員青年在學習道德知識的同時,自覺遵循道德規(guī)范。加強法制教育。

  四、密切聯(lián)系團員青年,促進團員青年身心健康發(fā)展。定期與團員青年談心,了解、掌握團員青年的思想動態(tài)和現(xiàn)實需求,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與建議,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五、定期向黨組織匯報工作,積極爭取黨組織對團的工作的支持。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團組織的工作安排。

  六、落實好團的組織生活制度。定期召開團支部大會、團支部委員會和團小組會,組織好團員教育評議,按期進行團員年度團籍注冊,豐富團課的內容和形式。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團日活動,規(guī)范團的活動儀式。

  七、做好入團積極分子培養(yǎng)、團員發(fā)展、團員統(tǒng)計、團費收繳、團員超齡離團等基礎團務工作。做好團員的推優(yōu)入黨工作。維護團員基本權利,督促團員履行義務。評選優(yōu)秀團員,批評、教育或協(xié)助處理違反團紀的團員。

  八、加強團支部(總支)自身建設。堅持按期換屆和民主選舉。定期開展業(yè)務學習和崗位培訓。

  學校團委管理制度 2

  根據(jù)局有關文件精神,認真貫徹從嚴治團,強化團員意識,嚴格團內管理,嚴格團籍注冊,抓好各支部的三會一課,增強共青團組織的先進性、凝聚力、戰(zhàn)斗力和輻射力。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團員的教育和管理

  1、建立健全團員管理制度,各支部根據(jù)實際情況有具體的考核措施。

  2、使用團員證、轉接關系,限定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組織關系,如果團員證遺失,要說明原因,及時到團委補辦。

  3、團員的獎勵與處分載入個人檔案。

  4、做好推優(yōu)工作,為黨輸送合格人才。

  5、支部組織生活、團課及團的一切活動必須嚴格考勤,并做好記載。

  6、支委對連續(xù)6個月不過組織生活,不交團費,不做分配工作的團員,要及時上報團委,及時做出處理。

  7、支委對違反校規(guī)、校紀、受到學校處分的團員,要召開支委會,討論處分方案,給予團內處分,并報團委備案。

  二、團的組織生活。

  1、各支部每月組織生活不少于兩次,形式內容有記載,并上報團委。

  2、組織生活的內容:

  A、對團員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形勢任務教育。

  B、學習黨、團基本知識。

  C、討論團的工作。

  D、在團內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E、開展社交、演講、文體等系列活動。

  F、支委請老師講解具有針對性問題的團課。

  三、有計劃、按比例、保質保量發(fā)展新團員。

  1、對積極爭取進步的青年,團支委應培養(yǎng)和考察,并給他們提供鍛煉的機會和委派專人幫助。

  2、認真掌握入團條件,團支部對于進步青年的表現(xiàn)要定期向團委匯報,待條件成熟時就進行發(fā)展。

  四、團費收繳。

  1、團委規(guī)定每月5日前,各支部將當月團費交到團委。

  2、組織委員負責團費存根保存?zhèn)洳椤?/p>

  學校團委管理制度 3

  第一條:團支部委員分工和職責

  支委會可設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三人。

  一、團支部書記

  1、支持支部正常工作,負責召集支委會和組織生活會,代表支部向上級團組織請示報告工作,傳達上級團組織的指示,將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交支委會和支部大會討論。

  2、掌握團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配合學校的工作,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為同學辦實事。

  3、檢查支部大會討論的執(zhí)行情況,按時向學校團委報告。

  4、加強同其他支部的橫向聯(lián)系。

  5、抓好支委會自身建設,發(fā)揮集體領導作用,幫助委員做好分管的工作。

  二、組織委員:

  1、對團員進行團的基礎知識教育,負責對要求入團的積極分子進行培養(yǎng)和考察,提出發(fā)展新團員意見。

  2、了解和掌握團員的思想、學習情況,組織負責對團員實施考核。

  3、管理好團員花名冊,搞好統(tǒng)計工作,接轉組織關系和按時注冊、收繳團費。

  三、宣傳委員

  1、了解團員思想情況,提出思想教育宣傳工作計劃。

  2、運用多種形式,組織團員學習團章和時事政策。

  3、辦好墻報、黑板報。

  第二條:例會制度

  1、各支部每月最少召開一次團支部組織生活會,要求全體團員參加。

  2、各種會議都要按時出席,不遲到,不早退,有特殊情況應提前向組織者打招呼,會議出勤情況由組織委員負責記錄。

  3、到會人員要自覺遵守會場紀律,保持會場安靜。

  4、會議內容由組織委員記錄。

  5、要保持會場清潔,會議結束后要及時打掃。

  第三條:團員日常行為規(guī)范

  一、目的:

  團員是團支部和班集體建設的`核心力量。為了使全體團員都能夠處處嚴格要求自己,確實發(fā)揮先進青年的模范帶頭作用,特制定本規(guī)范。

  二、內容:

  1、團員要熟悉《團章》內容及團史知識,明確團員的權利和義務。

  2、團員要模范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和《團章》,在各方面嚴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3、對團旗、團徽要了解其象征意義,必須會唱《代團歌》和《國際歌》,在校期間必須佩戴團徽。

  4、團員要妥善保存好團員證,按時交納注冊。若有遺失,應及時向團支部申請補辦。

  5、團員要按時交納團費。六個月不交納團費的團員按自動退團處理。

  6、團員在學習、工作上應起到模范帶頭作用,要爭做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典范。

  7、團員要按時參加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多為班集體的建設出謀劃策。

  學校團委管理制度 4

  例會是總結前階段工作情況的和布置下一階段工作的會議形式。為了保證團委工作順利開展,確保校院方針政策順利傳達到團委各成員、各個團總支及各個團支部;為了進一步加強例會組織管理,明確責任,加強團委各部門管理,協(xié)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結合具體情況,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各部門積極配合好院團委工作,并認真貫側執(zhí)行本例會制度。例會制度具體如下:

  一、團委部門例會每周一次。具體的`時間和地點由辦公室根據(jù)團委成員的課表于開學初確定,如有特殊情況,則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團委部門例會要求部門所有成員準時到會;團委部長例會要求團委各部門的部長、副部長準時到會;團委全體大會要求團委各部門所有成員準時到會。

  三、每次例會與會人員必須準時到會,不得無故缺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因事不能到會者應提前向團委書記老師或者團委副書記請假,無故遲到和不到三次及三次以上者,給予嚴重警告。由辦公室負責簽到工作,團委成員參會情況將作為對個人進行考核的依據(jù)。

  四、例會開始之前,與會人員應將手機調成振動、靜音或者關機。每位團委成員都要配有一本筆記本,例會期間,與會人員著裝整潔,保持安靜,認真聽取和記錄會議內容,不得交頭接耳、玩弄手機或做與例會無關的事情。

  五、例會上各部門要如實匯報前一階段的工作,并陳述下一階段的工作計劃。在例會上各部門成員要積極討論,為團委活動出謀劃策。

  六、例會后,各部門部長要召開部門會議,組織其部門保質保量地完成團委書記團布置的任務。

  七、例會工作由辦公室主要負責監(jiān)督和協(xié)調。

  學校團委管理制度 5

  一、例會制度

  1. 部長工作例會:學生會干部、團委委員、支部書記例會定期每兩周召開一次,學生會干部、團委委員都必須出席。例會由團委會通知召集。會上學習上級文件,通報工作情況,探討近期工作計劃,學習團的工作知識,加強自身建設,提高理論水平,能正常開展各項活動。例會由學生會主席、秘書長或副秘書長主持,由秘書長記錄。參加例會時,各團干須做好工作筆記。有事須向秘書長請假。

  2. 各部門例會:各部門例會定期每兩周召開一次,由各部門部長或副部長主持,各所屬學生會干部、班干部都要參加,進行工作經驗交流,部長指導各班解決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各部門的班、團干培訓。地點與時間由各部門機動決定。

  3. 團支部書記會議:定期每月召開一次,傳達學校的有關精神,布置各項工作。針對當月的工作情況得失,總結經驗,指出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考勤制度

  1.團委、學生會干部,各班團干在參加例會及活動時,必須依時出席,如有事應辦好請假手續(xù)。

  2.團委、學生會干部在一學期內無故缺席兩次以上,無故遲到四次以上,取消“優(yōu)秀團干”的評選資格。

  3.基層團干、學生會干部在一學期內無故缺席三次以上,無故遲到五次以上,取消“優(yōu)秀團干”的評選資格。

  三、公章制度

  1. 共青團公章是共青團權威的象征,應當嚴肅使用,私人私事不得借用。

  2. 公章由團委書記保管,全面負責。

  3. 由團委頒發(fā)的文件,一律要加蓋公章,否則無效。

  四、財務管理制度

  1. 團委活動經費、團費由書記全面負責保管、調配和做好經費使用登記。

  2. 各部門舉辦活動所需要的經費,必須提前一周向書記遞交書面申請或報告,并附活動的具體方案。

  3. 經費使用以節(jié)儉為原則,按計劃進行。

  五、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1. 團委必須不斷完善工作檔案管理制度,使其日益規(guī)范化、制度化。

  2. 工作檔案應定時進行整理、入檔。

  六、工作計劃和總結制度

  1. 團委各部門、團支部都必須制定長期(一年),中期(一學期)的工作計劃和近期活動的具體計劃,并做好相應總結。

  2.團委各部門、團支部的工作計劃要在活動前一周上交秘書處,活動結束需上交活動總結。大型活動工作計劃在活動開展前兩周上交。工作總結要在活動后一周內上交。

  七、團員、團干檔案管理制度

  1.新生、插班生團員的組織關系必須在校團委規(guī)定的時間內轉入。

  2.團員、團干在校期間的表現(xiàn)、所受的獎懲,必須建立檔案,歸入團員檔案。

  3.團委要定期整理團員、團干檔案。

  4.評選優(yōu)秀團干、團員的各種資料均由團委管理、存檔。

  5.團員、團干檔案隨學生畢業(yè)離校轉入新單位。

  八、團費收繳管理制度

  1. 團費收繳是團支部工作的一項主要內容,它不僅是組織管理教育團員的一項制度,也是團員和團組織經常聯(lián)系,在經濟上支持團的工作,履行團員義務,增強組織觀念的一種必要形式。

  2. 團支部團費由支部書記負責收繳,按時上交團委。

  3. 收繳團費必須填寫在團證的注冊欄目及團費收繳年限月份。

  4. 團費由團委統(tǒng)一上繳團市委,團市委應開出收據(jù),以免發(fā)生糾紛。

  5. 各團支部按校團委規(guī)定時間上繳團費。

  6. 團委留成團費,由書記管理,應做好團費結賬工作,并在團員代表大會上公布。

  7. 團員連續(xù)六個月無故不交團費,按團章規(guī)定處理。

  九、團員證管理制度

  團員證管理制度是共青團組織以團員證為媒介進行團員管理的一項組織工作制度,由團員證和《團員證管理暫行條例》構成。

  1.建立團員登記表,準確掌握全校團員數(shù)量、分布及流向情況。

  2.做好團員證頒發(fā)、補發(fā)、收回、注銷的工作,嚴格團員證的日常管理。

  3.憑團員證轉接團員組織關系、團費收繳情況以及團員年度團籍注冊。

  4.以團員證為媒介,嚴格對團員進行管理。

  5. 團員證如有遺失,必須申請補辦,由團委對團員進行必要教育后辦理補辦手續(xù)。

  團組織關系的轉接制度根據(jù)團章規(guī)定:“團員由一個基層組織轉移到另一個基層組織,必須及時辦理團組織關系的轉檔!边@是團籍延續(xù)的'一種方式,每年新生入學都要進行團關系的轉接。

 。ㄒ唬┺D接關系的對象:新生團員、插班生

 。ǘ┺D接關系的時間:入校后兩個月內

 。ㄈ┺D接關系的程序:

  1. 新生入學報到時,團委收取新生團員檔案和團員證,并將其匯總。

  2. 填寫《團員登記表》,一式兩份,校團委和支部各保留一份。

  3. 檢查團員證是否標準。包括團員證基本情況的填寫,注冊是否正常,是否加蓋鋼印,有無組織關系轉出章。

 。ㄋ模┚邆湟韵氯渴马椀膱F員方可按時轉入團組織關系:包括團員證加有鋼印,團員證中“團員基本情況”填寫完備,團員證中有原單位團關系轉出章,團員檔案已轉入我校,團員注冊正常,通過校團委組織的新生團章考試或補考。在團委校規(guī)定時間內到校團委辦理關系轉接手續(xù)。

  學校團委管理制度 6

  為完善團委值班的工作機制,更好的開展各項工作,故提出以下值班制度,以達到加強對辦公室的使用管理,營造良好辦公氛圍的目的。

  一、簽到制度

  1、目的:使團委各委員與干事能及時了解團委的工作動向,以明確各自的工作任務。

  2、方法:團委各委員與干事簽到時仔細閱讀值班記錄本內容,特別注意與自己相關的事項。若有事項需要轉告其他委員或干事,可以在值班記錄本或留言本上做一定記錄。然后在簽到表上簽名。

  3、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點40分~11點40分,下午2點10分~5點10分,不得提前簽名和請人代簽。當天值班的同學在簽到表上對沒簽到的人員做好相關記錄。

  4、其他:若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指定時間內簽到,必須提前向科長說明或向指定人員進行請假,請假需提前一天遞交假條,由科長做請假標志并做好相應的記錄。若5次及以上無故未能及時簽到者,取消學期末的評優(yōu)及各種先進資格。

  5、由科長統(tǒng)計一個月的記錄,并在每月會議上通報,對一個月5次沒有簽到者給予警告,若超過5次者同樣取消學期評優(yōu)及各種先進資格。

  附則

  考勤結果將作為考核評優(yōu)的依據(jù)之一。

  《考勤登記表》每月統(tǒng)計一次,并于例會上給予公布、核實并存檔。

  二、值班時間和人員安排

  1、值班人員若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值班,可以由其他委員或干事代替值班,但事先要向科長請假,若無法調動者則另外安排時間補值。

  2、由科長對請假及缺席者進行統(tǒng)計,一個月交一份統(tǒng)計表。若一個月累計5次無故沒有值班的由部長給予提醒警告,若超過5次者則取消學期的評優(yōu)資格及各種先進的'資格。

  3、值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點40分~11點40分,下午2點10分~5點10分,值班人員應該嚴格按照規(guī)定值班,不得遲到和早退。

  三、值班內容

  1、對各支部上交的材料進行歸類整理,并對各部門所進行的活動在值班記錄本上做詳細記錄。

  2、友善接待來訪同學,虛心聽取同學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耐心解釋同學提出的問題,幫助同學解決實際困難,并認真做好相應的工作記錄。

  3、負責做好值班的出勤記錄。

  4、協(xié)助各有需要的部門完成工作。

  5、若老師不在辦公室,應幫忙接聽電話,禮貌的詢問相關內容并做好記錄。

  6、值班人員每日應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地面清潔,桌面整潔,文件資料放置整齊。重要文件要妥善保管,謹防丟失。

  四、辦公室材料管理辦法

  1、目的:便于各委員收集整理相關材料,為各項活動的總結材料做好準備。

  2、方法:各委員自覺管理好相關的材料,整理后收于指定的文件夾或抽屜內,值班人員在值班是應該配合各委員做好材料整理工作。

  3、其他:對于各團支部上交的材料,若無特殊要求,則以書面或軟盤文檔形式交至團委辦公室,由辦公室做統(tǒng)一整理或存盤,作為各團支部的考評材料。

  五、電腦使用制度

  1、各值班委員開門時打開電腦,關門時關閉電腦。

  2、各部門人員使用電腦時注意愛護電腦。

  3、如電腦出現(xiàn)問題及時通知辦公室或相關人員進行維修。

  六、值班注意事項

  1、工作人員在辦公過程中應注意保持工作秩序;應衣著得體、舉止文明;應保持室內的衛(wèi)生。

  2、禁止任何人在辦公室內大聲喧嘩和嬉笑打鬧,保持辦公室的安靜嚴肅與和諧。

  3、禁止任何人長時間占用辦公室處理私人事務。如遇特殊情況,應事先征得辦公室值班人員的同意,在不影響正常辦公秩序的情況下,迅速處理。

  4、工作人員在辦公室遇見陌生人時,有義務詢問對方是否需要幫助。

  5、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時,應關閉所有用電器及電源開關,并鎖好門窗。

  學校團委管理制度 7

  日常例會對于保證團委宣傳部的正常工作發(fā)揮著重要作用,為嚴肅會議紀律,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團委宣傳部全體例會

  1、全體例會每月召開兩次,在團委辦公室主持,部長及各中心負責人參加,以及時匯報工作情況,總結工作中的長處與不足,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2、每次例會應登記到會人員,與會者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遲到者應主動說明原因(如三次無故不到便視其自動退部)

  3、會議期間,保持會場秩序,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4、所有到會人員須做好會議記錄,有不明之處及時提出。

  5、可根據(jù)工作進行需要推遲或提前召開會議,但不宜過多。

  6、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緩召開會議時,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

  二、各中心例會

  1、各中心每周召開一次例會,由中心負責人主持,總結上一周工作情況,布置下一周工作安排。

  2、每次例會應登記到會人員,與會者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遲到者應主動說明原因,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本部門主要負責人請假。

  3、會議期間,保持會場秩序,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4、所有到會人員須做好會議記錄,有不明之處及時提出。

  5、例會時,各中心須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并設專人做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平時由各部門負責保管,于學期末匯總至團委辦公室統(tǒng)一存檔。

  6、各中心可根據(jù)工作需要適當召開會議,但不宜過多。

  7、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緩召開會議時,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

  8、本制度適用于校團委宣傳部,對違反此制度者,將按此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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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委辦公室為了給團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一個整潔舒適的環(huán)境,使團委成員能更好地為同學服務,特制定辦公室值班制度。

  一、對辦公室的整理及清潔實行值周值日制。在值日時,值日部門應清掃地面上的紙屑等遺留物,并對桌椅、地面進行清理。

  二、團委成員不得將辦公室鑰匙轉借非本部人員使用。如由于外借鑰匙而導致辦公室內用品的丟失或設施的破壞,一經查出,將追究該成員的責任,同時要進行賠償。

  三、團委的成員在使用辦公室時,應該自覺維護辦公室的衛(wèi)生,不得亂圖亂畫,亂扔紙屑。宣傳部成員在使用完宣傳用品以后,要自覺整理宣傳用品,并對現(xiàn)場的遺留物進行清掃,以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

  四、離開辦公室時,應檢查門窗是否關嚴、電燈是否關閉。在確認門窗已關嚴、電燈已關閉后,方可離開。

  五、部門成員應互相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有破壞辦公室的情況時應該立即制止。

  團員、團干請假制度

  為了加強團員、團干的管理,規(guī)范團員、團干的請假行為,使他們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團員、團干在校期間,如果部門內有事須請假者應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經部長批準后方可生效。假滿后及時銷假。如需繼續(xù)請假者,及時辦理續(xù)假手續(xù)。不得以宣傳部的名義無故請假,一經發(fā)現(xiàn)就辭退。

  二、請假規(guī)則

  請假分為例會請假和公假兩種,公假:因參加團內活動而提出的請假。例會請假:部委、部長因病、因事、因社會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時參加會議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通報批評,并按相應制度處理,是團干的,取消其干部資格)

  三、請假程序

  部委、部長請假,應事先寫好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病假需有校醫(yī)務室或醫(yī)院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寫好后請假條,交各組組長簽署意見,并送團委書記辦理有關手續(xù)。

  四、準假權限

  1、各部部委請假,由該組組長負責把關。

  2、各組長請假,由部長負責把關。

  3、任何人不得帶他人請假。

  4、假條要由本人親自交與負責人,并當面說明情況。

  五、銷假手續(xù)及辦理(主要針對公假)請假期滿,應當立即銷假,若超過準假時間再以宣傳部名義請假,則取消其部內資格

  行政樓值班制度

  一、按時到達值班地點,不遲到,不早退。到達后如實登記,他人不得代簽。

  二、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值班者,須提前一天向辦公室主任或部門負責人請假,以便做臨時調整。

  三、值班期間不得大聲喧嘩

  四、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嚴格按照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對值班期間須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在值班本上作詳細記錄。

  五、如遇特殊情況無法獨立處理時,應及時向團委老師求助或致電有關責任同學,不得擅自處理不得從事與值班內容無關的活動(擅自處理者會記相應的處分)。

  學校團委管理制度 9

  第一條:嚴格遵守值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條:不允許將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帶到校團委辦公室。

  第三條:值班時認真負責,保持安靜,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吸煙喝酒,不允許個人以任何名義從事商業(yè)活動。

  第四條:文明禮貌,尊重上級,服從領導。

  第五條:對來訪者熱情接待,并認真做好記錄。

  第六條:保持室內清潔,愛護公物,妥善保管鑰匙,嚴禁轉借他人或自配鑰匙。

  第七條:如遇突發(fā)事件應及時與辦公室主任或有關部門聯(lián)系。

  第八條:做好每日值班工作,詳細記錄當天值班工作情況及來電、來函情況,負責聯(lián)系有關緊急事情。

  第九條:負責辦公室公共財物保管,未經許可不準外借財物。

  第十條:負責辦公室的衛(wèi)生打掃等清潔工作。

  第十一條:每周進行一次辦公室大掃除,保證辦公室衛(wèi)生清潔。

  學校團委管理制度 10

  一、鑰匙管理制度:

  1、辦公室門上鑰匙只限于主席、副主席、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佩戴。特別的,由于學生工作的需要,在協(xié)商學院情況下配備辦公室鑰匙。

  2、佩戴鑰匙人員在使用辦公室期間,認真負責辦公室財產安全。

  3、由于學生工作需要,其他任何人如有事需要借用辦公室,必須事先向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申請,經過許可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間,進行辦公室出入登記,辦公室所有財產安全有當事人負全部責任。出入登記詳細內容包括使用時間、當事人、使用目的、負責人簽名、備注。(負責人為鑰匙經手人)

  4、其他學生會成員一律不得佩戴辦公室鑰匙。如發(fā)現(xiàn)此種情況,辦公室主任有權對鑰匙進行沒收,并對其警告或者處分。

  5、閑雜人等不得隨意進出辦公室。

  二、財產管理制度:

  1、任何人使用辦公室財產之前必須先得到辦公室主任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辦公室的`用品。

  2、在出現(xiàn)急需使用或無法聯(lián)系辦公室主任的情況下,使用人員可以先經過學生會主席的同意,然后由學生會主席轉告辦公室主任。

  3、所有辦公室物品在使用或者借出之前,有關負責人必須進行必要的財產借出登記,詳細情況包括借出物品、借方負責人、借出時間、經辦人、備注(用途)。

  4、所有辦公室物品在歸還之時,有關負責人必須進行必要的財產歸還登記。經辦人必須對歸還物品清點整理,如出現(xiàn)問題,經辦人承擔全部責任。

  5、所有使用辦公室物品者,必須在使用期間保證物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私自使用以及丟失或損壞辦公室物品者,將對其追究賠償責任。

  三、工作開展制度

  1、配合主席團開展、協(xié)調各項工作,處理好學生會的各項日常事務;

  2.收集各系、各部門的計劃、總結等資料,進行整理存檔;

  3、整理及起草各類文件,草擬各種條例制度,并提交主席團審議;

  4、定期公布學生會工作進程,增加學生會工作透明度,反映同學們的意見和建議;

  5、為各部門提供資料;

  6、代理主席團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全面的監(jiān)督,做好存檔備案工作;

  四、內部規(guī)定

  1、辦公室內不得大聲喧嘩、打鬧。

  2、不得私自帶他人進入辦公室。

  3、不能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保持室內清潔。

  4、不得在辦公室內吸煙、喝酒、打牌等。

  5、辦公室電話為辦公電話,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個人電話。

  6、熱心接待校團委及學生會人員來信來訪、記錄等。

  7、接待領導老師要熱情,有事情要及時向老師反映。

  學校團委管理制度 11

  為加強對學生會對辦公室的管理,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創(chuàng)造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樹立學生會良好形象,加強各部之間的協(xié)調與合作,確保學生會工作、活動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物品管理制度

  1.針對辦公室所轄物品進行分類整理,入柜保存,列出物品清單并打印物品實時借出、歸還記錄表,并定期做物品檢查、核實,保證辦公室物品不丟失。

  2.各部或研究生需借用辦公室物品時,應首先支會辦公室人員,經同意后有值班人員為其取出相應物品并做好物品借出記錄(具體填入物品借出記錄表內),如到期未歸還相應物品直接追究第一責任人(借物品者)、第二責任人(物品借出者)。

  3.針對外院人員借出本院物品同樣要先支會本院辦公室,經核實與本院使用無沖突情況下,同意后方可借出,并抵押相應證件(學生證或身份證有效),由中介人簽字并直接負責物品追還,對逾期未還者按天收取相應罰金。

  4.所有辦公室物品未經允許概不許私自借出或帶出辦公室,對物品在借出期間如有損壞要作相應或全額賠付。

  第二條值班制

  1.辦公室值班實行各部門輪崗負責制,即由各部直接安排人員到辦公室值班(可內部協(xié)調),辦公室直接針對各部部長,由部長直接負責各部人員安排(每天各部值班人員不局限一個人,保證值班時間有值班人員在崗)主席團成員帶班負責。

  2.對辦公室值班情況由主席團做不定期檢查到崗情況并由組織部、紀檢部做檢查記錄,列入各部和學生干部考核項目中。

  3.各值班人員到崗后應到黨委辦公室、團委辦公室報到并做好值班記錄。在值班過程中要切實盡責,查看三個網頁新聞、通知并及時傳達,未到時間絕不離崗,離崗時鎖好門窗并保證辦公室清潔。

  值班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第三條財務制度

  1.團委學生會各部門所有收入(包括所拉贊助,宣傳費用,票務費用,場地費用等)須如實報至辦公室或主席團并由辦公室做統(tǒng)一保管和支出。

  2.進行各項活動前團委學生會各部應將經費預算和經費申請交至辦公室,經主席團審議后方可使用經費。

  3.學生會各部門憑發(fā)票或收據(jù)定期向辦公室申請經費報銷;同時須注明具體用途,花費人、經手人簽字等核實無誤后由辦公室交至主席團審核,后統(tǒng)一撥付款項。

  4.辦公室財務管理人員應做好發(fā)票、收據(jù)的存檔、記錄工作,定期做財務總結和財務公布。

  第四條檔案管理制度

  1.辦公室檔案分為學生干部檔案和活動檔案兩大類,對檔案要定期做檔案整理、歸類,確保檔案的完整與保密。

  2.學生干部檔案按學生會各部分類整理,各部大型活動活動檔案按部整理(包括學期活動計劃、活動申請、策劃、預案、總結、通訊等內容)

  3.對入檔檔案要做入檔前登記記錄,對于各類檔案保證檔案完整后方可入檔;在對已在檔檔案核查中發(fā)現(xiàn)有缺少文件的應及時加上相應文件。

  4.如有關人員需借用相關檔案,須經辦公室或主席團同意后并作登記方可,且用后及時歸還入檔。

  5.定期對已失去使用價值的檔案進行清理與銷毀,并做好記錄。

  第五條具體工作制度

  1.當辦公室接收到院團委或主席團主席團活動、會議通知后應及時傳達相關各部,做好相關安排。

  2.各部舉辦院系大型活動前一個月應向辦公室索取活動申報表,由辦公室轉交主席團審定;通過后在活動前兩周內遞交辦公室活動策劃(預案、應急預案等)、各部門協(xié)調方案、物品清單及預算三項一式兩份;活動結束后一周內,將活動總結交至辦公室。

  3.如涉及緊急活動由主辦部門與辦公室、主席團商議后可直接開展活動,活動結束后遞交辦公室活動相關材料。

  4.辦公室在接到申請表后協(xié)調各部活動時間安排,接到活動策劃后及時和活動主辦部做好溝通協(xié)調工作,并召開各部協(xié)調會議共同做好各部間的協(xié)調,安排相關物品、人員等。

  5.辦公室人員對院系活動實行輪崗專項負責制,讓每個辦公室人員充分投入到辦公室的工作中,其他人員協(xié)調合作。

  6.辦公室協(xié)助組織部對各部的活動依據(jù)申請表、策劃實行檢查,納入部門考核中。

  第六條其他

  1.辦公室做好團委學生會每次例會會議記錄,并定期召開辦公室內部會議。

  2.及時上傳下達相關信息,收集院系各種信息為主席團提供信息資源。

  第七條

  1.嚴禁在辦公室內吸煙、酗酒、打牌、搞私人聚會。

  2.嚴禁在辦公室內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各部門需保持好辦公室的衛(wèi)生,每次活動完畢(如做宣傳板、開會、值班等)后,必須將辦公室布置整齊,清掃干凈。

  3.每天參加值班的.學生干部須準時簽到,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的,應提前向主席或辦公室主任請假。

  4.值班人員必須按照值日表準時到辦公室值班、簽到,做好日常事務(包括辦公室每天的衛(wèi)生),如有特殊事件,應及時向主席或主任匯報。

  5.學生會的所有公共財產統(tǒng)一由辦公室管理,外借權屬辦公室,辦公室須做好登記手續(xù),借用人員須到辦公室辦理出借手續(xù),其他部門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外借。

  6.辦公室須做好各部門的考勤工作,嚴格執(zhí)行考核制度。

  7.例會、集體出校參加活動必須佩帶校徽。

  8.例會時一律把手機調振動或靜音。

  注:

  1、以上條例希望學生會各成員嚴格遵守,共同積極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試行,解釋權歸院學生會辦公室。

  3、本條例仍需完善,希望各位學生干部積極反饋意見。

  學校團委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海南師范大學學生社團(以下簡稱“學生社團”)的管理,推動學生社團健康、蓬勃有序的發(fā)展,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我校學生社團的育人功能,繁榮校園文化,促進校園文明建設,全面貫徹和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發(fā)〔2016〕31號)文件精神,依據(jù)學校落實31號文件精神的文件通知和意識形態(tài)實施細則,依照《高校共青團改革實施方案》《高等學校社團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學生社團”,是由海南師范大學在校學生依據(jù)興趣愛好及特長自愿組成,為實現(xiàn)會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開展活動的群眾性學生組織。

  第三條我校學生社團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各級教育部門、共青團組織、學聯(lián)組織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積極踐行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四條我校學生社團的基本任務是堅持立德樹人的基本導向,團結和凝聚廣大學生,按照自愿、自主、自發(fā)原則,善用網絡技術和新媒體,開展主題鮮明、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線上和線下課外活動,繁榮校園文化,培養(yǎng)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升同學綜合素質,促進學生成長成才,培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和接班人。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在海南師范大學正式注冊成立以及申請成立的學生社團。

  第二章管理結構

  第六條校團委在學校黨委的統(tǒng)一領導下,學生工作部的統(tǒng)籌下,履行對我校學生社團的主要指導管理職能,校團委設有社團管理部,切實承擔學生社團的成立、年審、合并、注銷以及組織建設、活動管理、經費管理和工作保障等職責。

  第七條學生社團是高等教育育人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質教育的有效載體,應在全面提高學生素質、活躍校園文化生活以及維護學校穩(wěn)定等方面發(fā)揮重要作用。學生社團實行申請成立,學期注冊,學年審核、活動審批的基本管理辦法。

  第八條設立學生社團團工委,負責學生社團團組織建設,加強黨團引領,學生社團團工委書記由校團委指導教師兼任。

  第三章成立、年審和注銷

  第九條我校學生社團分為思想政治類、學術科技類、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類、文藝體育類、志愿公益類及其他。學生群眾性組織須按學生社團登記注冊。申請成立新社團須按照一定類別向校團委遞交成立申請,且需具備以下條件

  由20名及以上的學生聯(lián)合發(fā)起,發(fā)起人須是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未受到過校紀校規(guī)處分,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具備的基本素質,思想政治類學生社團發(fā)起人必須為中共黨員;

  有規(guī)范的社團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違背校園文明風尚,須冠以“海南師范大學”,不得成立與已注冊成立的學生社團宗旨相同或相近的社團,不得使用與已注冊成立的學生社團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名稱,不得使用明顯帶有商業(yè)色彩的名稱;

  有至少1個校內業(yè)務指導單位和1名社團指導老師負責日常業(yè)務指導。其中,業(yè)務指導單位須是學校內設機構(如院部、學校職能部門);指導老師須是校內在職在崗教職工,具備較強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管理能力和與社團發(fā)展相關的專業(yè)知識;

  有規(guī)范的社團章程,包括社團名稱、類別、宗旨、活動范圍和方式、負責人資料、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組織管理機構和制度、負責人產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財務制度、社團終止程序級其他應當由章程規(guī)定的相關事項。

  5、學生社團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申請籌備成立學生社團,發(fā)起人應當向校團委遞交以下材料

  1、完整的社團章程;

  2、《海南師范大學學生社團成立申請表》;

  3、《海南師范大學學生社團指導教師登記表》;

  4、《海南師范大學學生社團發(fā)起人基本情況登記表》及學生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5、《海南師范大學學生社團發(fā)展規(guī)劃書》;

  6、社團發(fā)起人簡歷;

  在遞交材料后,校團委將在材料審核完畢后擇期舉行新社團成立答辯,通過答辯的社團進入一學期的試運行期,期間將對新社團進行監(jiān)督及指導,表現(xiàn)優(yōu)良者將在試運行期后正式注冊成立為學生社團。

  第十一條原則上企業(yè)、社會機構不得在學校建立特定冠名的學生俱樂部、協(xié)會等社團。對于與企業(yè)、社會機構聯(lián)系緊密的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類社團,確需冠名,須經校團委批準。

  第十二條不得成立宗教類、氣功類、僅吸納單一民族學生的、跨地跨校聯(lián)合的、校外機構分支機構性質的、代表和表達特定人員群體利益訴求的學生社團。

  第十三條按程序批準籌備成立的學生社團,應在相應工作日內召開社團會員大會,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校宣布成立。

  第十四條嚴控學生社團數(shù)量,原則上學校學生社團數(shù)量不得超過在校學生總數(shù)的4‰。

  第十五條學生社團的成立由校團委審核備案。凡未經正式注冊或未履行審批手續(xù)的社團,屬非法社團,學校將予以取締,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由當事人自己負責,思想政治類學生社團指導教師為中共黨員,且經所在黨組織批準。

  第十六條校團委在每學年末對各社團實行年審再注冊制度,每個學生社團應如實填寫年審表并按照清單提供相關的資料及證明,校團委會將對社團章程、學年內所開展的活動及其他相關工作進行審核并公示社團年審情況

  1、年審內容包括履行社團章程、社團會員構成(正式會員20人以上)、社團負責人工作及學習情況、年度活動清單(一學年至少一次面向全校學生的較大型活動,3次及以上社團內部中小型活動)、指導老師履職情況、業(yè)務指導單位意見、財務收支狀況(完善的財務報表且無財政問題)以及有無違反社團章程和違紀違規(guī)情況等內容;

  2、對年審考核成績突出的學生社團、社團負責人、社團管理干部和社團指導教師,學校將進行表彰獎勵;

  3、年審不合格但未達到注銷標準的,校團委將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間,學生社團需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整改,期間不得開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動;

  4、年審不合格且達到注銷標準的,社團將不予注冊。

  第十七條學生社團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要變更的,需向校團委提交變更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變更。

  第十八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社團會員大會表決同意,可予以合并

  1、社團宗旨、活動與特色高度相似;

  2、社團合并后更利于發(fā)揮作用;

  3、社團會員人數(shù)不足15人;

  4、學年活動次數(shù)少于4次;

  5、其他應予以合并的原因。

  學生社團合并后的社團資產等,應由社團會員大會審議決定其歸屬。

  第十九條經過召開社團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同意解散時,可以自行解散,并報送指導單位、校團委備案。

  第二十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團委將直接予以注銷

  1、社團開展的活動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憲法、法律、法規(guī),背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違反校紀校規(guī);

  2、學生社團自行申請對社團進行解散;

  3、利用社團名義進行純商業(yè)活動,背離社團宗旨,影響惡劣;

  4、有嚴重財務問題并造成不良影響;

  5、年審不合格,校團委會通知其停止活動予以整改,但未見好轉;

  6、盜用指導單位或其他組織名義開展活動;

  7、一學年內未開展任何活動;

  8、未召開會員大會選舉產生負責人;

  9、宣傳材料未經社聯(lián)審批即張貼,造成不良影響。

  10、其他應予以注銷的原因。

  第二十一條學生社團的變更、合并和注銷,校團委應當在報批后的7個工作日內以公告的形式宣布。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條校團委對社團具有監(jiān)督管理指導職責

  (一)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變更、合并、注銷的審批、登記和備案;

  (二)與掛靠單位共同負責對學生社團的網站、微博、微信等平臺及日常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三)對學生社團遵守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與檢查評估;

  (四)組織學生社團開展年度星級考核評比,評選出“十佳社團”及“優(yōu)秀學生社團干部”、“明星會長”予以表彰。

  第二十三條學生社團應在新學期開學后兩個星期之內到校團委進行學期注冊,凡逾期不進行注冊的社團,將按本辦法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學生社團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校規(guī)校紀和校團委相關規(guī)定的前提下,經指導單位同意并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可以創(chuàng)辦內部交流刊物、創(chuàng)建本組織網站(主頁)、微博、微信等宣傳平臺,內部交流刊物的編印和發(fā)行必須由指導單位和校團委審查通過,網站、微博、微信等宣傳平臺的申請報告和樣本須報送至指導單位和校團委備案。社團各類媒體發(fā)布內容按照“文責自負”原則,由作者承擔責任,指導單位負責審核,校團委給予監(jiān)督、指導。

  第二十五條學生社團在新學期開學之初和學期末應分別向校團委提交經社團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并報指導(掛靠)單位備案的本學期工作計劃、活動總結及財務收支狀況;期間,各社團開展活動應有書面總結材料及音像資料并交由校團委存檔。以上材料將作為學生社團星級評比的重要參考依據(jù)。

  第二十六條學生社團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校團委在向掛靠單位通報情況的同時,經校團委討論通過后,責令其停止活動,進行整頓

  (一)無正式負責人和組織機構;

  (二)活動范圍及內容與社團宗旨、章程相違背;

  (三)規(guī)定時間不到校團委注冊;

  (四)違反學校有關規(guī)定或不接受有關單位、指導教師的指導;

  (五)財務出現(xiàn)重大差錯和混亂;

  (六)出現(xiàn)其他應予停止活動、進行整頓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對未經批準擅自成立或被取締后仍以社團名義進行活動且不聽勸阻者,校團委將協(xié)同學校有關部門強行停止其活動,并對組織者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五章組織建設

  第二十八條學生社團指導教師應指導學生社團發(fā)展建設,加強社團會員思想政治教育,規(guī)范學生社團日常管理,參加學生社團相關活動,開展學生社團骨干培訓,每名指導教師最多指導1個學生社團。

  第二十九條學生社團的會員必須是具有正式學籍的海南師范大學在校學生。外籍學生加入社團后須到對外合作與交流處備案。

  第三十條社團會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和財務制度,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有權按照社團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團,應當定期注冊,按章程繳納會費,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一條社團負責人有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校紀校規(guī),損害會員利益的,社團會員有權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第三十二條社團會員應當接受所屬社團的定期注冊。

  第三十三條學生社團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第三十四條社團會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各項活動,并有權對社團建設和發(fā)展提出建設意義,對社團發(fā)展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提出批評。

  第三十五條3人以上團員的社團必須成立團支部,團支部書記原則上由社團主要負責人兼任。受校團委領導,按照《團章》有關規(guī)定開展支部活動,社團團支委應由支部大會選舉產生,社團中團員應參加所在學院和所在社團團支部的雙重組織生活。

  第三十六條學生社團會員大會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學生社團章程行使職權,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聽取并審議負責人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社團重大活動事項,修改社團章程,監(jiān)督社團財務活動。

  第三十七條學生社團會員大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并將大會決議及時報校團委備案。會員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半數(shù)以上通過;對社團變更、注銷和修改章程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的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有效的會員大會出席人數(shù)必須占全體會員數(shù)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三十八條社團的內部關系、組織方式和機構設置由各社團自行決定。原則上社團應建立民主決策的理事會制度。社團組成人員情況須報校校團委備案。

  第三十九條學生社團應建立工作檔案,包括社團章程、工作條例、會員登記表、活動策劃、活動圖片及影音資料、活動總結、財務收支明細等,以備核查。

  第四十條社團可聘請若干專家、教師或社會人士,擔任顧問或名譽社長(或名譽會長),但須事先經指導教師、指導單位及校團委的審批同意、定期審核。未經同意,學生社團不得聘請校外人員擔任顧問或名譽社長(或名譽會長)。

  第四十一條學生社團在征得校團委同意后,可自備藝術圖章或其他標志,以便開展工作,不得私刻印章,學生社團的印章應向校團委提交書面申請并獲準后,方可刻制,不得刻制任何圓形辦公圖章。學生社團不得私自與校外任何單位或組織自行簽訂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協(xié)議。

  第四十二條學生社團會員證由校團委統(tǒng)一印制,會員證僅作證實會員身份之用,不具備其它效力。

  第四十三條社團負責人的產生與變更

  學生社團負責人為社團骨干,須政治立場堅定、學習成績良好。原則上應由二年級以上學生擔任,通過提名推薦、考察公示、公開選舉、審核批準、社團會員大會民主選舉、經過所在學院團委審核,報業(yè)務指導單位和校團委批準同意后產生,社團負責人應具備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思想政治類學生社團負責人須為中共黨員;學生社團負責人學業(yè)成績排名須在前50%以內,且無課業(yè)不及格情況。

  各學生社團負責人任期原則上為一年,在任期內如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校紀校規(guī)或嚴重損害社團利益的行為,指導單位或校團委有權在互相通報的同時,校團委批準暫停或免去其職務,并由指導單位或校團委在廣泛征求社團會員意見的基礎上指定臨時負責人;

  更換社團負責人后,報知指導教師的同時,應填寫《海南師范大學學生社團負責人登記表》和《海南師范大學學生社團信息變更表》,并報校團委備案;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生,不得擔任或繼續(xù)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1、在校期間曾受到校紀校規(guī)處分的。

  2、曾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被撤職或社團被宣布解散,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

  3、有兩門以上主要課程不及格的;

  4、已在其他社團擔任負責工作的;

  5、曾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被撤銷社團職務的;

  6、擔任社團負責人期間不作為,受到半數(shù)及以上會員的反對;

  7、因其它原因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

  第六章活動管理

  第四十四條學生社團舉辦活動須遵守學校相關規(guī)章制度,并按照相應的審批程序進行,不得在學生中散布違背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錯誤觀點和言論,不得開展與其宗旨不符的活動,不得開展純商業(yè)性活動,不得參與違法違紀活動。

  第四十五條社團活動須經學生社團集體決策、指導教師同意并報業(yè)務指導單位批準后方可開展。學生社團會員,未經學生社團集體研究授權,不得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

  第四十六條參與人數(shù)較多或在校外舉辦、參加的學生社團活動,要有具體的活動流程方案、經費管理和安全應急預案,確;顒影踩⒂行虻剡M行,并報校團委審批。進一步加強對來自校外支持學生社團開展調研、交流、訪問、培訓等活動的審核和管理。

  第四十七條學生社團邀請校外人士出席活動,需向社聯(lián)會遞交申請及校外人士的相關證明,必要時須報校黨委宣傳部批準;邀請外籍人士參加活動或開展涉外合作、涉外活動項目,須經校團委和對外合作與交流處同意,并報學校黨委審批,在校團委的指導下進行。

  第四十八條學生社團以社團名義到校外參加活動時,應提前向社聯(lián)會申請,并報告活動相關情況,原則上應由社團指導老師或校團委老師帶隊。

  第四十九條社團與指導單位以外的校內外其他單位進行聯(lián)絡或聯(lián)合開展活動,須事先上報校團委并征得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五十條兩個以上(含兩個)社團聯(lián)合舉辦活動,必須經各自指導教師、指導單位同意,并由主辦活動的社團負責人把聯(lián)合活動方案提交校校團委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五十一條校團委將協(xié)助學生社團進行網絡化建設管理工作,加強社團運營網站、新媒體平臺、印發(fā)刊物進行管理和指導,培養(yǎng)社團會員的網絡文明意識,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向上向善正能量。學生社團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不得傳播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等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有關內容。重視網絡新媒體社團的管理和引導。學生社團開展線上線下宣傳、發(fā)布活動信息須經指導教師審核同意。

  第五十二條社團出具證明、發(fā)布公告、進行宣傳時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做到內容真實可靠并署社團全稱,不得盜用校團委、相關業(yè)務部門、社團指導單位或其他組織的名義開展活動。

  第五十三條校團委要對未按規(guī)定注冊的、開展非法活動的、校外人員未經學校許可濫用或冒用學校名稱建立學生社團(含其運營的新媒體平臺)在校內外開展活動的學生社團一一清理整頓。聯(lián)合學校保衛(wèi)部門制止未批準成立或已經注銷的學生社團開展活動。

  第七章經費管理

  第五十四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來源為學校撥款、會員繳納的會費、接受的獎勵或贈予、社會贊助等。社團經費必須用于社團集體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五十五條學生社團如收取會費,須根據(jù)實際情況明確收費標準,經社團內部民主決策,報校團委審核后進行公示,并應寫入社團章程。

  第五十六條學生社團應制定嚴格的經費管理制度,每學期向全體會員公布經費使用情況。校團委負責社團經費來源、經費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指導工作,加強對學生社團接受校外資金的合法合規(guī)性審查和管理。

  第五十七條對社團舉辦的具有較高水平、較大影響的活動,校團委以立項審批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五十八條社團舉辦活動可以尋求校內外單位和個人的經費支持。社團接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的捐贈資助,須事先征得校團委的同意,并向社團會員公開說明。

  第五十九條對于會費和其他經費的管理,各學生社團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并制定詳細的財務管理制度,每學期支出計劃和總結須經社團會員大會審議通過。社團整頓期間停止一起費用支出。

  第六十條學生社團原則上不得接受境外資金贊助或支持,從嚴管控參加外國駐華使領館和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活動。如果確有必要,按照相關制度報上級部門審批。

  第六十一條社團解散時,其財產由校團委結合社團章程進行處理。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會員中分配。

  第八章工作保障

  第六十二條學校將根據(jù)實際情況通過校團委向學生社團工作提供一定的專項經費,支持學生社團網絡化管理和信息化平臺建設,為學生社團提供師資、活動場地、器材、設備等方面的支持,為學生社團對外交流搭建平臺,提升社團活力和工作水平,保證我校學生社團的健康蓬勃發(fā)展。

  第六十三條校團委通過工作交流、專門培訓、評比表彰等方式,指導、支持和鼓勵學生社團工作發(fā)展。

  第六十四條對學生社團指導教師進行工作量認定或給予適當?shù)墓ぷ餮a貼。

  第六十五條各學院學生參與社團活動、擔任社團負責人、獲得表彰等情況,納入學生第二課堂成績單記錄和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納入學校學生骨干培養(yǎng)體系,使學生社團成為學生成長成才的重要平臺。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前已經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在下次年審前按照有關規(guī)定修改、完善社團相關制度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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