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了》寫作感想體會
《的了》寫作感想體會
熬過長長的冬天,春天慢慢靠近了。春天來到南方,不是冰雪消融,而是樹枝抹綠,你可以看到柳條上開始萌發(fā)出嫩嫩的芽孢了。蟄伏了整個冬天,人們漸漸有了活力,覺得清新舒暢,可我反而會沉浸在一種憂郁、迷茫的情緒里,常常覺得不知所措,不知道該干什么,這是我的個人經(jīng)歷造成的。我想寫點文字,想表達我的心情和感受,于是,就有了這篇《的了》。
我只是一個初級寫手,我的文字語調(diào)總是和我內(nèi)心的情緒一致,我作不到在憂傷的時候?qū)懗隹鞓返奈淖,反之也一樣。記得寫作《紫色的蒲公英》時,我先得把自己浸染在吳靜《女兒情》的歌聲里,歌聲幫助我醞釀情緒。
我很想念我的家人,就從舊衣服上落筆吧。我在寫作時,先有一個腹稿,盡管是一篇小文字,我也作不到信馬由韁、一揮而就。我要寫什么內(nèi)容?圍繞這個內(nèi)容,組織哪些主要素材?當我產(chǎn)生了寫作愿望時,這個過程大約需要5分鐘。高手在寫作時,總是在寫下第一個字的時候,還沒準備好后面要寫什么,他們完全是即興式的,是自然而然地流淌,王勃寫《滕王閣序》是這樣,音樂天才莫扎特的即興演奏也是這樣。這就是差別,高下立分。
我按照腹稿開始落筆寫字了,在準備講述的主要素材之外,我不可預(yù)料是否會臨場即興地填進哪些小的、次要素材作為鋪墊和過渡,它們是我過往真實生活的痕跡,儲存在我的腦海里,一個小小的信息就可能觸發(fā)它們,讓它們浮現(xiàn)出來。就《的了》來說,我主要是寫家里的往事,寫兒子、妻子的故事。這些往事基本上是真實的,并非杜撰,但在某些細節(jié)上,我作了組合和拼接,比如,文中提到在北京西單商場買游戲機和衣服,其實,買衣服是真實的,游戲機則是另一次到上海時買的。
《的了》前半部分是寫兒子。我知道,寫每件衣服本身的來龍去脈、寫它的款式質(zhì)地價格,是沒有意思的,那是商場里的廣告。文學(xué)最終是寫人,得寫出附麗在衣服上的人物故事。我借兒子兩次淘汰衣服的過程來象征他的成長,描寫的主要素材是“我”和兒子關(guān)于戀愛問題的對話,而且,把選擇衣服和戀愛問題纏繞在一起——這是一個愉快的故事,我的語調(diào)比較輕快,為了獲得某種效果,有一點稍稍的夸張和俏皮,比如,“女人是老虎”、“我急急地問”等等。
《的了》的后半部分是記述我妻子的往事。我要表達她在我心目中高貴美麗的形象,為了這個意圖,我沒有直接進行肖像描寫,除了“1米64”、“弱不禁風(fēng)”、“0。618”這幾個和身材、穿衣有關(guān)聯(lián)的數(shù)字詞匯外,主要是講述她喜愛那種類型衣服,來說明她的審美品位。我對那件綠底麻白色的大衣,作了盡可能仔細地描寫,甚至擬人化了,以衣喻人。這種寫法沿用到后面的那三件套。寫人物,總是要寫動作的,我在這篇文字里,寫動作不多,只在我接妻子回家的那段里有一些,對那幾個動作力求寫得連貫流暢準確,不敢自詡傳神。
在江南庭院建筑中,常常有借景手法,現(xiàn)在北方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也學(xué)到這招,明明地處荒蕪之地,偏偏說推開窗戶就可以看到水景,其實那彎湖水在10公里之外。古詩中也有借景的寫法,“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里船”就是一例。我東施效顰,利用人們對奧黛麗-赫本、林徽因的固有“預(yù)存圖示”效應(yīng),故意地作為某種暗示和影射。在這些描述中,我穿插著記述了我們一家三口的生活往事,與對妻子往事的回憶糅合在一起,而沒有割裂開來。
后半部分在語調(diào)上有所變化,在保持前半部分敘事風(fēng)格的同時,時時透出一絲蒼涼的味道。這是我心境的真實寫照,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正是這種心境才讓我產(chǎn)生了要寫這篇文字的愿望。我覺得這種語調(diào)的變化,能增加文字的厚度,有助于全篇文字在情感上形成梯度,似乎比沒有變化、一以貫之為好——個人認識,也許是這個理,但我的筆力還不能達到。
關(guān)于主要描寫對象間的過渡問題。本篇有兩個主要的描寫對象,從兒子到妻子,我沒有采用“先收束再重新開始”的寫法,這往往會成為截然分開的兩篇文字,這和我的意圖相悖。我用了兩個橋段作為過渡:先是寫兒子喜歡衣服的口袋多,寫我喜歡衣服有領(lǐng)子什么的,然后寫妻子給我買到一件湖北黃石出產(chǎn)的T-恤衫,于是,她出場了,轉(zhuǎn)換到對她的描寫。我覺得在這篇文字中,這種轉(zhuǎn)換有利于行文流暢。打一個比喻,兩座大山之間,有幾座小山延綿相連,使整個山脈渾然一體。
我認為無論哪種題材的散文,都會有對人物、或?qū)ξ矬w、事件的細節(jié)描寫,如果沒有這些生動傳神的描寫,只是場景交代、情節(jié)敘述,那不成其為散文,我曾經(jīng)對一位朋友說過,那只能算是在小說創(chuàng)作前期的故事梗概。當然,這是我個人的看法,也許立刻就有朋友列舉出反例,令我啞口無言。
談一篇散文,免不了要說說文章主題立意,真的很遺憾,這只是我個人生活的回憶、個人情感的渲泄,并沒有宏大的主題,而且,我的個人際遇也沒有社會意義。用當代散文題材的分類方法,來為它找一個“身份證”,大約可以歸屬于“私文學(xué)”之類也未可知,也有可能連這都算不上,那就是“黑戶”了。
所擬《的了》標題也沒有任何深意,其實是無奈的選擇。全篇文字完成之后,我竟然無法擬出一個滿意的標題,這時,我看見原稿當中有一句“******的了”,就取最后兩個字用了。這是受到我所喜愛的一位朋友文章啟發(fā)所致,這位忘年交的朋友有一篇《之夏》,我問“何意?”“隨便拎出的兩個字!薄@才是“玩”文字的高手,瀟灑吧?!——后來我把《的了》傳送給兒子時,強詞奪理地解釋幾句:既然可以對文章描寫進行“陌生化”處理,為什么不能對文章標題也如此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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