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fā)重視,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抵押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抵押合同1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了確保債權人對債務人的 債權按期足額實現(xiàn),保證人自愿為債務人的`債務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經各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數(shù)額為人民幣元,小寫 元。
第二條保證人擔保的范圍包括債務本金、利息、為實現(xiàn)債權、抵押權、質押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交通費、文印費等。
第三條保證方式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條保證期間為簽訂本協(xié)議之日起兩年。
第五條乙方提供抵押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將積極辦理掛靠公司同意對外擔保的證明文件及相關登記部門抵押、質押備案手續(xù)。
第七條甲方于債務人不能于____年_____月 日前未清償全部債務時,甲方有權依法以抵押物、質押物拍賣優(yōu)先受償。
處分抵押物,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八條在合同有效期間未經債權人同意,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利益否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2
甲方(主合同債權人): 身份證號: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抵押人):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郵政編碼: 地址:
為保證甲方與 (以下稱債務人)簽訂的 (20____)___借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擁有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現(xiàn)同意簽訂本合同,愿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為以下第( 壹 )種:
(壹)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所應承擔的全部債務(包括或有債務)本金、利息、罰息、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債務本金為人民幣(大寫) 。
(貳)按份擔保的情況下,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所應承擔的債務(包括或有債務)本金(折合) 幣(大寫) 中的(折合) 幣(大寫) ,以及相應的利息、復利、罰息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只要主合同項下債務未完全清償,甲方即有權要求乙方就債務余額在上述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叁) 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費、送達費、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郵遞費、電話費、鑒定費、公證費、取證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zhí)行費等。
第二條 抵押物
(一) 抵押物的詳細情況如下:
1、房產地址:區(qū)(樓盤名稱以及具體樓號、房號);
2、該房產的建筑面積 (套內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為號: ,房屋類型: ,房屋結構: ;
3、購買總價:人民幣 (幣種 )佰拾佰拾 )。
(二) 抵押物和抵押物權屬憑證的保管及責任
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因恢復抵押物原狀或設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乙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抵押期間,乙方應將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憑證。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權屬憑證滅失的,甲方應承擔補辦費用。
抵押期間,經甲方同意,乙方可轉讓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shù)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 抵押物登記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相應的政府登記管理機關辦妥抵押物登記。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均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證部門辦妥抵押物登記公證。如發(fā)生變更、注銷登記的,按登記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四) 當全部抵押債務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后,甲方需及時將抵押物權利證明文件交還乙方,并向乙方出具債務還清證明,以注銷抵押登記。
第三條 抵押期間和抵押物保險
(一)抵押期間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發(fā)行完畢止。
(二)借款期間,借款人/抵押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辦妥足額抵押物財產保險,并確保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貸款人。借款期間,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第四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一) 在債務人不能償還主合同債務時,甲乙雙方可以以協(xié)議方式對抵押物加以處理,以清償債務人到期債務。
(二)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依法以該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1、債務人未依法履行到期(含合同到期和提前到期)債務的;
2、乙方或第三人擅自處分抵押物的;
3、乙方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不履行到期債務的;
4、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5、乙方、債務人或第三人發(fā)生損害抵押物價值的。
(三) 甲方為實現(xiàn)抵押權而依法處理抵押物用于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時,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由甲方繼續(xù)對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第五條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乙方在法律上有資格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并且,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已獲得其董事會或任何其他有權機構的充分授權(如需授權)。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各項申請資料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乙方合法擁有對抵押物設置抵押的權利,且沒有與任何第三人發(fā)生爭議。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其簽署和履行的其他任何合同均無抵觸。
乙方在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及營業(yè)范圍、法人代表等事項時,保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不履行上述通知義務,甲方按照原通訊地址寄送有關通知、文件的,視為已送達乙方。
乙方已經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內容,簽署本合同是其實意思表示。
第六條 一旦發(fā)生下列情況,乙方應主動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一) 抵押物發(fā)生滅失、毀損等使抵押物價值消失或降低的情況。
(二) 抵押物權屬發(fā)生變更或發(fā)生爭議。
(三) 抵押物遭查封或凍結。
第七條 乙方所提供的抵押為獨立的抵押,不受其他擔保人所提供擔保的影響或被代替。
第八條 無論何種原因導致主合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主合同債務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乙方對主合同債務人的還款責任仍應按本合同載明的條件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締結和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公證或見證費、登記費、變賣或拍賣的費用等,均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合同的修改
(一) 合同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須事先書面通知對方,并與對方達成書面協(xié)議。在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書面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二) 甲方對乙方的寬容,不視為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除非按前款達成書面變更協(xié)議。
(三) 主合同修改時,甲方應及時書面征求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后對變更后主合同的債務繼續(x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但主合同的修改使債務人的債務得到減輕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一)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 本合同的爭議按主合同約定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蓋章不適用于當事人為個人時)后生效。法律規(guī)定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執(zhí) 壹 份,乙方、債務人及 各執(zhí)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表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手印): 乙方(簽字蓋章/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3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貸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____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____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責任,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性質:本借貸行為系民間借貸。
第二條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借款人須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三條 借款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 個月,期限最后一天為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向貸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時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第五條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時間及逾期付息規(guī)定: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 %(百分之 )。利息從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元;
第一期利息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第二期利息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依此類推(具體付息時間依照借款借據,借款借據未注明的依照本條規(guī)定)。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條規(guī)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天再按貸款余額的萬分之三加付利息。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取得貸款人同意。提前全額還款的,除按實際借款天數(shù)計息外,還應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部分提前還款的,除按實際借款天數(shù)計息外,還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
第七條 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2、當其出現(xiàn)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fā)生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及共同委托的服務商,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3、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在貸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4、向貸款人提供抵押人
第二住所(
第三人房產亦可)保證材料,并向貸款人提供由提供住所保證人簽字的《提供住所保證書》。
5、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
書面通知貸款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
第八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3、雙方在本合同簽字及辦理抵押物登記后,如貸款人無故拒絕發(fā)放貸款,貸款人應承擔借款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并承擔違約金。
第九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確需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期限以實際借款天數(shù)為準;若借款人不同意,則本合同繼續(xù)履行。
如出現(xiàn)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fā)生時,隨時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行使此項權力對借款人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且財產管理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還款義務;
3、借款人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經濟糾紛被起訴或借款人的財產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財產權利的行為發(fā)生時;
5、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貸款人的貸款能如期償還,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的位于____市 、建筑面積 平方米的合法房地產(權證字號: 號)抵押給貸款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抵押人承諾,抵押行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種原因導致抵押擔保無效,擔保人承諾與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的抵押房地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約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公休日順延),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xié)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拍賣費、貸款人律師的代理費等)。
第十四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
第十五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第十六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抵債或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 抵押物評估: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
第十八條 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xiàn)價款優(yōu)先受償。
因發(fā)生本合同
第九條所述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抵押人同意適用前款規(guī)定。
第十九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協(xié)助抵押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貸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且逾期十天以上者,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第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執(zhí)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和抵押人確認,在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發(fā)生的與訴訟有關費用、貸款人律師費代理費、查詢費等)由貸款人和抵押人承擔并負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爭議,需要人民法院裁決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訂并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
第九條
第二款規(guī)定外,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合同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 締約人聲明,締約人對于本合同的規(guī)定清晰明白(特別是楷體字體的條款)無任何疑義和歧義。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締約人各執(zhí)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抵押人):
貸款人 :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市
抵押合同4
___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___款人、借款人及保證人之間協(xié)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___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以下內容___款:
(一)___款種類: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用于經商。
(三)借款金額(大寫):萬元整(:.00元)
(四)借款限期:12個月,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五)利息:年利息共計人民幣萬元整(:.00)
(六)還款方式:合同終到期時,借款方以現(xiàn)金方式一次性向___款方支付本息元整(:,.00元)。
第二條借款人及保證人承諾
(一)保證人同意用自有的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證》號,公主嶺市房權證懷房字第___X號)作為借款人抵押擔保;
(二)按期歸還___款本息;
(三)按合同約定使用___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___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三)不中途終止合同。
第四條抵押期間《房屋所有權》(公主嶺市房權證懷房字第___號)由___保管,合同履行結束交給房屋所有權人。
第五條違約責任:合同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全部本息,___款人有權取得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抵押物。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5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yè)務辦法的規(guī)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xié)議書(以下稱“協(xié)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釋義: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xiàn)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產商)購買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方米的_________。該房產建筑*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__,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xù)。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并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xù)!斗课菟袡嘧C》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
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xié)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并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jiān)督檢查。
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xié)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xié)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xié)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本協(xié)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fā)生的全部費用。
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guī)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xù)。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如抵押物發(fā)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shù)?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抵押權人將執(zhí)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當?shù)盅喝税l(fā)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fā)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抵押權人有權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于還本付息。如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xù)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本協(xié)議適用_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本協(xié)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性別: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性別: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xié)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___________天,月利息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借款及抵押手續(xù)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_________________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xù)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
3、發(fā)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fā)票、購置稅、養(yǎng)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抵押合同7
出質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賬 號:
質權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傳 真: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確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出質人同意以其依法所有或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質權人出質,以擔保主合同債務人按時足額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與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種類相同,被擔保的主債權幣種和金額分別為:(金額采用大寫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質押擔保的范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
1. 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向質權人償還或支付的債務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及罰息)、復利、手續(xù)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zhí)行費用等)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和
2.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實現(xiàn)質權的費用以及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向質權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
(以上各項合稱為“被擔保債務”)
第三條 質權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擔保債務或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證明,除非有明顯錯誤,應是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的最終證據,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
第四條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數(shù)量、價值等詳細情況由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清單》載明(詳見附件一),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質人在此以質權人為第一受益人向質權人出質質物或出質權利,以及現(xiàn)在和將來產生于質物或出質權利上的所有權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質人作為合同一方簽署的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以及因質物或出質權利被扣押或被征用而使出質人可以得到的賠償?shù)臋嗬?/p>
第五條 質物或出質權利經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一致確認(無法一致確認時,由質權人所認可的有關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價值為:(寫明幣種,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簽署之日的質押率為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項下質押率應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過該約定質押率時,質權人隨時有權要求出質人立即提供新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質權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擔保。
第五章 出質人應提交的文件
第六條 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該等文件如為復印件,則須經出質人加蓋公章確認為真實完整有效的文本:
1. 出質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的本合同的正本;
2. 出質人的公司章程或批準設立文件和出質人經最新年檢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能夠證明出質人合法存續(xù)狀態(tài)的文件;
3. 出質人的董事會或者有權決定本質押事宜的其他出質人內部機構同意出質人將質物或出質權利質押給質權人的決議;
4.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及有關資料的原件;
5. 在以動產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guī)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提供根據本合同第十章的規(guī)定取得的所有保險單、保險合約及其他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
6. 在以權利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guī)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相應文件:
(1) 經出質人背書記載“質押”字樣的匯票、支票、本票、公司債券原件;
(2) 除公司債券之外的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原件;
(3) 關于出質權利進行登記的所有證明和資料的原件。
7. 在以股權或股票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guī)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文件:
(1) 相關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經最新年檢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的復印件;
(2) 相關公司就出質人的出資簽發(fā)的出資證明書,以及由注冊會計師就出質人出資出具的驗資報告;
(3) 相關公司經審計的最近年度的財務報表;
(4) 相關公司的其他股東同意出質人將其股權進行質押的決議(股份公司除外);
(5)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股權質押所需的相關公司的審批機關的批準;
(6) 就本合同項下的股權質押已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了登記的證明文件;
(7)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需的政府部門的批準;
(8) 當出質的股票占相關公司股本總額的5%以上時,已將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擔保向公眾披露的有效證明文件;
8. 在以基金份額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guī)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文件:
(1)有權部門出具的出質人享有基金份額的證明文件;
(2)就本合同項下的基金份額質押已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了登記的證明文件;
(3)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需的政府部門的批準;
(4)基金份額質押需要的其他文件;
9、質權人合理要求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章 出質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七條 出質人在此向質權人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 出質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實體/其他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并從事經營活動。
2. 出質人具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簽署本合同及進行本合同項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為及其他的行動和同意以授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出質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簽署。
3. 出質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內容,出質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出質人向質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復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與原件相符。
5. 出質人合法擁有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如質物或出質權利屬于依法須經有關方面批準或同意方可出質的財產,出質人保證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準或同意。
6.質物或出質權利不存在任何所有權和處分權方面的爭議。除本合同設定的質押外,質物或出質權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擔保、租賃、托管、共有、其他任何爭議、瑕疵或任何限制,質物或出質權利未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采取訴訟保全措施。
7.出質人已取得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準和第三方同意,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出質人的法人組成文件/批準文件(如有)及其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協(xié)議。本合同項下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8. 除本合同外,出質人未曾訂立任何其他協(xié)議以贈與、轉讓或其他方式處置全部或任何部分質物或出質權利及其中的任何權利或利益,也沒有在質物或出質權利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其他擔保。
9. 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情況是真實和準確無誤的。
10. 出質人已按時支付所有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應付費用及款項(包括但不僅限于各種稅項),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與質物或出質權利相關的其他契約及條件。
11. 為確保本合同和質權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強制執(zhí)行性,出質人已完成或將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記或備案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將質物或出質權利在登記部門進行的登記。
12.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對出質人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
13. 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并將會對出質人的財務狀況、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價值或出質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4. 出質人未發(fā)生或存在任何違約事件。
15. 質物或出質權利合法存續(xù),且屬于可以出質的范圍。
16. 相關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外商獨資企業(yè),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相關公司成立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準均已取得并且完全有效。
出質人的上述聲明和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須始終保持正確無誤,并且出質人將隨時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進一步的文件。
第七章 出質人的承諾
第八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之前,出質人應遵守以下條款的規(guī)定:
1. 出質人應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法律和法規(guī),嚴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權/處分權始終合法有效。
2.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提供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有效資料。
3.應質權人的要求,出質人應隨時向質權人報送反映其經營情況和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或其他資料。
4. 出質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門或行政管理部門發(fā)出的任何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個質權人工作日之內,應將該通知或命令的內容告知質權人。
5. 出質人應按期支付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各種應付稅項和費用。
6. 出質人應及時將有關出質人的任何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價值的任何事件通知質權人。在質權人認為該等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質物或出質權利價值減損時,質權人可要求出質人提供進一步的、質權人認可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新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提供其他種類的擔保)。
7.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要求定期向質權人報送本合同項下質押標的所對應的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有關財務報表和出質人知悉的一切可能影響質押標的價值的信息。
8. 出質人應立即通知質權人以下任何事件:
(1)任何違約事件的發(fā)生;和
(2)任何涉及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9.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只要被擔保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完畢,除非得到質權人的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 轉讓或以其他形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任何部分;
(2) 對質物或出質權利(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質押之外)再行設置或同意設置任何其它質押或擔保權益;
(3) 對質物或出質權利作出任何違反現(xiàn)行法律和法規(guī)的任何行為,或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或降低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益的任何行為。
10.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及時通知質權人并采取措施使質權人免受侵害。
11.質物或出質權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性,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出質人將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補足擔保物的價值或提供新的擔保)。
12. 除非質權人另有要求或通知,出質人應繼續(xù)行使其在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和章程項下的除分紅以外的全部權利,并盡到作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或股東所應履行的謹慎及誠信義務。
13. 未經質權人事先同意,出質人不得修改或同意修改或同意以其他方式變更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4. 出質人應將其作為相關公司的股東所參與作出的有關相關公司的任何決定或決議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交有關決定或決議的復印件。如果出質人擬同意作出的上述有關決議涉及相關公司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紅利的分配或配股以及相關公司的合并或分立,則出質人應事先取得質權人的書面同意。
15.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現(xiàn)金分紅應支付到出質人在質權人開設的賬戶內,除質權人書面同意外,出質人不能支取賬戶中的任何款項。質權人可以就上述款項優(yōu)先受償。
第八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交付、保管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進行驗收。
第十條 以匯票、支票、本票出質的,出質人必須在票據上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第十一條 以公司債券出質的,出質人必須在債券上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物或出質權利以及與質押手續(xù)相關的所有有效證明和資料憑證均應由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確認封存后由出質人交予質權人保管。
第九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處分
第十三條 以載明兌現(xiàn)或者提貨日期的票據、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該兌現(xiàn)或者提貨日期先于債務履行期的,質權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xiàn)、提貨或者與出質人協(xié)議將貨物折價或者變賣、拍賣,兌現(xiàn)的資金、將提取的貨物折價或者變賣、拍賣后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對于出質的票據,在票據到期時由質權人托收,收回的票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于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轉入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在質權人處開立的保證金賬戶,或在質權人處開立定期存單繼續(xù)提供全額存單質押擔保。如托收有問題時,出質人同意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無條件地補充提供全額保證金/存單質押,或立即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收回其出質的票據。
第十四條 經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協(xié)商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出質基金份額或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第十五條 經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協(xié)商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第十六條 在質押期間內,一旦發(fā)生本合同第十二章規(guī)定的任何違約事件,質權人即有權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xiàn)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質權,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變賣、拍賣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與出質人協(xié)商將質物或出質權利折價清償被擔保的債務。如果采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xié)商并參照市場價格確定。協(xié)商不成的,質權人仍有權采取拍賣、變賣的方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
第十七條 在質權人依前條規(guī)定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過程中,質權人有權依法采取下列行動:
1. 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有權以質權人認為合適的市場價格在適當?shù)臅r間變賣質物或出質權利,并對出質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 要求出質人償付質權人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賦予其的任何權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質權人有權選擇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權利或暫緩行使任何權利,出質人應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十八條 一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須協(xié)助質權人取得與質權人實現(xiàn)其質權有關的一切必要的批準或同意,并協(xié)助質權人辦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續(xù)。
第十九條 質權人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所得的款項,按以下順序處理:
1. 用以支付質權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或其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包括質權人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而委托任何專業(yè)人員或管理人員所產生的費用);
2. 用以支付質權人因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而需交納的稅款;
3. 用以償還被擔保債務;
4.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質權人應將余款交付出質人。
如質權人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所得的款項不足以清償被擔保債務,質權人仍有權向主合同債務人追索。
第二十條 質權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除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外,無需對因行使其權利而給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帶來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章 質物的保險
第二十一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根據主合同首次使用質權人所提供的融資前,出質人應自行承擔費用并到質權人認可的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按質權人要求的險種對質物進行投保,并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險金額應不少于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保險單據中均應將質權人列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應經質權人認可,《保險合同》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質權人權益的條款。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的保險單、《保險合同》及其它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應交由質權人執(zhí)管。
第二十四條 如果出質人延遲或未能辦理上述投保,質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為投保,出質人須向質權人補償質權人因進行該等投保而發(fā)生的所有費用。
第二十五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之前,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中斷、取消或變更任何關于質物的保險。
第二十六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之前,出質人應當按時支付有關質物的所有保險費或其他費用,并在保險期滿時,及時續(xù)展保險。出質人應當按質權人的要求將其付清保險費的支付憑證復印件提供給質權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損害質權人在保險項下的.權益。如果出質人違反本條之規(guī)定,質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以其自身的名義或與出質人聯(lián)名或以出質人的名義,采取其認為必要的措施,維持該保險的更新和有效,并確認質權人在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由此發(fā)生的費用應由出質人支付,并構成被擔保債務的一部分。
第二十七條 保險期限不得短于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且必須長于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后 。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期限屆滿時,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如就質押期限的延長達成一致時,出質人須依質權人要求對質物的保險期限做相應延長。
第十一章 擔保的性質和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是一項持續(xù)的擔保并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擔保的債務得到全部清償為止。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出質人或其他任何人的清算、合并、分立、重組、破產或是其他形式的組織機構的改變或是對被擔保債務所做的任何其他安排的影響。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獨立于質權人為被擔保的債務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質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前無需首先執(zhí)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擔保,也無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二章 違約事件
第三十條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項均構成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 主合同債務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
2. 主合同約定的履行債務期限已到,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 主合同債務人與第三人發(fā)生訴訟,法院裁決主合同債務人敗訴,導致主合同債務人存在無力向抵押權人償付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可能性;
4. 出現(xiàn)使質權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xiàn)或無法實現(xiàn)的其他情況;
5. 發(fā)生主合同項下規(guī)定的任何其他違約事件;
6. 出質人擅自向其他方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對質物或出質權利的任何部分的權益設定或試圖設定任何擔保權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質物或出質權利主張任何權利;
7. 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承諾被確認為是不正確的或不真實的,并會影響質權人的權益;
8. 無論是否已被給付任何補償,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重要部分被沒收、征用或被強行購買或取得;
9. 被擔保的債務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終止或受到限制;
10. 出質人中止或停止營業(yè)或進入破產、清算、歇業(yè)或其他類似程序,或出質人被申請破產、清算或被主管部門決定其停業(yè)或暫停營業(yè);
11. 發(fā)生了針對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2.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價值實質性減少而出質人未能按質權人要求重新設定或增加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增加其他擔保;
13. 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中止或停止營業(yè)或進入破產、清算、歇業(yè)或其他類似程序,或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被申請破產、清算或被主管部門決定其停業(yè)或暫停營業(yè)。
14. 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修改或同意修改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5. 出質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或發(fā)生質權人認為將會嚴重不利地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一條 上述違約事件發(fā)生后,質權人有權:
1. 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違約救濟措施;
2. 根據本合同第九章的規(guī)定,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xiàn)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質權。
3. 行使其就被擔保債務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擔保權益。
第十三章 質押登記
第三十二條 出質人以權利出質時,在本合同簽訂后十個質權人工作日內,由出質人會同質權人到質押登記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xù)。由質押登記部門出具的有關該項質押登記的證明文件應交由質權人執(zhí)管。
第十四章 稅和其他扣減
第三十三條 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所有款項應全額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質的沖抵、扣減或預提,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出質人對其支付給質權人的任何款項進行扣減或預提,則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支付一筆另外的款項,以保證質權人收到的金額相等于在不作此類扣減或預提時所應收到的款項。如果出質人是因稅務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減或預提,出質人應將完稅憑證的復印件遞交給質權人。
第十五章 費用和補償
第三十四條 出質人作為委托人的,應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承擔因簽訂、執(zhí)行本合同所需的費用支出,包括公證、登記、保險等費用。
質權人為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所發(fā)生的費用(包括律師服務、鑒定、估價、登記、保管、訴訟的費用及其他所有實際開支)由出質人承擔。
第十六章 其他
第三十五條 未經質權人事先同意,出質人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
第三十六條 無需事先征得出質人的同意,質權人可將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同時轉讓給第三人,出質人應當為此完成相應的變更手續(xù)。
第三十七條 在本合同生效后,出質人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占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后,因此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 出質人將其金錢以特戶、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質權人占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質權人可以以該金錢優(yōu)先受償。
第四十條 出質人未按質押合同約定的時間移交質物的,質權人可以宣布主合同提前到期,并有權要求主合同債務人償還全部應付款項。因此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于質權人的事由而喪失對質物的占有,質權人可以向不當占有人請求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返還質物。出質人對此應予以協(xié)助。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中約定的質物與實際交付的財產不一致的,以實際交付占有的財產為準。
第四十三條 質物有隱蔽瑕疵造成質權人其他財產損害的,應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 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從物及孳息。
第四十五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xù)期間,為擔保自己的債務,經出質人同意,可以以其所占有的質物為第三人設定質權。
第四十六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shù)模|權人可以繼續(xù)占有質物,并以質物的全部行使權利。債務人清償債務或出質人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后,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第四十七條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任何寬限、優(yōu)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并不應被視為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四十八條 如果在任何時候,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是或變得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zhí)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
第四十九條 在質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質權人可以就該質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yōu)先受償。
質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質權所擔保的債權未屆清償期的,質權人可以就該質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yōu)先受償或者對上述款項進行提存。出質人拒絕償還或提存的,質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十條 本合同雙方互相發(fā)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發(fā)送至本合同首頁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任何一方如變更其地址或傳真,需及時通知對方。
雙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后即被視為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發(fā)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發(fā)送,在發(fā)出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項適用中國法律,并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五十二條 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則在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自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質權自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法律要求登記的,質權自質押登記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時設立。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五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或出質人向質權人償還全部被擔保債務并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關的文件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后的____個質權人工作日之內,質權人應:
□ 向出質人返還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
□ 協(xié)助出質人辦理質押的解除或注銷手續(xù),因此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應由主合同債務人或出質人支付。
第十九章 附件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可另行約定達成書面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一.《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清單》;
第二十章 附則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出質人持________份,質權人持________份,質押登記部門存留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出質人和質權人于_______簽訂。
第六十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zhí)行效力。當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xiàn)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合同約定的質權人實現(xiàn)債權、質權的情形時,質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zhí)行。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對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提出的強制執(zhí)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本條為可選條款,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__。
1、適用;
2、不適用。)
第六十一條 第十章質物的保險為可選章節(jié),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__。
1、適用;
2、不適用。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中提及的“相關公司”指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股份質押時的關聯(lián)公司。
(本頁為合同雙方簽署頁,無正文)
出質人(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質權人(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物
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fā)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甲、乙雙 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甲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xù)。全部抵押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1、上述《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xiàn)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zhí)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shù)乇kU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保險項目如下:
a、機動車輛損失險;
b、機動車輛強制險;
c、機動車輛座位險;
d、第三者責任險;
e、盜搶險;
f、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shù),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p>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x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xù)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yǎng)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xù)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fā)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fā)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遞或傳真發(fā)送,發(fā)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快遞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傳真電話: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fā)送傳真或發(fā)送快遞被退回的,則甲方發(fā)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甲方住址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址:___________
抵押合同9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簽訂的_____號,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嚴格履約。
第—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情況。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抵押登記。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三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大寫)_____元。貸款期限為_____年零_____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年_____月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與貸款轉存憑證不一致時,以第一次放款時的貸款轉存憑證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抵押擔保的期限自抵押登記完成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及利息(包括罰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信用卡透支本息以及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費用等)。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如果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情沙¨九應及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在30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或質押權利。
第七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借款期間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借款期限,投保金額不得低于貸款木息,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應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代為保管。保險期間,抵押財產如發(fā)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新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抵押物,并辦理保險手續(xù)。保險單必須注明乙方為該保險的第…·受益人,并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甲方應重一旦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該保險賠償金有以下/乙種處理方法司書(選擇:—)
—、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為定期存款,存單用于質押:
三、經乙方同意,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本合同雙方約定采用—亡述第——種處理方法。
第八條抵押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該損害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為定期存款,存單用于質押;
三、經乙方同意,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本合同雙方約定采用上:述第種處理方法。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的損害賠償金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
第十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重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經乙方書面同意,重新提供新的抵押或質押。
第十二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氏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解除借款合同,并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期內,借款人累訓虧個月(包括訓—劃還款當月)未償還貸款木息、信用—卡透支本息和相關費用的.:
二、借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并自乙方發(fā),催還通知書之日起_____天內(以掛號寄出日引司為準),借款人仍未能清償貸款木息和相關費用白
三、借款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歹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遺贈人、{隘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xù)腹行借款合同的:
四、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卜條、第十…‘—條約定
義務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導致乙方解除借款合同并未獲清償?shù)摹5谑臈l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共有人同意本合同第_____條所列抵押物用:廠抵押,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五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句乙方予以足額賠償。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予以扣劃。
第十六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有關費用:
二、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包括罰息):
三、清償借款人應給付乙方而未給·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清償借款人信用卡帳戶透支本息;
五、所得價款在支付上述款項后的剩余部分,乙方應返還甲方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及信用卡透支本息,乙方可向甲方繼續(xù)追償。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各方可以協(xié)商解決,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專屬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協(xié)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十九條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若所得價款不是一、,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二、本合同甲方為個人的,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羞公章。
同甲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有共有人時,共有人是個人的,經共有人簽字;共有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經共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10
甲方(出借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丙方(保證人): 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______ (大寫) 。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車輛品牌: 型號: ______數(shù)量: ______臺。機動車牌照號碼:______ 車架號碼: ______機號: ______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人民幣 ______元。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甲方將處置抵押物。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為 ______個月,自______ 年 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到期不付每天加繳100元違約金。
(五)、乙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到期本息一次性還清。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zhí)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
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乙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乙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fā)生違約情況時,甲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二)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各方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在出借方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xié)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______元,大寫 ______借款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xù)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第三條 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甲方有權收回車,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xù)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11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乙方)借款方(質押人):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僖曳綄⒆约好碌钠,牌照號為:,發(fā)動機號為:,大架號為:,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占有)
、谝曳綉峁┢囅嚓P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3、身份證原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車鑰匙()把□
6、保險□
7、車船使用稅□
8、購車發(fā)票□
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凈,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萜渌
第二條甲乙雙方自愿共同認定該車價值:
_____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shù)為:______。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______。
第四條借款用途:
______。
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
借款____日期利息%;____日(月)利息%;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借款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還款方式:
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xiàn)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八條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shù)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guī)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償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xù)期手續(xù)、不交納續(xù)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汽車。若甲方暫未出售汽車,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xiàn)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xù),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毀、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質押權人):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質押人):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12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抵押人(借款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擔保人(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定借款合同,抵押人同意與擔保人協(xié)商拿房產抵押借款,房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于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經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同應于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民間借款
借款金額為萬元整,利息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第三條、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為每月每元為元整,共有借款萬元整,合計利息為元整。
第四條、還本利息:
、倜吭略碌讓⒃吕⒃扛督o抵押權人,如果抵押權人未能按規(guī)定及時交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抵押權人在原利息的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0%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诘盅喝俗栽柑嵩缃桓侗竞贤(guī)定部分或全部借款時,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人并經認可,回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補償金。
、廴绻盅喝松釛壏慨a,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前清還借款和利息。
、苋绻盅喝撕蛽H税l(fā)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提前全部歸還借款和利息。
⑤如果抵押人或擔保人違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之任何條款,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還借款和利息。
⑥如果抵押人或擔保人利用借款進行違法經營,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歸還借款和利息。
第五條、手續(xù)費及其它費用:
、俟C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谟捎诘盅喝思皳H说脑蛞碌盅簷嗳瞬扇≌斝袨槎鸬腵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但該費用自發(fā)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房產抵押:
①抵押人將房屋產權證書由擔保人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诘盅喝撕偷盅簷嗳撕蛻斖瑫r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鄯课莸盅簯欠课莺头课莸禺a一起進行抵押,不能分隔,房隨地走,地隨房走。
④抵押解除:該抵押人何時還清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及房屋抵押登記。
⑤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天內仍未清交全部借款及利息,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歸還時,抵押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的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款項,抵押人根據此合同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借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權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它條款的同時,還應作聲明及保證如下:①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谖唇浀盅簷嗳送,抵押人不得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罰。如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③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標明抵押人背約時,從抵押權人發(fā)函之日起計一個月內租客即必須遷出。
、苋鐡H舜盅喝藘斶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追索權。
、莅凑盏盅簷嗳撕侠碇埱螅扇∫磺写胧┘昂灦ㄒ磺杏嘘P協(xié)議,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擔保人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本合同各項條款下借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
、贀n~度:以本合同各項借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趽F谙蓿阂员竞贤掌鹬翐H私桓兜盅簷嗳巳拷杩詈屠⒅埂
第九條、其它
①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它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谠诒竞贤男衅陂g,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③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和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簽字后生效,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13
說明
下列房地產或權益可以設定抵押:________
、偃〉盟袡嗟姆课菁捌涫褂梅秶鷥鹊耐恋厥褂脵唷
、诔擎(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
③依法生效的預售房屋合同。
、茉诮ǖ姆康禺a開發(fā)、建設項目。
抵押物價值以市房產管埋局認可的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為準。
本合同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若用兩種以上文字書寫的,應以中文為準。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批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抵押事宜進行了友好協(xié)商,甲方為了_____________將自有___________抵押予乙方,達成合同條款如下:________
第一條 抵押物狀況及價值 抵押物情況
抵押物名稱坐落權證編號面積評估價值備注 甲方抵押予乙方的抵押物經評估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_______;
抵押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甲方決定將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用途 甲方將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作為甲方___________保證。
第四條 抵押合同與___________的關系 當上述抵押物作為獲取乙方資金之債務擔保物時,本合同則成為甲、乙雙方所簽訂________的主合同,即只要甲乙雙方簽訂_____成立時,本合同和___________同為抵押行為之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甲方法律責任 抵押期間,抵押物、產權證書或法律證件,由甲方保管,乙方對該抵押物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甲方保證先行足額投保,并將抵押物的保險單交于乙方,保險期須長于抵押期,抵押期間,如發(fā)生保險事故,則乙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
甲方保證在抵押期間決不將抵押物部分或全部出售、轉讓、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若需出租或再抵押,須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 債務人如未能按___________之約定履行時,乙方可向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申請?zhí)幏值盅何铮每铐棸慈缦马樞蚍峙洌篲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特約說明或特別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的`30天內,抵押雙方應到市房產局產權監(jiān)理處進行他項權登記。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加蓋公章。
本合同須經_____________房地產市場管理處鑒證。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用中文制作,合同的書寫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方各兩份,鑒證部門二份。
副本若干份,有關單位各執(zhí)一份。
合同的正、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意見
經辦人:________ 鑒證機關負責人:________ 年 月 日 備注:________
抵押合同1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從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借款本金(大寫)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借款期限為__月,月息 自乙方將借款劃入甲方規(guī)定的帳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甲方具有所有權并且沒有被用于抵押、擔保的物品。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注明乙方為唯一受益人,并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由第三方直接將價款支付到乙方賬戶。價款清償借款及各項費用后,由乙方將剩余價款支付給甲方,如有不足,甲方仍需承未清償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第一受償,實現(xiàn)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xiàn)抵押權、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xù)十五天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事實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xx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15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電話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住址:_________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為購買(以下稱“房產商”)的(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yè)務辦法的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貸款幣種:_________
1.2貸款最高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1.3貸款期限:貸款期限為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分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yè)拆放利率”加個百分點(+%)。
每期計息日的的為貸款利率的,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為該貸款發(fā)放日的。
采用個月浮動。
2.2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fā)放天數(shù)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結息方式:
第三條貸款條件
3.1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賬戶結算。
第四條提款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guī)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并借記借款人賬戶。
向借款人發(fā)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還款
5.1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guī)定,按時償還。
5.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
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提前還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7.1手續(xù)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手續(xù)費。
7.2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xù)、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保險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guī)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保險公司分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xù),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借款人的保證
9.1保證按合同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貸款人的責任
10.1按合同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
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賬戶。
10.2借款人按合同規(guī)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違約及處理
11.1下列事項構成違約:(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2)借款人失去執(zhí)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fā)生使得本合同之執(zhí)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違約的處置:(1)當借款人發(fā)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2)當借款人發(fā)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fā)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fā)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xié)議。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合同】相關文章:
住房抵押合同 抵押購房合同11-17
抵押合同訂立抵押合同11-16
抵押的合同04-25
抵押合同02-17
住房借款抵押合同 房屋借款抵押合同10-25
借款抵押合同_借款抵押合同格式02-16
個人抵押給個人的抵押簡單合同10-11
住房抵押貸款合同抵押房產貸款合同11-16
房地產抵押合同抵押房子合同09-13
個人抵押房產抵押給個人合同08-31