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保證擔保合同四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證擔保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證擔保合同 篇1
經(jīng)中國××銀行 _______(下稱貸款方)方 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元,用于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guī)定,并按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fā)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guī)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愿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邊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代償?shù)氖褂们闆r;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zhí)行、經(jīng)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信貸制裁。
貨款方按規(guī)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xié)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的利息,并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當借款方及保證人發(fā)生財產(chǎn)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愿以其財產(chǎn)(包括應收款項)優(yōu)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各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銀行有關貸款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jīng)各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__份,各方各執(zhí) 份。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保證擔保合同 篇2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xiàn)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chǎn)(含夫妻共同財產(chǎn))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lián)X敭a(chǎn)為: 。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chǎn)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xiàn)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蛘咭殉鲎獾惹闆r,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jīng)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
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證擔保合同 篇3
尊敬的客戶:為了雛護您的權益,請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關注您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如對本合同有任何疑問,請向貸款行咨詢。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合同特別條款所列各方當事人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條款和特別條款兩部分組成,通用條款和特別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通用條款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額度和額度有效期
1.1 借款人可以在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的額度有效期和借款本金額度內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并在貸款人核定的自助循環(huán)借款額度內按約定的單筆限額和單日可提款次數(shù)以自助方式循環(huán)使用借款額度。自助循環(huán)借款的單日提款次數(shù)僅限一次。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調整單筆提款限額和單日提款次數(shù),屆時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在上述期間內技生的業(yè)務,單筆借款期限及最遲到期日見第十六條。第十六條約定額度有效期僅指借款發(fā)放時間,經(jīng)貸款人同意的,期內所有借款的到期日可超出額度有效期。
1.2 借款人在約定期間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額內申請用款時,貸款人有權根據(jù)借款人資信、借款用途、還款能力、抵押物價值、保證人擔保能力、貸款人經(jīng)營狀況等進行審核。貸款人審批同意后發(fā)放借款的,雙方不再逐
筆簽訂借款合同,亦無需逐筆辦理擔保登記手續(xù),但法律法規(guī)對擔保設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3 借款額度的重新核定、凍結、調整與終止
1.3.1 貸款人有權根據(jù)宏觀經(jīng)濟情況、市場情況、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使用情況,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機構的授信或用信額度以及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經(jīng)營成果、現(xiàn)金流量、擔保條件變化等因素,重新核定或調整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額度和額度有效期限。貸款人如需調減借款人尚來使用的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取消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額度,或縮短額度有效期限的,應提前七日向借款人發(fā)出書面通知。
1.3.2額度有效期屆滿,尚未使用的借款額度自動取消,借款人不能再使用該借款額度獲得借款,僅可辦理還款。
1.3.3 額度的自動凍結和解凍
借款人在借款額度內侄何一筆借款發(fā)生本金或利息逾期時,貸款人有權將借款人賬戶內所有合約下的自助循環(huán)借款額度自動凍結。借葳人全部清償逾期本息后,貸款人可視借款人信用狀況解凍自助循環(huán)借款額度。自動凍結期間,貸款人每日日終自動進行還貸扣收。
l.3.4 人工凍結、調整與終止
l.3.4.1 借款人簽約借記卡、存折丟失或密碼被盜時,應立即通知貸款人并辦理額度凍結。
1.3.4.2發(fā)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進行凍結、調減或終止使用:
(1) 借款人在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任何一筆債務合同項下
出現(xiàn)逾期、違約或不良信用記錄;
(2) 借款人的其他循環(huán)借款額度被凍結、調減或終止;
(3) 借款人違反關于貸款用途的聲明,未按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未按本協(xié)議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不配合貸款人進行貸后檢查及貸款支付核查;
(4) 借款人未履行約定的義務,或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其不按約定履行義務;
(5) 擔保人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對擔保物做出贈與、轉讓,或其他任何對擔保物權不利的處分;
(6) 借款人轉移財產(chǎn)、逃避債務,喪失商業(yè)信譽,財務狀況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涉嫌刑事犯罪,財產(chǎn)被查封或扣押,或發(fā)生其他可能影響債務履行能力的情形;
(7) 發(fā)生影響貸款安全或還款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于14.3所列重大不利情形、人身傷害、重大疾病、經(jīng)營失敗、失業(yè)等。
1.4 本合同項下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執(zhí)行利率等以本合同和對應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自助途徑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利率調整按本合同約定規(guī)則執(zhí)行)。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借款憑證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借款利率
2.1 本合同項下借款依據(jù)借貸雙方約定適用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固定利率指借款執(zhí)行利率以每筆借款發(fā)放日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確定.并執(zhí)行確定后的
利率直至借款到期日。浮動利率指借款執(zhí)行利率以每筆借款發(fā)放日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確定,并執(zhí)行確定后的利率直至借款到期日。浮動利率指借款執(zhí)行利率以每筆借款發(fā)放日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確定,并按第十七條選定的以下一種方式進行調整。貸款人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浮動幅度確定新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擔保人。
(1) 自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生效當日起調整。
(2) 以第十七條約定的月數(shù)(從借款發(fā)放之曰起至次月的借款發(fā)放日的對應日為一個月,以此類推:如無借款發(fā)放日的對應日,則為次月最后一天)為一個調整周期。在一個調整周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借款執(zhí)行利率自下一個周期首月的借款發(fā)放日的對應日起進行調整,如無借款發(fā)放日的對應日,則自該月最后一天起調整。
(3)自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調整。
2.2 利率的浮動幅度
2.2.1 非自助方式下單筆借款執(zhí)行利率的浮動幅度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逐筆協(xié)商確定,雙方商定的.單筆借款的利率浮動幅度=(該筆借款借款憑證上記載的借款利率/該筆借款發(fā)放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的基準利率-1)×100%。
2.2.2自助方式下單筆借款的執(zhí)行利率以每筆借款發(fā)放日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確
定,浮動比例見17.2的約定。合同履行期問,貸款人可調整本合同約定的自助方式借款的利率浮動幅度,具體浮動幅度以借款人借款時形成的貸款人業(yè)務系統(tǒng)記錄為準。
2.3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借款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并應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不需通知借款人、擔保人即有權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4 除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調整情形之外,貸款人有權決定在雙方約定的單筆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為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確定相比放款時約定更低的執(zhí)行利率。貸款人有權根據(jù)情況確定或調整該更低的執(zhí)行利率的執(zhí)行期間,亦有權調整或取消該更低的執(zhí)行利率。
2.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執(zhí)行利率以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為基礎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內,如借款人在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申請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出現(xiàn)連續(xù)90天(含)以上或累計180天(含)以上逾期記錄、貸款人有權取消利率下浮,并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將本合同項下借款執(zhí)行利率調整為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貸款人依本條對本合同執(zhí)行利率進行調整時,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擔保人。
第三條 先決條件
3.1 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 擔保人具有為本合同擔保所需的資格及/或取得臺法有效授權。
(2) 借款人、擔保人根據(jù)貸款人要求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文件、資料、單據(jù)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保證擔保合同 篇4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
監(jiān)管人:
經(jīng)出借人、借款人、保證人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人民幣(大寫),借款種類為,借款用途為。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上述期間內,借款人可循環(huán)使用上述借款額度,但在該期限內任何一時點上的借款余額不得超過該借款額度。具體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和利率以借款借據(jù)、借款借據(jù)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fā)生為準,借款借據(jù)、借款借據(jù)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fā)生為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出借人有權根據(jù)國家有關政策和出借人實際情況調整上述額度。
第三條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每(月)(天)利率℅,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借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調整方式為,且出借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
第四條劃款方式: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下列賬戶(開戶名稱、開戶銀行、賬號):
第五條還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月、季或年)付息,每(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日為結息日和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借款人可提前歸還借款,也可在借款期限、額度內,可循環(huán)往復使用,整貸零還或整還,零貸整還或零還,按借據(jù)及銀行對賬單的實際發(fā)生額,點對點、日對日計收利息,到期本息全清。
第六條保證方式:保證人自愿為本合同出借人的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七條保證期間:保證期間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出借人依約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則視同借款期限屆滿。如借款展期,保證人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八條保證擔保范圍:保證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九條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保證條款仍有效,且保證人對出借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若依據(jù)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高了利率,保證人同意對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出借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本合同出借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和/或物的擔保,無論物的擔保是由債務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的,當出借人主張債權時,出借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可以同時要求保證人和物的擔保承擔擔保責任,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居于同一清償順序,本合同保證人同意對本合同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借款人的經(jīng)營等狀況。若借款人進行破產(chǎn)清算,則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的破產(chǎn)清算行為,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
六、各保證人無論同時或是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系。
七、出借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第十條監(jiān)管方式:借款人自愿接受本合同監(jiān)管人的監(jiān)管,委托監(jiān)管合同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借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jīng)出借人、保證人同意后,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證人另行簽訂借款展期還款協(xié)議。借款展期后,借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其利率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確定。
第十二條借款人發(fā)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fā)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一、未按期償還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jù)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借款本息的;
二、不按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出借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jiān)管的;
四、未按期向出借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六、財產(chǎn)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八、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九、因經(jīng)營不善而停產(chǎn)歇業(yè)的;
十、隱瞞企業(yè)財務狀況、經(jīng)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委托經(jīng)營、托管、租賃、合資、兼并、合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
十二、變更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jīng)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出借人的;
十三、發(fā)生偷(逃)稅、破產(chǎn)、解散、被責令停業(yè)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十四、發(fā)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債務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十三條保證人如發(fā)生第十二條四至十四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權停止本合同未發(fā)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未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未按期償付借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對擠占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借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shù)計收利息。
二、出借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出借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shù)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應在本公司指定銀行開設賬戶,出借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戶時或給付現(xiàn)金,即視為履行了發(fā)放借款之義務。
二、出借人收回到期借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保證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六條信息使用:借款人、保證人同意出借人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企業(yè))信用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及有關信息系統(tǒng)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保證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八條爭議的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證人三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他:
一、本合同第一條中借款額度指最高額借款本金余額不得超過該限額,但如因本金計息、費用承擔等原因而使債權超過該限額的部分仍在保證擔保的范圍。
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jù)及其他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若發(fā)生的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證人承擔。
四、本合同被擔保債務已經(jīng)清償,但這種清償被有關法律文書確認為無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出借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證人的要求對各條款予以充分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的各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七、本合同一式份,出借人執(zhí)二份,借款人、保證人、監(jiān)管人各執(zhí)一份,效力同等。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簽約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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